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九死一生

采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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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这般,霜獒载着百灵飞行四个月到达北之界边缘。

    “出来吧,雪域有雪域的规矩,本尊绝不能越出雪域半步。”

    百灵不解:“圣地有规矩,雪域有规矩,无人管辖区有规矩,你们这规矩是谁定的呢?”

    “这是千万年留下来的规矩,只要有谁打破规矩,下场必是魂飞魄散,永世不得入轮回道!”

    “如此严重?”百灵若有所思,这天地似乎并非是她所看到的那样啊,似乎总有那么些超越常理的人在执行着某些秩序。

    从霜獒的嘴里爬出,刚一站定,百灵差点笑抽过去,“哈哈哈,你怎么成这样了?”

    在痒痒丹的折腾下,霜獒原本那雪白的皮毛已经全部被揪光,成了一只光溜溜的怪物?

    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这霜獒脱了那一身皮毛就变成别个猥琐灵兽,如果谁还敢说这是那威风凛凛的霜獒,百灵都跟她急,

    霜獒对着百灵怒吼:“该死的人类,本尊如此,皆是拜你所赐!”

    “对着你那胃液,我也很恶心好吧。”百灵挥出自己的五千中品灵石,三分之一的丹药和三颗灵果在霜獒面前:“那么,我们就此别过?”

    “等等,本尊说的是你所有的灵石。”

    “我这不都给你了嘛。”百灵不解。

    霜獒一挥手,自百灵胸前的戒指里拿出三十颗下品灵石。

    百灵猛地想起这是慕帧送给她的那些,“连这都看得起?”百灵愤愤的离开。

    虽然这霜獒发过誓,但是她还是需要趁身上的光罩还在的时候尽快离开这北之界。

    百灵试了试想飞上天空,可是试了无数次都无效:“这飞行技能怎么只有着急的时候才有用?”

    无法飞行,百灵将风影灵术发挥至极点。

    行走在陆地与天空毕竟不同,在瑾漪带着他们飞的那半年,远远的看到暴风雪的位置都会急速避开,而百灵就没那么幸运了。

    虽是即将到达北之界边缘,温度比之北之界极北处那也是好了千百倍,可是当黑压压的漫天飞雪洒落的时候,她还是感受到了一种末日尽头的恐惧。

    足有十二级的暴风雪,自四面八方吹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暴风雪即将裹向她的时候,绿色光罩渐渐散去。

    “老天啊,你是故意的吧?”

    百灵再多的言语都淹没在暴风雪中。

    凛冽的寒风夹着漫天飞雪,肆意破坏,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辨不清东南西北,分不明天上地下!

    饶是百灵金丹期的修为,依旧被大风雪撼动,在空中失了平衡。

    那无情的冰雪的攻击力并不小,将她在空中肆意放风筝,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疼痛,无一处不冰冷。

    在狂风暴雪中整整挣扎了半月,百灵才身心疲惫的掉落在地面。

    全身上下冰冷的没有一丝知觉,呼呼的狂风依旧在耳边不绝,灰沉的天空急速飘洒着漫天的白雪,一人仰面倒在这茫茫天地,胸口是那封永远捂不热的休书,百灵突然就忍不住落泪,心口是说不出的悲寂凄凉。

    是否她死在这里都无人知道?

    不,在世人眼里,她已经是一个死人!

    她不能死,她不能就这么窝囊的死去!

    顾不得那许多,擦掉眼泪,麻木的爬起,拖着疲惫的身子赶路。

    还好,她沾了萌儿的光,赶路的半个月连外围的生物都不曾攻击于她。

    半月后,她彻底走出了北之界。

    当越过那道线时,她虚脱在地,苦涩的看一眼自己开洞的鞋子,和满身风霜的狼狈。

    这半个月,她没时间清理自己,鞋子跑烂无数次,只能匆匆的用法术修补一下继续上路。

    九死一生后,总算是活着出来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龙君泽你识人不清,害姑奶奶倒霉,见了你,姑奶奶一定生吞了你!”

    百灵大呼一声,一时,驻扎在北之界边界的北水国穿着臃肿的士兵都仿佛是见了鬼。

    百灵以为出了北之界便安全了,不曾想,她还没站定,便被北水国的士兵抓了起来。

    北水国害怕有灵兽闯出,所以防守极严,但百灵觉得,他们也就是欺负欺负她这个小金丹,若是有大乘期的强者走出,他们还不是惯例问两句就放行?!

    经过三天三夜口若悬河的验明正身,百灵才被放了出来。

    她分辨一下方向,踏上前往北水国城池的路。

    北水国地处大陆最北边,紧邻北之界,这里常年狂风肆虐,冰雪封满城。

    急速行走了两月,越过北水国极北的数千个人烟稀少的村落,百灵进入了北水国最大的兵器城。

    兵器城主要交易各种武器,攻击型、防御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这里造不出的。

    北水国主要靠丰富的矿产为生,这里有着大量的稀有矿产,有打造武器最好的材料,也有大陆最好的炼器师。

    因此,这兵器城虽在北水国极北,气候恶劣,环境极差,却素有北水国脊背之称,是北水国极重要的一个城池。

    为了寻得一把称心的武器,其余四国的人也是蜂拥涌入。

    这里的气温常年处在泼水成冰的状态,人们身上都是保暖的兽服,头戴兽皮制成的皮帽。

    所以,百灵这十万年的赤狐披风披在身上,行走在这里并不突兀,但却足够引人注目。

    吸引人注目的原因有二,一,百灵身上这赤狐披风实在太过精美华丽贵重,能引起这里所有人的垂涎。二,百灵这容貌与这里粗壮的妇人比起来实在是反差太大。

    她一身灰色素衣外,套着这赤狐披风,长发用灰色丝带随意挽在身后,虽没有半丝华丽打扮,却也是极出众,极美的。

    看着路上穿着丑陋,狂野粗壮的男人们对她露出垂涎的模样,百灵也意识到自己如此似乎有些与这里格格不入,一个不慎会被这里粗野的男人抓了当个压寨夫人!

    百灵来到一个无人的角落,用法术将自己的容颜幻化成一个粗壮的男人,并去成衣店购买了一身当地的兽服穿在身上,一顶大帽子沉甸甸的扣在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