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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表姐贝尔菲格尔.梅维斯,我是你英俊的表弟,贝尔菲戈尔.克劳斯。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证明我已经在迷雾山脉的城堡里,享受着不死族的生活了。
我本来没想过放弃人类的生活,成为一个不死族,就在不久之前,我被查到绝症,他们告诉我,我只剩下了三个月的生命。
我很慌张,我还这么年轻,我还没有孩子,我不能就这么死了,如果我就这么的死去,不知道要有多少姑娘伤心的流泪。
我高价求访了各种名医,但是他们都没有办法,只知道骗我的钱。后来我又试了很多办法,找了很多巫师、女巫、草药师,可是他们也一样是个骗子,我一气之下砍了很多人的头。
最后绝望的我选择了信仰,我高价请来了教廷的大主教为我进行圣光的洗礼,也没能治疗我的绝症,他说这是主的意思。不过如果我愿意将全部的财产捐给教廷,他说可以让我死后上天堂,与主同在。最后我绝望了,那该死的主教,和所有人一样,是只知道贪财的骗子,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要治疗我。
最后有一个堕落的黑暗巫师找到了我,他说在光照不到的地方,阴影生活着很多能长生的种族,他们是魔神在地上的带行者,是黑暗的宠儿。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在赦免他之前的罪行,给他一张自由民的身份证,他就可以帮我,成为一个黑暗下的不死族。
如果你收到了这封信,就证明他的帮助成功了,如果没有成功,那么你可能收到的是另一张信。我既然放弃了人类的身份,也就代表着我放弃了属于我人类的那个爵位和财产。作为贝尔菲格尔家族的伯爵,我翻了一下家族的族谱,贝尔菲格尔家族好像只剩下你、我两个人了,哦不!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虽然我很不喜欢你,但是没有办法,我的财产只能留给你,我也不允许我的财产留给外人,咱们两个也有7、8年没见了。那是因为我根本就不想见你!
就连你结婚的婚礼我都没有去参加。我永远忘不了小时候你的恶作剧,你居然趁我睡觉剪掉了我的头发,害得我被贵族学校的同学们笑了整整一年!
反正都不当人了,我也现在也就原谅你了。听说你和你现在的丈夫很落魄,连城里的房租都快交不起了,真给贝尔菲格尔家族丢人,但是作为我世界上唯一的亲戚,我的财产也只能留给你。
其实也没有多少财产,一个世袭的伯爵爵位,一座伯爵城堡,一个小城,五个小镇,(本来是六个的,我卖掉了一个),21个村庄的所有权,一个300亩的茶园,一个1500顷的葡萄酒庄园,一个2300亩的庄园,和贝尔非格尔家族传承了一千三百年的宝藏。(只有2/3,我花掉和拿走了1/3)
记住这些财产是给你的,而不是你的那个丈夫,而且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要求,你必须要求你其中的一个孩子继承贝尔菲格尔家族的姓氏。并且每代家族的继承者只能姓贝尔菲格尔,而且这些领地你的孩子只拥有继承权,没有出售权。
我从安特.飞利浦大公那里买下了整个迷雾山脉所有权,并且我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小城堡,在城堡外,我建立了一个防护圈,如果你想我的话,我给你留了个戒指,通过那个戒指,你可以安全的通过防护圈来到我的城堡,跟我聊聊家常,现在的我一个朋友都没有了。
本来我想带一些忠实的仆人们跟我一起去生活,但是他们一想到以后要过暗无天日的生活,与世隔绝,结果没有人愿意跟随我。现在的我身边,只有一些从那个黑暗巫师手里买来的僵尸骷髅和一些幽灵,他们都好蠢,尤其是给我做饭的那个骷髅,每次都把鸡蛋给我煎糊。
我现在特别希望你能经常来看我,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
梅维斯有些激动的放下了手中的信,身在贝尔菲格尔家族传承城堡的大厅里,看着周围华丽的一切。
还有在大厅里乱摸的她的三个可爱的孩子,大儿子艾德文娜.佐德,女儿艾德文娜.凯丽,小儿子艾德文娜.帕克。
三个小家伙一起跑过来问她一起跑过来问:“妈妈,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了吗?”
梅维斯笑着低头捏了捏自己小儿子帕克的脸颊:“当然,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啦!”
她的老公也带着管家走来,过来激动地和梅维斯相拥。
梅维斯的丈夫是艾德文娜.雷克斯,一个落魄的贵族爵士,长的很帅,而且还很会讨女孩子开心,会写一两首情诗,其他一无是处。
梅威斯跟他结婚后,他的生活才开始改观,结婚的头几年全靠跟梅维斯的父母借钱才能生活,后来维维斯的父母生病故去,财产被债主征收,他们一家人甚至连城里的房租都快付不起了。就在一家五口人,马上要去睡大街的时候,克劳斯的管家找到了他们,带给了梅维斯一家一张遗嘱。
现在这一家人彻底阔了。
……
遥远的迷雾山脉,密林里一座新建的小城堡,小城堡周围是一片蔬菜和水果的种植地。
而那个当了大好人的克劳斯,正在菜地里种番茄。
这个菜园的种植距离挺宽的,并不像普通的农民菜园那么密集,隔着半米才有一棵番茄秧,而且中间还有一米宽的走人道。
之所以布置这么宽,全都是因为他的那些白痴骷髅们走路不长眼睛,他的这些白痴骷髅们除了简单的命令,根本就不会种地,压根分不清哪个是蔬菜?哪个是杂草?
番茄种植地,是城堡周围采光最好的一块地方,他现在是高贵的血族,最讨厌阳光了,但是捆绑番茄秧只能在白天,因为晚上植物也需要休息。番茄秧不捆绑的话,他们会满地乱爬。所以为了方便自己行动,他让两个小骷髅抱着一把大伞,紧跟在他身后。
莫的办法,不想饿肚子,只能自己开始种,而且必须赶在自己的库粮消耗完之前,把番茄种出来,好榨番茄汁。
克劳斯拄着锄头感觉有点累,虽然现在变成不死族了,不会流汗,但是还是会累啊!
不干了,回城堡呆着去<(`^′)>。
克劳斯把锄头扛在肩上,一转身,就把一个骷髅的脑袋给扫掉了。雨伞太大,另一个骷髅抱不稳,结果连着雨伞向一边倒去。
太阳光照到克劳斯,一缕白烟冒出,克劳斯顿时感觉到一阵刺痛感。吓得他赶紧趴下,钻到雨伞的阴影里。
克劳斯变成血族的方法有点特殊,所以阳光并不会杀死他,但还是会很疼,而且他本能的也很反感阳光。
掉了脑袋的骷髅在地上摸索着,找回了自己的脑袋,重新安好。骷髅们并不怕阳光,只有幽灵才怕。但是他们也不喜欢白天出来,只是克劳斯喜欢白天活动。
只是克劳斯刚刚从人类变成血族,时差还没倒过来呢,所以一时改不过来。
克劳斯和两个小骷髅,抱着伞回到了他的小城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