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勤奋好学李思摩(票!)

鲨鱼禅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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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张德而来的京中少年,以安菩最为年长,虽说他十六七八岁喊着十三岁的少年哥哥,却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毕竟,能置办偌大产业的张德,简直财神下凡,让降了大唐安心做看门狗的李思摩内心默默地感慨天命在汉。

    别看他是个粗人,但要论智力,整个突厥也就执失思力能跟他比一比。思摩而且好读书,精通鲜卑语、室韦语、靺鞨三部方言,十几年前就能说一口塞北味儿的关洛腔。最近正在研究大江口吴语十二种方言的微妙不同之处……

    他这么努力,老张真的无话可说,你是突厥人是蛮夷是傻逼啊,为什么这么努力?你想干什么?

    “唉,大郎,想当年,北地中原,可是‘走马鲜卑儿’,怎么就沦落至此了呢?”

    思摩没提吐谷浑那群丧家犬,伏允一口气跑紫山去了,差点没冻死在那里。而且还遇上了出来打猎的吐蕃人,互相干了一发,又折损些许兵马。

    张德白了他一眼:“郡王,你只说半句话的?‘走马鲜卑儿’后面还有一句,‘庙堂汉家子’呢?”

    然后李思摩就笑了:“说的也是,鲜卑蛮夷太蠢,一旦败了,就没机会了。还是庙堂之上的英杰才是真汉子。”

    五胡乱华很凶残,但世家大族根本连体毛都没掉,几百万胡人,死了一茬又一茬,声势浩大牛气冲天。结果一朝惨败,不是被同伙吃掉,就是被某些打入敌人内部的汉人奸臣给祸祸了。

    思摩翻了翻史书,认为姓高的姓杨的,都不是好东西。只有伟大光明正确的天可汗陛下,才是大草原的太阳。

    自从思摩认真学习吴语方言后,就知道原来南边走近海,是需要灯塔指路的。当然灯塔是张德说的,其实一般都是寺庙浮屠顶上的长明灯。然而思摩并不在意这些细节,因为他一脸神圣地跟张德发誓:陛下就是我们草原人民的灯塔!

    不容置疑,斩钉截铁!

    张德感慨万千,心说唐朝和一千几百年后也没什么区别嘛。谁兵强马壮刀子快,谁就是灯塔,谁就是希望,而且月亮也要圆一点。

    虽说思摩在突厥人里面人憎鬼厌,但身为灯塔国……不是,大唐帝国的一份子,张德不得不承认,像李思摩这种“五开元通宝”,太特么和蔼可亲了。

    “大郎,小王有一事不明,不知可否为我解惑。”

    “郡王但说无妨。”

    “好,那小王就快人快语了。”思摩络腮胡子一抹,大马金刀地坐条凳上,看着张德期盼问道,“这个,羊毛都已经堆满了库房,大郎这羊毛不知什么时候发卖?”

    “不卖,先囤货,入秋再说。”

    思摩当然不信,你特么几万斤几万斤的囤货,放着生虫子?

    见他不信,张德顿时笑道:“郡王,都入夏了,要羊毛作甚?”

    “说的也是……可惜这些织机了。”

    多好的织机啊,脚踏式织机,咬咬牙还能分个两班倒,差不多能有两丈,没多久一匹布就出来了。毛布他看过了,虽说还有些毛糙,但比起粗麻布,那真是强了太多,里面缝制丝绸或者火麻布,保暖无比。

    这样的好货色,怎么可以不卖钱呢?

    思摩眼珠子一转:“大郎,你少年在外,殊为不易,小王一向敬仰邹国公,更是承蒙张公照拂,才多保存了一些族人,小王感激不尽啊。”

    特么你一个突厥人,怎么说话吞吞吐吐的?直肠子呢?直肠子在哪里!

    老张斜眼看着他,李思摩老脸微红,他皮黑,脸又大,倒是看不出太出来。怀远郡王压低了声音道:“咳咳,小王在娑陵水,还是认识一些人的。你看,现在才四月,可是漠北还是很冷的嘛,晚上冷的不行。有几年,五月还下雪呢。”

    “娑陵水?那是北海源吧?骨力干、仆骨两部在那里沾点便宜,我大唐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郡王还想拉他们一把?”

    “小王岂敢!”

    李思摩吓了一跳,赶紧站起来,黑脸都吓白了。拉他们一把?开什么玩笑,这要是被天可汗知道了,等着脑袋拿去祭天吧。

    “那为何郡王要拿毛布去给他们?”

    “交易,交易啊。”

    李思摩赶紧解释,“小王怎么可能和那帮蛮夷攀扯在一起,我可是对大唐忠心耿耿的。”

    我擦,你特么居然有脸说别人是蛮夷?

    不过仔细想想也没什么不对的,安菩是安国人,拿到长安户口之后,立刻以长安人自居,一百多坊比张德这种去了长安三四年的还熟。而且安大郎跟老乡见了面,一开口就是我们长安我们大唐……

    然后老乡们也没觉得什么不对,反而眼睛露出小星星,纷纷推销自己的表妹亲妹表姐亲姐给安菩认识认识。

    不难看出,永久居留权很重要,虽说大唐没绿卡。当然户籍国籍更重要,至少拿出去装逼没问题,而且优越感满满的。

    老张有时候也会思考,人类建立国家后这几千年,都特么在干嘛呐。怎么感觉一点都没有进化的样子?

    “噢?郡王有何高论,德洗耳恭听。”

    张德坐在太师椅上,老神在在的。在长安不好弄这椅子出来,有失体统。跑来塞上,哪儿那么多规矩,长袍一脱就是马裤长窄袖,腰间铁环作扣,要不是头型还在,整个一一千五百年后半夜翻围墙出去上网的网瘾骚年。

    “饿了一个冬天,开春还在养膘。骨力干的黑牛这会儿卖不出好价钱,还有仆骨人的马,这可不是漠北矮脚马,乃是金山追风,柔然人的骑兵,用的就是金山追风。”

    “也在养膘?”

    “养膘。”

    “可我这些羊毛都是好货色,使不得啊,从吐谷浑那里抢……买过来的,花了不少气力。”

    怀远郡王嘴角一抽,心说你们汉人真虚伪,明明是抢的,还杀了别人好几千战兵,凉州还垒了人头山。当然如果是长安的史官,基本上就一句“贞观三年冬,征吐谷浑,大胜”,然后就没了。

    厚厚的中国史,这种一句话带过的事情,其实都是数万数千人头写成的。李思摩爱学习,还看史书,当然会不爽。

    “嗳,大郎一向机灵,怎地这会却想不通了?好货色,那当然是给人用的。”

    “嗯?”

    老张一愣,啥意思?

    “骨力干和仆骨那些畜生,能算人吗?随便弄点糙羊毛,一匹换他一头大黑牛!”

    张德呆若木鸡,不由得感慨万千,到底是什么,才能让一个直爽的突厥大汉,沦落到这么唯利是图,他真是……太欣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