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兄弟对不起了

云鸦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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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艳阳高照,窗前案几上摆着一副年轻男子的画像。

    路嫚嫚站在画像前,给新收的徒弟讲解,如何抽丝剥茧模拟犯罪嫌疑人画像。

    “一般女子被送入庵堂,多半品性上出了问题。”

    “一个大家族教养出来的女子,品性上出问题,再加上被害人正是怀春年纪,由此可以推测,这品性上的问题应该是男女之情。”

    “其次现场遗落的那根金簪。”

    “被害人身上的衣着质地考究,头上的头面也是时下流行的款式。”

    “而那根簪子是空心的,宝石还是翻新的,造型又非常的夸张俗气,两者根本不匹配。”

    “试想一个时时处处突出精致的大家闺秀,怎么会用这么俗气又夸张的金簪?”

    “可是师父……”

    小乙提出自己的疑问。

    “并没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这根金簪是被害人的。”

    “有疑问是好的。”

    路嫚嫚露出赞许的目光,至少说明他在动脑子。

    “我今天说的话你要记住了。”

    “我们画的只是模拟犯罪嫌疑人,这个人真的存在吗?”

    “或许并不。”

    “那个嫌疑人,只是我们根据种种线索分析推测,然后画出来的犯罪嫌疑人可能的样子。”

    “不管这支金簪是不是受害人的,竟然遗漏了现场,肯定与她有关。”

    “既然有关,就是我们推测的依据。”

    “哪怕一开始错了也不要紧,随着证据的增加,慢慢的修正。”

    路嫚嫚没说的是,直觉告诉她,这根簪子就是被害人的。

    可他们是捕快,捕快办案讲究的是证据,直觉这种东西当不得证据。

    然而,直觉这种东西有时候真的很准。

    别问她为什么。

    “我们假定这根簪子是被害人的。”

    “既然与她的服饰装扮不配套,那么这根簪子应该是旁人赠送。”

    “那么我们就要考虑,这样一支俗气的簪子,到底是什么人送给她,才不至于嫌弃?”

    “即使被罚到了红安堂,仍然带在身边?”

    “某个重要的长辈?好闺蜜?还是情郎?”

    “再看现场遗留下来的脚印。”

    “现场的脚印虽有大有小。”

    “小脚印是一致的,大脚印仍然一致,说明这些脚印只属于两个人。”

    “也就是说,当时只有被害人和凶手两人在一起,没有第三人。”

    “大脚印一尺三寸,明显是男子的脚印。”

    “并且还有重要的一点,孙姑娘事前,把贴身的丫鬟给迷晕了。”

    “见什么人要迷晕贴身丫鬟呢?”

    “结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

    “孙姑娘被罚到红安堂来,是因为与一个男子有了私情。”

    “而今天,她打扮精致,带上那根金簪到竹林来,就是来会那个情郎的。”

    “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这个犯罪嫌疑人定为一个男子,而且是一个年轻的男子。”

    “师父,你怎么确定一定是个年轻的男子?”

    路嫚嫚开玩笑道,“怀春女子总不会看上半大老头吧?”

    小乙被逗笑了就连高冷的厉风都扯了扯嘴角。

    中二追电笑的最开心。

    “哈哈哈……,笑死小爷了,死要钱你可真逗。”

    路嫚嫚把这戏精当成空气。

    “为啥把年轻女子称作怀春少女?正因为,这个年纪正是爱做梦的年纪,心中向往着俊俏后生。”

    “丑八怪肯定看不上,这个男子应该长得很好看。”

    “如此,这个犯罪嫌疑人,在你心中有没有一个轮廓?”

    小乙眼神崇拜,小鸡啄米般的猛点头。

    “轮廓有了,我们再来具体分析。”

    “问题再回到那根金簪上。”

    “既然孙姑娘带着金簪,见犯罪嫌疑人可见这根金簪是对方送的。”

    “而金簪是空心的,说明这个人应该没什么钱。”

    “可镶嵌的宝石品相很好,但又是翻新的。”

    “说明这个人家境不错,只是自己没钱。”

    “什么人家境很好,自己却没什么钱呢?”

    “极有可能就是大家族的某个数庶子,或者旁支子弟。”

    “庶子一般都会受到嫡母的打压,同样对于旁支子弟来说,族中资源很难落到他们头上。”

    “这些人通常抑郁不得志,眼角不自然地就会带上几分阴郁。”

    “如此,你心中勾勒的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更形象了?”

    “然后再根据脚印大少,步态距离,推测出他的身高、体态……”

    这些都有迹可循,不着急,以后我会慢慢教给你。”

    “是!”

    小乙眼睛亮的胜过天上的星星。

    从前就晓得师傅厉害,没想到是如此的厉害,一只小小的金簪,一枚脚印,就能分析推测出这么多东西。

    自己哪怕只要学到师傅的一两成,就够他用的了。

    追电看着画像摸下巴。

    “此人怎么瞧着有一两分眼熟?”

    “厉风你来瞧瞧,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厉风翻了个白眼双眼望天。

    兄弟,你是绔纨小郡王阅人无数,我是天煞孤星小瘸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见过个鬼哟!

    可路嫚嫚、小乙都期待地盯着他。

    “咳,你在万花楼见过吧?”

    兄弟对不起了,为了维护在媳妇心里的诸多形象,只能牺牲你了。

    话音落路嫚嫚和小乙,果然别有意味的看了他两眼。

    追电:“……。”

    为兄弟两肋插刀,他的好兄弟果然插了他两刀。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了?”

    厉风白眼斜他,“断手断脚活着的人可不少,可你见过哪个人不穿衣服在大街上走的?”

    噗!

    追电的心瓦凉瓦凉,果然红颜祸水,兄弟娶了媳妇就不再是兄弟了。

    突然好想念在外公干的奔雷,还是奔雷够哥们。

    厉风叛变了,就只剩下奔雷这一个哥们了,可不能让他讨了媳妇忘了哥们。

    于是周若薇小郡主的追夫路,又多了一道,来自自家老哥给的坎坷。

    可怜的周小郡主。

    “师父,我们啥时开始学习。”

    听了路嫚嫚的如神分析,乙有点迫不急待。

    年轻人有干劲是好的。

    路嫚嫚笑,“怎么着也要等到,炭笔到手之后吧!”

    “哦!”

    小乙有点不好意思,是他太着急了。

    “这样吧,过几天我休沐,你到家里来,那边还有个徒弟,给你们一起讲讲理论。”

    “好,师父那我先去办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