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渐热的连载(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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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乃芸的眼球一瞬间被这段文字给吸引住了。

    这段点题的楔子如此之短,不一会郭乃芸就看完了,看完之后她愣住了,完完全全愣住了,脑中不自觉地判断着、判断着……

    开篇怎么这么像《搜狐野史》之类的鬼怪小说啊?还奇幻、还武侠?要不要这么换汤不换药啊?

    但《血鹦鹉》的文字描述却有一种诱敌深入的难言之隐,令郭乃芸不自觉地继续看下去。

    博文还没完,还有五分之三可看。

    “……海龙王大笑,道:“我不得好死,难道还会有人走进来杀了我?”

    他的笑声中充满了自信,他相信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

    可是就在这时候,他身后忽然有个人道:“有,我保证一定会有人闯进来杀了你。”

    得意的笑声骤然停顿。

    海龙王霍然转身,就看见了王风。

    虽然他高大魁伟,肚子也已开始凸起,可是他的动作依旧矫健灵活。

    王风正在打量着他,就好像屠夫在打量着一条待宰肥猪。

    他比他更镇定,更有自信。

    他的衣服上染满了鲜红的血,脸色却是死灰色,仿佛带着重病。

    可是他居然闯了进来。

    从七海山庄的重重警卫中,杀出条血路,闯入了海龙王的禁地。

    海龙王虽然还在尽力装出镇定的样子,双手却已冰冷,道:“你怎么进来的?”

    王风道:“用两条腿走进来的。”

    海龙王忽然大喝:“来人。”

    王风道:“你用不着大呼小叫,我保证你就算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一个人来。”

    海龙王咬着牙,道:“外面的人难道都死光了?”

    王风道:“没有死光,也跑光了。”

    海龙王冷笑,道:“凭你一个人,就有这么大本事?”

    王风道:“我只有一种本事。”

    海龙王忍不住问:“哪种?”

    王风道:“我敢拼命。”

    他真的敢。

    这世上真敢拼命的人并不多,真正不怕死的人更少。

    所以他才能杀出条血路。”

    看到这儿,郭乃芸无言了。

    她看过不少侠客小说,一上来就是打打杀杀,刀光剑影了半天索然无味,而这篇“武侠”,实在奇怪,只是两人对话,肃杀之气却扑面而来。

    郭乃芸继续看下去。

    “……老人在叹气,叹了好几声,忽然问道:“你今年多大年纪?”

    王风道:“二十七。”

    老人道:“二十七岁的人,绝不能知道这些事。”

    王风道:“为什么?”

    老人道:“因为你想知道的事,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

    王风道:“另外还有个世界?”

    老人道:“有!”

    王风道:“什么世界?”

    老人的脸仿佛在扭曲,过了很久,才缓缓道:“诸魔群鬼的幽冥世界。”

    他说得很真实。在这凄凉阴森的秋夜,在这荒坟衰草间,想起来更真实。”

    看到这儿,郭乃芸完全陷进去了,一直往下看,读到了血鹦鹉的三个愿望、读到了王府管家郭繁一家的悲剧,直至读到:

    【王风道:“我惊走了血奴,血鹦鹉就不会来了,你的困难我当然要想法子解决。”他笑了笑,又道:“说不定我也可以像血鹦鹉一样,给你三个愿望。”

    老人冷笑。

    突听一个冷冷笑声道:“我知道他第一个愿望是什么。”】

    整片博文戛然而止。

    郭乃芸却觉得意犹未尽,不禁嘟囔道:“怎么才更一章啊?后面的呢?”同时她又在想:“血鹦鹉真有那么邪么?可以给人三个愿望……”

    终于,她忍不住登录了自己的博克,想要在这博文《血鹦鹉:第一章\<不要命的人\>》下面留点什么以表达自己看完全文的感慨。

    其实,凡是喜欢看书的人大多都有个习惯,看到精彩好书时,都喜欢推荐给别人,希望别人也看到,而这就是所谓的口碑。

    因此,当郭乃芸这种“侠客老鸟”在易梦的博克上留完言,又主动到其他侠客老鸟集散地帮忙宣传好书时,几个钟头内,在网络之上《血鹦鹉》这冠名为“奇幻武侠”的新派小说就火了,开始有成百上千的老鸟新鸟或半老不新的鸟在易梦的博克上留言。

    截止下午两点,大半天的时间,《血鹦鹉》的转载分享竟破了四位数。

    网上留言无数、评论无数,有好有坏,毁誉参半,但对杨棠来说,毫无影响。

    ******

    当事人杨棠这会儿正跟赫莎约时间见面装教练呢!

