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挡刀

阿酸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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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歌就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白粥敲响了隔壁的屋子。

    “谁啊?”是干宝那小子的声音。

    “我李明歌,是来专门谢谢你家公子赠药的。”

    房门甫一打开,李明歌没注意门槛,趔趄一步,碗里的米粥洒了些出来。

    干宝低头一看,嘴角一抽,紧皱眉头,干净的地板洒上了黏腻的白粥,他昨儿个才打扫干净的屋子啊!

    李明歌吐了吐舌头,歉疚道,“对不起啊,我来整理吧,等我放下粥就……”

    “不用,我来。”干宝利落道,连哼都没哼一声,径直出去拿扫帚。

    李明歌愕然,对着桌案前看书的男子道:“干宝这是转性了啊,竟然骂都不骂我一句就走了。”

    说着撇了撇嘴,彷佛有些怅然,这次弄脏了屋子,是她不对,所以她都准备干宝骂她,绝不还口了,没想到干宝一声不吭就走了?

    顾辞笑着放下手中的书籍,“自你赏他一巴掌后,变乖了不少,说话做事也会琢磨分寸了。”

    “哦,是嘛,这样啊。”

    旋即将盘子里呈的热粥稳稳当当放在桌上,认真道:“这是白芷薏仁米粥,越吟熬了整整两个时辰,她说这粥能够祛寒祛湿。我想你有寒症,这应该对你的病会有益处,就给你拿来了,你若吃着不够了我再让越吟熬,这也算我对你赠药之恩吧。”

    顾辞点了点头,语出温和:“你脖子上的伤好些了吧?”

    “好啊,你那秘药果真神奇,我一大早起来脖子上的印痕就消了大半。”说到这儿,李明歌倒有些过意不去,将盛着粥的碗推向顾辞身前。

    “你先喝一口粥吧,不然我总觉得亏欠你许多,不安生。”

    “好。”

    顾辞在某人全神贯注的注视下,不疾不徐的提起羹勺尝了一口。

    仪态十分优雅,本就秀色可餐,如此更是赏心悦目。

    李明歌目光殷切的看着他,道:“怎么样,好喝吗?”

    米香清甜却又伴随着中药的苦涩释放口中,顾辞几不可闻的皱了皱眉头。

    抬眼却见李明歌那双比春日暖阳还要亮上几分的眼眸希冀满满的看着自己,不知为何,便不想让她失望,违心道:“好喝。”

    “那感情好,既然你喜欢,我以后每日让越吟给你端上一碗吧,也算是还了你赠药的恩情。”

    “……”他好像说错了什么。

    李明歌自动眼瞎,忽略顾辞皱起的眉头,自言自语道:“事不宜迟,我这就回去给越吟说。”

    话落,人一溜烟儿的就跑没了。

    连顾辞好不容易脱口而出的“不”字也被抛在身后。

    于是乎顾辞只能幽怨的盯着面前冒着热气的瓷碗。

    干宝欢欢喜喜的拿着扫帚进来,“公子这回我可没有咄咄逼人了,表现好吧?”不消说,公子肯定十分满意,干宝非常有信心。

    却见自家公子对他露出十分难得的微笑,“很好,喏,这粥奖你。”抬起面前的碗递向自己。

    干宝实在是受宠若惊,早知道性格稍微委婉一点,就可以得到公子的赏赐,那他早八百年就自个儿转了性子,愉快的接过顾辞手中的碗,一口咕噜咕噜的喝完。

    干宝开始只是觉得嘴巴里一股怪味儿,愣了三秒,径直冲出房门,口中直呼:“茅房,茅房!”

    屋内,顾辞满意的点了点头,“甚好甚好。”说罢,拿起放置的书籍认真品读起来。

    ……

    午后,阳光明媚。

    越吟在小憩,李明歌看书出神,自觉无聊,便出了房门,和明园里其他几个活泼的侍女踢起了毽子。

    坐在亭里东谈西扯的几位士子,最是看不起李明歌这幅嬉戏的作态,一个壮志未酬的,大男人和一堆女人玩起了踢毛毽这种女儿家的玩意儿,当真是丢足了脸面,皆是十分不屑。

    “当真是丢尽了我们江宁的脸面,我至今都想不明白这等贪玩儿的人怎会写出惊世的文章,堪称昱朝十大迷案之一。”

    说话的人是宋沉,出自江宁宋氏,搁前朝最次也是一个侍郎之子。排于江宁十五人中第五位,他为人正派,文章写得也极有深意,才情横溢,众人便也喜欢与他往来。

    和宋沉关系不错的张易轩附和道:“我看也是,总觉着是李明歌是出卖了色相,才引得赵大人临时给他写了一篇文章,按理说那样的文章出自赵大人之手十分合乎情理。”

    其余三人纷纷点头。

    众人在亭里讽刺的李明歌不亦乐乎,却发现一贯不喜李明歌的秦穆楚坐在旁边,一言不发。

    仔细一看,才发现秦穆楚的眸光紧随着湖边那抹丽影。

    宋沉见他这幅痴迷样子,好意劝道:“秦公子若是真喜欢你那侍女,大可将她收房就是,我们看得出来你眼中对她的情意。”

    忽然,秦穆楚眉头一拧,愤声道:“与你无关!”

    说罢,走到湖边,一把将女子扯向自己,压抑着愤怒道:“你的眼里从来就没有我吗?李明歌就是一个小白脸你看他做什么!”

    原来他是看见了自己的侍女,一直再往李明歌那边的方向看。

    ……

    “呀,毽子落在了围墙上,都怪你这只死肥猪,蠢得要死,你干嘛踢那么大劲儿,现在好了吧谁都踢不成了。”长得高一点的丫鬟道。

    被骂的丫鬟自然不依,“喂,大高个儿,你以前不是也踢到过湖里去吗?怎么那个时候不骂你自己啊,就是喜欢骂我。”

    “你……反正就是你的错,你给我拿下来,不然我把你的辫子给你剪咯你信不信!”

    “来呀谁怕谁啊!”

    说着,两个人就要干架起来。

    你推我一下,我搡你一把。

    “呀!你个死肥猪干什么扯我头发,松开!”

    “大高个儿,我今天就要打死你,让你以前老嘲笑我!打打打!”

    场面一时混乱不堪,李明歌无奈的摇了摇头,女人啊,就是多事非。

    遂即使出吃奶的劲儿才将两人掰开:“松手,松手。不就是一个毽子嘛,个子高的让长得矮的踩一脚爬上围墙,不就可以拿下来了嘛?”

    高个子顿时泪流满面,“明歌公子,我不想死啊,被这死肥猪踩一脚,还不得直接七窍生烟了!”

    一边说,一边抗拒的摇头。

    李明歌笑了:“有这么夸张嘛?”

    视线落到矮一点的侍女身上,忽然她就闭嘴了。

    那矮一些的丫鬟腰上,肚子,大腿皆是挂满赘肉,整个脖子也都陷入了肉球里,李明歌忽然嘴角不停抽搐起来,“这也就……就圆润了一点嘛。”

    “明歌公子啊,我上有老下有小,您可别跟奴婢开玩笑啊!”那高个子不停乞求,就差没下跪磕头。

    李明歌最是受不了别人软磨硬泡,豪气的甩了甩手,“算了,我来。”撩起袖子,就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