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招工

金锋关晓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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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金锋收下兔子,张凉明显的松了口气。

    高兴的带着家人回去了。

    走到小路尽头,还能听到他爽朗的笑声。

    “当家的,表姐家日子过得那么苦,凉哥好不容易打了两只兔子,咱们还要走一只,是不是有些不合适?”

    关晓柔提着野兔,心里有些不舒服。

    “晓柔姐,锋哥收下兔子是为云芳姐好。”

    唐冬冬笑着说道:“凉哥是个重信守义之人,他既然说过猎物分锋哥一半的话,如果锋哥不收,他心里肯定不舒服,说不定当时就把弩弓还给锋哥了。”

    “还是冬冬聪明。”

    金锋笑着揉了一下唐冬冬的头发。

    揉完之后就后悔了。

    果然,唐冬冬的小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就连脖子都变成了玫红色,嘤咛一声,捂着脸跑到棚子里了。

    关晓柔一脸揶揄的看着金锋。

    “晓柔,我不是故意的……”

    金锋就好像偷腥的猫被人当场抓住了一样,挠着头解释道:“平时揉你的头发习惯了。”

    “当家的,我可不是妒妇,”

    关晓柔掩嘴笑道:“冬冬早晚是你的人,就算当家的揉了别的地方,我也没意见,我想冬冬也没意见,她要是有意见,我帮当家的按住她。”

    金锋:……

    多好的一个姑娘啊,这才几天就学坏了。

    “行了,别笑了,再笑眼睛都没了。”

    金锋没好气的说道:“等下把兔子收拾一下,炖好了分一半给表姐家送过去。”

    张家过了好几年苦日子,一家人都瘦得快不成人形了,必须得补充些营养。

    他敢保证,张家肯定舍不得吃兔子,明天就会拿到镇上卖掉,换更多的粗粮回来。

    所以,还不如顺着张凉的意思收下野兔,这样不仅免得张凉难堪,还能达到金锋的目的。

    金锋猜得不错,当他和关晓柔俩人把米饭和兔肉送到张家的时候,一家人正围在一起喝稀粥呢。

    一大碗稀粥里面就几粒谷子和两棵黑绿色的野菜,连一点油星子都看不到。

    就算这样,张小花还喝得津津有味。

    “锋哥儿,晓柔,你们这是……”

    张家老娘起身问道。

    “我们成婚,表姐送了礼,我们回礼来了。”

    金锋笑着拿过一个空碗,盛了一碗米饭,又浇上一勺子肉汤和兔肉,笑着放到张小花面前:“小花,尝尝好不好吃。”

    毕竟还是孩子,张小花立刻把稀粥碗放到一边,抱着米饭狂吃起来。

    哪里还顾得答话?

    “有心了。”

    张凉哪里看不懂金锋的意思,只不过这是回礼,拒绝了不合适,只好收下。

    知道后山没有什么猎物,张凉第二天路过后山的时候一点也没停留,直接进了老林子。

    这天晚上回来的时候,足足背着三只野兔、一只狐狸和四只山鸡。

    这次不用张凉推让,金锋主动把山鸡都拿走了。

    野兔肉粗,远不如山鸡鲜美。

    四只山鸡吃不完,做成风干鸡也不错。

    在后世这玩意是保护动物,一般可吃不到。

    从这天开始,张家的日子彻底好过起来。

    大儿子每天进山打猎,很少空手而归,小儿子在金锋家学习打铁,以后也有了吃饭的本钱。

    村里人一个个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所有人都知道,张家能有这么大的转变,一切都是金锋的功劳。

    所以妇人们往金锋家跑得更勤快了,和关晓柔套近乎的时候,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想请金锋帮忙,打造弩弓,她们也愿意把猎物分给金锋一半。

    但是这次金锋都以缺乏材料拒绝了。

    山里的猎物虽然打不完,但是却会越来越少。

    一个村子多一两个猎人没什么关系,但是一下子多出来十几个、几十个,西河湾附近的野兽不被打光,也会被打跑。

    毕竟野兽不是死的,意识到危险之后,会迁徙到远离西河湾的地方。

    这种竭泽而渔的行为是长久不了的。

    何况金锋也没骗她们。

    适合制作弩弓的木材并不多,用普通木材来做,要么弹性不够,威力小,要么韧性不够,用几次就绷断了。

    张满仓把后山能用的酸枣树都砍回来了,也不过只能再做十一二把的样子。

    关晓柔和林云芳是亲戚,张家又快过不下去了,金锋给张凉做一把弩弓,村民们虽然眼红,却也不好说什么。

    但是如果金锋给三婶子做一把,却不给其他村民,那其他村民就会有意见。

    综合考虑,金锋决定,除了张凉,暂时不再给其他村民制作弩弓。

    不过村民们这种希望过上好日子的态度,是金锋想要看到的。

    唐冬冬和金锋在县府订购的一车麻皮几天前就送到了。

    木匠昨天也送来了十架纺车的部件,张满仓熬了个通宵,已经全部组装完成,整整齐齐的摆到了棚子里。

    纺车旁边就是成堆的麻皮。

    棉花还没传到大康,麻是最主要的纺织原料之一。

    经过处理的麻皮纺成线,然后通过织布机纺织成布,最后才能做衣服、被褥。

    麻衣是大康百姓穿的最多的服装。

    当然,除了麻衣,还有丝绸、锦、缎、动物皮毛之类做成的衣服,但是这些基本上都与老百姓没什么关系。

    以金锋手里那点银子,也掺和不了这样的产业。

    纺车、原料都有了,接下来就是招工。

    金锋和唐冬冬商量了一下,决定雇佣二十个女工,两班倒,每人每天一个铜板的工钱,另外加上两顿饭。

    当妇人们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忘了弩弓,争先恐后报名。

    毕竟她们也知道金锋不可能给每个人都制作弩弓,就算给了弩弓,进山也不一定能打到猎物,要是遇到老虎、豹子、野猪什么的,说不定还要把命搭进去。

    还是纺线最稳妥。

    一天管两顿饭,还有一个铜板,这样的报酬比她们预料的好了太多。

    一个铜板在镇上可以买一个肉包子,如果买谷子或者其他粗粮,差不多够三个人吃一顿了。

    “晓柔,你当家的说话算数不?真的一天给一个铜板还管饭?”

    “我当家的是读书人,他说的话自然不会赖账。”

    “太好了,我和大丫头过来纺线,家里剩下当家的和小子,我挣的铜板就够他们吃饭了,大丫挣的就能存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