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这特么是运钞车啊!

余云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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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什么鬼东西?”祖玛沙尔的巨魔终于迎来了敌人,但是跟他们想象中不太一样。

    沉重、缓慢、带着无法抵抗的杀意。

    那是一串形状宛若蜈蚣的人造物。

    乍看是房子。

    可没有房子会这样装上大量金属尖刺,感觉就是一堆刺猬在大游行。

    “是人类——”巨魔最厉害的职业是猎人。无法直接目视,他们也能轻易从改装冲车后面留下的深邃脚印分辨出来者。

    说真的,如果在天朝21世纪,还看到有人无能狂怒地用轻武器向坦克开火,保证大家会笑破肚皮。

    对于真正的土鳖,这种瞎鸡儿全力开火的事还真不少。

    看着长长一串的蜈蚣冲车群刚进山口被巨魔暗影猎手丢投矛,麦当肯真有种梦回地球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恍惚感。

    那时候,没见过坦克的德军,在英国的【小游民】坦克面前束手无策。

    现在巨魔们也差不多。

    自从2800多年前被人类和精灵联手打败,巨魔逐渐失去了他们的大军团作战本事,反而进化为山地战和丛林战的佼佼者。

    诡秘而防不胜防的游击模式,就是现代巨魔的标签。

    他们哪见过如此诡异的正面进攻。

    “喝啊——”一只强壮的巨魔吐气开声,整个人如拉满的长弓,粗重的长矛脱手飞出,在半空划出炫目的弧度,狠狠地一头扎入那架奇奇怪怪的战车上面。

    “夺!”地一声,矛头猛烈地在车头摇晃了一会儿,然后就化身成为车头的用来抵御外敌的‘犄角’之一了。

    当第一根投矛扎中冲车顶上的牛皮时,一个推车的士兵浑身一哆嗦,显然吓了一跳。

    旁边的瑞文戴尔男爵啐了一口:“怕什么怕,连第二层牛皮都还没扎到呢。”

    他相当有经验,一听声音就知道远不到破防的地步。

    这是一号车,足足蒙了三层厚牛皮,每层牛皮之间还放上大量碎木头作为缓冲物,普通锐器的攻击,还真是打不穿。

    他突然发现乌瑟尔很淡定:“你就没担心过?”

    乌瑟尔平静地看了他一眼:“我仅凭力量都扎不穿,巨魔凭什么打穿?”

    得!您老人家知道你刚才装了个大逼,您知道吗?

    山崖上,巨魔们瞪大了铜铃般的大眼睛,看着奇怪的‘巨兽’缓慢而坚定地继续爬坡,他们开始慌了。

    “这怎么可能!?”

    “巴嘎那!WTF!这不科学!”

    别误会,后面那段是某个出戏的公爵帮忙配音的。

    身为最大的大佬,冲锋在一线这种事肯定不是麦当肯做的。也不会有谁给他这个机会。

    作为一件未经试验的新式武器,派个瑞文戴尔加乌瑟尔打头阵,已经很给烂苔巨魔面子了。

    两个猛男,加上足足十个大兵,缩在打头阵的那架蜈蚣头冲车里,正喊着号子往前推车呢。

    唉,幸好他们还不算老汉,不然那画面一定很美。

    点子是麦当肯出的,他没事当然不愿意跟一群满身臭汗的大男人挤在狭小又不通风的冲车里。

    此刻,在一众骑士簇拥下,旁边是莫格莱尼、阿比迪斯作陪,主动请缨的安娜丝塔丽男爵夫人伺候,被人摇着大扇子,听着永远都仿佛听不腻的舞狮专用锣鼓,喝着【阿拉索1982年的雪碧(其实是冰镇柠檬水)】,麦当肯感觉自己的打仗就是这么地……上流。

    用单筒望远镜,看着自家的蜈蚣车变成刺猬,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在“咚的隆冬撑撑!”的鬼畜配乐,咳咳,锣鼓声中,没受到什么伤害的人类士兵推车更卖力了。

    山路崎岖,基本都是45度左右的陡坡。车子不好推。

    这年代的人有的是力气,毕竟走出城镇,满森林都是成年水牛大小的野猪什么的,好像麦某人这样没力气的废柴是很少的。

    士兵不缺乏力气,蜈蚣车内甚至备了肉干和水壶。主要是光挨打不反击,士气很容易衰落。

    有了这股鬼畜却宛若洗脑循环的锣鼓,士兵们愣是非常卖力地将冲车推了上去。

    “马上可以到达第一处临时营地了。”阿比迪斯提醒道。

    那是一个山腰的平台,地方不算大,也就五百平米左右,胜在那里是凸出来的,只要堵住路口,至少不必担心来自头顶峭壁的偷袭,士兵们也可以在那里歇息。

    “没那么简单。”莫格莱尼沉声道。

    果然,几分钟后,突然间几个巨魔大力士开始将人头大小的石头远远地砸下来。

    “咚!啪!”

    蜈蚣冲车发出一声声巨响,感觉下一秒就要散架似的,偏偏那玩意比乌龟壳还硬,愣是扛住了。

    这都算了,望远镜里,只看到一个魁梧的巨魔居然拔起一根削尖的树干,在三十米高的峭壁上居高临下地丢下来。

    人腿粗的树干,足足有三米长,这玩意丢下来,除非丢不中,否则可比什么弩炮威力可怕多了。

    天不遂人愿,这根特制的‘弩炮’,愣是划出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呈60度射中了冲车。

    “啊!”男爵夫人惊呼了起来。

    莫格莱尼都有点不忍看下去了,毕竟那车子里,有一个男爵,一个圣光牧师,还有十个精锐士兵。

    这就看谁不走运,被穿透的木桩子钉死在地上吧。

    他突然发现,唯有麦当肯无比淡定地坐在原地,惬意地呷了一口饮料:“斯坦索姆阁下,你就不担心?”

    麦当肯浅浅一笑:“如果这垃圾玩意能击穿三层牛皮下面1寸(2.54cm)厚的瑟银装甲,那算我输!”

    周围的人一听,当场倒抽一口凉气。

    见过败家,就没见过这么败家。

    同等硬度下,瑟银重量只有钢铁的一半。

    普通骑士,若是有一套瑟银铠甲,何止是吹一辈子,那必定是作为传家宝,传个一百几十代。瑟银可是东部王国大陆公认的最强金属,又轻又硬,所以每套瑟银铠甲都炒到骑士可望而不可及的‘天价’。

    动辄几百金币一套的瑟银铠甲,唯有顶级贵族才耍得起。

    现在居然把昂贵的瑟银锭拿来做冲车的装甲!?

    这他妈哪是冲车?

    这是运钞车啊!

    卧槽,这浓浓的羡慕妒忌恨是怎么回事?

    别说旁边的骑士们,连莫格莱尼公爵都给某人的豪气震出内伤。

    这么舍得砸钱,玩意冲车陷在半路上回不来咋办?

    那边,果然没让人失望,车子靠近顶部的地方打开一个小窗口,伸出一条穿着铠甲的手臂,几下就把树桩子拔掉了,车子继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