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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阳光正好,两条云不偏不倚散在两侧,不寒冷,不刺眼,他对着天上的光球目不斜视,立身挺坐。m..
“里面的太阳如何?”
“比外面的好。”
“自由的太阳岂不更好。”
“不是自由,是可怕。”
更早远的记忆皆是空白。那日照到大地干裂,照到人臭汗淋漓,照到尸体发臭的太阳,距离亿万公里的巨大火球,当头炙烤着身体,由汗变泪,泪干成血,血化作一滩浓水,两个老人被那团永不停歇燃烧的火球杀死在灼热的黄土上。
是太阳杀死了他们。它是可怕的杀人利器,被它照到的地方,谁也跑不了。只有躲到黑暗处,躲到阴沟里,躲在黑暗聚集滋生的地方,才能躲得过太阳,不会被那颗火球摄去了魂魄。
“也好,你喜欢就好。”
“嗯。我喜欢。”
“见了表妹,感觉好点么?”
“很好,她很好。”
指责和谩骂是他不能理解的东西,不能理解,就无法产生愤怒。但这个理论反之却不成立,表妹永远不可能理解他的壮阔蓝图,他追寻的伟大成就,岁月拖累她爬上褶皱的脸,隔着玻璃却在抖动。赤红的双目流不出悲哀的泪水,整张脸皮也即将炸开,熔浆要从中喷发而出,再无亲情留恋,只想将他烧成灰烬。
但这些都不重要,已经不重要了。
“我们被摆了一步,你准备的车八天前才找到。差一点就能跑得了的,就差那么一点点,真是可惜,我替你可惜。你那时该知道他是为了引你上钩。老实说,你是我这些年来最敬佩的人,你是歌颂生命的诗人,不该陨落至此。”
“我表妹怎么样了。”
“一千二百三十七万,一次还清。当然,她不会知道,我们办事,你可以放心。”
“谢谢,完成了我最后的心愿。”
万物的一生,是一场奔赴死亡的旅程。生命不是恩赐,是一场骗局。.
荒凉的铁门外传来两声哨响。
“我该走了,你也该走了。最后有什么要说的?”
“那时候。我知道一切是假的,但看着他的眼睛,就信了。转告弭先生,序幕结束,望遵守承诺。还有,别太轻视那孩子为好。”
他起身抖平衣服,背身挺直,不落尊严。从今起,他再也无需惧怕太阳了。
“什么?他真这么说的?”
“嗯哼,我亲耳作证。”郑绮抓抓领口,像模像样地做出一个下斜的目光,“看着啊,就这样的眼神。‘狐狸精!’”
任明睿干笑了两声道:“竟然说我是狐狸精??”
“不怪他,我看你确实挺像的。”清脆的碰杯声淹没在音乐里,郑绮喝掉了最后一口百利甜酒,笑道:“你幸好是个男人,太红颜祸水了,放古代你就是要灭朝的苏妲己。”
要是孟然说这些估计他这会儿就骂上了,但漂亮女人说什么都好听,他只是挂着两个酒窝道:“权当夸我长得帅。”他也干了自己的威士忌,又点上两杯酒,玩笑道:“只要姐姐开心,我就是妲己,你就是纣王,我命给你都行。”
听到这般宠的话,坐在对面的别说女人,她觉得男人都没几个抵挡得住。要不是郑绮全心拿他当弟弟照顾,早撞不响的早衰心脏怎么着也得为他动一动。
“女性杀手。”郑绮差点忘记他之前其貌不扬的模样,当下是个好时机,便好奇地问:“为什么留那么长的胡子和头发?”
