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各怀心事

网管来碗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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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罗此刻也收起了乾坤葫芦,光照已经达到了近一个时辰,也饱吸了阳光。今日份的光补充完毕。

    唐隐手指绞着身上的外袍,眼波暗含春意缭绕,对着凌罗咬咬下唇,送出一记含羞带臊,欲拒还迎的眼神。

    “发骚呢?”凌罗抬脚踹了踹唐隐的大腿根“赶紧走,找个地方避雨。”

    唐隐今日算是明白了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意思,显然他这支蔷薇是被凌罗这头猛虎嗅了,不仅嗅了还吃干抹净不认账了!

    难道自己身上散碎的亵裤不是她饿虎扑食撕碎的?不是她还有谁,看她面色潮红,一副满意的模样,一看就是从他身上得到满足了。

    禽兽!唐隐眉头一皱。但好喜欢~唐隐唇角一提。

    凌罗则快速打眼一望,见到山脚下一处石窟缝隙,好似能躲雨,便拉扯起唐隐道“快走。”

    二人一道进了石窟缝隙,内里竟是一处山洞。

    好在山洞够大,足以两人容身。

    斜风细雨如牛毛,却容易沾身,二人发丝上带着晶莹的水珠,口中喝出白雾,望着山峰渺白在大雾中,同时打了个冷颤。

    “要不,互相取暖?”唐隐伸开双臂,在凌罗身后虚搂着。

    “倒不用,你把山洞里面的位置给我就成。”凌罗说着,从唐隐的臂弯下钻出去,抱着胳膊,缩着身子倚在了山洞内壁。

    唐隐也在凌罗身边蹲下身来,挡住了洞口袭来的阵阵寒气,双手搓着脚底板,取暖。

    雨,越下越大,也不知何时能停。

    雨中细微的声响蔓延而来,枯草沙沙,风卷残叶,燕雀啁啾,剑锋脆鸣。

    山洞内,唐隐搓着脚底板的手微微一顿,眼角神色由悠然转为警觉随之又轻描淡写的略过转为悠然,这过程,不足一息。

    但见他起身,捂起了肚子。

    凌罗正望天,思绪神游,却看见老远处一棵枯藤上,雨幕后,舒华倚坐,抬起胳膊对着她招招手。

    舒华来了!

    不行,不能叫唐隐再看见舒华,否则自己的身份就曝光了。

    自己乃被贬下凡仙君,玉帝老儿又脑抽,万一曝光身份又被他记下一笔,来日回天遥遥无期,见舒华远远招手,便知身份不能叫他人知道,于是便想主意,去见舒华。

    于是凌罗手一捧肚子,转身。

    “我想出恭(拉臭臭)。”

    二人同时捂肚子道。

    听闻对方话后,二人同时一点头,之后,一个朝东,一个往西,冲进细密的雨幕中。

    “舒华仙君!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凌罗笑眯眯的上前,一拱手。

    “别来无恙~”

    “舒华仙君来了多久了,久等了。”

    “不算久,从你刚刚种地开始就来了,一时看你种地忘了手头任务,抱歉~”

    从种地开始就来了,自己种地之后,还洗澡了。这……

    “难道,难道刚刚我洗澡,你也看到了?”凌罗的脸一红,倒吸了口凉气。

    舒华一向温儒怠惰,说话散漫,见他笑眯眯的没声音,凌罗便知,他不仅看到了,而且是全程一处不拉的都看到了。

    “不仅如此哦~在仙界的时候,我日日都看哦~”舒华笑意灿烂,好似看了凌罗的洗澡并不是关乎男女之事一样坦然,而是,单纯的看她洗澡,做研究一样。

    “哈……”凌罗表情木讷回以不怎么着边际的微笑。

    “你来是有任务吧,不是单纯来看我洗澡。”

    “是哦~”舒华攥起拳头堵在嘴边,清了清喉咙道“凌罗金仙接圣谕:玉寡知道,一阶仙种虽种植在凡界,没有息壤与圣水,无法发挥真正效果,但,生长速度却快,七日之内,便有收获,所以为了叫你更好的衔接接下来的种子种植时间,特有任务一条:七天内,将荒山全部据在己有,可获得一阶仙种一颗,仙种品种可供选择:一:玉米,二:大豆,三:大蒜可任选其一开启,任务内含隐藏任务,若触发并完成隐藏任务可获得额外奖励,哈欠——玉寡困撩,嘘嘘,睡觉~”

