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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九日是约翰生日,莎梅尔想在那个周末带约翰先去海边公园,然后在一家家庭式墨西哥餐厅吃晚餐。
这是继圣诞节以来唯一一次三个人一起出门吃饭。约翰很少出门,夫妻俩一直认为约翰更喜欢一个人,他可以一个人坐在客厅地毯上玩一个下午,如果不去打扰他或让他分心,他能一直玩到吃晚饭。
莎梅尔不在的时候,兰卡拉姆小姐会来家里帮忙照顾约翰。
她住在马路对面的两层楼小屋,是个天主教徒,对人和善,乐意帮助,弗利曾不含恶意的说兰卡拉姆单身在家也没事可做,所以才乐于把别人的事当自己的事。
但可爱的兰卡拉姆(大家都这么称呼她),或许对一个接近六十岁的女人用这个词有些不妥当,但她倒是欣然接受,嘴角总是洋溢着对生活中的一切毫无不满的笑容。在弗利记忆中,类似的笑容一次也没有在母亲脸上出现过。
如果回到家里看见进门处墙上挂着一条淡紫和深绿色交织的斜纹披肩,弗利就知道莎梅尔还没有回来,兰卡拉姆正在客厅看电视或者沙发上看书,她是个很喜欢阅读的女人,数据器或者纸质书都喜欢,这点让弗利有些羡慕。
如果说人类阅读习惯几百年都没有变化的话,这十几年却是经历了很多次变化,从手机阅读,到电子阅读器,笔记本电脑,再到如今人手一个的数据器。
这些变化当然是有益的,对于喜欢阅读的人,多了更便捷的阅读途径,原本出门旅行总要在包里所剩不多的空间挑选自己必须带的书和可能会读的书,一次五天的旅行至少要带一两本备选书,这又让原本就局促的空间变得既沉重又狭窄。
兰卡拉姆喜欢读书,读一些哥特恐怖小说,吸血鬼之类的故事。
在全世界这类故事总是有人写,也有一大堆喜欢的读者,虽然内容和氛围都差不多;也有不少被拍成电影,票房也非常可观。两年前有一个导演重新拍摄了安妮·赖斯的《夜访吸血鬼》,采用视觉增强技术,结果连续三周占据北美票房榜首位。
一次弗利和莎梅尔说看见兰卡拉姆总是读这类小说,担心她会不会也变得阴森恐怖。
当然他是说笑,莎梅尔大笑起来,说自己还会变成吸血鬼女王呢。“安妮·赖斯可真会赚钱,据说她的儿子也成了作家。”莎梅尔对此似乎颇有了解。
“如果约翰是个孤独的美国少年,读书至少会让他不孤独。”莎梅尔说这话的时候弗利感到一丝惊讶。“一个读哥特小说的兰卡拉姆总比坐在沙发上看无聊电视节目或者整日研究选举的兰卡拉姆来的好些。”
这些话出自莎梅尔口中,出乎弗利意料,再一想,或许自己不了解莎梅尔,她的数据器里弄不好也有很多书藏在某个角落,也许数量不比她的画作少。
弗利从未和莎梅尔去过书店,也没有见她买过纸质书,除了和她绘画有关的书之外,她几乎没有特别的阅读爱好。
但是那次以后弗利意识到自己错了,莎梅尔至少和很多美国人一样喜欢恐怖小说,甚至连他很少读书的母亲床头,弗利都看到过一本雪莱夫人的《弗兰肯斯坦》。
约翰要是喜欢上读《吸血鬼女王》或者《修道士》这类故事,弗利可就没办法完全不担心了。
也许还是读漫威或者侦探类故事更适合男孩子。当然如果他喜欢上读科幻,那可真是找对人了,家里的科幻书占了书房半面墙的书架,要是约翰喜欢,弗利可以一本本给他介绍,从《八十天环游世界》到《基地》系列,单《基地》系列他就能和他聊上一下午和晚餐的时间,小家伙一定会对这个系列产生好奇,然后崇拜的看着自己说一句“好想现在就读啊。”父亲带着儿子读科幻的浪漫绝对不亚于带着儿子看一场湖人队比赛。
也许他不会和自己口味一样,就连同样喜欢科幻的艾菲娅也和自己口味不同,他们都喜欢斯坦尼斯拉夫·莱姆,也都喜欢威廉·吉布森。说来也许正是因为第一次在咖啡馆看见艾菲娅拿着一本威廉·吉布森的《神经浪游者》,他才对她有了好感。
“这可是男人的浪漫。”弗利对靠墙最远处低着头的店员说。
“什么男人的浪漫。”店员说话时半侧着脸,视线没有离开书本。这是休息时间,她完全可以不用搭理客人。
“赛博朋克。”弗利在她对面坐下。
“女人就该读吸血鬼故事吗?”
