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双飞翼

菜无心不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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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8章 双飞翼

    凌晨卯时两刻,小七将我送出宫门,低声道:“官家,小七不在您身边,官家自己保重。”

    我拍了拍小七的肩膀:“小七,朝中倘若有急事,可找龙牙传信于朕。”

    “是,官家。”

    告别小七,我和袁棘,蓝羽,沈墨一起向狮峰商行走去。

    经过近半年来第三节长拳的练习,我的速度和力量均已提高不少,今日正好又是朝歇之日,皇宫外一片寂静,在夜色的掩护下,我们四人速度极快,片刻功夫便到了狮峰商行。和在商行等候的方灵会合后,我们一行五人跨上骏马,出临安南门,沿着官道一路南下。

    自从会稽省亲回来后,我在马术上也是下了一番功夫,加上坚持不懈地练武,身体的综合性能早已不是原来的赵禥可以相比的了,骑术也是日趋精湛。

    经过青年卫的驻地,等候多时的文璋早已准备好清水干粮等物,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郊外的空气格外清新,令人心旷神怡。远处望去,朝阳露出丝丝红润,周边的云彩也随之鲜艳起来。道路两旁时不时紫气弥漫,早起的农户在雾霭缭绕中影影绰绰,这是典型的江南农景,充满着水墨的韵味,可眼观,可耳闻,农居中偶尔传来的鸡鸣声,似乎在宣布,又是新的一天了。

    新的一天,新的希望。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发令道:“出发。”

    沈墨一马当先,我紧跟其后,方灵和文璋一左一右护在我两旁,袁棘,蓝羽断后,我的骑术虽然还不能和其他人相比,但也是十分迅捷了。

    我跨下之马名叫飞燕,取自马踏飞燕之意,是一匹西域进贡的宝马,端的是俊伟异常,极通人性。

    众人所骑也都是大内良马,依照我的速度,向南飞驰而去。

    金华地处金衢盆地东缘,在宋朝时称为婺州,距离后世的金华约二十公里。在我的记忆中,金华最出名的就是金华的两个岩洞,我们那个时代的人,都是学这篇课文长大的。

    一路疾奔,终于在日落前赶到了金华城,若非我的骑术还不够炉火纯青,估计还能早到一个时辰。这是我第一次纵马狂奔达一日之久,尽管到后来动作走样,体力不支,但这种感觉还真是刺激,难怪后世的不少富二代都喜欢飙车,那种风驰电闪般的感觉直令人忘记一切。

    和临安相比,金华小了很多,城墙低矮,面积也只有京城的八分之一。

    我们在官府衙门附近的悦来客栈下榻,这是间小型客栈,早到片刻的沈墨包下了二楼的六个房间。一日的长途跋涉,便显出了各人功力的高低,袁棘丝毫没有变化,蓝羽方灵等呼吸略显急促,而我已是气喘吁吁,好在我的身体今非昔比,休息一会后就基本恢复正常。

    吃完晚饭,沈墨将宋承祖带到我的房间。

    “宋承祖拜见公子。”沈墨在路上将我呼延公子的身份告诉了昨日抵达金华的宋承祖。

    “宋先生,坐下说话。”

    “谢公子。”宋承祖坐下后看了看我旁边的几人道,“公子一路辛苦。”

    我笑笑:“宋先生,我这次只是游山玩水,顺便看看有无商机,这几位都是我商行中人。前些日子在京城听说先生来此调查案件,不知进展如何?”

    宋承祖有些拘谨道:“公子,我奉刑部之令,来此调查盖叫天一案,现在唯一的嫌疑人就是原金华提点刑狱司胡云,这二日我走访了胡云在金华的住处,并询问了周边邻居街坊,直到今日晚饭前才发现一个重要线索。胡云单身一人,租住在金华,他雇用了一名叫做李氏的中年妇女,这李氏相隔两三天就会到胡云家帮忙打扫下卫生及清洗衣衫,就在案发的前两天,李氏在给胡云洗衣时,发现多了一套其他男人的衣衫,李氏为胡云洗衣多年,自然清楚胡云的状况,便随口问了一句,胡云当时也没在意,说是他弟弟的。后来胡云想起什么,叮嘱李氏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那李氏并非多嘴之人,直到胡云失踪,我去问询时才说起这事。”

    “胡云之弟,胡风?”

