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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任督二脉
顾清溪一听大伯娘说话, 就下意识蹙了蹙眉。
农村的妯娌,那就是生来的仇人, 各家没几个妯娌不吵架闹气的, 为了老人家留下的几个碗几个盆都能打起来,更不要说别的。
其实自家还算是好的,虽然明里暗里互相较劲, 但至少大伯和自己家还没闹翻, 彼此还能有些来往。
但顾清溪可是记得,后来娘为啥病了, 其实就是有一次和大伯娘起了口角, 吵了起来。
大伯娘嗓门大, 身子壮, 骂起人来气壮山河, 能骂半个小时不带换口气的, 自己娘就不行了,被人家一骂,自己先气得不行, 想说什么也插不上嘴, 最后气得两手发抖一句话都说不上。
本来大伯娘家的秀云考上了大学, 自己没考上, 就低人一等, 处处被人家炫耀抢白,加上自己哥嫂一直没孩子。
在农村, 没儿子, 那就等于是绝户, 遇到红白喜事人家干啥需要男人,你家凑不上人头, 人家就不叫你了,慢慢地也就没人把你家当回事了。
不是说农村人非要重男轻女,那是没办法,农村没儿子,人堆里你都不好意思凑上去说话,人家一说就是你家绝户。
是以如今她听到大伯娘这么嚷嚷,下意识反感。
偏偏马三红还在那里说:“清溪,到底咋回事,你咋不管管你姐,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你姐呢?到底咋回事你说啊!”
一时又看看这屋子里的三个女人,撇嘴:“这还算是一家子吗,我们秀云还没回来,哟,你们倒是吃上红薯了,日子咋这么美呢!”
廖金月一听气得够呛,怎么说话呢,敢情他们家秀云没回来,自己就不能吃红薯了?当下憋着气道:“咋啦,红薯碍你事了?我闺女回来就不能吃口饭了?”
马三红顿时恼了:“你闺女都吃上饭了,那我闺女呢?两个孩子都一起在县里上学,怎么你闺女回来了,我闺女就不见人影?!”
顾清溪听着,裹着棉被坐在那里,也没起身,手里拿着一根铁棍子轻轻拨拉着炉子里的炭,淡淡地说:“大伯娘,秀云姐姐还没找到,我也担心,刚才我娘说起来,我还替她烦呢,不过我们能怎么着,我们也不知道秀云姐去哪儿了。我爹和我哥这不是晚饭都没吃,一直在外头找呢!”
顾清溪说话不紧不慢,对大伯娘马三红不冷不热,不过该说的道理却是说了。
马三红听着,心里却是更加恼恨了,自己闺女不见人影,她倒好,竟然在这里烤炉子吃红薯,都是姐妹,都是一个学校的,她怎么就这么没良心?再说凭什么自己闺女没找到,就她一个人回来了?
还有瞧这态度,这是对待自己大伯娘的态度吗?自己进屋她还在那里拨炉子?
马三红:“我问你,你怎么没和你姐一起回来?你自己怎么回来的?怎么她回不来,你倒是回来了?”
顾清溪看着马三红:“大伯娘,看你说的,姐姐有洋车子,我走路,姐姐没想着带我回来,我也不敢劳烦姐姐,我们根本走得不是一条路,我怎么知道姐姐怎么了,大伯娘现在跑来问我也没用,倒不如自己赶紧去找姐姐去。”
从县城到村里,有好几条岔道可以过来,最近的那条路不平,骑车子不顺,不过走路倒是没要紧。
本来马三红过来,廖金月一听就来气,但正不知道说什么,现在听到闺女这么说,顿时气顺了,就该这么说才对!
还是自己闺女会说话,读过书就是不一样!
于是也跟着道:“对,我家清溪没洋车子,就这么走回来的,孩子走了这一路得累成啥样,脚都要冻坏了,你以为我家清溪容易?到现在了,保运和建国还没吃饭呢,跑过去找秀云,你自己不去找,倒是来我们家问,又不是我们把你家秀云藏起来的!”
旁边的陈云霞听了,也跟着帮腔,于是几个人你一嘴我一嘴的,说得马三红无话可说。
马三红瞪着顾清溪,冷笑不止,之后看看,到底是人家家里,自己好汉不吃眼前亏,于是撇了撇嘴,哼了声:“没见过就没见过,问你们一嘴怎么了,至于吗,我孩子不见了我难过不行吗?问问你们怎么了!算了算了我不说了,我得赶紧找我闺女去,可不像你们,真能享受!”
说着,转身出门,倒是把门关得咣地一声。
廖金月气不过,正好旁边一桶泔水,直接跟在后面泼出去:“我呸!什么玩意儿,活该你家闺女找不到行吧!”