“那种神秘、黑暗、浪漫、凶残甚至野蛮的哥特故事吗?”
“你不是就想这样说吗?”
“不是吗?难道你不喜欢那类故事?”
“不切实际的浪漫幻想吗?”她把书放在桌子上伸出右手在页码位置折起一只三角。
“你不用东西在书里夹一下吗?这样会把书折旧的。”弗利说道。
“我喜欢折三角,我读过的书都有这样的三角,这就是我的书了,不再是任何人的。”
“喜欢科幻的女孩真少见。”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科幻。”
“我希望你喜欢,也许。”
谈话至此,弗利发现自己过于唐突,甚至打扰了一个人美妙的读书时间,这段时间本该是她一天中最私密最不愿意有人打扰的。于是,他出于紧张,话比平时多了起来。
“如今赛博朋克的故事不仅发生在外太空了,更多的将背景设置在近未来的反乌托邦地球,就好比现在,网络上、数码空间中,现实和虚拟现实之间的界线很模糊。赛博朋克的世界人脑和电脑的直接连接稀松平常,更多人生活在巨大公司的金钱控制和技术统治下,人们充满悲观主义色彩,对现实不抱希望。”
弗利一口气说了很多自己的理解,语速越来越快,等说完这些,他又觉得自己的表现实在太糟糕了。如果这个女孩仅仅是从书店的书架上随意拿了一本封面比较漂亮的书,也许是他的男朋友喜欢这类小说,他只是为了和他除了上床以外能有更多的共同爱好......
店员看着他,半张着嘴巴,浅枚色口红实在不衬她的肤色,用橘红色会更有吸引力。弗利暗自揣摩着。
“你是想说你也喜欢读这些小说?”她开口问道。
“我,是的,很喜欢。”
“真的吗?”
“哪里不像吗?”
“你觉不觉得赛博朋克的世界很像现在的世界?”
“当然,如今那些科技公司的年轻员工正像早年作家们创作赛博朋克小说时的那些电脑黑客,个人网络爱好者,和工程师们。不同的是,如今不再沉迷于毒品,也许沉迷于虚拟世界。“
“但是有一点是非常像的,你看人工智能、虚拟实境、基因工程,这些技术都掌握在跨国企业,远远不是传统的单一国家企业。他们拥有大量不同级别的技术,一秒计算十万家庭的银行存款最佳理财方式,5美元享受一次浪漫恋爱,数据器比你更了解你自己,吉布森写到的价廉的技术正在让我们的生活变…”
“变差。”
“我可没这么说。”
“是的,你没说。”
“也许你会喜欢弗诺·文奇。”
“也许不是每个人都认为这样的未来是美好的。”
“没错,这是他的意思。”
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找到一个能和自己聊一本书的人,简直太幸运了。”
弗利看着窗外的阳光,他感到很快乐,工作,爱情,未来,一切都是明媚的。
“我叫弗利,弗利·尤金·索德尔。”
“好奇怪的名字。”
“是,我也这么觉得。”
“我叫艾菲娅。”
美妙的初遇,却没有美妙的结果,弗利感到忧伤,自艾菲娅失踪以后他很久没有读小说,很久没有找到一个人和自己聊聊读书的事,这件事有时候比找个爱人还要困难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