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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秦玲玲将行李搬进安排的宿舍的时候,宿舍里已经有人了。
对方刚洗了头,正在擦头发,见到她,愣了一下,随后才问道:“也是中文系的?”
秦玲玲摇头,“不是,我是英文系,我叫秦玲玲,来自白市清辉镇。”
“我叫江漫漫,本地人,家里住的不远。”对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指着其他几个空位,“这些床,你自己选一个吧,这边是我的。其他几个人还没来。”
“好的。”秦玲玲不喜欢睡上铺,因为她怕掉下来,所以选了个下铺,上面打算放东西,而旁边就是江漫漫的铺子。
等她把东西挂好,江漫漫也把头发擦好了,这才坐在床上,拿出了一盒饼干,自己拿了块吃,又把饼干盒子递给她,“来,吃点吧,我从家里带来的。”
秦玲玲要了一块,说了声,“谢谢。”
“不用客气。我早上到的。”她一边吃一边看着其他位置的床板,说道:“其他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
正说着,门口一阵嘈杂,不一会,有人拖着棉被各种进来。
对方扎着两条花辫,看见屋内有人,还愣了一下,随后挥手笑着打招呼,“你们好啊。”
秦玲玲也回以一笑,“你好。”
她起身,给自己做了介绍,“我叫秦玲玲,你怎么称呼?”
“我叫李枝,枝条的枝。”
沈漫漫应了声,“我叫沈漫漫。”
“你们好,你们好,很高兴认识你们。”
看对方东西比自己还多,一个人拿进来不容易,秦玲玲起身帮忙。
对方一个劲的说感谢,“我到了楼下才知道,有人组织去接来学校的人,可是我没找到大部队,只能自己挑着东西来了。”
秦玲玲说,“我还好,刚好遇上了一个同学,坐车子过来的。”
“那真好。”
宿舍一共有四个位置,秦玲玲和沈漫漫已经挑了两个位置,就剩下两个位置了,所以李枝选了对面的位置,她也是选的下铺,上铺用来放东西。
等李枝收拾好,这天也差不多的黑了,大家都饿了。
沈漫漫说,“学校的饭堂已经开了,你们带着房卡去打饭就可以了,我今天不想吃饭。”
见沈漫漫恹恹的,两人也不好打扰,便和李枝一起去了饭堂。
饭堂虽然的饭菜虽然比不上自家做的那么精致美味,但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特别是从穷苦家庭考上大学的学生来说,这饭菜简直就是美味佳肴了,毕竟能吃饱,是他们首要的事情。
李枝就是其中这么一个,她一边吃一边感叹,“真好,真好,吃饱饭可真好,又不用花钱,嘿嘿……”
李枝是个健谈的,说自己是从清市的一个小县城来的,因为上面有指令,城里的家庭只能留一个孩子在城里,她就下乡当知青去了,年纪倒比秦玲玲小一些,今年十八,家里条件不好,这次她参加考试,家里人都不赞同,说她考不上。
“他们越说,我就越想考上给他们看看,还别说,我看了那么多书本,现在总算派上用场了。”
李枝说她插队的时候,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书了。
“我看了很多书,我就想着,有一天要是能恢复高考,我铁定第一个冲上去,到时候考上好大学。他们说我痴人说梦,不过现在考上,他们一个个又都说我能耐呢。”
“虽然李枝现在是轻松的讲述,但是秦玲玲却能想象到,李枝在插队的时候,不合群的学习,遭到其他人排斥的场景。”
大多数人虽然心中希望有一天能高考恢复,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一天又是不可能的,所以李枝的不停学校,对别人来说,就是不合群的,学习是无用的,还不如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毕竟,杨琴也是这样的人。
说到杨琴,她这次很幸运的,也考上了大学,不过不是中山大学,而是省城的另一个大学,成绩还算不错,而且距离秦玲玲所在的学校也不算特别远,有时间还是能见面。
而这次她考上了大学,直接得到了回城的机会,以后,以她重生过的金手指,想必会越来越好的。
杨琴临走的时候,她也和杨琴见过一面,对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而秦玲玲想到的却是,随着杨琴提前半年考上大学,那么她的真命天子,她的邻家哥哥苏明,又会是她的良人吗?
