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安宁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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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修在兜里装了一把瓜子,一边走一边嗑,这边兜里装瓜子,那边兜里装瓜子皮,还是挺知道保护环境的。

    “你这嗑瓜子的姿势挺专业的啊,跟动物园里的猴似的,很熟练。”叶肖瑾走在季修后面,一路上也不用抬头看他走哪去了,就跟着磕瓜子的声音走就行了。

    “有你这么说话的嘛,动物园里有我这么帅的猴?你不懂,这把瓜子可是具有战略意义的,等会见了老乡,先掏出一把瓜子再打听事,这才叫有诚意。”可是这一把具有战略意义的瓜子都快被他自己嗑完了。

    两个人转悠了一上午,也没得到什么有效的结论,就是注意到了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有好几户人家都在门前挂了一把风干了的向日葵,向日葵盘里的瓜子也保存得好好得,虽然已经风干,花瓣颜色却还是鲜艳的。

    按说这个地区并不盛产向日葵,穷乡僻壤的地方,一般人家不会买来向日葵不为了吃里面的瓜子,只为了挂门口好看的。季修和叶肖瑾尝试和挂着向日葵的人家交流,这些人和普通村民也没有什么两样,问他们为什么挂向日葵,只说家里人喜欢,挂着好看。

    两个人在村里闲逛了一天,只有这一星半点得收获,季修和叶肖瑾都看得挺开的,广撒网这种策略,需要的就是耐心,最重要的是运气。

    村里没有饭馆,甚至连个做小吃的摊位都没有,本来就决定下午进山的两个人干脆不再寻找人家吃饭,自己找了个离村庄不远的空地升起火堆简单吃了些自带的方便食品。

    “只不过是一年半载得没出来,现在一出来就觉得自己老了,怎么有点不习惯这餐风露宿的生活了呢。”季修吃饱了正背靠着一块大石头,叼着不知道从哪揪来的草茎,闲磕牙。

    叶肖瑾等季修吃完才开始吃,他这几年经常出来执行任务,早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状态,倒是季修,安乐窝里待惯了,皮肉好似都比以往细嫩了。

    “好在现在能出来的人比以前多了,你也不用那么辛苦,能在组里待着就待着吧。”叶肖瑾背对着季修,喝了一口压缩饼干泡成的粥,嘴巴里鼓鼓囊囊得跟季修闲聊。

    其实在叶肖瑾看来,季修一点都不像这么多年腥风血雨得糙汉子,不仅长得像个娇生惯养得富家公子,一身的细皮白肉,怎么晒都不黑,不跟行动组的那一群贫蛋在一起的时候,行事作派也堪堪算得上是温言细语。

    古人曾经说过,“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放在叶肖瑾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也就是他把这么个混不吝看得跟朵娇花似的,风吹不得、雨打不得。

    “以前老蒋在街上捡到了我,把我带回去接了他的班,我这眼看就干不动了,上哪也白捡一个大儿子去啊。要是你跟谢沛岁数还能小点,小个二十来岁,最好不过了,可惜啊。”

    “我一共也才二十来岁,就被寄予厚望,再小个二十来岁,你是想让我小到娘胎里去,最好一出生就能叫你拣着了,对吧。”叶肖瑾嘬着牙花子,恨恨得说,季修这是想把他当儿子啊。

    季修听了他的话,脑补了一下小肉团子一样大小的叶肖瑾,再想想他将由自己亲手养大,想养成什么样就养成什么样,也是极好啊!这么想着,季修就理解了组里包括王优美在内的一群腐女们偏爱养成系小说的原因。

    不过,现在叶肖瑾也总算没辜负他,未经自己雕琢,也长成了自己颇待见的样子。

    季修脑补的时候,脸上不自觉得带上了那么点“淫荡”的笑容,看得叶肖瑾牙花子更痒痒了,这货不一定在意淫什么呢。亏自己刚才还觉得他腹有诗书气自华,明明就是一肚子的坏水。

    吃完饭叶肖瑾收拾残局,季修还靠在那块大石头上,漫无目的得胡思乱想。突然之间,两个人都感觉到不对了,叶肖瑾本来背对着季修,他迅速转身像季修扑过去。季修也像提前就知道了他的动作,抓起身边的两个背包接过叶肖瑾扑过来的身体,借着叶肖瑾的一扑之力,两个人一起翻到了大石头后面。

    两人的身体还没落地,便有加了消声器的枪声传了过来,子弹刚好打到季修一直背靠着的那块石头上,两个人不管是谁稍慢了一步都避免不了中弹的结果。叶肖瑾迅速从腰间掏出进山以后就随身携带的手枪,季修的枪放在背包里,比叶肖瑾慢了一步。

