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天价合同

白邪步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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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你再签一些吗。拜托呀,你才签了这么点。这样我会很难做的!”王小小对王大春撒着娇。

    “还签?我都欠了100多张了!手都快废了!你自己接的锅,你自己接着背。走开,别打扰我陪糖糖玩。”

    王大春不耐烦地将王小小“拨”到了一边,继续陪着自己的小外甥糖糖玩。

    这小家伙现在终于不认生了,知道自己是他的舅舅了。

    王大春刚回来的时候。小家伙认生,压根就不理他,这可把王大春伤心坏了。

    用了好几天时间,才让小家伙又知道了自己这个舅舅。

    这马上就要走了,现在多陪陪小家伙,别到明年回来的时候,又不认识自己。

    至于王小小,王大春现在压根就不想理她。他觉得王小小就是个败家丫头。

    当王小小把她帮同学要的签名照,用箱子搬到王大春面前的时候。王大春看着这个箱子,只问了一句话。

    “你这一张赚多少钱?”

    “不赚钱呀?干嘛这么问?”王小小问道。

    “不赚钱,你让我签1000多张,我的签名就这么廉价吗?这些签完,我估计我的手也就废了!”

    签完合同的王大春,内心已经有一点膨胀了,王小小拿出来的这些签名照,他目测最少有1000多张。这他得签到什么时候?

    “没有1000张,最多900多张。”王小小的弱弱的回复了一声。

    王大春之前在王小小的软磨硬泡下,断断续续地帮她签了100来张后,王小小再怎么说,他都不打算签了。

    客厅里面坐着的王百万被吵到了。将手里的书放了下来,也不高兴地对着王小小说道。

    “行了,别缠着你哥了,要是闲的没事干,到厨房给你妈和姐帮忙做饭去,你没看见人家丽贝卡一个客人都知道帮忙!”说完后又将书拿了起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王百万手里的书是一本初中英语。是他在家里的杂物堆里面翻出来的。

    也不知道是家里4个孩子里面,那一个用过的,反正已经很老很久。

    王百万之所以看英语书,用他的话来讲就是。

    “这不是过了一段时间,要到美国那边转转吗?总不能是出门当个睁眼瞎吧,现在先预热预热,到了美国那边可能用得上。”

    王百万有这个想法,王大春是全力支持的。至于他能不能看得懂,那就没人知道了。

    王大春到目前为止,已经回国差不多有20天了。国内的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合同也已经签完了。

    他也有20来天没碰过篮球。家里这边实在是不方便。

    前几天,他想到小区周边的篮球场去转转。结果去了之后差点回不来。

    全县他这身高是独一份,目标太大太明显。加上他现在的身份。

    他出去之后,还没走到了球场,县里面的人就越聚越多,他想返回去,已经来不及了。

    还差点引起了混乱,要不是周边派出所派人过来把他护送回来,他都不知道会被县里面看热闹的人,围到什么时候?

    从那之后,除了去签合同那一次,王大春再就没出过家门。

    至于丽贝卡为什么在王家,是上次弗兰克接他去签合同时,签完后随他一起回来的。负责王大春返回美国的所有行程。

    王大春本来以为签完合同后,就直接返回美国。不过弗兰克说签完后,还要在国内报税。需要等几天。

    王大春签完合同后,没在首都停留,又返回了县城,准备再陪家人几天。

    不过这几天,他是在老妈刘美丽那里彻底失宠了,丽贝卡成了新的宠儿。

    让王大春奇怪的是,丽贝卡对所有的男性都是冷冰冰的,但对所有的女性都特别温柔。

    而且她还会做中餐,王大春吃过,味道还不错,再加上她中文也说得很溜,老妈这两天对她疼的是不得了。

    王大春还特意问过她,怎么会说中文,还会做中餐。

    丽贝卡的回答是,

    “我曾经照顾过一个华裔老人半年的时间,在那个时候学的中文和中餐。”

    王大春听后,想给丽贝卡写一个大大的“服”字。

    …

    第2天王大春走的时候,并没有让家人送他去机场,他们这次是先飞首都机场和弗兰克会合,然后在飞达拉斯。

    飞机上弗兰克将王大春的报税记录递给王大春让他确认一下。并且说到。

    “你们国家的税率比美国那边低的多,这次签的这几个代言,虽然说产品类型不一样,税率也不一样。不过最高的税率也没超过20%。

    “那是,我们可是社会主义国家。能是你们资本主义国家可以比的吗?要是我以后的税都在中国报,那就好了!要不你也加入中国国籍吧?”王大春自豪的说道。

    “………我们还是说一下,你这次回国的收益吧。”

    弗兰克转移话题后。又继续说道。

    “最大的这份合同,是你和巨人集团签的代言,目前是签了三年,每年3400万人民币,差不多是500万美元,这个代言费是目前在中国所有的保健类食品中,代言费最高的一个,算是一个天价合同。

    它的税率是17%,加上其他的一些杂税和我的商业佣金,你大概能拿到2700万人民币。

    其他几家代言,虽然不算大,但加起来也有1200万人民币。也就是说你这次的中国之行,赚了差不多550万美元。”

    “你说他们为什么选我做代言,而且还愿意花这么高的代言费?”王大春询问道。

    “这也是他们厉害的地方,用你们中国的话来说就是“有舍才有得”,巨人集团每年把一半的收益都放在广告投放上,据我调查他们今年在你们的朝廷电视台。媒体广告就投了两个亿进去。你的这个代言费,在这个比例下就不算高了。

    再说了,他们看重的是你的国际地位。有你这个国际球员的品牌加持。他们产品的品味,在消费者的眼中自然也有所上升。

    况且我看中的并不只是这笔代言费。更加看重的是他们这种“狂轰乱炸”式的洗脑宣传。

    按照他们目前这个宣传量。我可以断定两年之内。在中国最少80%以上的人都会知道你是谁。到时候你的名气就不是现在可以比的了。”弗兰克让王大春解释完毕。

    “你说的是挺有道理的,但是我害怕,过了两年之后。国内的人不一定记得我叫王大春,但可能会叫我“脑白金”。”王大春说道。

    “………好了,我们不说广告的事情,说一下你礼服的事。”弗兰克继续转移话题。

    “我有那么多西装,不用再做礼服了吧?”王大春不耐烦地说道。

    “西装是西装,礼服是礼服,这是两个概念,再说了,我的订婚礼上你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设计师我已经请好了,你只需要过去量一下身材就可以,多简单。”弗兰克的语气非常强硬。

    “好啦,我做礼服好吧!但能不能别让我当花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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