正当秦玲玲想着,李枝出声打断了她的思考。
“玲玲姐,你家在哪儿的?”
“在白市那边,很远。”
“哦,是挺远的。”
李枝说,她以前最远去过的地方就是插队的乡下了,现在是她再一次突破,去更远的地方。
谈话间,秦玲玲才知道,他们宿舍的四个人,并不是全部都是学的英语专业,相反只有秦玲玲一个学英语,沈漫漫是中文专业,而李枝,是历史专业的。
回去到时候,沈漫漫并不在宿舍,床上放着的饼干都没收拾好。
李枝年纪小一些,因为和秦玲玲在饭堂吃过饭的革命友谊,这会倒是事事以她为先。
她好奇问道:“漫漫这是去哪里了?”
秦玲玲摇头,“我也不知道,咱们刚到,还不熟悉环境,她比咱们早到。”
“哦。”当天晚上,沈漫漫并没有回来。
因为还没到开学,要后天才开学,所以宿舍第四个人,第二天下午才来。
对方是来自上海的,叫孙敏,今年二十二岁,难得和秦玲玲是一个专业的,都是学英语的,也刚好一个班级。
因为路途遥远,所以她今天才到学校。
孙敏的性格比较内敛沉稳,不多话,看着人的时候,也是抿唇微微笑着。
秦玲玲和李枝给她帮忙收拾了行李,然后再把人带去饭堂吃饭,这有两人的帮忙,倒是很方便。
等忙完之后,李枝提议道,“咱们今天不如出去吃一顿吧?这附近我听说有家铺子有很多好吃的东西。”
孙敏没有意见,说正好想尝尝粤省这边的没事。
秦玲玲也表示没有意见,“就是不知道漫漫有没有空过来?”
自从昨天见过沈漫漫之后,他们就没见过她了。
沈漫漫是本地人,李枝说,“可能她回去了吧,等晚点看看她能不能回来,回来的话,咱们一起去吃。”
两人应了声好。
下午三人正好有空,就打算把学校逛上一圈,熟悉一下课室。
南方的春天,现在也是一片绿意盎然,甚至园子里,桃树上已经挂着小小的毛桃。
孙敏是第一次来粤省,这个比上海要暖和许多的城市。
找到了课室之后,三人回宿舍的时候,没想到遇到林清峰和林文秋。
两人这两天已经引导了不少同学来校,现在已经算是圆满结束,刚带最后一波人去报道,这回准备回宿舍。
看见三人,林清峰认出了里头的秦玲玲,连忙招手喊道:“玲玲同学?”
李枝和孙敏都不认识林清峰两人,狐疑的看着秦玲玲。
李枝问道:“你认识?”
秦玲玲说,“这是我昨天来学校帮忙的同学。”
正说着,林清峰已经带着林文秋上前,兴奋的打着招呼,“你们好啊,我叫林清峰,历史系的,两位同学怎么回事?”
李枝听说是同专业同学,连忙说道:“大哥,我也是历史专业的,你好,我叫李枝。”
这一声大哥,倒让林清峰愣了一下,随后说道:“妹子,你这声大哥叫的我好像挺老似得。”
李枝一愣,随后抿嘴笑道:“没有,没有,我只是看见你想到我哥而已。”
李枝的哥哥,是唯一一个支持她考试上大学的人,复习的时候,还给她带了不少书本让她少走了不少弯路。
她这话算是又给林清峰“老”的以箭,惹的一旁的林文秋笑疯了。
林文秋自我做了介绍,还报了年纪,孙敏和离自己也报了年纪,一说之下,林文秋朝林清峰说道:“她叫你这一声大哥也没叫错,人家才十八,你都二十三了,不对,也叫二十四了,你年份足呢。”
林清峰被嫌弃了,“老”脸拉了下来,在大家抿嘴偷笑的时候,看气氛正好,问道:“都是同学,好些一个专业的,我提议今天出去外面吃,我请客怎么样?”
