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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反栽赃
转眼, 就是乡上竞选文化宣传员的日子了。
谷南可以说是特别的紧张啊。
没错,她就是苏小南, 也是个穿书者。
有一天, 她正在给书写结局,写到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兄弟自相残杀,宋西岭拆了宋东海的义肢, 把他扔到铁轨上, 眼看着火车呼啸而来,正在狞笑的时候, 宋东海一枪爆了宋西岭的脑袋, 然后被铁轨碾压的粉身碎骨的时候, 她莫名其妙的, 就穿越到书中世界里来了。
奇怪的是, 她没有穿越成女主角, 反而是穿越成了里面的一个配角,应该说,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角色。
在原书中, 谷南是一个爱劳动, 乐观向上的好姑娘, 会一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做到县长, 再做到省长, 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水。
但是,醉心仕途, 终身未嫁。
穿过来之后, 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 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 那就是嫁给书中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宋庭秀。
宋庭秀性格虽然有点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在原书中,宋庭秀是一直默默的,喜欢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所以,她明知道宋庭秀会喜欢上苏向红。
于是果断出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庭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花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庭秀。
当然,身为师长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的。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色,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姐。
堂姐苏向晚,从小就家庭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种优越感伪装的特别好。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子,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点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点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庭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姐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来那种抹不去的优越感。
当身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做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道。”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水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中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子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精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出两百多块钱来。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子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干儿子,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苏向晚已经把它给吃掉了,好吧,恩是恩,义是义,他虽然要犯错,但已经弥补过苏向晚了,对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无错的了。
因为是周末,苏向晚也非得带着她的俩小傻蛋儿不可。
宋青山还得去加班,把苏向晚放到会场之后,就赶到水库上去了。
前几天从宋二花那儿买了很多调绒布,苏向晚给狗蛋和驴蛋一人做了一件调绒面的无头小背心儿,做的时候简单,穿上以后,俩人一个赛一个的,就像电影里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苏向红从城里要来的小裙子,头上还有一顶小凉帽呢,黑白相间,凉帽子上还有个软嘟嘟的小熊猫。
又白又嫩的小丫头,见谁都愿意让人抱一下,一把摸过去,简直不要太舒服。
熊蛋妈和陶红武是小宋庄的村民代表,也准备要去参加选举,俩人抢着抱小吱吱呢,毕竟小宋庄闺女少,家家生的都是儿子,小吱吱在村里,现在可是唯一一个小闺女儿,村里谁不喜欢多抱抱她啊。
进了乡镇府的大院,各村的代表都已经到齐了。
而且,今天,宋二花还专门给苏小南约了宋庭秀,让俩人在开完会之后,见个面。所以,苏小南特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衬衣是现在最珍贵的,的确凉的面料。
裤子,是现在最流行的灯芯调绒布。
谷南本身的相貌,跟上辈子的苏小南很相似,总得来说,就是平平无奇。但是,架不住她家庭好,有钱呀,而现在的姑娘,可不讲究本身长的有多漂亮,光是一件的确凉的衬衣,就会吸引一大片的目光。
所以,苏小南一进新兴乡政府的院子,顿时,就引来了诸多人的围观。
“的确凉呀,这一米怕很贵吧?”有些妇女悄声的议论着呢。
还有小伙子鼓起勇气说:”这姑娘的家庭背景一定特别好,不然的话,怎么穿得起的确凉?“
“肯定是个知青,你去追她吧?”
“不敢,我哪追得起这么漂亮的姑娘啊?”
听着这些窃窃私语的声音,谷小南愈发的开心了。
而就在这时,她看到堂姐苏向晚也进乡政府的大院了。
看到堂姐苏向晚的那一刻,苏小南就差点跳起来。因为,她发现堂姐一个人带着仨孩子,但是一个个都穿的可干净,可精神了。
尤其是宋西岭,原本就该是一坨提不起来,糊不上墙的烂泥巴,可你看他现在的样子,小花布褂子穿着,小头颅仰的高高的,要多精神就有多精神,看了简直叫人可恨。
苏小南有点暗悔,她好像自打收养了李承泽之后,都没给这孩子买过一件好衣服。不过,看李承泽阴森森的目光盯着苏向晚呢,她就说:“孩子还是朴素点的好,苏向晚那么惯,会把孩子惯坏的,干妈虽然不在物质上给你很多,但干妈一直在精神上爱你,明白吗?”
