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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
肖斯然与她重新谈起小说题材的问题。
“古言?不想写古言,宫斗也不想写, 写现代小甜文吧。”
想到要自己穿进去过日子, 没电热水没空调的日子使夕欢犯怯, 她不怕渣男,就怕生活水准降低, 而即使是古代皇帝, 除去金银珠宝随便用,杀谁就杀谁, 后宫三千以外, 想吃好的住好的还不如现代一个白领,更别说是女人了。无论如何幸福不起来, 深宫禁庭还是写着带感, 看女主角遭罪后浴火重生。
亲自来干, 谁不想生而为王。
她话音刚落,编辑目光便定格在她脸上:“你在害怕什么?你以前从来不会这么避讳题材。”
……
他俩很熟吗?
怎么一副很了解她的样子?
而更糟糕的是, 他真没猜错, 而且她抬眸回视,他镜片后清冷的眼瞳透着关切与笃定,彷佛极肯定她在犯怯, 而她根本没在表情语气上透露半分, 顶多像是对题材挑剔的作者。
他镭射线一般的眼戳在她心上, 真诚的部份使她无法说谎。
这不是书里的世界, 她不在扮演他人, 也不是恋爱。
编辑花费时间来关心她, 而且说的也很到点,她应该克服写作上不欲与人言的毛病。
在夕欢沉默踌躇期间,肖斯然耐心等待,不催促她。
连可能会干扰到她,给她造成心理压力的视线也移开了。
安静的办公室里,霎时只有空调运作的有声音在响动。
他负责了夕欢太久,即使除了书稿以外的事几乎不聊天,也能从每一本小说的内容触摸到作者的灵魂,而她的作息……从她报的稿子进度里清晰可见。虽不曾热烈聊天,却像神往已久的朋友——他单方面的。
过了片刻,大约三分钟,夕欢才组织好语言:“我发现,以前对待小说的态度太轻率了。”
“何出此言?”
“你看过我的书,应该知道我的男角色都各有特色地优秀吧?”得到他颔首的回答后,她续道:“我的创作灵感经常来自我谈过的恋爱,但我单身太久了,创作储备有点不够……”
这也是答应白宝的原因之一。
她想试试,和现实相比,她写出来的恋爱,会不会在她麻木的心上激起一点波澜……
夕欢得承认,是有的。
尤其是华听风。
毕竟,现实世界里再帅的男人,也不会飞檐走壁,没有绝世武功,不会在漆黑的夜里像乌鸦一样孤立于房顶上,睥睨众生,又心系与她。他的强大连不习武的她都能感受到,还有完美的肌肉线条,每一寸肌肤都蕴涵着爆发力,随时可以将她扼碎,却视她如珍宝……
一比较起来,现实里的恋爱就不过是柴米油盐,没劲。
所以没恋爱经验的作者往往能写出大红大紫的小甜文,美好得不现实,才能为读者编织一场美梦。谈过,则发现也就那么一回事,和上班上学比起来是好玩许多,但远不能和言情小说相提并论。
夕欢:“我觉得我写得不够好,在走歪路。”
她原想在书中世界找回自己的热情,没想到却让热爱的写作也变得不伦不类。
快穿的事不能跟编辑说明白,她寻着措辞,尽量将心中的迷惑倾诉出来:“我在尝试一种新的写作方法,但效果不尽如人意,让我有一种走捷径的感觉。”
捷径?
联想到夕欢最近两本不寻常的勤奋高产,肖斯然眉头一皱:“你,下载了市面上的写作软件?”
“不,”她失笑否认:“别往那边想,什么方法我也不能告诉你,反正不违背现有的写作道德吧……应该。”
光脑穿书写作,属于外星手段,自觉不受地球上的道德束缚。
肖斯然说的‘写作软件’,她知道指的是什么,就是一些可以直接给你截取万千网文中一些描写句子,让用户在写的时候,根本不需要思考和亲自执笔,就能水出大段大段的文字,属于为了方便的抄袭举动。
肖斯然:“好,那我不问。”
夕欢诧异抬眉:“你不怀疑我吗?从一个从不存稿的日更三千困难户,突然变成全文存稿的勤奋作者。”
她不想说,他就相信她。
“看过你的书,我认为你不是这样的人,”肖斯然高质感的声线沉稳,每句都像经过反复思虑敲打,予人说出口就不会收回去的笃定安心感:“当务之急不是怀疑你怎么写出来的,而是帮你想想下一本写什么吧?”