    本来都约好周一至周五早上六点至八点训练的,结果他昨晚喝了好几斤白酒,又亢奋着精神码了《血鹦鹉》第一章,到黎明才沉沉睡去,一下眯过了头,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不仅没去训练赫莎,连上课他都没去,所以只好约了大骂他不守信用的赫莎下午到训练场。

    下午两节连堂上完,四点一刻不到,杨棠驱车赶到了前一次训练赫莎的租用场地。

    “嗨!”

    赫莎没搭理他,仍一个劲儿练习着“左右缩地法”。倒是克罗斯来到他面前,很不高兴地说了一句:“杨先生,要不赫莎以后的训练都改在下午这个时间?”

    “别别别…”杨棠赶紧摆手道,“下午我更忙,还是早上的老时间吧!”

    克罗斯闻言嘴角抽了抽,不再说话。

    那边的赫莎也不作声,吭哧吭哧埋头死练。

    杨棠从旁观察了一会,哂道:“左右步伐练出来没有啊?”

    “要你管…”

    “那你叫我来干嘛?”杨棠摊手。

    “监督啊!”

    杨棠翻白眼,见她还在死练,扬声道:“你左右脚发力不均,怎么可能练得成?”

    赫莎闻言悄作改变,但她对痊愈的右腿依然有心理阴影,导致右腿用力始终赶不上左腿。

    杨棠吼道:“不行不行……你还是心理问题,一直在避免右腿发力,这样下去,你再练一百年也练不成!”

    赫莎不听,依原样又练了十来分钟,果然不行,终于丧气,颓然瘫坐在地。

    杨棠见状,走到赫莎面前喝叱道:“起来!”

    赫莎蔫蔫地爬起身,脸上写满了沮丧,不是对她自己的网球技艺沮丧,而是对始终克服不了心里障碍而沮丧。

    杨棠却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竖起两根手指道:“解决目前你这种死练步伐不成的问题有两个方法,one,找个催眠大师把你催眠,让你忘记右腿受过伤这回事;这个方法的好处是见效快,但如果有人看穿了你的弱点,就会诱使你步伐失灵……”

    赫莎听得一怔,犹豫了几秒,道:“那第二种方法呢?”

    “two,单练右腿,直到你自己突破心障!”杨棠淡漠道,“这种方法一旦成功,不会有任何弱点,但问题是你突破心障的时长,也许一天、也许一周、也许一年……你,打算怎么选?”

    “这……”

    见赫莎迟疑,克罗斯插言道:“杨先生,除了这两种方法,就没有别的两全其美的办法了吗?”

    杨棠淡淡道:“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懂?”

    克罗斯:“……”

    这时,赫莎道:“我选第二种方法,具体要怎么做?”

    “很简单,把你右脚的单脚站立时长练得跟左脚一样,就可以了。”

    “单脚站立?”赫莎有点傻眼。

    “是的,最后有录像为证,我才能教你一步!”

    ******

    教练完赫莎后,杨棠趁着饭点找上了钱总(详见134)。

    杨棠开门见山说了自己的来意。

    钱总听完后忙不迭答应:“老弟啊,只要你的曲目不出纰漏,帮你联系灌唱片,甚至生产都没有问题,至于宣传和铺货就有点……”

    杨棠见状,摆手打断了钱总的话头:“这样吧钱总,一直到唱片生产的环节就由贵公司负责,至于价钱方面嘛,我也不要你什么优惠价,直接以十个一线歌手十个二线歌手十个三线歌手唱片生产的平均价来计算如何?”

    钱总想了想,还价道:“最多给你十个二线歌手十个三线歌手的平均价…”

    “行,就照你说的办,赶明儿我就让千影的律师过来签合同。”杨棠不置可否道,“至于宣传方面,我希望贵公司帮忙宣传半个月,宣发费用算我的,另外我再付贵公司宣发费的一成当劳务费,如何?”

    钱总微一皱眉,比出个巴掌,道:“一成五…”

    杨棠顿了一下,随即伸出巴掌:“成交!”

    这时,钱总的手机突然狂响起来。他看了眼来电,眉头大皱着接通了电话:“喂,艺芳,是我,什么事?”然后杨棠就听见对面有个女声隐隐在跟老钱焦急地解释着什么,“你说什么?尚总让至贞陪酒,她不喝还泼了人家一身?这成何体统?!”

    对于钱总的态度,杨棠浑不在意,但听到“至贞”二字时,他的眼睛却眯了起来,当即劈手夺过钱总的手机,冷冷地问对面道:“你们酒宴地点在哪儿?”

    电话那头的女声一时没反应过来这边怎么换人了,下意识应道:“就在丰华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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