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种子,发芽了!

千塘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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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种子,发芽了!

    东魔界——魔殿

    好奇的爱丽丝,拘谨的阿福,还有一脸衰相的南烛。

    “严肃点!”

    看着坐在面前的四个大佬,南烛努力的想露出一个笑容,可还不他等张开嘴,就被梅丽娜一嗓子吼了回去,小萝莉被吓得一怔,阿福更是浑身抖了两下跪在了地上。

    “叫你别乱跑,你可倒好,这次都直接不在魔界了,你是想气死我么?啊?说话!”

    梅丽娜越说越生气,正当南烛以为自己要挨捶的时候,老妈却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这下子南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用求助的眼神看向其他三个人。

    三叔南元忠幸灾乐祸的嘿嘿发笑,眼眶有些发黑,不过不是上次的左眼眶,这次是右眼眶。

    二叔南修明只是欣慰的看着他,却无动于衷。

    你倒是帮个忙啊!

    南烛最后只能无助的看向自己的老爹。

    还是老爹给劲,一边安慰着自己的妻子,一边给南烛使眼色。

    “道歉啊!”(唇语)

    很多时候,在教育下一代的问题上,父亲和母亲的意见总是相左的。

    在南思宏看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南烛出去磨炼也是应该的,但梅丽娜作为一个很爱自己孩子的母亲,他只想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待在自己的身边,平平安安的就好。

    “妈我错了,对不起,我不该乱跑的!”

    南烛垂头丧气的说道。

    很多家庭里,老爹发火可能没什么,男人的脾气么,来的快,去得也快。

    但老妈要是哭了,家里的气压就会变得很低,连一家之主的老爹,这个时候也不敢去招惹自己的妻子。

    “真的?”

    梅丽娜抬起头来惊喜的看着南烛,南烛才发现他老妈嘤嘤嘤了半天,一滴泪都没有。

    “你向我保证,以后不乱跑!”

    南烛嘴角微微抽动了下,无奈的回答。

    “我向你保证,以后不会乱跑!”

    嘴上说是这样说,但南烛心里的想法只有一个,我错了,对不起,但我下次还敢。

    他还要去找白瑾喝酒呢,怎么会被一句话所束缚,开什么玩笑,我可是一个追风的浪子,浪子说的话,你们全当在放屁就行。

    “嗯,你可别骗妈啊!”

    眼看人家母慈子孝,这事儿就要这么过去了,幸灾乐祸的南元忠不乐意了,为啥你们母子俩互相折磨,挨揍的总是我!

    “大嫂啊,南烛这次犯了这么大的错,你得给他长点记性啊!”

    南元忠在一旁煽风点火的蹿腾,这小兔崽子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最好是每天都打一顿才行。

    梅丽娜用冷飕飕的眼神瞟了南元忠一眼,开口说道。

    “这是我儿子!”

    “我知道啊!”

    南元忠有点不明白了。

    “这是我儿子,想打,你自己生一个去!”

    嘚!

    听了大嫂的话,南元忠一拍脑门起身就走,这一家子人,就没一个正常的,惹不起,告辞!

    随着南元忠的愤然离席,过一会儿南修明也走了,说是要去抓一个小东西。

    又聊了半天,南烛才领着阿福和爱丽丝脱身。

    对于阿福和爱丽丝,不论是南思宏和梅丽娜,还是他南修明和南元忠,都没有过问。

    在他们看来,那只是南烛的一点玩具罢了,还没有资格进入他们的眼中。

    出了大殿的门,南烛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终于是回来了啊!

    关于他那个赚钱的计划,也该提上日程了。

    …………

    人界

    一支军队正在默默的行进,队伍里的士兵,大都带着伤,整个队伍弥漫着一股死寂。

    队伍后面的几辆马车,上面堆满的盒子,每一个盒子上,都有光耀帝国的标志。

    一些不像是士兵的人,跟在队伍的最后面,脸上写满了哀痛,他们雇佣的板车上,拉着一口口六边的棺材,时不时还有魔法师上来降温加固寒冰。

    整支队伍凄凉且壮烈!

    车轮碾在土地上,留下一道车辙,马车一辆一辆的驶过,车辙也越来越深。

    格温妮丝端坐在马车里,面色苍白,现在已经是深夜了,但她依旧不敢闭上眼睛休息,梅丽娜给他留下的恐惧太深了,一闭上眼睛,那天经历的幻象又会一一浮现。

    车里还躺着一个人,是霍根,那天,梅丽娜差点就摧毁了两人的神志,因为霍根不屈的抵抗,导致他现在还没有醒过来。

    这支车队主要是运送骨灰和尸体的,所以格温妮丝只能和霍根挤在同一辆马车里,不过这样也好,她现在有些害怕一个人待着。

    虚弱的格温妮丝,静静的看着依旧在昏迷中的霍根,那如刀刻斧凿一般坚毅的面庞。

    就算在昏迷中,霍根依旧紧紧的皱着眉头,似乎在遭受着什么痛苦。

    想起两人相同的遭遇,格温妮丝脸上浮现了一丝温柔,如果那天不是霍根顶在前面,她可能已经死去了吧!

    当然,这不是格温妮丝的自作多情,魔界的宫殿里,梅丽娜的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种子,发芽了!

    回忆起这个男人传奇的故事,格温妮丝没由来的兴起一丝崇拜之意。

    没人知道,贫民出身的霍根将军,在年轻时应征入伍的初衷,只是为了填饱肚子,那一年,霍根才十四岁。

    在他成为帝国戍边军第四兵团的一名新兵后,霍根就彻底爱上了军人这个职业。

    然而从军十年,经历了许多大小战役,他的军衔只晋升到军士长,虽然他已经具备了出色的军事素养和丰富的作战经验,却无处施展。

    终于在他二十四岁时,他等来了一个机会。

    那时第四兵团的指挥官因故卸任,新调任的指挥官,是一个出生于军人世家、年轻气盛的贵族青年。

    在一次防御战中,蛮荒部族的先锋部队被戍边军轻易击退,这位急于求胜的年轻指挥官立刻命令部队展开追击。

    在经验老道的霍根看来,这是个显而易见的陷阱,他试图阻止追击,但指挥官却对霍根的担忧嗤之以鼻,他自认为凭借着从帝国军校学来的精妙战术,就能够轻而易举的击溃那些无知的野兽。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霍根只能跟随部队出发。结果不出他的所料,第四兵团遭到了伏击,整支部队陷入重围。

    盲目自大让年轻的指挥官付出了丢掉性命的代价。

    按照军队传统,最高指挥官阵亡时,由军衔最高的人接任指挥权。

    霍根接下了这个烂摊子,但他并没有选择盲目突围,而是做出突围假象,引诱敌人主力在山地间迂回。

    等到敌人后方空虚时,他带领一支精锐小队实施斩首行动,斩杀了对方的指挥官和数名蛮王,逆转了战局。

    霍根一战成名,他被破格替升为第四兵团指挥官,之后又凭借着赫赫战功,晋升为戍边军总指挥官。

    霍根长年累月的在边境与蛮族作战,他所守备的防线,从来没有被攻破过,不知什么时候,有一首诗歌开始传唱,诗中霍根被誉为帝国壁垒,意思是只要有他镇守边境,帝国就永远不会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