“好啊!”不等其他人答应,林文秋应道。
孙敏有些迟疑,“这不好吧,我们正打算三人出去吃,不过是平分。”
毕竟谁的钱都是不容易的,他们现在上了大学,每个月也有“工资”,所以也不存在谁有钱谁没钱,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家花钱平分。
秦玲玲也说道:“我们正想着出去吃,不过不好要林同学一个人出的。”
“没事。”林文秋说道,看着林清峰,“他并不差这一点。”
林清峰也是大方的说道:“是啊,就请你们吃个饭,一起来吧,正好先提前认识认识。”
见林清峰都这么说了,宿舍三人想了想,最后点头。
临走的时候,李枝说道:“我们宿舍还有个同学,本来想叫上她的,不过她现在还不在宿舍,也不知道她要不要去?”
“那就都叫上,热闹点的好,小秋你宿舍的人都叫上吧,我也把我们宿舍的人一起叫上,大家热热闹的。”
林文秋应了声好,之后约定好了五点楼下榕树下等就行,之后各回各宿舍。
还没到四点,沈漫漫就回来了,心情似乎挺好的,李枝提议她一起去吃饭,她也应了下来。听说还有其他人,也没意见。
秦玲玲安静下来,正在桌子上给顾铮写信,说好到了学校要给他打电话给他写信的,昨天忙了一天,她倒是没有找到打电话的地方,打算等会出去吃饭的时候顺便给顾铮打电话。而现在,先把给他的信写好。
孙敏在认真的看着英语词典,想多认识几个单词,沈漫漫依旧是在吃。只有李枝年纪比较小,有些无所事事。
看秦玲玲正在埋首写着什么,李枝靠了过去,问道:“玲玲姐,你在写什么啊?”
秦玲玲抬头看了她一眼,“给家里人写信?”说话间,秦玲玲小心把刚才写下来的一段话给捂住,生怕被李枝看见。
李枝就像顾瑶,都是个小孩子,她和顾铮写的那些话,可不想让人知道。
她的小动作很明显,李枝看的清楚,狐疑道:“写信?写什么呀,看你藏的那么紧?不是给家里人写信吧?给对象写的?”
“嗯。”面对李枝的询问,秦玲玲毫不犹豫的回答,倒让李枝一愣。
“还真的给对象写信?”李枝嘴巴长大,那口型大都能塞进一个鸭蛋。
秦玲玲笑道:“是啊。”顾铮也算是她的对象吧。不过她还是解释道:“应该不能说是对象,而是爱人,我已经结婚了。”
这回李枝眼睛睁的更大了,“什么,你结婚了?”
就连孙敏和沈漫漫都被她的话惊了一下。
沈漫漫问道:“那么早就结婚了?”
倒是孙敏说道:“其实也不算早了。”因为孙敏也结婚了。
其实这来上大学的,不少人都结婚了的,毕竟十年后才恢复的高考,只要三十岁以内的,都可以参加高考,这里头的人好大一部分人已经结婚,要么就是有对象了。甚至有些人已经有孩子,在老家由老人或者另一半照顾着。
这是现在的国情,所以倒也没有好奇怪的。
李枝说:“我以为你还很小呢,应该没结婚的。”
秦玲玲放下笔,“我也不算小了,今年二十。”
“那也不算大……”
不过李枝没有再继续问,给秦玲玲一方天地给丈夫写信。
“孙敏姐你不写?”看孙敏在看书,李枝问道。
刚才说结婚的事情,孙敏也说她结婚了的。
孙敏笑笑,“我就不用写了,我对象在省城大学,早上才分开的,等过两天再给他写信吧!”