李承泽居然说了句:“干妈,我知道你很爱我,但是,我不喜欢你总让我偷别人的东西。“
“我不是说了吗,苏向晚和宋青山两口子本身就不是好人,而且他们一直都是在利用你,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是为了你的家产不被他们剥夺,你还不明白吗?”苏小南说着,学苏向晚的样子,亲昵的搂了搂这孩子。
李承泽轻轻推开了干妈,远远的望着刚进会场,肩上背着个小女孩的苏向晚。
小女孩看起来萌嘟嘟,软嘟嘟的,也在看着他呢。
不过,小家伙的眼睛里满是愤怒,看了他半天,突然就嘟起小嘴巴来,轻轻的哼了一声,嘴里大概还在嘟囔:“坏哥哥。”
李承泽还得做一回贼呢,不敢看苏向晚,甚至也不敢看吱吱的目光,就只是紧紧的咬着唇,站在苏小南身边,静静的站着。
苏向晚一进大门,就看见苏小南了。
她这还是头一回见谷南的真面容,怎么说呢,只看样子,跟上辈子的苏小南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跟她相比,真不算太漂亮。当然,跟苏向红那就更没法比了,也就难怪,她要嫉妒,要栽赃苏向红。
上辈子就偷偷摸摸,跟作贼一样。
这辈子身为师长的女儿,不论同学还是同事,或者亲戚,都是居于高位的人,也没熏陶出她的气质来,还是那么的猥琐。
“现在,我公布一下文化选传员的竞选人选。”乡长韩跃进在台上,正在热情洋溢的讲话。
“苏向晚,来自小宋庄的村支书,她们村的情况呢,大家都知道,今年,他们村的粮食产量翻了十倍,这事儿啊,咱们省的日报正在排版,准备报道,大家欢迎。”韩乡长说着,停顿了一下。
苏向晚站起来接受表扬的时候,狗蛋就悄悄的问呢:“妈,咋样,给人夸的感觉,受活不?”
“受活,特受活。”苏向晚说。
狗蛋捏着两只拳头,悄眯眯的就笑开了:“将来我也要当官,到时候,跟你一样接受群众的表扬。”
看嘛,龙生龙,凤生凤,为啥老鼠家的崽子就只会打洞,因为大老鼠天天就在打洞啊。
真的父母优秀,孩子整天看着父母的表现,咋能不学好?
“红旗公社现在的妇联主任谷南,堪称一支笔,不论写故事,还是排小品,总能深入浅出,让社员们受惠受益,大家也欢迎她。”他于是又说。
接下来,还有几个候选人呢,苏向晚并没有注意听,她只是把目光集中到了李承泽的身上,就见那小混蛋特不得劲儿的,也在张望着她呢。
过了会儿,他起身,不知道干啥去了。
苏向晚赶忙跟狗蛋说:“宋西岭,就现在,看到前面那个孩子了吗,他好像偷了乡长的钱包,快去,把那钱包给妈偷回来。”
“妈,那我宋西岭不就成了犯罪了吗?”狗蛋吓坏了啊。
苏向晚说:“傻瓜,人总是要会变通的,一会儿妈妈再跟你解释你为啥非得也要偷,成吗?”
狗蛋犹豫了一下,站起来,尾随着李承泽走了。
再接着,那边乡长还在讲话,苏小南也站起来了。
她什么都不看,径自就朝着一直站在外面的驴蛋走过去了。
驴蛋因为吱吱闹的厉害,正抱着吱吱,在会场边大槐树的荫凉下走来走去。
“小朋友,刚才你是不偷了乡长的钱包?”苏小南一把抓过驴蛋的腕子,突然就说。
驴蛋整个人都愣住了:“没有啊,我没有。”
苏小南还在驴蛋的裤子上乱摸着呢:“怎么没有,我刚才亲眼所见,你偷了乡长的钱包。”
“他妈来选举,他居然偷钱包,哎哟,丢老大人了哟。”
“听说这孩子的爸还是个团长,咋教育出来的孩子还会偷东西呢?”
