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我把我妈分出一半给你

马走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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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王富贵跟在姑父后面,就去拜师了。

    朱大昌家在村里,一个院落,没得院门,里面一栋二层的楼房,不过是瓦屋的顶,这地方流行这种,是姑父家的一个远房姨表侄子,论辈王富贵应该喊哥。

    冬暖夏凉,也美观,纯外国的那种,上面也是平的,看着就象个棺材,王富贵就不欢喜。

    朱大昌四十五六左右年岁,瘦的跟麻秆似的,头发有几缕白发,八字小胡子,标准一个二五老头子,但眼晴却是亮晶晶的,一对眼珠子,好像会发光一样。

    朱大昌跟王富贵姑父也常来往,让王富贵两个坐下,又回头喊叫:“来客人了,泡两杯茶哈。”

    然后一个女人就走了外来。

    王富贵眼珠一下子就瞪的雪圆了。

    这个女人,居然就是车上的紫衫女子,不过今儿穿的是紫裙子,而不是紫衫了。

    紫衫女子也认出了王富贵:“是你。”

    “怎么,你们俩认得。”姑父和朱大昌都有些奇怪,朱大昌的眼中更是藏着猜忌之色。

    “他就是前天在车上打那个流氓的小伙子啊。”

    紫衫女子解释道。

    “这还真是巧了。”

    姑父听了,呵呵笑,对朱大昌道:“有缘分啊,这徒弟,你笃定得收啊,你看他先可就是帮上夏香了呢。”

    “收,收。”朱大昌也乐了:“夏香回来跟我说了,说有机会要多谢人家,想不到他自己就找上门了,好,王富贵是吧,我就收了你做个徒弟了。”

    王富贵当真是惊喜交集啊。

    学手艺什么的,其实再一说,重要的是,紫衫女子竟然是夏香姐啊。

    他立马站起身来行了拜师礼,喊了师父又喊了师娘,然后也就晓得了嫂子也是师娘的名字:胡夏香。

    朱大昌四十五了,胡夏香才二十五,有一个四岁的小丫头叫乐芸,还有一条狗,叫巧克力。

    说是喊师父师娘,实际上现在没得以往的陈规陋习了,拜师礼什么的就没得了,但要跟学校学生一样,交点学费,但也不便宜,五千块。

    说好了,三年内,朱大昌教好就可以满师了,师父家的事,都要帮着干,师父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管吃喝,但不给钱。

    王富贵就在朱大昌家里住了下来,正式开始了他的人生一大转折——学徒。

    在朱大昌这里,王富贵有一种家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朱大昌给他的,而是胡夏香,或者还有乐芸,还有巧克力。

    王富贵很勤快,什么事都干,从外面回来,或者干活累了,胡夏香总会递上一杯不冷不热满口茶,说一声:“辛苦了。”

    她的声音很柔软,听到耳朵里,就象蜂蜜一样,能一下甜到心坎里去。

    她的笑容很美,王富贵每回都认为自己眼花,每回都想看仔细,却好象总也看不清楚。

    只有在晚上休息的时候,他才会清楚的记起胡夏香的笑脸来,心中就甜丝丝的,想:“夏香姐一直会这样对我的吧,我干活回来,她都会递碗满口茶,说一声,辛苦了,要是一直到七十岁都这样,该有多好啊。”

    胡夏香实际上不欢喜王富贵叫她师娘,说听着别扭,她让王富贵喊她夏香姐,辈分也不乱。

    乐芸也不欢喜,听到王富贵喊师娘,她不明白,就牢牢抱着胡夏香脖子,小眼里满是敌意的盯着王富贵。

    不过王富贵本身是孩子,又特欢喜孩子,也特会哄孩子玩,所以没得几天,乐芸就对他熟络了,然后突然有一天对他说:“我把我妈分出一半给你。”

    把王富贵乐呆了。

    巧克力也跟王富贵亲,王富贵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偶尔王富贵跟着朱大昌外去,巧克力就没跟着。

    回来,大老远的就会摇头摆尾的上来迎,直接朝身上蹭,那个亲热的样子,总让王富贵心里觉得美美的。

    王富贵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但变故却不期而来。

    朱大昌不欢喜在家坐诊,他欢喜外去巡诊,林南镇合并后还是很大的,几十个村子,每一个村子朱大昌都很熟。

    朱大昌不仅仅是兽医,实际上人的病他有时也看,例如崴了脚孤拐啊,鱼刺卡了喉咙啊,平常肿毒啊什么的,他都可以治。

    也包括请神中蛊解蛊合媒唱二人转,朱大昌都拿手。

    哪怕接生婆的活他都会干,而且还真的干过,他还嗤之以鼻:“不就是跟生小驴一样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林南,很多人不晓得镇长镇一把手是哪个,但一提起朱大昌,那是路人皆知。

    对朱大昌的本事,王富贵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对朱大昌的勤快,他也十分佩服,这才是顾家的男人啊,后来他才晓得,这里面,另有弯弯绕。

    王富贵跟着朱大昌出诊,给朱大昌拎箱子,打打下手,手艺也就顺便学到了。

    兽医,技术性不太强,只要师父言无不尽的教,学起来还是挺快的,大几个月时间,王富贵跟着到处跑,也着实学了很多东西。

    到后来,朱大昌一般就是望一眼,嘴一努,然后就全是王富贵的事,喂药打针,接骨绑板,像这类的各种事,王富贵全都能单独干了。

    朱大昌的弯弯绕,就是跟着出诊才发现的。

    那是一个叫农货队的村子,住宿在一户王姓人家,刚初秋,蚊子还很活跃,王富贵通常沾床就能睡着的,这晚却让蚊子闹得睡不着,身上也有点闷热,干脆就到外面去凉快一刻儿。

    王家后头有块打谷场,地势偏高,无挡有风,王富贵走过去纳凉,纳了一刻儿凉,陡然看到不远处的草堆里有响声。

    “不会是兔子吧。”王富贵来了兴致。

    不过仔细一瞧不对头,那是人,一对男女,正搂在那里吧唧亲着呢。

    “偷人啊。”王富贵骇一跳,又暗自发笑,还有一嘎嘎好奇,就把身子放矮一点,偷偷的看着。

    远了一嘎嘎,看不大清楚,月光下,就好像两条大白虫子骨冗骨冗的动,偶尔还有女人的小声喊叫,男人嘿嘿的闷哼声传过来。

    奇怪,这声音怎么有点耳熟啊,好象是朱大昌的,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不会吧。”王富贵认为不可能。

    半个小时后,两人完事了,女的走前边朝屋里去了,竟然就是王家的媳妇。

    王富贵有印象,一个三十出点头的女人,不是太好看,但很结实。

    “不是说王家大哥外去做木匠去了吗?难道他老婆在家里偷汉子?”

    王富贵骇一大跳,把身子藏到打谷场一边的草堆后面,生怕给王家媳妇看见了,倒不是害怕,他是替王家媳妇感到丢人。

    那男的穿好衣服后还没走,竟然在草堆那里悠闲的抽起了香烟,火光亮了一下,一下看到他脸,王富贵惊呆了,居然真的是朱大昌。

    “怎么会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