原来孙敏之所以从上海那么远来粤省读书,都是为了丈夫。
孙敏的丈夫是粤省省城的人,孙敏和丈夫都是下乡的知青,因为插队到一个地方,所以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最后结婚,高考恢复之后,他们就各自回到了自己城市考试,最后约定考到粤省来。
很幸运的是,孙敏考上了中山大学,而她的丈夫也在省城的暨南大学。
两人虽然不在一个地方,但是也靠的很近,暨南大学在天河区,就在海珠区的上方,并不远。孙敏说,等有假期了,就能去见见爱人,有空还能回家看看公婆,吃上一顿饭。
听着孙敏的话,不仅李枝是羡慕的,秦玲玲也羡慕。
她和顾铮分隔两地,顾铮的工作原因,他们一年也不知道能见几次?只要他一天没转业,还在那个岗位上,他们相处的时间就很少,不怪她会羡慕。
这么一来,反而让秦玲玲更加想她的男人了,虽然分别不过两天,但是内心还是想每分每秒和他在一起的。
写完了信,时间也不早了。林文秋亲自过来找他们,同行的,还有三个他们宿舍的女生,都是中文系的,最年轻的杨莞,今年十七岁,是今年的应届生,也是从伤害来的。年纪最大的是张金娣,今年二十六岁,儿子都五岁了,还有个女儿今年两岁,都在老家,另外一个叫李新月,今年二十。
大家寒暄一番,这才去榕树头和林清峰他们会合。
林清峰的男生宿舍一共六个人,有两个人没来,剩下的人除了林清峰之外,其他三人是黄文,赵俊民,李霖国。
一起十多个人,倒是热热闹闹的。
不过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年纪大小不一,家庭条件不同,来自的地方也不同,所以也是两两一起说话。
沈漫漫向来不爱合群,今天也只是跟在后头,并没有说话太多,倒是林清峰宿舍的赵俊民想找她说话,最后被她的高冷给打了回去。
秦玲玲被林清峰围着,问了许多问题。好歹是土财主请客,加上昨天也帮助她来学校报道,秦玲玲自然有问必答。幸好林文秋帮忙把人叫走了,不然秦玲玲都快答不上话了,因为林清峰问的问题越来越隐私。
她身边还有李枝挽着她的手,有李枝在,这尴尬才去了不少。
她和李枝年纪差的比较小,又是李枝来学校第一个帮助的人,所以她下意识要跟秦玲玲靠在一起。
林清峰请的是一家食堂,现在的饭馆很多都是国营,名字都是叫什么什么饭堂。
请十几个人吃饭,林清峰也不露怯,说让他们随便点。
不过大家也都是勤俭节约的人,点的都是比较吃的饱的东西。
期间,林清峰还点了啤酒,女生就给点了汽水。
一顿饭吃下来,大家的关系近了不少,一个个说有什么事情,以后都可以到男生宿舍找他们。
年纪大的,自称着哥哥,年纪小的,来一句小弟,有林清峰在其中将气氛搞好,大家倒是轻松不少。
回去的路上,大家和来的时候已经不一样了,关系都亲近了不少。
大家都知道,接下来的四年,他们都是同学,处好了关系,对自己都有好处。
第二天是开学的第一天。
女生宿舍老早的闹钟就铃铃铃的响起来,女生起床洗漱,有条不紊。
秦玲玲在这些嘈杂声中也起来了。
洗了脸,喷上点自制的纯露,让脸上将纯露吸收进去,之后再抹点雪花膏,这脸的护肤就算好了。
李枝在一旁随便用帕子擦干净了脸,就准备走,转身却看秦玲玲正坐在床边小心的拍着脸护肤,不禁好奇。
“玲玲姐,你这是做什么?”
“给脸补水。”
“补水?”
