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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从见到她一眼起,他就暗下决心要娶她,愿意为了她而放弃整片森林。这件事并算不得什么秘密,几乎全校都知道,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表示,他们在一起很般配,金童玉女、郎才女貌的。对于这些话他本人当然是举双手双脚地认同。
他还时常幻想要是娶了林韵竹后的日子会怎么样,他觉得一定会很幸福,有滋有味的。比如在黄昏下彼此牵手,然后彼此拥抱,最后的一点光芒从背后消逝;比如在枫树林里奔跑,互相追逐,透过洋洋洒洒落下的红枫叶看对方;比如在清晨一起走过幽静的小巷,并排前行,树木间有着悠悠鸟啼、虫鸣,空气中漂浮着淡淡花香……他想得十分美好,十分浪漫。
有些憧憬与回忆,总是能让人对枯燥的生活有些盼头。
在他看来,对方简直好到了极点,几乎找不出缺陷。她什么都好,可自己也不赖啊,他在心里想:我也是百年难出的天才,我知道怎么讨别人欢心,我知道怎么跟人更好的交流沟通,我知道怎么才能变得更好……可你怎么就是不喜欢我呢?……那个整天板着张脸的家伙有什么好的?半天也憋不出一句话,他是怎么讨得你欢心的啊?
在那之前,他还以为到了这两个人的关系能更进一步呢,兴奋得一个晚上没睡着。
“长官,马匪劫商队了!”他的副官跑进来。
苏洵飘摇的思绪被拉回来,他抬眼看了副官,随即拿起一旁架子上挂着的毛巾,胡乱抹了把脸,抓起横放在桌上的指挥剑,然后走出办公室。
“带队,出城。”
苏洵自从担任城防统领一职后,就知道了难处。这里地处西斯帝国交攘处,是双方帝国互相往来的必经之地,故而滋生出不少心思不正的人,他们拉帮结派,进入山林当起了马匪,除了劫道偶尔还会打家劫舍。这里除了驻扎的守城士兵,再没别的部队,所以保护对方的安全的责任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这个行为往大了说就是在保护两国友好关系,毕竟人家各项手续及证件齐全,进入你国领地属合法行为,在你的领地上,你不保护谁保护?
马匪的存在是一个威胁,所以上头三天两头的催促他去剿匪,说是斩草除根以绝后患,语气一次比一次严厉,大有“你要是不去剿匪,就撤了你的职”的意思。苏洵也恼啊,这剿匪是说剿就能剿的吗?那些家伙灵活得很,根本不跟他硬碰硬,往大山里一躲,根本没处找。他虽然是一个城防统领,但手底下的人也就几百名,全城的部队还是在城主的手上,他想搜山、封山都做不到。而且那些部队也不能轻易调动,所谓的牵一发而动全身。
前些日子迫于压力,他带着人在大山里追马匪追了三天,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马匪始终在他们不远处,甚至能看到他们烧火做饭时升起的炊烟,仿佛走几步就能逮住他们。那些马匪经常趁着他们精神松懈时来偷袭,即使有站岗的士兵他们都不敢入梦,三天里所有人都没合过眼,因为那些站岗的士兵谁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睡着。
苏洵知道对方是把他们当猴耍呢,气得抽出指挥剑一剑劈断几颗树。他盯着不远处袅袅上升的白烟,那双因缺少睡眠的眼睛布满血丝,通红的,仿佛有血就要渗出。
所有人都撑不下去了,接近崩溃的边缘。苏洵只有带着人灰溜溜地离开,他们走到半路,还能听到马匪唏嘘的嘲笑。
颜面扫地!丢脸丢到家了!
年轻的心脏蓬勃而有力地跳动着,里面的血液滚烫如岩浆,无处发泄时会灼伤人的。
这件事之后,苏洵气急攻心导致背上长了好几个火泡,一碰就疼得要命,连睡觉都只能侧躺着。后面实在疼得受不了了,找白衣郎中抓了几副清火的要,吃了之后才有所好转。然后,令他头疼的又来了。
“现在已经猖獗到竟敢在城外不足五里处劫掠。”苏洵在披护甲时说,“再不给他们点实实在在的痛的记性,他们下次就敢在城里放火了!”
他的副官刘业,是个剑眉星目,肩膀宽厚的英俊青年,此时穿着红色战甲更显得英气十足。
他在比苏洵要大得七八岁,在军中的时间也比苏洵要长,打过不少仗,当然也受过不少伤。
他做任何事似乎都力竭最好,追求完美。他很拼,按照他的话来说,谁不想往上爬?谁不想过得更好?但多年累积的军功也只能让他成为苏洵的副官,一个刚出校门的毛头小子的助手。他当然感到不忿,但他能抗命吗?
这是学院派子弟与寒门子弟的区别。
这个世界能总归不是依照别人的意愿而发展的,能发言的只有少数人。
“城外五里皆为平地。属下愿为先锋官,率人从北门出发,避开其视野,截住他们逃窜路线。此时长官便可率兵直击。”
“可以。”苏洵点点头,他也知道自己在各方面都不如刘业,胡乱发表言论只会遭人笑,马匪那件事已经令他原本就不怎么牢固的威严受到了冲击。
人有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一张嘴,多看、多听、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