    舒华交代完圣谕,恢复了一张微笑脸。之后,徐徐化作虚影,如一道水中潜影一般,消失了。

    “故德拉科~”舒华凌空道。

    ……

    西边,唐隐起身伸了个懒腰,舒展了下筋骨,解决完后,颇为畅快。

    只是,他身上裹着的凌罗外袍,却被沾染了污秽,猩红一片,湿哒哒的裹在胸口,紧密贴合在胸口上的衣衫,暴露出唐隐有致的线条,虽瘦弱了一些,却不失男子味道。

    反而正是因为这份浸湿的外袍包裹着清瘦的骨架,给他的美,填上了一层独有的韵味,就好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感,看的影绰,似有若无,就更渴望伸手去摸。

    唐隐脱下了衣裳,坦露着身体,闻着胸口的腥气,将衣裳撕成布条,看不清原本的形状。

    这是凌罗的外袍,必须毁掉。

    又从河道边洗了个澡,叫身上的污浊全部冲刷干净,涂上香膏。拎起地上的两个包裹,返程。

    ……

    舒华走了,凌罗忙用手遮雨,奔回了原本二人避雨的山洞,因为田地泥泞,叫其将两只鞋跑掉了,凌罗也没在意,就光着脚,提着鞋朝着洞口跑。

    原本以为自己大姑娘家露着脚不太那么光鲜亮丽,可当她看到眼前一幕的时候,瞬间觉得,自己可真是小巫见大巫。

    只见身前不足十米远的地方,有道洁白的人影,正赤身奔跑在雨幕中,大脚丫子拍打着地面的积水。

    那人双手各抓着一只包裹,两只包裹如同两只艺伎的扇子,在雨中上下飞舞,做雨中舞蹈。

    飞溅起的泥点,如观众一般给他鼓掌喝彩,给他填了不少的欢实。

    再一细看,那赤条欢快的人,正是唐隐。

    可说不是给他外袍蔽体了吗?这么大一会就丢了?

    “咋,你这外袍又丢了,你是穿不住衣裳是咋地?”凌罗上前一步。

    “拉完臭臭后没有厕布,在下细皮嫩肉,怕用棍刮伤了,就用你袍子一用,擦拭了。”

    凌罗还能说啥,谁叫人家细皮嫩肉呢?从仙界下凡成为农女后,条件不便,自己出完恭都用草……咳咳,算了题外话了。

    唐隐走到凌罗跟前,站着洞外先抖了抖包裹上的雨滴,这才将两只包裹一齐丢在地上。

    “来,给爷敞开了吃。”

    凌罗闪避开唐隐赤条的身子,忙将眼神瞥向了两个包裹。

    两只包裹是绸缎料子,摸起来丝滑,上还印着纹络,看样子,不是这里普通村民们能用得起的。

    “哇塞,哪来的?”凌罗将包裹皮解开,一把将包裹皮丢给唐隐,唐隐接住,将包裹皮缠在了腰上,遮住了身子。

    第一反应,这不会是哪位品得高尚英明神武的仙君见义勇为,丢下来的食物吧。

    可一想,又不对劲,这包裹内里上竟然还绣着字样,上面有一个隐字,唐隐的隐。

    却见唐隐指了指自己身上系着的包裹皮,他故意将隐字摆在正中间的位置,勾唇笑道“捡的,与我同一个字,怕就是老天为我准备的。”

    老天有那么好心?凌罗啧了一声。

    再看地上,从包裹皮里抖落出来的东西,有肉干、馒头、果子、饼子、饱实的水囊。

    这阵子正是又渴又饿,哪顾得上这些东西是谁的,于是掰开馒头,嗅了嗅,没闻到异味,便扯下一小块,丢进了嘴里细细咀嚼。

    唐隐倒是痛快,将一个馒头塞进嘴里,一口咬掉了半个。还一点头,赞叹“够筋道。面不错,就是发面的时间短,水也不是温水和面,要是再打一个鸡蛋清,更佳。”

    “不怕有毒?”