李枝不懂,因为她从没有见过这些东西。
余光看见那雪花膏,也是惊讶的问道:“这是雪花膏吧,我见过。”
“嗯,是雪花膏,你要不要来点?”
李枝连忙摇头,憨憨笑了起来,“我皮肤粗糙,这就算了。”
在李枝的记忆中,这雪花膏就是贵重的东西,她用不起,听说一盒都得不少钱。
她从小到大也就见隔壁一嫂子家里有用过,说是用上这雪花膏,这皮肤就会变得滑滑嫩嫩的,可她这黑乎乎的粗糙的皮肤,她都怕雪花膏用浪费的。
她退了步,只认真的看着秦玲玲伺候脸,却不敢奢侈去涂抹。
看她那眼底里的渴望和怯生生,秦玲玲又想到了当初见到顾瑶的样子,她就是这个样子的。
见状,她把李枝叫了过来,“你过来,我给你涂。”
李枝不敢,摇摇头,“还是算了。”
“没事,你过来,我给你用点。”
“这雪花膏很贵的……”因为贵,她害怕给人用浪费了。
秦玲玲把她拉了过来,直接让她坐下,“你别动,我给你弄。”
见李枝要起来,秦玲玲解释道:“放心,那不是雪花膏,我用那盒子装着而已,都是便宜的蛤蜊油。这瓶水则是我自己做的,不费钱。”
李枝见状,倒是没有再反对,因为她对这些东西也十分的好奇,特别想试试用了后是什么样的?
秦玲玲先用自己自制的纯露放在手上,然后给李枝的脸上轻轻拍去。
一边轻拍,秦玲玲一边解释,“这个叫纯露,我自己做的,以前在家里,附近很多药草花朵,都可以做纯露,我也叫它爽肤水,拍在脸上,能改善脸上的干燥,润燥,是很不错的,等脸吸收了之后,再抹上蛤蜊油,就能锁住水分,让皮肤变的滑嫩。”
秦玲玲说完,这蛤蜊油也抹在了李枝的脸上。
最近她做农活少了,这手心也是润润软软的,抹在李枝的脸上,李枝只感觉到舒服。
等涂抹好,秦玲玲才松开,说道:“你现在感觉一下,你的皮肤是不是滑嫩了许多?”
李枝只闻见一阵阵的香味,看着秦玲玲,不置信的伸手往脸上轻轻放去。
只一下,她眼睛瞬间睁大,“真的……滑了。”
“嗯。”两人刚忙完,孙敏和沈漫漫也从洗漱房回来了。
看李枝正在犯傻,沈漫漫好奇问道:“她这是怎么了?”
秦玲玲答道:“第一次用蛤蜊油,觉得好奇吧!”
这话让沈漫漫又多看了李枝一眼,问道:“你没用过?”
李枝赧然,“没有,我家里穷,吃都吃不饱,哪里有钱买这些?”
其实也不是没钱的,比如二嫂就有用,只是爸妈不喜欢她,觉得她是女孩子,迟早要嫁出去而已。
沈漫漫闻声没再说什么,拿起书包,说道:“要去学校了。”
秦玲玲和孙敏一个班级,所以相约一起进了课室。
一个课室有三十多个人,他们来的时候,已经有十多个人来找了位置坐下,已经熟悉的,就围成一块。
秦玲玲和孙敏找了后座的位置,等着人齐老师到来。
两人刚坐下,前座的女生就回头和他们打招呼,互相认识。
现在的同学都很建堂的,对周围的人都好奇,胆子也大。
大家互相的介绍着,各自心里也有了个谱。
第一天,学生的主要的课业就是互相认识同学,做介绍,之后是自习课,下午发放书本。
老师本想先选了科代表,不过因为所有的学生都不清楚情况,所以打算再过两天,再进行选举科代表。
孙敏说,“我想选班长。”
秦玲玲说,“我支持你。”
“那你呢?你要做什么班干部吗?”
