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进京(二)(求收藏求推荐!)

荆洚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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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统十四年是哪一年,皇帝是谁,丁一弄不懂;但大航海时代丁一可是知道的——万历年间西洋传教士才来到中国的,现在这正统纪年,肯定要比万历年间更早!为什么呢?因为至少海瑞还没出现在历史上,那就还不到万历年啊。若是这如玉不是穿越者,她便是走遍神州大地,也不可能遇见西洋传教士,那这公元历法她从何而知?

    丁一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缓,那是在特种部队充任狙击手养成的习惯,叩动扳机之前,调整呼吸以减少枪身晃动,以便锁定目标。不论丁一承认与否,这一切,他隐隐有了杀念,若果真的有必要下手,丁一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的躯壳是一个可人小萝莉,便心软。

    至于为什么起杀念,丁一并没有细想,事发突然,只是下意识的反应。

    “前年奴奴和忠叔出去办事,逢着白莲教要去逼问公晓先生海图下落,据说想去海外建国……奴奴悉逢其事,便与忠叔把那些个白莲教高手做了……公晓先生人可好了,还教奴奴说大食话,听先生说,占据了忽鲁谟斯的佛朗机人,就是用公元历法的……”

    “公晓先生?”丁一听着这名字,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觉在嘴间念了起来。

    倒是坐在对面的彭樟笑道:“呵呵,那可是如晋兄的同行前辈……小弟自行掌嘴,失言、失言!”说着轻轻用手在脸上比划了两下,又是带着挪喻说道,“费信费公晓,跟着三宝太监下西洋嘛,写了本闲书叫作《星槎胜览》,倒是消磨时间的好东西……”所谓同行,意思大约就是嘲讽都是跟着太监混的。

    丁一没空去理彭樟这贱嘴,却听如玉在他耳边说道:“这恶人这回说得是,便是费信费公晓。”这年代一般士子阶层不会直接叫别人的名字,通常都是自称已名,尊称人字,一旦直呼其名,大约是极大的仇怨。例若那姓风的上门闹事,又与丁一割袍断义,始终也是呼丁如晋、丁某人、姓丁的,而不是直呼丁一。

    费信,随郑和下西洋的费信,明朝有几个皇帝丁一搞不清,费信丁一倒是知道,因为他是特种兵啊,总不至于南沙群岛都不知道吧?而南沙群岛里,便有一个以费信命名的费信岛!这位费公晓还活着,大约离郑和下西洋的时间不是太远,郑和下西洋到底是哪一年丁一也弄不懂,但至少离崇祯那年头还有好大一截,这总算让丁一放下心来。

    而如玉所说的话,也让丁一的身体放松。

    如玉知道公元历法,那是不可思议的事;费信知道公元历法,而且还是通过忽鲁谟斯的佛朗机人,那就绝对是合情合理了。

    丁一看着肩头那白瓷般小脸,真的怎么也看不出来,这小萝莉居然是动不动就能“把那些个白莲教高手做了”的女悍匪啊!丁一禁不住捏了捏她的鼻子,笑道:“真的么?没想小如玉还这么有见识。”

    “少爷,奴奴没有骗你,公晓先生还送了一本书给我呢,奴奴随身携着,唤作《天心纪行录》……”如玉委屈的争辩着,若不是顾忌着彭樟还坐在边上,指不定又要抹起眼泪来了。

    丁一只好哄着她:“好了,少爷相信你,乖,到了京城,少爷带你去全……全京师下馆子,看杂耍……”这方才把如玉哄得高兴起来,丁一却偷偷抹了一下额上的汗,刚才差点说出全聚德了,这年头全聚德创始人都还没出世呢。

    “这位大哥请了。”丁一突然对马车边上骑着马的打手招呼了一声,这倒让对方很是受宠若惊,毕竟是秀才公,进了京城大约秀才多如狗,举人满地走,但对于这些外地来的江湖汉子,他们并不知道丁一要去投权阉,他们的任务就是看管好丁一。

    所以,秀才,也是有功名的人,好声好气地跟他们说话,还是很受用的。

    “不知道能否教学生骑马?子曰:礼、乐、射、御、书、数,这御也是必习之艺……”丁一侃侃而谈,这是昨晚杀完人之后,专门翻书记下的,要不一个现代人,又不是文科生,真要凭空说出六艺,那还真是难为人。

    但如果半夜跳出两个人,说是阉了自己,乃是为国为民的好事,别人怎么想丁一不清楚,但对他说,这就是战争的开始了。丁一是行伍出身的人,逢战之前,先做好任务计划,怎么进攻,怎么撤退,都习惯于事前安排好,包括现在这句话,也是计划之中的台词。

    “秀才公,俺求您了,不要曰了行不行?你要学骑马?这里还有一匹备用的空马,你骑骑看就是了!”那些打手,听着丁一开始要说那些他们听不懂的话,立马怕了,指着牵在马车后的空马,教丁一去骑。

    但骑上马的丁一,却发现这几个打手,隐隐前后封堵着自己的出路,若想夺路而逃,怕是不可能的事。光天化日之下,要快速摆平这几个江湖豪客和车夫,若有前世的体魄,倒是可以突然发难,现在这身体,打人一拳,自己拳头肿到今天还没消的水准,要把这些持刀挂剑的壮汉,一个不漏的全摆平,明显力有不逮。

    并且人家有马,想要重演干掉雷九天的那一幕,估计也不好折腾。

    彭樟倒是在车厢里看着,以为看破丁一想要逃跑的意图,冷笑道:“如晋兄,风大,不如还是进来坐坐?”

