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娶亲

古井有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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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京的地理位置比京都还要好些,这里没有能把人脸都刮疼的烈风,也没有和人齐膝高的积雪,有的只是和风细雨,或是温暖日光。

    但相同的是无处不在的繁华。

    上京的城墙与陛下的黄金殿隔的很远,中心有十八出十八进的坊市,将整座城池连通成一个构造精细的蜂巢,高高低低的望楼和民宿连成片片宫格,错落有致,若是从高处望下去,别有一番江东风味。

    瑀江就沿着这个蜂巢的轮廓从外围流过,保证了城内的水源充足,同时也形成了天然的护城河,制敌御敌。

    总体来说,这座千年古城的底蕴比西岩京都更深,光是那些古朴精致的建筑就让人目不暇接,更别说走在街巷里的人群了。

    这里有像长敬这样穿着朴素,从面目上看不出差别的西岩人。

    也有高鼻子大眼,手脚上都挂着铃铛的西域人,或是大冬天里打着赤膊,露着奇异图腾文身的北胡。

    但更多的还是穿着繁复锦衣,披着雪白貂毛披肩的东文人。

    长敬在颜悦的伤势好转后,就开始了不分昼夜的赶路,整日里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望着上京的方向沉思,原本白白净净的小生模样也硬生生地熬成了不修边幅的落魄子。

    颜悦此时已经不需要再每日躺在板车上了,行动也变得方便了很多,至少不需要长敬再来喂饭喂水。

    但或许是因为她背后的伤拖延地太久,又伤到了肺腑,愈合较慢,不止是会留疤,而且还有些反复发炎溃烂的情况出现,时而还会带起烧热干咳,整个人就显得病恹恹的,全然没有了挥舞着鞭子打人时的气势。

    这么一对比,长敬对自己超强的恢复速度更诧异了。

    明明他也是在水里泡了一整夜,而且还是伤在心口这么危险的位置,却只用了七天就基本痊愈,也没留下一点后遗症。

    难道是他又有什么潜能被激发了?

    而且最让长敬感到诧异的是,这赶路的一个月以来,颜悦都没有表现出对他的杀意,平静疏离地仿佛只是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

    他最初还会时刻保持戒备,谨防她背地里给他来一刀,但过了半月有余的时间她还没有任何要动手的迹象,他干脆也就不防了。

    反正凭他的金瞳灵眸,也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危机。

    然后他们就无风无波地过了一个月。

    直到他们抵达上京这一天,颜悦才跳下板车说了句奇奇怪怪的话。

    “就到这吧,今晚小心。”

    说完,她就和长敬背道而驰了,没说要去哪儿,也没说晚上为什么要小心。

    但很快长敬就反应过来,颜悦应该是用特殊的方式偷偷给他们自己的人传递了消息并得知了今晚会有行动。

    至于她为什么没有等到晚上再和他们的人来个里应外合,反倒提前告知他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颜悦提前走了也好,他不用再考虑怎么一边防备她,一边去找吴杳。

    但是偌大的一个上京,他想要找到吴杳和陆路还真没那么容易,暂且不说他们是不是也已经到了上京,就算到了,也总不可能每天十二个时辰地杵在城门边上等他。

    更何况,上京还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

    但好在长敬一进入上京,就觉得松了一口气,连日来的疲劳和不安都在这一刻缓和下来,仿佛是已经回到了归处,家人就在这里,只需要他前来相见了。

    就在长敬下了马,准备步行前往各大客栈碰运气的时候,前方的坊市里就传来震天响的鞭炮声和人群的欢呼声。

    长敬秉持着但凡有热闹必定有事端的铁律,也凑到了人群中。

    只见宽敞的可以并行两辆马车的大道上挤满了人,而在大道中央,正有一人骑着高头骏马,着金冠,身穿大红色的锦袍,配着一把金光闪闪的宝剑,满面春光的游街。

    在他身后则是一辆又一辆载满了礼箱的马车,最前头还有个大老爷喜气洋洋地从车厢里探出头朝围观群众挥手,就差撒银子以示得意和财富了。

    长敬看着马上那人登时就觉得分外熟悉,但仔细一看又觉得与记忆中的那人有许多不同之处。

    这人看起来不过是二十五六的年纪,正是建功立业,意气风发的好时候,且那唇红齿白,剑眉星目,蓄着美须的模样,还颇为英俊。

    只是也不知他经历过什么,白净的脸上平白多了一道可怖的刀疤,在儒气的面目上添了一分戾气,令人很容易就能联想到他怒发冲冠,举剑杀敌的英勇模样。

    真是既有学士的相貌,又有武将的气概,让场下许多待字闺中的姑娘羞红了脸。

    但这样的他与长敬所识相差甚远。

    长敬为了确认他的身份,便捡了身旁一位正热闹起哄的兄台问询。

    “诶小哥,你知道这是谁家娶亲吗,这么气派。”

    那小哥一副“哪来的这么没见识的人”的表情,先上下打量了下长敬才道:

    “这人你都不认识,你头天来东文啊?”

