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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欢来得晚,远远地只听到了最后两句……
“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敢情她是个现成的二胎。
夕欢倒是无所谓,甜宠文的宗旨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要抱对了大腿,大腿就可以为了你跟全世界作对。身份低一点,没所谓啦。她看陈贞儿,就像看一个叛逆期的初中小妹妹,怎么斗都是来自成年人的降维打击,欺负欺负挺有意思,但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意。
她是来快穿的,快穿的重点就在于快,要是还拜师学艺,练他个七八年打好武学根基,那就是升级流武侠的长篇小说,或者披着快穿皮的慢穿了。
既然一举一动都会成为小说成品,就像做直播,要做观众爱看的内容。
写甜宠文,读者就爱看女主角抱对了大腿,向大腿绝地求饶,对着其他配角绝地反击。
此刻,脸色苍白的少女泪水涟涟,纤弱的身体摇摇欲坠,像是即将要被巨大的悲伤压垮,因为努力忍住悲伤而微微发着抖——憋眼泪憋得太用力,人抖得厉害。
楚楚身姿映入在座三个糙汉眼里,陈征变色,两个少年亦慌了手脚。
天海帮里的门生都是男孩,帮主夫人身边的丫鬟都鲜少与他们接触,即使是入室弟子,陈征也不会安排丫鬟来伺候他们,一来是觉得近了女色会影响练功,二来认为练武不吃苦练不出来,男子汉大丈夫还要人伺候穿衣起居,丢人。
师妹哭出来,那是真正震天响,而眼前的小姑娘,身影单薄,没声息的拿眼把人看着,眼泪便一直往下掉,杜浩歌真没见过这种安静的哭法,那眼泪像打在他的丹田上,又烫又重,忙不迭的上前安慰:“夕姑娘,你别哭了,你……”他想用手帕给人擦眼泪,可是他练功都不用手帕擦汗的,想到今天刚起来跟师父师母用早膳,还没出汗,一袖子的凑过去:“用我的衣服擦擦!”
“……”
夕欢抬头看他。
才哭那么一会,一双眼睛就红通通的,眼角也红了,衬得她的皮肤越发白皙娇嫩。
她接过淡玉递上的帕子,印干眼泪——别把妆给揉花了,幸好她没在脸上擦粉,不然这会肯定得流出两行浊泪来:“谢过杜公子……我自己来就好,不麻烦你,”她转眼,望向陈征,深呼吸:“如果不是陈帮主前来相助,我可能已遭歹人毒手,救命之恩重若泰山,我又怎能让恩人为难?”
编不下去,夕欢抽噎起来。
她很少写古言,上次写一本,是在读者跟魔王编辑怂恿之下,鬼迷心窍开的。文风一点都不古,古代规矩用架空糊弄过去,腔调也很不宅斗,这时自己亲身上阵,没有琢磨句子的时间,想到什么就要立刻说了,说不出‘小女子’、‘妾身’、‘奴家’之类的自称,幸好武林中人,也没有皇室官家的规矩。
见人快哭得要晕倒,陈征急了,站起来大步流星的虚扶起她:“夕姑娘,你爹于我也有恩情,咱们不说恩不恩的,也该照顾好故人之女,不然我就枉对定山叫我的一声大哥了!以后你就在天海帮安心住下,没人会欺负你……听风!”
想到自家闺女对浩歌的小心思,陈征也怕她闹,于是朝二徒弟使了下眼色。
华听风内心升起一阵不妙:“徒儿在。”
“以后,你不用练功的时候,就多陪陪夕姑娘。”
华听风:“……”
“夕姑娘,”陈征双手虚扶着她的双肩,虎目定睛看住她:“以后谁欺负你,你就告诉听风,天海帮没有女子玩乐的地方,你可能待得没趣,但山上景色绝佳,也不缺好爬的树,和掏鸟蛋窝的地方,让他带你到处玩。”
“……”
这次轮到师母懵住了。
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你建议人家去爬树掏鸟蛋?
不过自家男人说得正经,态度不似作假,她要维护夫君的权威,也不能驳了他的面子,只能面有难色的望向他。
方才被夕欢说哭就哭的演技镇住的陈贞儿,也回过神来。
两个跟班少了一个,她大感不划算。
虽然她经常羞辱华听风,但那是因为他对她不如大师兄温柔——她怎么可能主动对人好?向来是大师兄先哄她,惯她,依着她,她才投桃报李的也对他好。华听风这种整日冷着张脸,不解风情的小怪物,难为她还替他守住怪病的秘密……
要带这个大师兄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女人到处玩?
那以后她不就少了个可以使唤的跟班?
“爹,我不要!我喜欢二师兄,我要二师兄陪我……”
“贞儿,别闹了!”
同样是练武的,陈征好歹是一帮之主,内力深厚,吼起来直接压过了她的声音,不容反驳的续道:“事就这么定了,坐下,吃饭!再调皮,你今儿也别出去玩了,跟嬷嬷抄书练字去!”
抄书警告一出,陈贞儿立马噤声,乖乖坐好。
眸光扫过她,夕欢亦坐下。
嚯,原来喜欢二师兄。
说来师兄这称呼真奇妙,二师兄听着就让人想接上一句‘不好啦,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则让她想到‘我不是针对你,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反正没好事。
脑补得正欢,笑意跃上她的眼。
这一点笑颜,像是破涕为笑,又像是穿透漫天雨的一缕曙光。
看见俊男美女一靥一笑,总会赋以许多美好想象。
而美女本人,可能只是在想一些很没营养的梗而已。
杜浩歌瞥到这抹笑,心头像被猫挠了一下似的。
这个夕姑娘,哭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饭前闹腾一番,陈氏父女两人的饭也吃得不香,大的觉得自己要办正事,也没委屈了闺女,夕姑娘刚死了全家,她这么泼辣,合适吗?看来是太娇惯贞儿了。而从小的角度来看,夕欢全家又不是她杀的,家里平白多了个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同龄姑娘,比自己好看,还要分走一个跟班,直接跟她结仇,她好委屈啊!
