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其三

安宁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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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肖瑾顶着尖刀一样的寒风把最后一根尖桩砸进地面,季修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地,只露出一双眼睛,还挡在风镜后面,正安抚被恶劣环境惊扰的马儿。

    叶肖瑾冲他打了几个手势,季修会意,又去把绑住多吉的链子解开,和叶肖瑾一起钻进帐篷里。

    说是帐篷,应该算是蒙古包还差不多,他俩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多了,一开始只是打算到处旅游转转,没想到被这样那样的事绊住了脚步,一住就是一年多。

    一年前,叶肖瑾和季修看中了一座小院,所在的城市不大,人口只有百万不到。小院位于城市边缘的小镇上,往西走大约一华里是挺广阔地一汪小湖,若要往东走,再往山上去,便是片经年的竹林,院子也不大,却是青砖白墙、绿植掩映。前后左右的邻家有有钱人买了偶尔来养生的,有避世而居来此修行的隐士,更多的还是慈眉善目,说话都慢声细语的当地人。

    小院原主人本是只租不售的,只是找了个机会季修和叶肖瑾与他喝了顿酒,便爽快得把小院卖给了他们,醒酒之后后没后悔季修不知道,反正他知道叶肖瑾为了买那座他喜欢的小院子喝得一天多抚着胃走路。

    他还记得那天叶肖瑾因为酒力微红着一张脸,搂着他的腰,把头拱在自己怀里,撒娇似的问他:“我就说我能拿下,你说我厉不厉害,我可厉害了,只是你想要的,我都能行的。”季修趁机把他的头发揉的乱七八糟,又捏扁了他的脸,将他嘴巴挤成圆形,轻轻亲了一口。

    叶肖瑾好像是被那一口撩拨到了什么,“嗷呜”一声整个人往上蹿了一下,全身都压在季修身上,季修勉强把自己的头扒拉出来,正要再继续将这醉鬼从身上往下扒,叶肖瑾却八爪熊似的把四肢都裹在他身上,“你不要走,你走了我不行的,你不能走。”

    季修没见过这样的叶肖瑾,他一直是冷静克制的,就连两人之间的私密事,也是顾着他的身体,少有放纵的时候。季修以为,叶肖瑾已经把那件事放下来,突然的,那些心疼就又翻了上来,这孩子,可别是给吓破胆了吧。

    他拍拍叶肖瑾的后背,又顺着他的肩胛骨揉捏了一会儿,“不走的,永远不走的,永远和小叶在一起。”

    叶肖瑾也不知道听到没听到,在他身上趴了一会儿就再没了动静,季修挺在那等了他半个小时,他还是没有下来的意思,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搂着他就地滚了一圈,将他滚平在床上。

    第二天季修也没问他记不记得自己昨晚的醉话,叶肖瑾还是跟往常一样,虽然宿醉之后有些头晕,仍然按时醒来要去准备早餐。

    季修迷迷糊糊得拉住他,搂着他醒了醒盹儿才说道:“今天早上不在家吃,你躺着,做饭我不行,买饭还是可以的,在家等我,乖。”

    叶肖瑾用下巴蹭了蹭他头顶的软毛,“怎么了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竟然不赖床?”

    “体谅你为了咱们家鞠躬尽瘁,还磨叽,再磨叽你就滚起来做饭。”季修捏了一小块他肚皮上的肉,其实他肚子上没什么可给他捏,只捏住一层皮,皮下的肌肉比不了脂肪,捏不住。

    “别捏了,再捏早饭又吃不成了,快去买吧,今天换我赖床。”叶肖瑾用被子把自己裹起来,看着季修起床穿衣服。

    从细长的脖颈到线条略坚硬的蝴蝶骨,再到瘦削的腰线和隐在家居裤下微微翘起的臀,叶肖瑾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都说饱暖思,爱人当前,真是何时都会思。

    季修难得买了一次早饭,还整整买了一个小时,叶肖瑾已经睡了一觉他还没回来,叶肖瑾等不了了,生怕他出什么意外,刚要摸出手机来给他打电话,就听见他开门的响动。

    叶肖瑾趿拉着拖鞋跑出去迎他,“怎么这么久才回来,出什么事了吗?”