    “他可是现在全东文最传奇的人物,无父无母,白手起家,殿前面圣时连陛下都赞不绝口的百宝智囊啊!”

    “这不,陛下今天正式颁旨赐婚,要把他最疼爱的小公主指给他啦!”

    “人生巅峰不过如此,简直就是全天下草根崇拜模仿的对象啊!”

    长敬望着马上那人,赞同地点点了头,已有了答案。

    “原来他就是重睿。”

    “诶你知道他名字啊,那你还问我做什么,有病!”

    那小哥鄙夷地作了结尾,转脸就兴奋地跟着围观群众的大部队继续观摩草根偶像去了。

    如果他没有猜错,眼前这人很可能就是黄老的养子,方航。

    先前他在围宁城外的农户家里养伤时,听那老爷爷的讲述,就觉得这身世背景与方航颇像。

    但天下孤儿几何,仅凭这一点他尚且无法确定。

    然而今天见到了真人,他几乎就可以拍板确定这人就是方航无疑。

    即使他们的气质、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一个人的眼神是不会变的。

    从前的方航在虚魔幻境里,在黄老面前总是低着头卑躬屈膝,可他的眼里有着不甘平凡的野心和睿智。

    如今的他,找到了大施拳脚的地方,也找到了赏识他才能的伯乐,眼中的野心更甚,还多了几分志得意满。

    他变了很多,但不能改变他就是方航的事实。

    他乡遇故知,本该是缘分,可长敬此时却有些犹豫。

    方航好不容易才逃离了以前的身份,离开所有认识他的人,来到了全然陌生的东文帝国,他真的会想要看到他们这些人,然后让他回想起以前无能无用的自己吗?

    但他没想到,正当他犹豫的时候,却另有两人出现在了人群的另一端,指着方航大声叫唤起来。

    “那就是我后爹!”

    人群顿时一阵轰动。

    当朝准驸马未婚先做爹?私生子?而且还是这么巨大……一个儿子。

    长敬听到声音,立即就找到了说话的那个人。

    不是别人,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陆路!

    吴杳此时与长敬是一模一样的表情。

    对陆路所言的震惊以及,久别重逢的喜悦。

    长敬终于穿过重重人群,来到了吴杳和陆路身旁。

    “诶长敬,你终于出现了!快看,那就是我爹!我娘给我看过画像!”

    长敬在摩肩擦踵的人群底下,握住了吴杳的手,脸上的笑意直达心底。

    吴杳已经在上京找了他整整十天,她几乎都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

    但是如今,也是信任,让他们两人平安无事地再相逢。

    长敬半晌才想起问兴奋的陆路,“重睿是你后爹??”

    陆路:“什么啊,那个重睿看着还没我大呢!我是说那个坐在后边儿马车里的!”

    原来如此。

    “切!”

    但还没等长敬作出什么回答呢,身旁听到陆路前言后语的一个路人就率先表示了嫌弃。

    陆路不乐意了,“干啥!羡慕嫉妒恨啊!”

    那人也不是个直性子,有话就说,有屁就放,“那人是重睿的义父,手把手资助人家干出一番事业,送到陛下跟前的,你要是他儿子,驸马不就是你兄弟?你还想捡这便宜,一步登天?”

    “想做皇亲国戚的人都排出瑀江头了,你算哪个葱?”

    陆路急了,“那人真是我爹,你爱信不信!驸马又怎么了,不是说他白手起家吗,有本事就别靠我爹啊!”

    长敬见这两人大有干架的趋势,赶紧拉开陆路,低声道:

    “我们先走,稍后再登门认爹。”

    陆路也知道长敬和吴杳总是低调行事,不喜欢抛头露面,便强咽下了这口气,朝那人重重地哼了一声,就跟着长敬走了。

    而就在他们身后,骏马上的重睿却将目光落在了长敬三人离去的方向,眼神渐冷。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的身世藏得了一时,却藏不了一世。

    这是他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