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抢风头

兔子有蘑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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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此,白天下雨晚上晴,是懒人最爱的天气,可对生辰即到的老太君来说,可是大大的不妙,为风雨阻,将有很多宾客不至,或者至而不尽兴。这几日,老太君的脸色比满天乌云的天空还阴沉,满府的仆佣个个小心再小心,连走路都高抬脚轻落步,生怕声音大了被揪个小辫子放大又放大。

    明天便是老太君的生辰,一大早,满天乌云散尽,朝阳初升,红霞绚丽,空气清爽而带着深秋的凉寒,整个镇北侯府一扫阴霾,来来往往的人们都挂上了笑,偶尔念叨一句“老太君福泽绵绵,天都为之放晴”。

    镇北侯府的荷塘上,残荷已经清理,荷塘一侧的两生花依然开得如火如荼,小桥曲折通向塘中央的六角飞翼亭。沈雪伏在紫松栏杆上,看着一尾尾锦鲤在碧水中嬉戏。

    冬果轻轻说道:“小姐,四少爷来了。”

    沈雪缓缓直起身,拢了拢玄色棉绒斗篷,抬眸往亭外看去。华服锦靴的三房嫡子沈世湾在数个童儿的簇拥下走了过来。

    冬果略一回头,道:“四少爷每天都在这个时辰来喂鱼,起风下雨都不延误。”

    沈雪淡淡道:“一个人活得太有规律,很多时候都会成为别人的算点。”

    沈世湾是个十二岁的少年,身量已长得比同龄人高大,一张犹带三四分稚气的脸上,眼尾略略上斜,嘴角微微下拉,鼻翼稍稍鼓起。他沉沉地盯着沈雪,森然开口道:“五小姐也有闲情来看鱼?小心掉进塘里淹着,这里可没有什么世子再救你。”

    沈雪淡淡道:“连下几天的雨。再不出来晒晒,不定就长蘑菇了。”眸光微凝,斜着被锦鲤激起一圈圈涟漪的塘水,凉凉一笑,道,“就这口塘,花工下塘清理残荷,水深及腰。长安城里挖荷塘的人家倒是不少,水深三四尺,我是不知能溺毙了哪个。四少爷见多识广,不妨指教一二。”

    沈世湾哼了一声:“众目之下被个陌生男子搂抱,名节已毁。爹娘仁慈,不曾让你去家庙,你本该怀着感激之心留在听雨院,青灯黄卷为爹娘祈福,却有这等心情赏鱼。鱼见了你都得臊得沉到水底去。”

    沈雪瞅着游来游去吐泡泡的锦鲤,淡淡笑道:“原来四少爷是这样理解‘沉鱼’的,我还真长了见识。至于我住在哪里去到哪里,只要爹爹不说不妥,谁嚼舌头也没用。”

    沈世湾的脸阴得能滴出水来。自沈雪落水醒来,侯府的天似乎在一点点地发生着变化。

    老侯爷说沈雪可以自由出入松涛园。沈露露和沈世涛姐弟以羡慕嫉妒恨的口气夸赞桃花山庄的奇丽豪奢,府里的下人们在兴奋地传话,信王府以十六抬红箱聘五小姐为世子侧妃。北部边防前军都督之嫡子叶超生是五小姐的未婚夫婿,叶公子以生死契约逼走华世子,叶公子声名鹊起与华世子并称长安双骄。

    沈世湾隐隐觉得,在这些事情的后面总有他爹沈凯川的身影。

    沈凯川得老侯爷爱重,老侯爷爱屋及乌。对沈世湾亦多加培养。沈世湾是老太君唯一嫡孙,老太君视为心头宝。三夫人艾氏只得沈世湾一子。便把心里那团没人要的情感全倒在他的身上。久之,沈世湾成了镇北侯府的螃蟹,在长安城里也横行霸道,端阳节纵马伤人一事使原来的“长安三少”变成“长安四少”。

    沈世湾披着骄横跋扈的外皮,皮下的心机并不少有。看着从前最不受待见的庶姐突然变成爹爹掌上的明珠,沈世湾心里的酸水汩汩的,他自来深得各方宠爱,而今却无沈雪之珠荣,难不成沈家三房要变天?沈世湾冷哼,他是三房独一嫡子,有他在,三房的天又能变到哪里去?

    沈雪再有殊荣,也是要出嫁的,沈凯川再给沈雪撑腰,又能撑多久呢,到后来她还能离了他这个娘家弟弟?

    沈世湾想到这里,昂了昂头,冷笑:“五小姐以为爹爹能管你一辈子么!”

