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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范书《灵帝纪》中建宁元年(168年)至光和六年(183年)间的灾荒记载(同时参考续汉志)。只摘录旱灾、饥荒、水灾、瘟疫等大范围影响百姓生活的天灾;而日食、大雨、地震、宫殿火灾等忽略。明细如下:
1.建宁四年(171年)三月,大疫,使中谒者巡行致医药。
2.熹平二年(173年)正月,大疫,使使者巡行致医药。
3.熹平三年(174年)秋,洛水溢。
4.熹平四年(175年)四月,郡国七大水。
5.熹平四年(175年)六月,弘农、三辅螟。
6.熹平五年(176年),旱灾。(见《五行志一》)
7.熹平六年(177年)四月,大旱。
8.熹平六年(177年)四月,七州蝗。
9.光和二年(179年)春,大疫,使常侍、中谒者巡行致医药。
10.光和五年(182年)二月,大疫。
11.光和五年(182年)四月,旱。
12.光和六年(183年)二月,夏,大旱。
13.光和六年(183年)秋,金城河水溢。
综合分析:
建宁元年至光和六年(168-183年)间,东汉帝国发生大规模的天灾合计13条。
水灾共3条,一次是河南的洛水,一次是凉州的金城河,一次是熹平四年(175年)四月的七个郡国水灾。据《五行志》刘昭注引袁山松《后汉书》载,受灾地区为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邪。分别属于兖州、豫州、徐州等地。
虫灾共2条。其中熹平四年(175年)六月关中三辅地区的螟灾,政府出台了减租政策。
范书《灵帝纪》:六月,弘农、三辅螟。遣守宫令之盐监,穿渠为民兴利。令郡国遇灾者,减田租之半;其伤害十四以上,勿收责。
瘟疫共4条,其中有3次朝廷送药安抚百姓的记载。唯一是光和五年(182年)二月的那次瘟疫,此次没有政府参与赈灾。于是,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太平道教主张角从中出力,从而获得信徒拥戴。
因为按范书《皇甫嵩传》的记载,张角就是以“符水咒说”的方式使得太平道发展壮大的。所以“瘟疫说”是有合理性的,在医疗条件落后的汉代,医生的能力无法达到的地方,就是巫师发挥的舞台。
范书《皇甫嵩传》:初,巨鹿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畜养弟子,跪拜首过,符水咒说以疗病,病者颇愈,百姓信向之。
旱灾共4条。政府均无赈灾举动。其中熹平五年(176年)的那次,朝廷有安排官员前往首阳山祈雨,后来竟然真的下雨了。
《五行志一》刘昭注:蔡邕作伯夷叔齐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求获荅应。时处士平阳苏腾,字玄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其梦陟状上闻。天子开三府请雨使者,与郡县户曹掾吏登山升祠。手书要曰:‘君况我圣主以洪泽之福。’天寻兴云,即降甘雨”也。
光和五年(182年)及次年连续两年的旱灾,从原文看,政府也没采取任何行动;旱灾的范围有多大,受灾百姓有多少,都没有记载。
我们都知道:旱灾之后常有饥荒。前有桓帝(刘志),后有献帝(刘协),两帝纪均有饥荒的记载,而在这个时间段(168-183年)内,竟然没有一条饥荒的史料!
范晔不可能单单为灵帝刘宏避讳,于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要么是旱灾的影响范围小,要么是政府赈灾有力。
“饥荒说”是绝对不成立的。我再放一条很少有人注意过的史料,范书《灵帝纪》记载光和六年(183年)事最后一条便是“大有年”,意思就是“丰收之年”。——原来“黄巾起义”的前一年是丰年,百姓都不缺粮的!
后世史家为了给“黄巾起义”找出一个合理的起事缘由,刻意去塑造出“百姓民不聊生,而政府不管百姓的死活”的假象。可是史料中记载的:政府送药、减免租税、求雨、修运河却是抹杀不了的!
PS:前辈所作。前传删除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