    季修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还有些惺忪的睡眼,“我碰见个卖野味的,满嘴的黑话,就跟他盘了盘道。”叶肖瑾听他说到这就要瞪眼,季修虽然一身的本事,可再怎么说双拳难敌四手,自己又没在,怕他吃亏。“哎呀你别瞪眼,我没打架,就套了套话,来来来,快吃饭,都凉了。”

    就这样,一顿早饭的功夫,他俩就决定放下刚买的爱巢不住,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吃沙,还一吃就是一年多。

    这是个制止偷猎盗猎的志愿者小队,季修自打缀上那几个贩子就充分发挥自己的特工本质,没几个星期就把他们的行为模式和货物来源摸清楚,叶肖瑾看他难得又兴起了工作的热情,还是相对来说符合两人口味的工作,干脆收拾了细软和他一起奔赴边疆,为国家做贡献去了。

    加入这个小队也是阴差阳错,他们两个来之前对这里的情况还不熟悉,仗着两个人身体素质好,能力也强,没几天就循着几个偷猎分子的踪迹潜入了无人区。

    志愿者小队早也就注意上了这群盗猎者,一开始并没有发现他俩的踪迹,这群盗猎者狡猾的很,志愿者小队追了好几天没追到,不知怎么的就在一处洼地里捡到了一个落单的盗猎者。那人被整治的有些惨,两个胳膊都被卸下来,下巴也半吊着,嘴巴都闭不上,他们找到他时,已经吃了满嘴的沙。

    还以为这是盗猎者内讧被抛弃的可怜虫,志愿者们还挺兴奋。

    一开始他们不熟悉情况,不知道当地还有志愿者小队,后来季修和叶肖瑾觉得躲躲藏藏得没什么意义,他俩也没有必要走这些野路子,干脆加入官方组织的志愿者团队,最起码还能配备些趁手的武器,老是使用冷兵器也挺累的。

    因为他们二人身份特殊,一直有人密切观察着他俩,季修和叶肖瑾只当那几个人不存在,该干什么干什么,反正他们的动向一直都在往上汇报。两个人只是郑重其事得把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报了上去,很快官方就给了答复,欢迎他俩加入志愿小队。

    他俩以前都没有身份证,有也是为了各种身份做出来的临时证件,真正属于自己的永久身份证还是退休之后刚刚拿到,季修也不知道这张卡片背后是给他们记录得怎样的履历,如今看来,这两张卡片就是他俩的通行证,只要亮出两张证件,他们的动向就会被直接上报至顶,进而确定要不要继续放任他们。

    好在纪长河对他俩只是保持着适度的戒心,他并不是多疑的人,只要保证他俩在可控的范围内,也就够了。

    就这样季修和叶肖瑾两个人就加入了这个已经成立多年,队员来了又走,换了一批又一批,却依然坚定存在的小队伍。

    队长是个四十多岁的虬髯大汗,名字挺文雅,叫雒艺,只是满脸的络腮胡,季修觉得挺难受的。随着岁数越来越大,胡子也长的比以前快了点,每天要刮两次胡子,可如果要让他长这么长的胡子,他饭都吃不下去,生怕一张嘴先吃一嘴胡子。

    雒艺一看他俩白白净净得,长得也单薄,尤其是叶肖瑾,不管与谁说话都从未高声过,实在不像能吃得了苦的人。再看两个人之间非同寻常得腻乎劲儿,还以为他俩是来体验生活的富二代,生活不知道多么腐败骄奢,花了些钱打通了上面的关系给安插进来玩的。

    不过雒艺也是个人精,既然是富二代,把他俩哄好了,没准还能拉到投资,是以乍开始对他俩的态度有些过度热情。季修和叶肖瑾见过的人多了,他那些小心思看在眼里也不说什么,只安安静静得做自己的事。

    一开始出去巡逻雒艺没给他俩派过太难的任务,只抬抬搬搬的打打下手,可不知怎么地,只要是季修和叶肖瑾去过的地方,就总能找到以往没找到过的盗猎者踪迹。其实哪里是他俩运气好,只是他们惯常搞追踪,志愿者小队里的人哪怕经验丰富,也没有他俩常年训练锻炼出来的眼力。

    今天队里当值的人不多,他们在一片常驻的地方扎了两座蒙古包,已经在这住了一个多星期,正好队里另外三个小伙子和硕果仅存地一位女性队员开车去了市里,只剩下雒艺、叶肖瑾、季修三人。天气预报上说得是局部地区会有恶劣天气,果然到了下午就刮起了白毛风。

    所谓白毛风就是西北地区到了秋冬季节,时常刮起来的伴着雪茬子的大风,也就是雪暴。幸好队员们大部分不在队里,物资也还够用,他们不是牧民,没有牲口需要担心,只需要管好自己的几匹马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