肖斯然续道:“如果嫌之前写过的太沉闷,不如挑战一种从未写过的题材?”
新题材?
夕欢眉头轻拢,下意识的脱口而出:“我什么题材没写过?”
她笔耕多年,写完一本就像分一次手,压根不吃回头草,忘性也大。让她回数以前写过什么,若是不给她书单,她得想好久。
“你没写过,近期又比较热门的题材……末世、悬疑、恐怖、年代文、星际、师生、训│诫……现在师生过不了审,这个最好不要写,硬要写的话只能是伪师生。”
肖斯然如数家珍地列出了她没写过的题材。
他轻轻一抬眼,撞进夕欢震惊的眼。
……她原先觉得,虽然编辑看着一副只看原文书的模样,但作为编辑,看过她的书也挺正常,谁说真男人不能喜欢看言情小说?给她写书卷语时带着赞美情绪,亦是人之常情,毕竟他不看好她,就不会一直找她出书了。
但这时他不经意的一句话,这……
编辑大哥你俨然一副铁粉的模样啊!
你清醒一点!
肖斯然眸光坦荡,丝毫没发现自己忠实粉丝的身份已经曝光了个透底。
幸好,夕欢也不打算戳穿他,让他尴尬。
她敛起视线,沉吟良久,将编辑所说的题材都记进脑海之中,逐一挑选。
发现,一时之间,真作不了决定。
而这时,肖斯然凝望着她的眼,从未动过,专注得像在欣赏一尊艺术品,又或是肥宅看手办。
夕欢收回思绪,定定神:“我回去想想。”
肖斯然明白,这是变相要走的意思了。
他站起来:“我送你。”
“不用,”夕欢按住他,笑了:“你还在上班呢,别操心我的事,已经打扰你好久了,我拿了样书就走。”
她去意已决,他也不好再留。
肖斯然坐下来,仰头看她,夕欢低眸,从他清冷的俊脸上莫名地看出了委屈的痕迹……?
算了,应该是她的错觉。
回家路上,夕欢顺手在便利店买了一排布丁和大包薯片,到家时果然刚开门,白宝就眼巴巴的迎了上来,趴住她的小腿,胖头蹭了蹭:“有带好恰的回来咩?”
她带上门,蹲下来揉了揉白宝的下巴,听它呼噜噜的声音:“拿去。”
从玄关到电视机前不过几步路的事,但看着一只胖头猫费劲吧啦的拽着巨大的塑料袋子往里走,不时还因为后面的重量而摔个跟头,嗷呜一声捂住额头哭唧唧,原地滚一滚,是夕欢最爱的娱乐环节之一。
在这件事上,夕欢和爱催她稿子的肖斯然达到了某种不可言说的抖S情结。
看着胖头猫兴奋的啃薯片,她稍稍品味到一点当饲主的快乐。
夕阳从开着帘子的窗边倾泻进来,夕欢恍然发觉,居然在出版社那边待了不少时间。翻出肖斯然给她的样书,新簇簇的书摸上去别有一番快感,干净,紧绷,书脊没有一丝磨损,一边摸,一边能回想起连载时日更的痛苦,每一段落都像是用她的大脑榨汁写成。
……
“白宝。”
“喵嗷?”
“如果我不用光脑写了,你会找别人吗?”
啃得嘎崩脆的白宝肉垫动作一顿,回头趴住她膝盖:“你不想写了吗?”
夕欢不语,泻地夕阳为她秀美的脸镀上一圈金光,真正会发光似的好看——而且她不说话的时候,真有几分端庄的文人气质。经历了两次书中世界,她在光脑里的用户等级得到提升,有了痛觉豁免权,但全记忆功能还远没有开放。
胖头蹭了蹭她:“我很喜欢你的书嗷,把你以前写的都看了一遍!”
它刚说完,头顶便响起她若有所思的声线。
“我想到要写什么了。”
“我要将自己踢出舒适区,从灰烬中找到真正想要的……”
她被这张口就来的中二台词说笑了:“我想写末世文,你看如何?”
如果平淡生活没有热情,
那就来尝试一下在刀尖上舔血的感觉吧!
——用大白话说,就是太久不作死,活得不耐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