    “很有可能。”

    “如果真是胡风,倒是有些蹊跷,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出事前来。”

    “是啊,公子,我也觉得有问题。盖叫天被押送到金华监狱,也就半天时间,凶手不可能事先知道,只有府衙中人才有机会得知,至少可以判断凶手在府衙内有内应,这其中又只有胡云一人下落不明,暂且,他也就成了唯一的嫌疑。这些日子我们也对当时的知情人一一做了调查,还没有什么结果。”

    “恩,宋先生先回去吧,明日我和你一起去胡云住所看看。”

    “是,公子。”

    宋承祖走后,方灵兴致勃勃道:“哥,时间还早,我们去外面逛逛吧。”

    “好,出去走走。”

    我越来越觉得方灵的可爱,方灵很少问我的事情,即便知道我同京城中的达官贵人相识,而且也知道我在京城中的势力庞大,也只是把我当做狮峰商行的东家。

    方灵说过,我就知道你是我哥。我的身份,反倒是多余了。

    金华城虽小,晚上却也热闹,两浙路不愧是南宋朝最为富裕之地,金华城最热闹的夜市在府衙后面的双溪街上,这里集中了金华所有的小吃和贩卖货物的大小商铺。难怪宋朝时农业的税收已经低于五成了,从金华城繁华的夜市就能看出,商业已经渐渐露出头脚。

    方灵挽着我的手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梭,袁棘等人则围成一个半圆形紧随身旁。

    “哥,这个好,啊,那个也不错。”方灵边看边开心地说道。

    “灵儿,喜欢什么只管买。”

    “呵呵,你这个奸商这么大方啊?”

    “当然呢,对于灵儿,哥是无所不应。”

    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到一间卖首饰的店铺。

    方灵眼神扫过首饰,道:“哥,你帮灵儿挑选一个吧。”

    我“嗯”了一声,看了半天,拿起一只手镯,道,“灵儿,这个如何?”

    这是一只用黄金白银镶嵌在一起的手镯,在交汇处用细小的搭扣相连,小小的搭扣如天然生成,虽然从工艺上说没有后世的精致,却也算得上是没有瑕疵了,我还真没想到这种小店能有如此精品,当然,这只手镯自然无法同宫中的那些珍宝相比。

    “我试试。”方灵带上后,伸出手腕在我眼前晃了晃道,“哥,怎么样?”

    “嗯,不错,灵儿你自己觉得呢?”

    “哥,你喜欢就行。”方灵羞涩地笑道,“灵儿自小练武,从来不带手镯,这个就算是为哥带的。”

    我顿时觉得心中一阵激动,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连忙对旁边的蓝羽道:“蓝羽,付钱吧。”

    走出店铺方灵道:“哥,给这个手镯取个名字吧。”

    “啊,手镯还要取名?”

    “是啊,这是哥送给灵儿的,不一样嘛。”方灵撒娇道。

    我想了想道:“这手镯一边是金,一边是银,宛若两只归雁之翼,我看就叫双飞翼吧。”

    “双飞翼?”方灵嫣然一笑,“这一金一银的确有点像两只飞燕呢,哥,你真是太有才了。”

    “李商隐的诗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也许就是在说这只手镯。”

    方灵噗嗤笑出声来:“哥,刚夸你一句,又开始胡说了。李商隐是几百年前的古人,哪里会知道有今天这只手镯呢?”

    “这个嘛,也许李商隐穿越时来看过。”

    “穿越?这是什么意思?”方灵早已习惯我的新名词,只不过穿越二字还是第一次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