    叶肖瑾没有探出头去,只是伸出手估摸着往子弹来的方向开了几枪,弹药不多,也不敢浪费。他俩只是为了防御大型猛兽而带上了手枪,射程太近,实在不怎么适合丛林战。

    这个时候不能待在这里坐以待毙,谁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没有狙击手,如果有的话,刚才他们两个根本就不会有躲避逃生的机会。枪林弹雨里一路走来的直觉是一方面,主要是两个人都注意到了丛林里不正常的鸟兽奔散的声音,才提前了几秒做出反应。

    “风紧,扯呼。”也不知道季修跟谁学的,正儿八经得官方组织人员,却是满嘴的黑话,生死关头也不忘说出来逗逗闷子。

    两个人背好了背包,刚才还没收拾好的便携餐具也没法带了,借着大石头的掩护,两人趴低了身子,向灌木丛中退去,他们俩必须保证速度很快,否则很容易被对方包抄。

    因为叶肖瑾一直趴在季修身上,向后退时,季修就落在他后面,自觉掩护,这个紧要的时刻,并不是谦让的好时机,必得两人完全相信对方、配合默契才行。

    季修视力很好,经验也丰富,对方又开了几枪就被他找到了藏身的位置,撤退途中还要一击必中是不可能的,只争取能打乱对方的节奏,获得逃生时间就可以了。

    对方人不多,装备却很好,从对方的射击角度和习惯来看并不是乌合之众,季修和叶肖瑾逃得很狼狈。子弹从三四个地方射过来,角度刁钻,稍有不慎挨上一点就不得了。两个人都只能靠着山里大树的掩映慌乱躲避,一直处在被压着打的局面。

    边打边退,饶是性格一向沉稳的叶肖瑾也被这受气的局面磨出了几分火气,更别提素有“小炮仗”之称的季修了。两个人都是当机立断的人,长时间的相处更是配合默契,当下几个手势就交换了意见,季修留下大部分弹药负责火力吸引,叶肖瑾从一开始就显现出的伏击和偷袭才能正是发挥的好时机。

    两个人各自应对自己的那一摊,季修这边虽然在不断变换位置,但还是一直被压着打,好久没有这么狼狈过了。奈何自己装备不行,弹药也所剩无几,只能尽量跑快点,抽愣子回击一下,让对方的注意力一直被自己吸引着。

    很快季修感觉自己的压力小了一点,应该是叶肖瑾第一击已经得手,季修松了一口气,刚才躲避不及被地上的乱石拌了一下,这一会儿也顾不得看,估计已经肿起来了。生死关头被激发而出的肾上腺素让季修暂时感觉没那么疼,他咬着牙更换了仅剩的最后一支弹夹,继续在树林里穿梭。

    叶肖瑾第一次伏击成功之后就不敢再浪费时间,就地利用死者身上的武器还击,他的手枪没有消声器,搞偷袭的时候带着也没啥用,就把弹药大部分留给季修。对方这一伙人明显就是有备而来,随身携带的装备都是丛林战必备的。

    对方显然没有料到他俩能这么迅速得开展反击战,被叶肖瑾这边突兀得射击打乱了阵脚,叶肖瑾离季修还不算很远,他留意到季修那边已经不再有枪声传来,当下就把心提了起来,只盼他没出事,也许只是没了弹药。

    子弹纷飞的战场上,一时半刻得分心也要不得,叶肖瑾心里记挂着季修便着急往他那边赶去,他已经没有时间再去偷袭暗杀,干脆暴露了自己位置,还能分担一部分对季修的火力压制,好在捡来的步枪挺给力,奔跑中也撂倒了两个敌人,不过还是被对方的子弹擦到了左臂外侧,好在伤口不深。

    叶肖瑾赶到季修身边时他已经是强弩之末,受伤的右脚影响了他的灵活度,子弹用光后只能勉强狼狈得躲避着对方的射击。

    “干掉几个?”

    “三个。”

    “妈蛋,我就干掉一个。”季修这个时候还能有心力关心自己比叶肖瑾少杀几个人,看来伤的不重。

    “就是冲咱俩来的,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后援,撤吧。”叶肖瑾护着季修一边打一边退,现在实在不是逞强的时候。

    季修虽然伤了脚,不过应该没有伤到骨头,疼痛对季修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生死关头跑起来还是挺快的,他事先看过这个山区的地形图,再往北边走就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流,下水是掩藏踪迹躲避追击最好的方式,只能赌一赌对方没有在河边布置人手。

    天无绝人之路,河边没有埋伏,叶肖瑾用完缴获的枪支弹药转身和季修一起扑进河里,冰冷的河水没有降低他们逃命的热情,两个人都牟足了劲踢水,顺流而下。

    上岸以后也不能停留,尽管扭伤的脚踝疼痛越来越剧烈,湿哒哒得两个人还是专找山石多的地方走,尽量避免自己在泥土上留下脚印,以防被人追踪到。一上岸叶肖瑾就看出了季修脚不方便,两个人相互扶携着一直赶路到傍晚十分,才在群山深处找到一处暂可容身的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