而吃得最香的,就是夕欢了。
可惜碍于人设,方才又哭过,不便吃得大刀阔斧,只能小口多次。
玉米鸡丝粥,鸡是帮派自家圈养的,鸡肉紧实鲜美,连做厨的都有武学根底,刀工精细,鸡丝齐整,绵密的粥里渗着一丝玉米勾出来的微甜,最适合安抚早上空荡荡的胃。缺乏多样的调料,就还原菜式材料的优质,是她在城里没吃过的美味。要是旁边没人,夕欢能双手捧碗一口气喝完不带歇的。
这还是穿到武侠小说里,唉,早知道就给这架空历史安排个六扇门之米其林盟,鼓吹美食,让她在光脑里吃香的喝辣的。
小口小口地喝尽最后一滴粥,拈起一块红豆酥饼,浅尝——
妈惹,里面真的有红豆!
除了厚度适中的一层酥皮外,里面满满是红豆馅儿,甜入心坎了。
吃多了皮和馅比例为十比一的现代奸商馅饼,夕欢陷入短暂的怀疑人生。
下次来本美食文吧?
吃饱喝足,席间又有人看她不顺眼,夕欢寻了话头,先行离开,想着再作打算。
陈征:“慢着,听风你也吃完了,就带夕姑娘去熟悉一下环境吧!休息半日,午点过了,再来观海厅找我。”
华听风心想,自己吃饭怎么吃那么快呢?
不过留下来,多半也逃不开要被师妹缠着吵闹。
罢了。
他颔首:“徒儿得令。”
两人并肩而行,淡玉稍稍落后,各怀鬼胎。
夕欢多留了个心眼,男主角日后是必成大事的人,但成大事路上也需要女主角的玄学本领相助,也就是到处给他寻宝寻机遇。那些机遇无一不在危山险岭,她一个娇弱的菜鸡去捡,等于作死,只能让男主角去干,又要在他发家之前,牢牢抓住他的心,别养了只白眼狼出来,想着升官发财换老婆。
虽然,女配角说喜欢二师兄,但看她那恨不得全世界跪舔的脾气,这句喜欢,更像是小朋友不愿意把玩具分给别人玩儿。
夕欢想用相面的本领,瞧瞧华听风以后是大人物还是小喽罗。
但女主角学艺不精,想要看清,就得额头贴额头。
看华听风这一脸冰清玉洁的禁欲相,她要是贸然贴上去,怕不是被他一巴掌拍飞粘在墙上。
“淡玉,有华公子陪着我就可以了,你先行退下吧。”
夕欢脚步一顿,朝丫鬟笑了笑。
要被打发开,淡玉急了,然而主子已经发话,她和新主子也没亲近到可以给建议的程度,只能忧心忡忡的一步三回头。
冷眼看着夕欢的举动,华听风生出了一点好奇。
待丫鬟走远,他开口:“我不想陪你。”
声音沉沉的,却没沉到底里去,也不哑,很有质感,适合说书。
夕欢回头,不躲不闪的迎着他的眼。
华听风模样是长得真好,五官无一处不好,很难想象一个整日练功,日晒雨林的人能拥有这么白璧无瑕的一张脸,貌若桃花,惟独挺鼻薄唇,为整张秀气的脸定下了凉薄的基调。长睫毛,眼角微挑,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组成少年冷漠自持的独特气质。
看着,就很想打破他的冷静从容,想让他慌乱失措。
想看看他在动情时,是否还能保持一副不想跟她说话的高冷。
高岭之花,最美不过两刹那。
一次,是迎寒霜而不屈。
一次,是被人摘下来。
目光扫过华听风的脸,夕欢忽然,很想当这个摘花人。
华听风语气更淡:“我不会对你心软,你哭也没用,”说到这里,他薄唇扯开一抹自厌的冷笑:“我说话也许不中听,也不是针对你,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
最好离他离得远远的,他落个清静,她也不用被他惹哭。
也许师妹说得对,他这种身怀怪病,性子冷僻的人,能有容身之处就不错了,不应计较太多。
闻言,夕欢心中一动。
不吃白莲花人设?
没关系,也可以换一款,夕欢做人很随和,但此时觑着他的神色,却觉得他不是不吃这款,更像是被阴霾笼罩,不愿接受他人好意,将自己包成了个榴莲。依她的经验,这种傲娇都是纸老虎,只要坚持不懈的暖他,对他好,对他么么哒,就会发现……
什么榴莲,根本只是一个大号猕猴桃。
“我知道,”
盈盈笑意自她唇畔绽开,两人对着笑,要不是华听风脸上的疏离太明显,远远乍一看去,似是相谈甚欢。她的笑颜里,故作坚强的意味太重,又是那副随时要碎开,却努力保持完整的模样。
“是不是我不哭,就可以待在你身边了?”
华听风冷归冷,话还挺多的,还不会藏事,透露了不少信息。
他喜静,嫌烦,看陈贞儿说顺嘴了句句话戳心窝子的劲,再从他那句‘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除了杜浩歌,应该没有一个朋友——这不就是起点最爱的逆袭流男主吗?
光从这点,也很有男主相啊!
不招人喜欢,没关系,姐姐喜欢你。
大腿给姐姐抱就行!
“这里没人喜欢我,欢迎我,我只有你了。”
夕欢一个人也能说台词说得很欢:“我很乖,你可不可以……不要讨厌我?”
她仰起头看他,发红的眼角掩不住满眼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