“哦……”谈到这个,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下巴,“我太显小了,没人找我玩,有胡子看起来成熟,后来……脑袋上的毛留出了感情,不舍得剪了。”
郑绮想象出一个轮廓,一圈青胡茬绕在他下颚,比现在稍稍长的卷发慵懒地缱绻在额头。这样的尤物坐在吧台前,还不得被男男女女生吞活剥八百次。
郑绮捏捏他的脸,“不知道谁能收了你这个妖孽。”
“没人能受得了我。”让她听去,一定是听错成“收”字。
不该想到孟然,但怎么能不想到他。任明睿谈笑间道出句真心话,世上恐怕没人能接受现在的他。那夜的冲动在他眼前阴魂不散,来来回回几乎成了梦魇。孟然究竟如何看他,将他放在一个什么位置来对待,有关孟然内心的感情,都不是当晚的一时激情可以给出的答案。
他怀疑自己当局者迷,否则没有理由推演不出孟然的心理。
任明睿干了第二杯,第三杯换了野格。一是陪郑绮寻开心来的,自顾喝太多对女生失礼;二是明天要早起,和孟然去拘留所见苍霜。可酒不下肚,光靠烟怎够解愁。他也不知自己这么没头没尾地瞎想有何意义,和孟然有关的问题深远复杂,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但夜店里的音乐他还是越听越烦。
不能与郑绮说的事,他不会表现出来,脸上笑颜如初,倒是郑绮碰巧救他一命,拉他去消防通道喘口气。音乐分贝降下一半,任明睿心里舒畅了许多。
“还记得你给我的弹簧刀吗?”
“怎样,检测出什么了?”
“没查到什么有用的。”郑绮从包里掏出一个折叠到钱包大小文件纸,塞进他外套内兜里。“所以我把样本寄到美国去了,托朋友插个队,办事用了一个多月。纸上有你文件的编号和实验室信息,你登录他们网站就可以查进度。我同学在那边工作,隐私保密性很高,我也没透露检测是做什么用的,你可以放心。”
任明睿一愣,说不感动那是假的。“怎么办,姐姐对我这么好,我要哭出来了。”
“行了吧,贫嘴倒是厉害。”
“那是,我就嘴甜。”
刚放进来的第二批客人鱼贯而入,塞满了舞池,二人挤回场子,见人头攒动,也再没了兴致,打算最后喝完这杯便罢。任明睿端着酒杯被猛撞一下,撒到桌子上大半,回过身去寻,混乱的人群里也辨不出谁的身影。
“没事吧?”“没事。”他眼睛扫过郑绮的杯子,旋即眸光一冷。
这时郑绮拿起酒,她看着液面眯缝起眼睛,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杯子被身旁人迅速夺了去。
“干什么!你!”她吃惊地拉住他的胳膊,却被压了下去。任明睿笑笑,放下空酒杯,在她耳边道:“人乱,不惹事为好。”
“你是不是傻!都不知道是什么就敢喝!”郑绮走在街上,冷风吹着她雪白的腿,任明睿气到她感觉不到冷。
“无非就是迷魂药那些。”任明睿把文件揣进裤子,脱下外套系在郑绮腰间,安抚她道:“你看我不是没事。我现在就打车回家,好好睡一觉,明早局里见,就不送姐姐回家了。”
不用他说郑绮也得撵他回家,这会儿急忙招来一辆车,把他塞进去,她自己坐在副驾驶。
“不行,我必须看着你安然无恙地上楼。不知道药什么时候起效,我得跟着你。”郑绮不容他反对,任明睿也乖乖听话坐着,由着自己像个小学生般被姐姐送回了家。
他到站下车,还耍宝转了两圈,郑绮也不许他目送,他便又听话地被盯着进楼去。
任明睿从电梯变窄的缝隙中见那辆出租车离开,慢慢沿着墙壁坐在了电梯里。
胸口有一团火在烧,浑身汗如雨下,指尖却冷得发抖。他吃力地听到提示音,爬出电梯的大门,跨进了走廊。在踏出一步之刻,周遭的一切化作青烟,又在虚空中重组,景物拔地而起,将他困在中央。
灰尘和鲜花混杂在一起的奇特味道,是霍普斯顿保护区的空气,他忘不了。山涧打湿了任明睿的脚,凉爽的流水缠绕在脚踝,向前踏步,鞋子却是干净的。溪水在从下至上,不息地流淌,树木的枝芽指向同一个方向,草地也像被风齐齐吹到。
任明睿被引领着方向走去,踏过溪水,穿过丛林叠嶂,停在一颗粗壮的枯木前。
悦耳的铃声随风响起,他见到景物是静止的,只是那件鲜红的长袍漂浮空中,挂满袖袍的铃铛在摇动。
“你是……”任明睿向前靠近,见那红袍缓缓转过身来。
“感谢主,你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