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一碗特殊的羊肉饱馍

过路财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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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魁是葛红的前夫,地道的郊区农民。

    葛红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就被他瞄上了,死缠烂打了七八年,这才成了好事。

    可是强扭的瓜不甜,两人结婚不到一年就分开了。

    王魁心狠,百万家产硬是没有给葛红半分。葛红也是有志气,给也不要。

    两人没有孩子,婚也离得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离婚后两人各自思量,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却不曾想半路冒出来了个山青。

    那天工地来了几个讨要欠款的,态度强横,不给钱就搬东西。

    搞工程的那有不欠钱的,何况白手起家的王魁。可以说,他能够成为包工头,多亏了能赊账。

    想当初他做第一个工程时,除过自己的内裤是老娘亲手缝制的以外,大到钢筋、水泥、沙石,小到伙食和衣着,所有的一切都是赊来的。

    那时人们的诚信还在,只要你肯干,就有人相信您?,就愿意给你赊。

    就像那些勤劳朴实的农民工,他们根本不会要求按月发工资,只要能管吃管住,年底一次发工资最好,省得平常乱花钱。

    王魁自小没了父亲,母亲又体弱多病,算是在苦水泡大的。

    吃苦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看见别人吃苦也觉得理所应当。

    记得小时候,有一天家里没有午饭吃,他就背着母亲去偷偷跑去小叔家门口假装玩耍,期望他们看到后能给他一口吃的,那怕半个冷馍也行。

    小叔家里条件好,爷爷奶奶年纪不大,都能出工挣工分,小叔又在乡上农机站修拖拉机,每月都有固定的工资,特别小婶娘,还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那钱多得让村里许多人都眼红。

    可自己的家里太穷了,父亲死前看病拉了不少饥荒,或许因为怕贫穷传染给他们,小婶娘坚决不允许他们家人与我们来往,包括爷爷奶奶。

    她曾当着亲朋好友的面说,如果爷爷奶奶私下帮助我们,就将他们赶到我们家,如果小叔私下帮了,就与小叔离婚。

    对于这个城里的厉害媳妇,小叔是稀罕的,珍爱的。她不仅给自己的脸面上增加了光彩,而且还带来了许多实惠。

    爷爷奶奶却有些惧怕这个小儿媳妇,平常都是给人家说话都是和声细语,家里的大情小事也都与人家商量。说是商量,实际上要人家点头。

    想想也是应该,父亲已经不在了,他们只有小儿子可以依靠。

    王魁在小叔家门口玩了很久,小叔的大门还是紧紧的关闭着。

    期间小叔出来过一次,小婶娘也出来一次,但都没有与他说话。只有他们门前的小黑一直热情的望着他,时不时摇摇尾巴,晃晃脑袋。

    小黑是一条狼狗,虽然只有半岁,但个子已经与王魁差不多。也许是因为能吃饱饭吧,毛色还算油亮。

    那年月家家粮食都紧张,人人都是肚子吃不饱,哪里来的多余粮食喂狗。因此村里很少有人养狗,即使了养了,也都是瘦骨嶙峋的,毛色发暗,全身没有几两肉。

    小黑算是幸运的,因为它是小婶娘从城里带回来的,说是纯种牧羊犬。

    王魁年纪小,自然不懂什么是纯种,只是那狗的确有些灵性,有几次奶奶偷偷给自己东西,它都叫个不停。

    这一次,王魁还是希望奶奶能看见自己,能给自己一点吃的。

    可是那一天,奶奶一直都没有出来。

    眼看着日头已经西坠,王魁开始绝望了。

    就在他准备饿着肚子回家时,突然看见,从小叔的院子里扔出来一块鸡蛋大小的东西。

    只一眼,王魁就立即判断出,那绝对是吃的,应该是一块馍。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闪电般扑向那块东西的落点。

    但还是晚了一步,小黑抢在了他的前面。

    怎么能容忍自己盼望已久的食物落入一个畜生的口中?王魁拼出了自己的小命,从小黑的口中抢回了那半块馍。

    或许是知道眼前这个小人与自己的主人有些关系吧,那畜生并没有下口撕咬他,只是用牙齿划伤了他的手背。

    小叔家的房院是新建的,在村子的最西头,平常很少有人来,王魁狗嘴夺食的英勇之举并没有人看到,他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当然,王魁也有运气好的时候。记得有一年附近村子里过庙会,许多吃食都摆了出来,有面皮、醪醩、甑糕、豆腐脑、肉加馍等等,但在王魁看来,最好吃的还是羊肉泡馍。因为羊肉饱馍有肉,碗还大,离老远都能闻见香味。王魁很喜欢闻这种香味,因为香味不要钱,他就站在羊肉泡馍摊前,尽情地闻。

    那时农村经济已经渐渐放开,心里活套、脑瓜灵光的人也已经挣到了第一笔钱,所以吃羊肉泡的人很多,店主有些忙不过来了。他看见王魁在摊前很了久,知道是个穷人家的娃,就让他过来帮着烧火,说等人少了给他一碗羊肉泡馍吃。

    听到摊主的允诺,王魁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烧火他早就会了,在家经常帮母亲烧。那一天,他饿着肚子,咽着口水,烧了多半天的火。

    那位摊主并没有食言,他将当天所有剩在碗里的肉用笊篱捞了出来,又添了些羊肉原汤,给王魁专门做了一碗特殊的羊肉饱馍。

    王魁根本不在意肉别人吃剩的,也不在意所谓的肉大多都是肥肉和肉渣,他吃的很香,也吃的很饱。

    尽管生活异常困苦,王魁还是艰难的长大了。

    只是苦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也深深地影响了他的性格。比如说习惯性的谄媚和病态般的节俭。

    见了外人,他会不由自主地谄笑,他会大方的令对方吃惊。不见外人,他就变成了冷酷的吝啬鬼,欠债不还的赖皮狗。

    因为这个原因,葛红离开了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常常有债主追上门来要砍他的手。

    对于农民工山青来说,包工头有没有手与他的关系都不大,只要他能按时拿到工钱就行。所以,以往遇见讨债的,他都听从老乡的忠告,躲得远远的。

    可那天或许是苍天故意安排的,他被那个讨债的惹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