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三首歌,二十万到手

痞子老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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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好歌就是好歌。

    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痴心绝对》一上线,便立马爆了。

    短短一天时间就登上了新歌榜第一位。

    截止汪旭给陈凡打电话这一刻,已经爬上了热歌榜前二十位。

    而且速度还在不断飙升。

    之所以如此火爆,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买这首歌的歌手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其次,经纪公司肯花大价钱推广。

    当然,更重要还是要作品够硬。

    多种因素下,《痴心绝对》火了。

    随着这首歌火起来的,还有一个名字。

    凡夫俗子。

    有些眼尖的网友很快便在音乐榜单上发现了蹊跷。

    他们发现最近大火的两首歌,这个作者竟然全都是这个所谓的“凡夫俗子”。

    而在此之前,这个人甚至都从未在互联网上露过面。

    这就有些神秘了。

    于是网络上猜测什么的都有。

    有人说“凡夫俗子”其实是业内某音乐学院的教授,因为职业缘故,才不得不起了个化名。

    而有人则是说这个“凡夫俗子”其实是某位沉寂已久的歌星。

    当然还有更离谱的,说“凡夫俗子”是某地下音乐人,或是某个小学音乐老师……

    总之,凡夫俗子的热度算是炒作起来了。

    网友们八卦,而圈内的人们则早已行动起来了。

    所有人都在偷偷动用关系打听这个“凡夫俗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结果打听来打听去,愣是一点消息没得到。

    最后全都找到了汪旭工作室这里。

    这下,汪旭跟李长军算是梦想成真了,一下子就在圈内露了个大脸。

    甚至一些平时高高在上的音乐人,歌手经纪人都开始笑呵呵的主动跟他们联系了。

    话里话外,无非就是想要打听一下,“凡夫俗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甚至有些人偷偷给汪旭和李长军暗示。

    只要他们可以独家提供“凡夫俗子”的资料,可以给他们二人一定的好处费,甚至是参与旗下艺人演唱会的助唱嘉宾。

    钱先另说,演唱会嘉宾可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

    毕竟作为玩音乐的平凡一员,谁没有梦想过在未来某一天登上更大的舞台呢。

    眼看梦想近在咫尺,汪旭跟李长军商量后却婉拒了对方的好意。

    他们都不是傻子,都是明白人。

    一旦自己把陈凡给供出去,也就意味着未来自己跟陈凡的这点情谊算是没了。

    以后就别想再与陈凡有任何瓜葛了。

    至少人家要是再写出新歌,绝对不会再联系他们二人。

    所以两人在经过一番权衡利弊之后,果断选择了抱紧陈凡这根大粗腿。

    就是因为他们笃定,抱紧陈凡,这辈子的荣华富贵说不定就在这小子身上了。

    全部婉拒了所有的邀请之后,汪旭根据之前跟陈凡商量的方案,从口袋摸出一张发言稿。

    “我们能告诉大家的就是“凡夫俗子”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他只想安静地读完大学,不想被人骚扰。

    所以恳请大家多给对方一点私人空间。”

    “还有一件事要告诉大家。“凡夫俗子”其实一共写了三首歌,第一首的成绩大家也看到了。”

    “现在我们手里还剩最后两首,如果哪位有兴趣,可以联系我。先到先得。”

    接下几天,陈凡准备的三首歌,《痴心绝对》卖了三万块。

    第二首歌,《情非得已》因为《痴心绝对》的名气影响,价格卖了双倍六万块。

    到最后第三首歌的时候,买家来了好几个,但是在听完样带之后,一个个又有些拿不准了。

    因为这首歌旋律更简单,跟如今年代流行的大部分歌曲都不太一样。

    最重要的,这还不是一首情歌。

    几万块的价格属实不便宜。

    因为这番原因,这首歌竟然一时间没人跟出手了。

    汪旭联系陈凡解释道:“对方有顾虑很正常。”

    “按照他们原话来讲,要是能确保这首歌可以跟前面两手一样大爆,那几万块他们掏的心甘情愿。”

    “但要是花了几万块买回去,结果发表后却连个浪花都砸不起来。”

    “那这几万块花的就真的憋屈了。”

    陈凡想了想直接跟汪旭建议道:“你跟买家说。”

    “他可以先付一万块钱定金,一旦后面发表了之后这首歌没有达到前两首的热度或是排名,那这首歌我就当一万块卖给他了。”

    “但是假如这首歌也爆了,那他至少得给我额外补齐十万块。”

    “这个办法好。”

    汪旭把消息传给李长军,李长军又拿着歌曲推销。

    这次,听完陈凡的方案之后,对方几乎没怎考虑便直接同意了。

    为了蹭上这波热度,买下《奔跑》的经纪公司几乎是加班加点的录制,上市宣传。

    对于这些,陈凡并不知道。

    他把歌扔给汪旭二人之后,便开始忙起了其他事情。

    万网的人经过几天考虑,总算是派了一位代表赶到了云海。

    双方在电话里约好时间地点,终于要第一次见面了。

    陈凡跟对方约的地方就在大学城附近一处早点铺子。

    他早到了几分钟,刚点上早餐,一辆黑色奥迪a6便缓缓行驶到了门口。

    从车上下来一个西装革履,大腹便便的中年胖子。

    这人看上去得有四十多了,脑袋上略有点秃顶,下车后一脸疑惑的在四周打量着。

    “这里。”

    陈凡见这家伙鬼头鬼脑的在门外搜索,忍不住抬手挥了挥。

    这中年胖子愣了一下,迈步走了进来。

    “请问您是……”

    “马经理是吧?我是域名网的创建者。”

    马明德再次一愣。

    “还真是您啊。”

    “这也太……”

    陈凡笑了。“是不是跟你想象的不太一样。”

    马明德苦笑摇摇头。

    “说实话,一点都不符合我心中的印象。”

    “来之前,我以为要见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电脑工程it男。”

    “结果怎么都没想到,域名网的创建者竟然如此……年轻。”

    陈凡笑了笑:“既然都见面了,我叫陈凡,您喊我小陈就行。”

    “坐坐,还没吃早饭吧,刚好一块吃点。”

    马明德有些尴尬的看了一眼四周,最后拖过一把椅子坐在陈凡对面。

    “说实话,谈生意选在早点铺的人我还是第一次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