    “这不是给你试毒吗?”唐隐一边笑,一边又拾起一个馒头。

    凌罗见唐隐吃了都没事,自己也不再小心,一口气吃了两个馒头,五条肉干,四个果子,三个饼子,打了个嗝,犹嫌不足,灌了满满一囊的水,才摸着滚圆的肚子,倒在地上。

    “刚刚还警惕,这阵子就如此放松,如是有敌人故意投放食物,你吃的太饱,会跑不动。”

    “没事,我能跑过你,就成。”

    “此话怎讲?”

    “跑过你,藏起来,你铁定被抓啊。”

    “幼稚,若要有心抓,生要人,死要尸,你往哪跑?”唐隐仰起白皙的脖子,喉结滚动间,将水囊中最后一口水咽下肚。

    “没事,我一个农家女,跟谁能有那么大的仇?”凌罗打了个响嗝,拍拍胸口续道“最大的仇家就是你这个债主了,连债主都能陪我共患难,想来,这世间所有仇敌都要化,嗝,化干戈,嗝,为玉帛了,嗝。”

    可能是吃的冷食,又着凉呛风,凌罗竟打起了没完没了的嗝。

    却见唐隐不急不躁的,双目中异样的光芒闪烁,神色淡定却略显期待的道“我问你啊,如果有这么个情况,你不小心被一个男人欢好过了,还凑巧怀了孩子,你希望这个男人是谁?”

    凌罗一听这话,震惊之余,竟然忘了打嗝。

    却见唐隐微微一勾嘴角,朝天尬笑两声道“唯有惊悚才叫人意志坚定,心神清醒。如不是用些手段吓唬你,你也不会真的吓到。”说罢,起身拍拍手上的泥沙道“我去寻些柴火。”

    凌罗方知,原来唐隐的话,是想叫她受惊,制止打嗝。

    呵,这招真损,不过管用。

    “嗝。”

    ……

    西边,山下的背风坡处,有泥流顺着雨水冲刷下来,泥流包裹着一缕缕艳丽的红沙,缓缓下沉。

    细看,不是红沙,细闻,带着腥臭。

    顺着这些红色液体看上去,能看到上方一处大坑内,满坑的血浆正肆意的朝外流淌,大坑的边缘泥沙被冲毁,一道凹槽出现,马上,坑内殷红的鲜血哗啦啦泼洒出来。

    十几具无头尸体,正堆积在山脚下自然形成的天坑内,这些尸体身上还带着余温,显然是刚死不久。

    而尸体无一例外的,从咽喉上方,将头部切割完整,死法可怖,凶手也足够残忍。

    而尸体的背后,有大大小小的包裹,上面都有一个隐字。

    天坑下方,有些被鲜血濡染的碎布条,布条碎裂处虽整齐,却带着新鲜的布丝露出,看样子,是刚刚被人撕碎的,不知用意何为。

    而碎布条上,除了鲜血的腥气,还带着股幽幽的松柏清香,但味道极弱,被血水浸染,加之雨水冲刷,片刻间便化作乌有。

    妖兔就居住在荒山一处山洞内,他原本出山采集猪血,却不料猪没找着,野味也没找着,却在归途半路,碰见了这么一大堆新鲜的血液。

    妖兔嗅了嗅充满诱惑力的鲜血,他有些犹豫,不知自己的魔魂是否能够承载如此剧烈的人血。

    可他又不想放过这次机会,那鲜红的人血鲜艳欲滴,散发着巨大的吸引力,引得妖兔围绕血坑,前后左右的嗅着。

    最终,抵不住诱惑,他伸出舌头轻舔了一口,仅此一口,一发不可收拾,竟叫他满饮了几大口。

    他也终于惊喜的发现,自己的身子,开始接纳人血了。

    妖兔饱饮人血后,躺在地上开怀大笑,世人说他是魔,可这杀了十几条人命的人,又是什么?

    他杀人,是为了吃,可如是不吃人,为何要杀?

    想来想去,妖兔竟然蔑笑两声,最恐凡人之心,凡人因为身体脆弱,便心坚韧,心坚韧,执念就深,人一旦有了执念,便可为了执念,暴戾恣睢,为了达成执念,他们可以堕入地狱。

    而这杀掉十几条人命的凶手,看手段虽是凡人,然,他的执念,可生灵涂炭,日后,难免不成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