    如玉听着便笑了,自家少爷要想逃的话,昨夜就收拾细软弃家而去了,别说什么城门关闭之类的,容城的城墙?她跟忠叔去办事,哪一次放在眼里?江湖人虽没有评书里飞檐走壁的神奇,但却也自有江湖人的手段。以为丁一想逃?如玉只觉这姓彭的恶人,端的小看了自家少爷。

    只是她这么展颜一笑起来,恰有阳光透过车蓬映在她面上,真如花绽放,在这二月天带出一抹暖意,竟让彭樟一时看痴,忽略了如玉那笑容里的嘲讽了。

    丁一却是看不过眼,姓彭的对着自己的小萝莉痴痴地注视着,这算什么事?便借口说骑马骑得乏了,便回马车上坐定,开口道:“敬先贤弟,子曰:非礼勿视!”子曰过什么丁一不太清楚,但这句还是知道的。

    彭樟有些不好意思的讪笑起来,却也是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赔着不是:“失礼、失礼,兄之禁脔,不应垂涎。”话虽如此,眼角却仍禁不住打量了如玉那小萝莉几眼,只觉心如猫挠一般。

    容城县离京城不算太远,但这年代的路并不如现代好走,加上这马车走走停停,足足走到第二天下午,才进了城门。彭樟把丁一送到悦来客栈里早就订好的房间里,便自别去,只是临别时捏着丁一的手:“如晋兄,丈夫一诺千金重,小弟在容城,决不会看着有人去扒兄的祖坟,或是风传什么败坏寡妇名节的流言,兄且放心便好。”

    “一切就有劳贤弟了。”

    “好说、好说!”彭樟站在那里迟迟不肯登上马车,看着似乎还有什么话想对丁一说。

    丁一也有些疑惑,难道这厮因为出卖朋友良心不安,迷途知返想补救一下?当下便问道:“敬先贤弟,你这是?”

    “如晋兄借一步说话。”走到边上避开随行伴当,彭樟一脸淫笑对丁一说道,“这如玉实在诱人……如晋兄且住!小弟不是那风某人,做不出夺人心头所好的事!”

    听着这话,丁一脸色倒是略缓和了些,都是男人,见到如此可人的小萝莉,生出些逸思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前世这种十七八岁少年街上看见美女吹个口哨或是上去搭讪也不是没有。

    但是接着彭樟便又说出了丁一想马上把他干掉的话:“只是如晋兄要是腻了,到时可否赠予小弟?小弟不是风某那种人,如晋兄先前看好那对双胞胎,小弟可一直没动,到时便以二换一,如何?”

    丁一禁不住在心中骂了一句“万恶的旧社会!”,没错,朋友之间别说丫环,侍妾也是可以送人的,苏东坡苏学士就这么干过,也没见御史骂他道德败坏。但至少丁一没法这么干,若是那人可能祸害到自己,那么先下手为强,管他萝莉还是美女,丁一是不会手软的,但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当成货物来交换,丁一干不出来。

    “如玉自小被先父收养,虽然她以丫环自居,但于丁某来说,视之如妹……”丁一组织了一下措词,缓缓对彭樟说道,“……若她愿在丁家,丁某子侄如丁直者,以姑母事之;若她有意中人,丁某必备下嫁妆,视如嫁妹……此等事敬先贤弟就却莫再提了。”

    彭樟听着不觉愣住,那一脸猥琐笑容凝在脸上,半晌才用折扇拍着手心,似乎是下了某种决心,方才开口:“行!如晋兄,那到时小弟就纳她为妾!那对双胞胎姐妹,这两日便先送来给如晋兄暖被!”说罢不等丁一再说什么,便撩起袍裾向那马车而去。

    行了几步,却又返身回来,握着丁一的手,郑重的叮嘱道:“如晋兄,将来小弟可是要纳她为妾的,兄要放在心上,平日却莫下手太狠……”然后方自离去,登车之前又遥遥对丁一说道,“兄不可失信啊!”

    丁一站在客栈门口傻掉了,直到马车远去才回过神来,苦笑摇头,这厮看来真对如玉痴迷上了。进了租下的房间,如玉见丁一满脸的茫然,便缠上来追问。丁一伸手捏住她的小脸,往中间一挤弄,笑道:“有人看上咱家如玉了。”

    便把彭樟的花痴行径当笑话说了出来,谁知出乎他意料,如玉没有哭闹也没有不快,却是拍掌笑道:“少爷好心计!咱便白赚这恶人一对双胞胎!反正少爷没答应啥时把奴奴许给他,只要少爷还痛爱奴奴,便是不需理会这恶人,少爷不会腻了奴奴吧?”说着那小脸仰望着丁一,长长的睫毛眨动着,不尽的可爱。

    丁一不禁气结,往她头上敲了一记:“放心,你这免费劳工,少爷怎么也得好好使唤个两百年才腻!放好行李去洗手,小脑瓜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如玉摸了摸头,却是混不在意,因为她很开心在扳着手指,这让丁一很疑惑,“你在干什么?”

    “算账啊!”

    “什么账?这住店的钱?”

    “咱把那对双胞胎卖掉能得多少银子啊!”如玉说完,开心地继续扳手指。

    丁一禁不住抚着额头,刚才还在想这年头女孩不是说早熟么?自己还在想着这小萝莉倒是很纯洁,对于那即将到来的双胞胎也没半点吃醋的味儿。看来自己是错了,吃醋这玩意还真是女人天性,不分年纪天生就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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