顿时,窃窃私语声四起,所有人都在悄声的议论着呢。
驴蛋多朴实一孩子啊,给一大阿姨乱摸着,脸都羞红了,就是说不出话来。
而苏小南呢,刚刚分明让李承泽偷钱包,再塞到驴蛋的裤兜里的,这会儿摸不到钱包,拽着孩子,死命的就连拉带扯:“你分明偷了乡长的钱包,快给我交出来。”
结果,正摸着呢,一只手已经叫人给攥住了;“小谷同志,我就问你,你在我儿子身上乱摸啥?”是苏向晚,她刚才还在人群里坐着呢,这会儿居然已经到谷小南身后了。
“姐,你也太过分,太胡搅蛮缠了吧?”苏小南给逼的没办法,都开始喊姐了。
“哦,你终于肯承认你是我妹啦?”苏向晚再逼一步,顺手往后面一探,手里已经是一只钱包:“韩乡长,同志们,你们快看啦,贼喊捉贼,我从谷南同志的身上居然翻到一个钱包,大家快看看,这是不是乡长的钱包?”
苏小南蓦然转身,看着李承泽呢,两眼怨毒的目光:“李承泽,你这个白眼狼。“
苏向晚一把,就把苏小南搡到颗树上了:“小南,这个你不该意外的啊,你该知道,我家西岭要真的想偷谁的东西,手比任何人的都利索,你今天这是自找苦吃。”
“姐,我是小南,我是小南啊。”苏小南一看苏向晚怒了,顿时就开始耍怂了。
但是,现在是她怂就能管用的吗?
正好这时候,宋二花苦口婆心,劝着,哄着,叫着,喊到新兴乡,来跟‘谷南’相亲的宋庭秀,正好就从外面走进来了。
苏向晚直接高声就说:“宋副局,快来看,我们抓到一个偷钱包的贼,这事儿,是不是该你们公安管?”
还想栽赃,那正好儿,苏向晚就给她来个,反栽赃。
不过,就在这时,李承泽站了出来,高声说:“钱包是我偷的。”
他本来可以很快的,就放进驴蛋的裤兜里的,但是他没有,他犹豫了,因为驴蛋背上的吱吱,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一直看着他呢。
李承泽自打开始流浪之后,每天不知道要干多少违背良心的坏事,但是,从来没有后悔过,也没有觉得自己不对过。
可是叫个小丫头盯着,他就犹豫了,他的钱包就没有放进驴蛋的裤兜里,反而是被狗蛋给偷走了。
但是,没有帮到干妈,就要勇于承认,承担下罪责来,对吧。
在李承泽的心目中,男人,那怕再小,就是该要担负一切的。
这孩子一承认了错误,顿时一下子苏小南一下子就活过来了,转手,还想给苏向晚一巴掌呢:“听见了没,李承泽都说了,钱包是他偷的。”
苏向晚一把就把她的手给掰折过去了:“是他偷的又怎么样,你不是他干妈吗,你不是爱他爱的要死吗,你身为一个母亲,就是这么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居然教育他偷东西?”
“反正我没偷。”苏小南往后退着呢,转身,见宋庭秀就站在自己身后,扬起钱包说:“宋公安,真的,跟昨天那只钱包一样,这只,也是李承泽偷的,跟我没关系。”
宋庭秀吧,长的又高,又白,又帅气的一个大小伙子。
在原书中,事实上一开始他默默喜欢的就是大嫂苏向晚,但是,因为大嫂等于是分配形式的,给母亲分给了大哥,这份爱他一直沉默着没有说出口过。
到后来,再见到苏向红,他就又爱上了苏向红。
可是,苏向红小他整整小着八岁呢,因为年龄相差太大,宋庭秀一直以来,心中有意,却没敢张过嘴。
苏小南也是因为喜欢这个痴情又总是得不到圆满的角色,才会在穿越后,不顾暴露自己的风险,准备要嫁给他的啊。
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自己塑造的角色给侮辱了。
宋庭秀抓过钱包,一钱包就拍在苏小南的头发上了:“谷南同志,昨天你说那孩子偷了钱包,于是,我们放过了你,今天,你又说他偷钱包,怎么,你们俩母子,这是准要吃钱包吗?”
他其实也没有打到她,只是钱包不停的在她面前挥舞着。
苏小南退了一步又一步,直退着靠到了大槐树上,才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