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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的阳光早已照进半个房间,习惯了夜生活,余欢躺在床上依旧呼呼大睡。
一阵急促的铃声搅醒了她的美梦,正要发火,一开门,一团艳红先挤进门来。
“生日快乐!”一张清秀阳光的脸上溢满了笑容。
“谢谢亲爱的!”余欢接过小羽手机的玫瑰,顺势朝他脸上亲了一口。
小羽是她的现任男友,是市医院急诊科一名医生,一次朋友酒吧生日聚会认识,自后垂涎于余欢的美貌不可自拔,在持续了整整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后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用余欢的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再好看多金的男人也比不上一个男人一往情深的专情。见惯了余欢在爱情里的随心所欲,这一点倒让所有人对她刮目相看。
“我给你做碗长寿面,你先去洗漱,洗完我也把面做好了。”小羽说完伸出食指轻轻在余欢的鼻子上勾了一画。
“老规矩,两个流心荷包蛋,不要香菜不要蒜。”
“放心,你的口味喜好哪一样我不烂熟于心,你洗完乖乖的等大厨给你上菜。”
小羽脱了外套转身去厨房忙活起来。
“喂,”刷牙刷到一半,余欢电话响了。“兰姐,不是吧,又是那个肥佬,他就一铁公鸡,还挑三拣四以为自己是吴彦祖。”
“今天他带万哥来,万哥什么人物你又不是不知道,不看僧面看佛面。有个事电话上不方便说,你算帮兰姐的一个忙,改明儿我再好好感谢你。”
余欢欲言又止,万哥是灵州数一数二黑白两道通吃的主,那肥佬虽然人讨嫌了点,也不至于不给万哥面子,再说做这行几年了,什么人什么事没遇到过,做这行好几年,她能在灵州小有名气兰姐也有不少功劳,于是便答应了下来。
挂完电话,小羽已经站在余欢面前,垂了眼低着头,呆呆的只是不说话。
“怎么了宝贝?”余欢白皙纤长的手臂一把挂住小羽的脖子,微翘的睫毛下双眸明艳动人。
“今天你生日能不能不去了?”
“那个客户指明了我去,又是个不好惹的主,我下了班就回来,好不好?”
“你能不能以后都别去了?”小羽声音有些低沉,近乎带着哀求。
余欢定了定神,嘴角忽然一丝冷笑,“怎么的,路小羽,当初你追我的时候我可是跟你说好的,你要是真瞧不上我这当小姐的,你大可以现在就走,你去找你认为的好姑娘去,咱俩好聚好散!”
小羽看着余欢,眼睛里立马现出一圈红,走这个字犹如一把尖刀猛地扎进他的心里,他被气得嘴角在抖,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余欢见状突然心软了,她遇到过的男人那么多,却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会因为她几句气话而红了眼眶。她伸手去拉小羽,被小羽一把推开了。
半晌,小羽终于开了口。“余欢,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从我认识你那一刻起,我承认我心里做过很多次斗争,可是每次看到你,我所有的顾虑和挣扎都可以抛之脑后。每次你一上班丢下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我脑子里全是你去给男人们献殷勤的画面,我受不了,真的受不了,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吗?”
余欢怔住了,习惯了在爱情里的随心所欲,她觉得面前这个一本正经又认真的男人竟有些可爱。
余欢八岁时,父亲撇下他们母女跟着别的女人跑了,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她带大,一心指望上完大学能熬出头,可偏偏命运捉弄,大三那年,母亲又查出胰腺瘤,为了给母亲凑手术费和治疗费,余欢卖掉老家的房子,白天超市做促销,晚上酒吧卖酒,到后来夜总会坐台。半年后,母亲病情恶化去世,因为去夜总会坐台,谈了三年的男朋友也分手了。那时候,余欢说,她活着的所有信念好像一夜之间都没有了,她不知道怎么活下去。坐在学校六楼的天台上,她不哭也不闹,只是呆呆地望着星星点点的夜空。方尘和风儿哭着求她,她终于回了头,当把她拉下来,她瘦小的身体已经被风吹得僵硬。在学校宿舍躺了整整一个月后,余欢终于起了床,去学校教导处退了学,跟方尘借了五百块钱一个人在外面租了个小单间。她说,她不想再努力了,她恨这个世界的残忍和虚伪,以后她只为自己活。而这几年,靠着她不俗的姿色游走在各色风月场所,她很快在灵州市小有名气。方尘问过她,你快乐吗?余欢说,从小过惯了苦日子,受尽了别人的冷眼,当突然有一天你开着保时捷穿着名牌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曾经那些欺负你看不起你的人忽然都满面笑容讨好你巴结你,邻居一个个好像全变了一张脸,和颜悦色慈善异常,还有不知道哪儿又冒出来几个所谓的亲戚,连骂她母亲是烂鞋的村长也提着大包小包求她在市里打点关系,你会觉得钱所带给你的快感超过任何曾经你所坚持努力奋斗的信仰。所以没心没肺活着不好吗?