    沈雪呵呵笑起来:“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四少爷忘了圣人留下的教诲么!看来圣人说这样话的时候,必是喝多了酒管不住自己的舌头,尽信圣人言,不如无圣人言,四少爷别具一格,倒叫人另眼相看。”抬头望天,悠悠道,“爹爹的确管不了我一辈子,可我一辈子都是爹爹的女儿。”

    沈世湾接过童儿调理好的鱼食,拈一小撮均匀撒向水里,看着锦鲤争先恐后抢食,年轻英俊的脸上浮上一片嘲弄的笑:“这水里的鱼,初看着都是鱼,没什么不同,仔细看过去,有的鱼好看,有的鱼不好看,有的鱼一条三两银子,有的鱼三条一个铜钱,那铜钱买来的鱼从不敢与银子买来的鱼并游,更不敢争食。于它们来说,能在阴暗的角落里捡些吃剩的食不饿着肚子,就很满足了。若是有一天,哪条鱼吃了它不该吃的食,它就会招来别的鱼群起围攻,到最后连骨头渣都不剩下。”

    沈雪哧笑道:“这世上的动物聪明不聪明,看的是脑子和身体的比重,而不是看它的血统是不是纯,能卖几两银子。鱼就是鱼,都是从卵来的,人又如何呢,谁个不是光光的来,光光的走,人为之汲汲营营的名利财富,为之心心念念的地位身份,到头来都抵不过黄土一抷,枯骨一具。”斜瞅着沈世湾一脸不以为然,凉凉地浅笑,“当然,四少爷天纵英才,自不会这么想。”

    沈世湾冷冷地笑:“当然不会这么想,人活一天,锦衣玉食是一天,破烂糟糠也是一天,每个人都是十二个时辰的一天,可这十二个时辰里的每一刻,都是不一样的,有人高车骏马。也有人蓬首跣足,有人山珍海味,也有人白菜粉丝,这样的一天,怎么可能一样呢?名利,财富,地位,身份,死了是带不走,却是生前的荣耀和享受。能让无数人为之俯首折腰。高高在上,俯视众生,若不曾在上过。也就不知俯视的快.感。”

    哼了一声,道“至于什么黄土一抷,枯骨一具,那是死后事,与这一世何干。舒舒服服活完这一世。奈何桥上一碗孟婆汤再也无知无觉,下一世为禽为兽,也与这一世无关。无关的事又何必多想,活在当下才是真的。”

    笑意更冷,“一个人拎不清自己这一世该怎么活着,还不如拿根绳子直接挂在树上到下一世去。”

    沈雪眯了眼。十二岁的沈世湾竟然说得出这样老气横秋的话来,真叫她另眼相看了,想着今天到六角飞翼亭来的目的。她心思一沉,这样的沈世湾,还真不能因为他年龄小就小瞧了他。

    沈雪哂笑道:“没有蓬首跣足,不知车马的高骏,没有白菜粉丝。也不显深山大海里的珍味。在镇北侯府的三房,没有我这庶女。怎衬得你这嫡子的尊贵。”

    望一眼远处青石甬路上渐走渐近的冬草,回头目视冬果,微微一点头,两人一前一后缓缓后退两步。沈雪嘴角轻勾,接着道,“这水塘里的鱼,三条一个铜钱的鱼不肯与一条三两银子的鱼并游,若真有这样的事,也许正合着那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是嫡子,于你而言,我也是不能与你同在这个亭子里的。小孙姨娘说,三房里任何好一点的东西都属于你沈世湾,没有谁可以越过你去。”悠然漫上得意得十分欠扁的笑,“我却不信小孙姨娘这话,即使她说的有理,那也是过去的事。明天是个好日子,你三房嫡子的风头可要小心了。”

    沈世湾立马黑了脸,心机再深,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半大孩子,本就骄纵惯了,哪里能容沈雪这般故意的轻慢!顺着沈雪的目光看过去,沈世湾看到青条石的甬路上,听雨院的大丫环冬草走了过来,怀里抱着个箱子。那箱子约一尺半见方,似木又似石,黑漆漆的隐有浮雕花纹,看不出什么材质,却有一股极浅的异香随风飘来。

    沈世湾心头一凛,那会是什么呢?难道是送给老太君的生辰礼物?什么样的生辰礼物能将他的风头都抢尽?凭沈雪一个长期坐冷板凳的庶女,能拿得出什么好东西?究竟是祖父的额外赏赐,还是父亲的特别关照?冷眼看着沈雪和冬果两个人从亭子里退到曲桥另一侧,迎上很吃力走过来的冬草,冬果伸手去接箱子,却被箱子压得半边身子都蹲了下去。

    镇北侯府老太君的生辰,长安城里的贵妇几乎倾巢而出,每一位贵妇身后都有一个显赫的家族。圣人语云,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老太君曾谆谆诰诫,女人的枕上风是一大杀器,男人做官娶亲,很多时候都是枕上风吹出来的,宁可得罪如玉君子,不可得罪如花女人,高位上的女人更是一点点也得罪不起。在那些贵妇面前,他沈世湾怎么能让一个庶女越到自己头里!

    一定要搞清楚那个箱子里装着怎样新巧珍贵的东西!沈世湾慢慢地撒着鱼食,细细听着沈雪主仆传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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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实在对不起各位亲,兔子这么久没更新!只因兔子家临时有急事,突然决定从石家庄搬回北京。搬家啊,太多太多杂事,兔子忙得脚不沾地。期间兔子也抽空码了一万来字,在网吧里上传时却又觉得情节拖沓,内容很没营养,遂全部弃之。(北京家里的网络还没来得及申请恢复。)兔子不想写水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兔子争取每天有更新,进入十二月以后,兔子一定多多更新!亲,不要弃兔子而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