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魃医(戊)

梅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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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我也想过如何解决这棘手的旱魃,但办法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一个,听姜队问起,不经思索,我脱口而出“引蛇出洞,把它弄到开阔的地方,等旱魃雷劈死它。”

    “怎么引呢?”

    “我家那个铜铃,是镇魂铃。子时到了,我可以用铜铃迷惑旱魃,让它跟我到停尸房那边去。”这可能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姜队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点烟的时候,手还在哆嗦,“小常,从你刚才说的看,这旱魃雷假设真有,它肯定比不上导弹,一是它没法确定真实的目标,容易劈错,二是它威力小了点,精确度也不够,人劈死了,旱魃却跑了。你拿个铃铛跑外面去,赌旱魃雷的准头吗?赌老天爷的眼神儿吗?快别想了,估计这块云彩过了就没事了。”

    我和曹队在医院食堂吃饭时,我的情绪有些低落,其实我这人心很宽,并不是因为姜队没有接受我的建议,我厌恶的是那种无力感,你能弄清真相,却改变不了事实的无力感。曹队拍了我一下:“老常,别想了,姜队还不是怕你出危险,七零年地铁那事儿以后,姜队看你比看他儿子都严,有危险的事儿我不用打报告都知道,姜队绝不会批准让你去。”我朝曹队点点头,心里又何尝不明白,正要说话,一个炸雷劈了下来,似乎又击中了医院主楼,声音震得我的饭盆都蹦了起来。吃饭的人一阵骚动,有几个拿着饭盆跑了出去。

    我凑到曹队身边,低声对他说,“以前咱俩私下查的案子,我可从来没对姜队说过。”

    曹队抬眼诧异的看看我,“是啊,咱俩谁跟谁啊?怎么啦?”

    “你开车送我回趟家,我想把家里那铜铃拿来,万一有用呢?”

    “姜队有事要找怎么办?”

    “你不会说我不舒服,回家取点儿药?”曹队抱着饭盆儿想了半天,才开口“行,老常你得等我会儿,我还有点儿事儿处理,你去会议室休息,我九点来叫你。”

    我靠在会议室的椅子上,想了半天这案子的怪异之处,既感叹叶永诚病的诡异,又同情闵红感情的不幸,而那旱魃的能耐我更是闻所未闻,就这样昏沉沉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曹队推醒,跟着他出了院门,上了车,向城里奔驰而去。一路上,平时话很多的曹队忽然变了闷葫芦。这倒是让我很奇怪,便问他“怎么了?没瞒过去?让姜队数落了?”他摇摇头,平静的开着车,忽然问了我一句,“我看那帮跳大绳的,招魂前都要做个仪式,你就摇摇铃铛,这鬼啊魂啊的,就那么听话跟你走吗?”“那些仪式也不能说都是骗人的,一些仪式本身是鬼引,但你花了钱请我来,我就摇了摇铃,弄完了,你一定觉得我是假的骗人的,一定觉得自己的钱花多了不是?所以跳大绳的要唱一段,跳一段,对得起花钱的主顾不是?”曹队嘿嘿的笑了,“光摇铃有把握吗?要不要我配合一下你,帮你跳一段?”“算了,你一跳,鬼全跑了,我摇铃都没用,不过这镇魂铃我们常家摇了两千多年了,一般人还真干不了。”我望了一下车窗外,天气闷得很,估计一会儿又是大雨倾盆。

    “那又为什么?”曹队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脾气又上来了。“咱家有族规,有些事儿是不能说的,看咱俩这么多年的份儿上,只能告诉你一点儿,要干这活,首先要认鬼,鬼有万般变化,你只有六个铃摆,识不清或用错了,反受其害。”

    “铃摆又是什么?”“六个不同大小的铜锤,每一个都能让镇魂铃,发出不同频率的声音,你选哪个,在于你对这魂魄的了解认识程度,用对了,它便会跟着这铃声,由你操控,用错了,它很可能会附在你的身上,你自己还很难解。”