秦玲玲摇头,“我就不做了,我领导能力不行。”
前世的她,是个很简单很规矩的学生,没有做过什么班干部,最多是老师安排做了个收作业的组长。
她不是个好领导,也可能是她习惯了安逸的生活,所以从不去管那些事情。
现在的她,在老家那些人看来,也许成绩还不错,但是在这遍地是大佬的学校当中,她其实也只是一个平凡人,她也只想做平凡事,毕竟她除了上学之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的。
上了两天课,老师都来过,做了自我介绍,先开始第一节轻松的课。
两天之后,班导就来了,关于选班干部的事情。
孙敏通过自我上台表现,如愿的选上副班长的位置,秦玲玲什么也没做,缩在班级成为普通的一个学生。
这点孙敏其实是有点奇怪的,她问秦玲玲,“你的口语很好,比我好多了,以你的能力,做个班干部不难的。”
秦玲玲说,“我不会管理人,所以这样的事情,还是留给有能力的同学吧。”
开学之后,学生开始忙碌起来。
现在的学校和后世的大学不同,现在大家对学习的渴望是前所未有的,每天学生的生活都是学习吃饭睡觉再学习,除了吃饭和睡觉,其他时间都沉浸在书海中。图书馆是最热闹的,每天都有不少人在里头,有时候甚至人多的没地方可坐,大家只能站在书架前看书,有些人搬上一张小凳子,直接坐在地上抄着书本上的知识。
在这样的学习氛围当中,秦玲玲也不敢懈怠。
别看她考上大学相对的轻松,可那也是比别人多用了两年时间考上的大学,现在学校的同学都是平等的,谁都不输谁,她只有更加的努力,才能和大家同步。
给顾铮寄去的信件没多久倒是收到了他的信件,内容都是思念和嘱咐她好好吃饭好好学习,不用担心什么?另外,顾铮还给她带来了钱和票。
那些东西秦玲玲都攒着。
她知道寄回去给顾铮是不可能的,这男人向来要强,既然说给她买吃买喝的,那就不会拿回去。
不过她现在读书都是全部被国家包了的,不管是学杂费还是食宿费,都有上面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每个月有十几二十块钱。
这对于后世来说,也许就那么不起眼的钱,但是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是一笔不少的财富,特别像李枝这样省钱的人,这可是一笔巨款。
天气渐渐暖和,秦玲玲也脱了厚重的外套,穿上了简单的薄款长袖。
而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在学校学习将近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虽然她说好有时间要去章家探望两老,可这刚开始上大学,接触同学,选择课业,秦玲玲也忙的不可开交,每天像有学不完的知识。
倒是三哥章瑞鑫期间经过学校的时候,来看过她,不过也只是匆匆的把东西交给她,说了句,让她有空看看爷爷奶奶,就走了。
之后她就是中间给章家打过一次电话,不过也没说多久就挂了。
现在学习逐渐稳定下来,秦玲玲也已经能很好的面对学习,而她现在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挣钱。
随着前年运动的结束,这两年的变化很大,以前多捡一块牛屎,都说是破坏集体公有财产,是在复辟资本主义,投机倒把,是要被割尾巴的。
可现在不同了,连小县城什么的,都有黑市摆摊的,更别提在大城市里,像这种情况不要太多。
虽然现在很多人都是偷偷摸摸做生意,但是一般都是穷的揭不开锅的人,当然,也有是有关系的,才敢做这种事情,否则也没几个人敢这么做。
秦玲玲想做的就是敢为人先,这样,才能在这个时代多赚钱,不然就浪费她那么好的金手指了。
周末有了两天时间,秦玲玲从学校离开,直接先坐车去了章家,探望两个老人。
两个多月没见,两老都十分想念她,让她晚上就留在章家好了。
“明天再坐车回学校。”
秦玲玲应着好。
正好三哥和章瑞民也回来了,听到秦玲玲声音,章瑞民依旧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高兴的喊着,“玲玲姐。”
老爷子拍着他的脑袋,“没大没小的,这上了大学还像个混小子,好好说话,坐直了。”
在爷爷的命令下,章瑞民才乖乖坐直。
这边章瑞鑫听说秦玲玲明天再去学校,说道:“我明天正好要去那边一趟,送送你吧!”
