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血海中的少年

天下辰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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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下时间,已经下午三点多了,刘逆先看了下辰东的《圣墟》找了下感觉,酝酿好之后,打开电脑,开始抓脑袋,扯头发的写着。

    第二章、少年云初

    风云初自幼得父母宠爱,但他却没有恃宠而骄,反而乖巧懂事,而且身负极其罕见的纯灵圣体,天赋惊人,年仅四岁便筑基成功,六岁已有筑基五层的实力,比自己父亲天赋更强悍。

    所谓的纯灵圣体,是一种被称为被诸神庇佑和被邪魔诅咒的天级灵体,只要是此灵体者,最差也能成就仙皇,从无夭折之例,但同时也无任何纯灵圣体者飞升上界成功,即便是号称盖压当世的纯灵大帝,最后也丧生在劫云之下。

    这天,天上电闪雷鸣,各种异象不断,父母和家族长老都面色凝重地聚集在一起,没人陪小云初玩,他就孩子心发作,如往常一样,用刚学会的御剑飞行飞出家族,准备去附近仙城玩耍一番。

    刚飞到半路,天上便下起了细雨,风云初凝气在周身覆盖了一下,避免被雨淋湿。

    可等细雨降临到风云初身上,他马上发现不对劲了,因为这毛毛细雨淋在身上,如一柄柄重锤砸在身上,当场把他从天上砸落,幸好一直在暗中保护他的风易叔及时出手,把他从空中接住了。

    风易本是风家奴仆,由于天赋不错,就被赐予风姓并赏下修炼功法,现已金仙境,平常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少主,虽是奴仆出身,但现在在风家相当于执事地位,仅低于大权在握的家主和各长老。

    “少主,这雨鲜红如血且重若千钧,怕是有大量仙王以上的人物陨落,我们必须得马上赶回族内。”

    “嗯,麻烦易叔了。”

    小云初乖巧的缩在风易怀里。

    雨越下越大,半刻钟后便暴雨如注,红艳粘稠,风易已不得不祭出防御法器赶路。

    越飞风易的心越凉,本来平常半刻钟便能赶回的距离,在仙血的影响下,自己的速度连平常的十分之一都不到,自己试着给家族传音,可在仙血的影响下也传不出半里。

    他现在只能拼命硬撑,希望能来得及赶回族地内。

    缩在风易怀里的小云初渐渐发现不对,易叔的速度比平常慢太多了,而且还越来越慢。

    抬头一看,只见易叔的嘴角已溢出鲜血,再把头往外伸一点向上看,只见易叔的防御法器已被砸得破烂不堪,更恐怖的是,易叔的背也已经被砸得血肉横飞,白骨可见。

    “不要把头伸出去,少主,这血雨中蕴含恐怖的毁灭威能,怕是有仙圣陨落,即便仙人之躯也难以承受,你好好躲着,我一定会把你送回去的!一定!”

    “冲你每天一声声易叔的叫着,我就算拼了命也会把你送回的”

    风易默默地在心里补了一句。

    伴随着风易的话语,点点鲜血洒落在小云初的脸上,和泪水混合在一起,布满了整张小脸。

    这时,小云初忽然想起,自己身上还带着父亲给的护身玉佩,忙把玉佩从怀里摸出。

    “易叔,这是我爹给我的护身玉佩,你快带着。”

    风易看了眼,然后重新把它塞回云初怀里。

    “少主,这玉佩只在你遇到生命危险才有效,对我无用,你好好收着,一定要贴身保管好。”

    ……

    家族领地已隐约可见,可风易的身体已无一块完整的血肉,但他还是尽量用他的残躯为小云初遮风挡雨,虽然还是不可避免的会有血雨从漏洞中滴落到云初的身上,激起他的护身玉佩。

    此时刚六岁的小云初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能紧紧拽着易叔,不断哭泣。

    “小云初,松手,待会儿我会把你往领地里扔,你一定要竭尽全力往家族飞,一定要好好活着。”

    “好好活着!”

    “不要啊!易叔!易叔叔!哇~”

    随着小云初的哭喊声,风易和他越来越远,那具血肉还没骨头多的身体也缓缓下坠,一张不剩多少肉的脸一直朝向着云初,两只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云初,似要在闭上之前确认云初安全到达族地。

    “咚!”

    可惜,风易最后的愿望还是没有实现。

    亲眼看到自己敬爱的易叔为救自己身死,落入血河中,小云初简直痛苦得不能自已。

    易叔带自己飞,给自己找好吃了,为自己抓妖兽玩等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重现,易叔最后的那句“好好活着”也仿佛犹在耳边萦绕。

    小云初已经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了,他现在只知道拼命往家族飞,可他那点修为在仙血中完全不够看,虽然有风易的仙力相助,也有玉佩的防身,可他还是被血雨拍打得越来越低,最终在离家几里路的地方被砸入了血雨汇集的河流中。

    家族近在眼前,仿佛伸手可触,但又遥不可及,咫尺天涯!

    被砸入血河的小云初彻底失去挣扎的希望,身上仿佛被压着一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越压越深,他想呼喊父亲母亲,可他发不出一丝声音,亲人们在脑海中不断闪过,心里也不断呼喊,可惜没有一人能回应他。

    他如坠深渊,意识渐渐模糊,顺着血河越飘越远。

    护身玉佩力量逐渐衰减,撑起的光罩越来越小,最后只能贴身护着已陷入昏迷的小云初,血水开始从他的口鼻耳等处灌入,让其身体迅速呈现出血红的颜色。

    (本章完)

    写完后,刘逆照例又读了两遍,删删改改了一些,然后点了点头,虽然还是只有原文字数的一半多点,但总得来说已经很让刘逆满意了。

    看了下时间,已经五点多了,这个时间做晚饭太早了,但再写一章时间又不够,而且今天都已经写了两章了,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了,所以刘逆完全没打算再写了。

    拿出手机,刘逆开始刷起了视频,东看西看,看着里面貌白肤美,腿长胸大的美女,想着现实里咋就没有呢!

    唉,不得不感慨美颜ps技术的强大,不过这也算间接导致了现在单身狗越来越多了。

    女孩在网上各种美颜自拍外加ps,结果引得一大堆人跪舔,难免就会心高气傲,找不到自己的准确定位,对另一半各种条件高要求,自然就很难找到“合适”的了。

    而男人在看惯了各种美女,眼光自然也会相对变高,不过考虑到要传宗接代,只要不丑也都能凑合,但如果这时遇到的又都是些找不准定位的女人,各种提要求,难免就会一拍两散。

    男人能放下尊严跪舔女人,要么确实是喜欢,要么是逼不得已,但如果男人本来就是抱着凑合过日子而找女朋友的,这时又遇到个让男人觉得没多大希望的女人,那肯定不会再无脑跪舔的。

    毕竟,总的来说,男人是比女人更看中尊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