    “失过手吗?”“当然有过,不堪回首,但曹队你关心这个没用,你现在再怎么练也练不出来了”

    正说着,我们已到了家门口,我跑进书房,翻出木匣,取出铃铛,换上一个铃摆,晃了晃,铜铃发出低沉嗡嗡声。其实,别看我和曹队说的轻松,但此时心中也很忐忑,那旱魃能够驱逐叶永诚身上已有的附灵,并且躲过旱魃雷的击打,自由穿行于医院,仅就这几点而言,已完全超出了我对旱魃的理解。包括族谱里,旱魃只是些嗜水的魂魄,很执拗,但没什么智慧,与我碰到的,有很大的不同。但此时,多想无益,我将铜铃放进包里,返回到车中。

    回去的路上,曹队又恢复了闷葫芦的样子,一言不发却又若有所思。我的困意袭来,便不去理他,靠在座椅上,迷瞪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车停了下来。我睁开朦胧睡眼,才发现到了医院门口,而且雨已经下了起来,还很大,头顶雷声滚滚,似乎酝酿着一道划破夜空的利闪。猛地,曹队伸手从我怀里把我的皮包拽了过去,动作快的我跟本没有反应。他拔了钥匙,下了车,把门锁了,动作一气呵成。“曹队,你疯了,这是干什么?”

    曹队就矗立在车门旁的雨幕里,雨大的我都看不清他的表情。他从我的包里拿出铜铃,攥在手里,把包从半开的车窗上塞了回来,冲我笑笑,大声地说:“老常,这回也该轮到我了,我可不想抱个烛台站一晚上,你比我重要,记住,这回我要不行,你还得试。”说完,对着天空哈哈大笑两声。转过身,坚定的向雨幕的深处走去,铜铃低沉的撞击声穿透雨幕,回荡在整个医院的上空。

    大约是十步,也可能是二十步,一道利闪直劈下来,落在曹队的身后,雨水泥点溅起三尺多高,周围已漫过脚踝的雨水在闪电的照射下,形成环形的镜面般的炫光,炫光之上,似乎有团黑影在上下跳动,转瞬间又复归于黑暗。曹队背影依稀,继续坚定的向前走着,铃铛的破空之声更响。

    又是十步,或二十步,雷落,水花反溅,铃声不止。又是十步,或二十步,不再是闪电,而是一个耀眼的光球,笼罩在曹队头顶的上方,那一刻,曹队的背影已经模糊不清,但我还是看到他,转过了身,一动不动。

    天崩地裂的巨响,车子在地面似乎也跟着震动了几下。光球接触地面的一刹那,炫目的光亮让我很长时间双目漆黑,但我知道,我的双眼最后捕捉到的,是曹队向后仰倒溅起的巨大水花。

    我默默坐在车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嘈杂的脚步声,人的惊呼声,和象瀑布般倾泻的雨声,这雨可能是我经历的最大的雨,它像在努力地冲刷刚才所发生的一切。那时,我知道,我的泪水如同这雨幕般喷涌而出。

    视力恢复时,雨已经停了,刚才医院里人们的慌乱,似乎把我遗忘,没有人帮我开车门。忽然,一阵铃铛的撞击声在我耳边响起,我转过头,看见姜队把铃铛扔进半开的车窗,“小曹命大,你的运好,雷劈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但下一次呢?你们俩儿嘬吧。”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儿,曹队抱着大茶缸,在我的院子里晒着太阳,我不搭理他,自顾自的看我的族谱,昨夜大雨的痕迹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气质,一个时代也有一个时代的英雄。战场上的叶永诚是,大雨中的曹队也是,但我从没想过做什么英雄,我喜欢我的小院儿,我喜欢我满屋子的书,我更喜欢走在胡同巷口和老街坊打个招呼。有时我甚至觉得,在很多无法解释的事件里,挺身而出的其实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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