厨房里下锅的面条已糊成一团,锅里飞溅出来的水星星点点落在冰冷的大理石灶台,冒了一丝热气便失去了温度。
“小羽,你很好,是我不好,你走吧。”余欢拿起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根烟,打火机点了好几下才点着,微红的火光一点点吞噬着香烟,她猛地吸了一大口,差点呛出声来,一团烟被强吸进肺里,余欢只觉得胸口有一丝喘不出气的疼。
小羽忿忿地盯着余欢,她穿着白色睡衣靠在沙发上,柔软的头发慵懒地散开搭在瘦小的肩膀上,那张清丽的脸丝毫没有因为这几年坐台沾染上世俗的风尘,那双透亮的眼眸里尽管露出疲色,也掩盖不住如水般干净纯洁的柔情。如果开始只是喜欢她的美丽,但现在,她的温柔,善良,聪明,任性,直爽,果敢,就连拜金都可爱得理所当然。
还记得第一次见余欢,她穿了一条白色针织连衣裙,头发干净利落扎成马尾甩在脑后,小羽坐在她对面看出了神。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余欢冲他斜了一眼,他当即羞得面容通红,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还记得她说,路小羽,睁开眼能见到你的感觉真好。
她说,路小羽,你生气的样子真像一只河豚,好喜欢惹你生气。
她说路小羽,你好笨哦,我那么喜欢你你都不知道。
她说,路小羽……
呵,可是现在,她叫他走,语气是那么坚决。
小羽觉得喉咙里一阵堵塞,“哐—”径直摔门而去。
哼,余欢露出一丝冷笑,男人也不过如此。是啊,凭什么会觉得他不同?她见过那么多男人,哪一个不是因为美色靠近她追求她,等厌烦了倦了再随便找个理由离开。所以,这些年她习惯了被动,习惯了谎言,习惯了强颜欢笑,却唯独没有习惯夜晚来临后无止境的黑暗。
名宴夜总会一间豪华包厢里,几个男人坐在华美的欧式皮质沙发上,搂着浓妆艳抹的小姐们正在玩十点半。
余欢踩着高跟鞋匆忙推开门,进来笑脸相迎。“对不起,来晚了,我先自罚三杯。”她举起桌上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余欢,万哥可是专门来找你,就凭你的酒量,这三杯啤酒有点不够诚意吧?”那个肥佬一脸的肥肉堆满了贪厌,“是吧,万哥?”
沙发正中间一个带着眼镜的男子,有点高的发际线,单眼皮,挺拔的鼻梁,嘴角总感觉似笑非笑。他中等身材,穿着裁剪合体的西装,没有打领带,却气质儒雅,温文谦和,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余欢。呵,这一眼看得余欢心里竟有些发怵。
“来,赶紧跟万哥赔不是。”肥佬端了一杯白酒递到余欢面前。
余欢笑了笑接过酒杯一灌而下,嗓子里穿过几秒灼热,有点儿烧心。
那晚,包厢里男男女女不停喧哗大笑,酒杯碰来碰去清脆利落,摇曳的灯光映出一张张怪异夸张的脸。十点半的游戏玩了很久很久,余欢好像总是输,她不记得喝了多少杯,也忘了几点才结束。
直到第二天早上,余欢顶着头昏欲裂,睁开眼看见万哥满意地朝她微微一笑,淡淡地说,“以后你是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