回来后,廖金月喜滋滋:“以前咱家清溪闷不吭声的,我只说傻,怕是以后总被欺负,现在好了,看着倒是机灵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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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溪也没理会外面那些事,自己斜靠在大炕上,就着油灯看书,看得是那本《Wuthering Heights》,这个故事她以前看过中文版,英文版倒是没有,现在直接看《Wuthering Heights》这种书,自然是不少单词不认识。
她上辈子英语水平并不好,之后当小学老师也是教数学和语文,不过后来她所在的学校被规范的县小学合并了,和她一个办公室的就有教英语的,她们有孩子,经常会念叨如何让孩子学英语。
她听得多了,也有印象,知道要多读多听,反复朗诵才行,只恨现在没那条件听音频,更恨连个英汉词典都没有
好在她不是小孩子,也知道一些学习的方法,中文意思知道,看英语可以根据语境推断猜测,这么磕磕绊绊的,倒是也能读下来。
如此读了一章后,她大概明白这里面的意思,再回过头来仔细看其中的语法,特别注意比如“to”、“for”、“in”和“at”等的用法,这些都是容易错的地方,考试也爱考填空和选择,之后又开始琢磨里面的语法。
她大概还是记得英语的六大时态的,自己慢慢地找出过去式过去完成时,都分别找到例句,再凭着回忆艰难地写出动词,动词过去式还有过去分词,然后反复不断地在心里默读。
如此一直到了半夜,她听到外面动静,披着棉袄趿拉着鞋过去看,她爹和她哥哥回来了,说是顾秀云找到了,人冻半死,差点没命,怕是要在家休养一段日子。
顾清溪听着,没吭声,她知道这次的暴风雨比上辈子的更厉害,顾秀云肯定是遭大罪了。
如果不是萧胜天,只怕自己也会遭罪。
顾清溪回到屋里,想着这个,再次翻开了那书,书是陈旧的书,有些年代了,却因为年代久远,在那薄脆纸张间,自是蕴着一丝淡淡书香。
她这么随意翻着,一行字却跃入了眼中。
“If all else perished, and he remained, I should still continue to be; and if all else remained.... I should not seem a part of it.”
顾清溪看着这行字,默读了几遍。
她英语并不够好,但是读着这句,心却瞬间被扼住了。
那是人类一种最原始共通的情感,是无以名状的爱,悲痛到歇斯底里的爱,她整个人便沉浸在那种让人呼吸为之停止的情感中。
脑中不断地翻涌出许多画面,都是关于萧胜天的。
一个电话直接拨通,他说不要急,有什么事告诉我,我来想办法,他说你在家不要出门,等着,我这就过去,之后几乎是不顾一切地乘坐着私人飞机过去了。
当她说自己人生如此失败一无所有的时候,他说你这么说,那我呢,我算什么。
他说你知道我做这一番事业,最初都是因为什么吗?
他说不要紧张,你到时候只需要出现就好了,该给你的公道,我都会还给你。
顾清溪紧攥着那本书,脑中不断地回想着萧胜天的一点一滴,他带她过去首都,这一路上,他说的每一句,如今想起来,竟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炽烈,犹如炉子里烧红的炭火,只看一眼都觉得烫,烫得人无处藏身,浑身颤抖。
外面凛冽的寒风扑打着窗户,她躲在被窝里,咬紧牙,眼泪一滴滴地落下来。
她想,她从来不懂萧胜天,所以也读不懂他对自己说的那一句话。
他分明已经那么直白,直白到每一个气息都透着渴望,她却视而不见。
其实他并不够自信,也不够坚强,骨子里甚至是自卑的,那种自卑,源于四五岁时被人家打碎了丢在地上的瓷碗碎片,也源于芦苇丛边她鄙薄嫌弃的一个眼神。
他爱了那么多年,她却在再世为人的时候,才在这冰冷的夜里打通了任督二脉。
顾清溪蜷缩在被子里,哭得不能自已,她好想重新回去,穿越回去,回到她青春已逝的二十年多年后,抱住飞机上那个笑容含蓄却寂寥的萧胜天。
她就这么回来了,那二十多年后的自己呢,是死了吗,如果自己死了,那他呢?
顾清溪咬着唇闷着声音哭,哭着哭着又想起今夜年少萧胜天说的话。
为什么要在芦苇丛边叫自己名字,他说没什么,就是觉得她当时的样子很好看。
那么轻淡的一句话,却犹如大运河边一株缥缈柔软的苇花,轻柔地拂过她的心,让她心摇意动,五内如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