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胡须

叔叔请放开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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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暮雪的存在,无疑给她的交际圈起到了一个坏的榜样。

    一个女人。

    抛夫弃子后,不仅没遭到天打雷劈,更没遭受左邻右舍的谴责,反而越过越好。

    她的跑掉。

    像是做了多么正确的决定,尤其前段时间购置了一辆奔驰最新款的E300运动款,这更让她的闺蜜或朋友直观认识到:“原来人生的选择是可以如此多样化,离过婚的女人照样有市场”

    外面那些有钱男人。

    一看到她们,依旧像丧尸嗅到新鲜血液气息般,疯狂且执着的狂追过来。

    而且有些女人,在暗地里肯定拿自己各方面与秦暮雪做比较,最后得出无论长相,身材,甚至年龄,自己都比秦暮雪更有优势的结论。

    秦暮雪都能嫁给有钱人。

    她们为什么不行!?

    于是秦暮雪嫁给有钱人这一既定的事实,就像打开了她们欲望的闸门,导致她们对现在的生活愈发不满,觉得自己可以过的更好,凭借自己各方面条件,完全可以嫁给有钱人,然后踏进上流圈子,过上锦衣玉食的富太太生活。

    这就像买彩票一样,经常听谁谁谁中了五百万,第一反应是不相信,第二觉得与自己无关,可等身边的人真正中了五百万,就无法保持原有的淡定。

    尤其与买彩票不同的是,她们连两块钱的成本都不需要付,只要逃离现在的生活,以她们的条件,富家太太垂手可得。

    李牧没有反驳肖正阳提及秦暮雪时用“你前妻”来称呼。

    这本来就是事实。

    纵然李牧很不喜欢这个称呼,但依旧无法改变。

    他和秦暮雪那段失败的婚姻,是他人生的阴影,但那也是他人生的一部分,根本无法抹清。

    就像别人在秦暮雪面前提及他,估计也会用“你前夫”,来作为开头点缀。

    “你自己考虑清楚就行”

    李牧平静说道。

    他没有因肖正阳离不离婚而刻意安慰,或产生类似于同病相怜的感觉。

    离婚不是好事。

    也不见得是坏事。

    重要是个人选择,自己觉得对,那就是对的。

    如果自己也摇摆不定,那就将结果交给时间去定论。

    将肖正阳送上车,李牧顺手帮他付了车钱,如果是别人,大概会以为这人和有外面那些请客装醉的人一个套路。

    其实真不是。

    肖正阳身上这件黑色带条纹的羽绒服,李牧四年前就见他穿过,脚上那双德尔惠也是三年前买的。

    所以李牧每次见到肖正阳

    都会产生一种恍如昨日的错觉。

    相同的衣服,相同的裤子,相同的鞋子,甚至连袜子也是相同的颜色。

    因为余慧帮他买的衣服,全是买一送一的骨折货。

    一买还买好几套,如果不知道他家情况,真以为他从来不换衣服。

    所以很多时候见肖正阳,只要不看他日渐苍老的正脸,仅从他的着装,就会产生这么多年过去,他一如青葱的念头。

    女人想把生活过成诗,可以时常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男人却只想把生活,过成好好活着。

    性别不同,想法自然不同,没什么对与错。

    如果按照男人的想法,就应该将某一部分“不会过日子,喜欢发脾气,不满足现状”的女人,全送印度用他们独特的左手咖喱培训一段时间再送回来。

    李牧走到小区门口。

    又折返回烧烤店,点了一些打包带回去。

    请人家周老师帮忙照看儿子,他总归需要表示一下,何况他儿子一直喜欢吃羊肉串。

    “回来了”

    周老师开门的第一句,让李牧略微失神。

    好在他头脑比较清醒,知道周老师可能因照看他儿子影响正常休息,所以已经有些急了。

    “怎么去了这么久?”

    李然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

    接着他的身影从周老师身后出现,一见李牧手里提了东西,连忙问道“什么啊?”

    “你喜欢的羊肉串”

    李牧笑着回了一句。

    “我爸爸最好了”

    李然嘴里发出一声欢呼。

    快速从他爸爸手里接过烧烤,转身又跑进周老师家里。

    “我不知道你和司柠喜欢吃什么,所以每样都点了一些”

    李牧看着面前周老师,笑着开口道。

    此刻周老师仿佛刚洗完澡,头发还未全干,丝丝缕缕搭在她的脸颊上,甚至有几根落在她的琼鼻上,显得即俏皮又可爱。

    脸上也没有白天的淡妆。

    素颜下的她,皮肤很白,脸颊两侧有着自然的健康红。

    身上穿一件浅粉色的睡衣,倒与她为人师表的端庄形象有点不符,不过反倒更真实了一些。

    “你不用这么客气”

    周渔轻声说道。

    “没有”

    李牧连忙解释,道“就是顺路带回来的,你们先吃,我正好回家洗澡”

    掏出301钥匙,李牧打开门走了进去。

    他洗澡不假。

    可归根结底就是与周老师的聊天内容,让他很不适应。

    回房拿出衣物,李牧走进卫生间,经过浴镜时忽然停下脚步,回身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五官深邃。

    一米七八左右个子。

    气质也相当温和。

    就是嘴上胡须太显龄,让他原本三十二的年龄,感觉上都有四十出头了。

    李牧摸了一把自己下巴的胡须,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许久未用的剃须刀,当剃须刀打开发出“嗡嗡”的声音时,他又开始犹豫了。

    他的胡须已经蓄了好几年。

    平时长了,就用剪刀精修一下,时间过去这么久,李牧都忘了自己没胡子时的模样。

    会不会变丑?

    年龄会不会更大?

    这两个问题,让李牧一度摇摆不定。

    “剔完胡须,周老师会不会觉得陌生?”

    脑袋中忽然闪过一道让李牧自己都震惊不已的念头。

    伸手搓了搓脸,李牧觉得自己产生这个想法,一定是因为今天喝酒的缘故。

    不然以他平时的理智,脑海中绝不可能出现这么古怪的念头,为了表达不可动摇的决定,李牧将剃须刀放回原位,脱下衣服站在淋浴头下。

    洗完澡。

    李牧用吹风机吹干头发。

    也不知道为什么,刮胡子的念头一旦冒起,就像在他心里扎了根,始终惦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