章瑞民也喊道:“三哥,我也要你送。”
章瑞鑫看着他,“你学校不是很近吗?”
“就是近才要你送啊,等到时候正好让玲玲姐去我们学校看看,我们学校挺好的,玲玲姐,你要来我们学校看看吗?”
秦玲玲本想说,自己不用人送的,自己回去就行了。
去过学校之后,她也知道怎么更方便快捷,之前是不知道是怎么坐车更方便,才会走的比较多弯路。
而且,她还打算明天继续去附近的大集市转转,看看哪里有发财的路。
这年代,其实做很多生意都是可以的,只要你有时间。
可看三哥这边说可以送她去学校,又不好辜负了他的一番美意,所以秦玲玲打算午后两老休息之后,就出去四处转转,找找货源。
不过还没等她出门,乔菊仿佛听到风声一样,也过来了。
听说她下午要出去,乔菊连忙挽住她的手,“我也要去转转,玲玲,你带上我吧!”
正说着,章副团长过来了,对乔菊说,“今天下午你不打算继续练了?”
秦玲玲这才知道,乔菊这不是听到风声来看自己,而是因为章副团长给了她不少训练,让她按照自己的安排训练,而乔菊今天想偷懒了。
“妈,我今天下午就不训练,我和玲玲出去逛街,你看行吗?”
见秦玲玲也在,想到这些日子自己也给了闺女不少的压力,章副团长沉吟了一下,最后点头答应道:“那行吧,不过只能今天休息一天。”
“嗯,好,谢谢妈。”
为了让乔菊能更好的逛街,章副团长还给了乔菊一些钱,虽然乔菊坚持自己自己有钱,不需要妈妈给。
“这钱你就拿着,看到什么想要的,再买,没让你非要用掉。”章副团长说道。
另外她也给了秦玲玲一些钱,秦玲玲也是拒绝,不过章副团长还是那句话,“女孩子在外,就该想买就买,这是我给你的,你就拿着,你上大学也没给你什么好的,怎么说现在也是你半个妈妈。”
见状,秦玲玲只得收下。
秦玲玲说逛街,其实主要就是找赚钱的机会,她在找寻,什么东西适合售卖的,还方便她这个在校学校的,毕竟她现在还需要读书。
秦玲玲只看不买,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倒让乔菊不解,“你不买东西吗?我看你刚才看那件衣服看了很久了,是很喜欢,舍不得买吗?”
乔菊说的那件衣服并不便宜,一套下来六七块钱,而且还是夏装。
秦玲玲笑笑,“没有,我只是在想,它为什么卖的那么贵?”
那衣服说真的,除了是件成品之外,价格会比布多一个手工,但是款式并不算很漂亮的,但是成品的衣服就是卖的贵。
也是因为这个衣服,让秦玲玲萌生了一个做衣服的想法。
怎么说她也是从几十年后时节来的人,在那个世界,各种漂亮衣服她都见过,有几年还流行复古的衣服,反正来来回回衣服都不少。
对于现在刚摆脱十年运动,家庭条件逐渐变好的人们在说,对美的追求是个开始,也是最容易挣钱的事情。
她想,如果她做衣服,应该能挣钱吧?穷苦人家的孩子,或许看了几块钱一件的衣服会绕道走,都是穿的各种缝缝补补的衣服,但是城市里头,有钱人家多了去了,如果做衣服,多少是能换个挣点的。
不过这就需要她买个缝纫机,还要有布料有时间给她去做才行。
而没等她想好,两人走到一个摊口,乔菊的一个举动,吸引了她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