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很幸福

木子文匕禾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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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幸福

    -侯臻

    我叫侯臻。

    目前定居南昌,是一位临床医生。

    今天刚结束我的婚礼,新娘是我大学学妹沈智,目前和我同一家医院工作,她是护士,我和她认识七年,虽谈恋爱到结婚不到一年,也算是水到渠成。她很天真,我想我能保护她,给她个家。

    我平常工作很忙,她也一样,这种关乎生死的职业需要我们花时间去守护,经常夜班白班轮回倒,往往同在一个家只有医院里可以见面,其实结婚本不太急,我才刚读完研究生工作一年,虽说爸妈早已备好了婚房,但总还是在事业发展期。奈何爸妈说我不太懂女人心,这也算是个交代,他们也急着抱孙子,也盼着我早日安定下来,我觉得似乎没什么不妥,就求婚了,婚姻不比爱情,合适即为家。

    其实我没想到,沈智会答应的那么果断。

    求婚是在情人节,也真的不是我不想有新意点,而是平常忙的昏天黑地,姑且也只有这天院长放了个晚班假。我提前溜班,回家准备去了,谁知道会放假,我本来想就哪天在家里吃饭的时候求了。给她发了短信,说今天我做饭,她回家注意安全。

    六点下班,回家半个小时路程,遇上堵车多加十五分钟,所以最晚七点。

    回家之后,我先花了半个小时研究套路,花一个小时出去买了食材鲜花装饰,花一个小时布置客厅卧室,花半个小时做了一桌菜,然后模拟了一遍流程。六点半收到了她在公交上的微信,我去洗了个澡,换上了学士服。

    她推开门的时候,我正躲在衣柜里,门口的尖叫鸡被门压着大声尖叫,在客厅里的声控小彩灯应声亮起,从鞋柜牵至餐桌,入门处的纯白大气球上绿色的夜光字,别开灯,插在类似于盆栽盆里晃荡着,我听着她换上了家居拖鞋走至客厅,蜡烛香薰早就点好了,是她爱的茉莉花香味。茶几上用玫瑰花瓣摆着,打开衣柜。她急匆匆跑进来卧室,我顺势推开衣柜门,跳出来抱着一束向日葵,她惊讶的接过了花,我从旁边床上捞起放着的学士服,帮她整齐的穿戴好,她一把抱住了我,我拉着她走向餐桌,红酒牛排。帮她拉开椅子,坐在了旁边,她的手臂挽住我,娇嗔到:“我很喜欢。”

    我把牛排切好,喂进她张开的嘴里,她的睫毛扑闪扑闪,小脸粉嫩,我没忍住,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她害羞的把脸埋进我的胸膛,她不怎么会喝酒,一杯红酒就红了脸,我想是机会了,就把挂在红酒瓶塞上的戒指扯了下来,本想让她自己发现,不过也不太重要。

    当她看到戒指的时候,眼睛瞪得很圆,就像表情包里的猫咪样。

    我推开椅子,单膝下跪:“沈智,嫁给我吧,虽然交往才六个月,但我想和你有个家,过平平淡淡却很幸福的生活,你愿意吗?做我的老婆。”

    她微微涨红着脸,眼里泛着泪光,手掌捂着吃惊而微微张开的小嘴。

    “好。”颤颤巍巍伸过来手。

    在我戴好戒指站起来抱住她的时候,听到她在耳边轻轻说:“嫁给你,是我很早就有的念想。”

    我紧了紧胳膊:“老婆,官宣吧。”她的朋友圈没有我的照片,她没提过这茬,我也不爱拍照,但我知道这是应有的安全感。

    她兴奋的左右捣鼓着,摆摆花,挑挑滤镜,拍了合照。

    难得的九宫格。

    “终于嫁给梦中男神。”

    我第一个评论的,女神老婆好。

    我也发了,没有分组可见。后来,祝福声应接不暇,她一直咧着嘴角,我去拜见了她的家人,拿到了户口本。

    晚上在床上,她回着共同好友的消息,朋友说着祝福,哥们说着你们瞒的也太久了。我也在回着消息,高中群里炸了锅,各种祝福造作。直到一个以前一起打篮球现在很久没联系的哥们突然@林裔,气氛才冷了起来。

    “你这女主人公怎么不说话呢。”

    我看着知情况的人快速刷着屏,什么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他也撤回了消息,估计有人和他说了,发了一条恭喜就下线了。

    我说了句谢谢大家的祝福也下了线,明天排满了班。

    我知道林裔看不到,她大学就屏蔽了班群。

    沈智拍我胳膊说她去洗澡的时候,我正看着那个平安扣发呆,她之前一直在整理送来的礼物,我没把这个给她,她也没问,很多事情,我不说,她都不会主动问,这样很舒服。她认识林裔,也了解我。我想,她能懂。

    我没有发请柬给林裔,宴席不想大办是沈智的意思,她更期待蜜月旅行,所以大多都是两方亲戚领导等,少数高中大学同学,所以老班长那群发我电子请柬的事情确实增添了麻烦,不过也还好,我本来就打算私下请吃饭,顺便聚个餐,我们高中全班关系都很铁。

    直到苏木凌晨一点着急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他也发给了林裔。我的动静吵醒了沈智,她表态,叫裔姐来。

    于是才有了那条短信。

    我承认我在婚礼上看到林裔心里还是有波动,我和她已经三年没见了,我没主动联系她,也没换号码,我以为南昌没多大,总能碰见,后来才发现所有的遇见不过是有人刻意而为之,她总在约定好的地方等我,现在走远了,便自然找不到了,我有个春节一直在她小区附近徘徊,可连擦肩都没有过,我想,应该老天爷都不牵缘了。

    她越发好看了起来,从第一次在楼梯看见她我就觉得好看,扎着马尾,一摇一摇,眼睛大大的,似乎装着宇宙,那之前,我都很少注意女生,虽然总是听着苏木和其他男生讨论妹子。我帮她把分班表压下来的时候,她呆愣的表情才稍稍缓和,她很白,像小糯米团子,我偷偷耍了心眼,瞄向她的分班表,林裔,三班。苏木的突然出现让我发现我不能表现的太明显,可她一笑,心就好像化了,不自觉的就伸手接过了书,全然不顾身边苏木调侃。

    一身波西米亚长裙,显得很高挑,微卷长发,衬得她很成熟。

    熟悉也陌生。

    这就是时光的产物,我们在不停的长大。

    我和她谈了四年恋爱。

    也抵不过她转头就走的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