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谁来做饭

圆游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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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在意小周的表情,因为大家现在的目光都被彭继同拿出的铁盒吸引去了,尤其是雷老爷子。

    “这是...?”雷老爷子的手颤颤巍巍抬起,他觉的这盒子有几分眼熟。

    彭继同向闵学看了一眼之后才道,“是李老太太的。”

    “淑兰的?”雷老爷子回忆了半晌,终于回想起了什么。

    “对对,我记得当年我去国外讲座,曾带回来一个铁盒装的饼干,那时候这可是稀罕物件,我就当礼物送给了淑兰,没想到她还留着。”

    “没错,是李妈的,那会儿她舍不得吃,全被我偷吃了,”雷景辉插嘴力证。

    话虽不着调,但雷景辉说的却很一本正经,亦没人发笑,因为这话里,饱含着深深的怀念。

    虽然打断缅怀好像有些不厚道,彭继同还是开口了,“李老太太在里面留下了一样东西,我觉得应该归还给雷爷爷。”

    东西当然是那本记事本,这件事彭继同也和闵学打过商量,最终决定拿出来。

    雷老爷子闻言迫不及待的打开盒子,却在看到是个笔记本时,犹豫了起来。

    片刻后,雷老爷子才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毅然打开。

    一页,两页...

    雷老爷子看记事本的速度,当然没有昨日的闵学那么快,他现在的速度甚至可以说是字字品读了。

    其中自然有老花眼的缘故,但真正的原因大家都懂得。

    照这个速度,且有的等,然而没人开口催促。

    连小周都受氛围所感染,面上一丝焦急也无,实际上此刻他心中充满了好奇。

    对事件的好奇,亦是对闵学的好奇。

    事情好像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眼前这个长相极为招蜂引蝶的男人,似乎也不仅仅是靠背景来走过场的关系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家似乎都学会了修禅功夫,没有人说话。

    直到老爷子看到了某一页,手忽的一抖,顿住了。

    闵学知道,这肯定是看到“叫妈”那段了。

    老爷子顿了几分钟后,往后翻页的速度突然快了起来,似乎在找寻着证据,事实也没让老爷子失望,很快便被他找到了不止一处。

    雷老的手愈发颤抖起来,似乎连记事本都拿不住了。

    雷景辉赶忙上前接了过来,并责怪的看了彭继同一眼,那意思很明显,你给老爷子看了什么啊?好不容易从昨天挺过来,这再回去咯可咋整?

    没等彭继同作反应,雷老爷子先一把将记事本抢了回来抱在了怀中。

    “小彭,谢谢。”

    彭继同终于呼出一口气,雷老爷子的话让他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虽然之前商量时,闵学也同意他的想法,但他还真怕自己做出将记事本送还的决定是错误的。

    “我这辈子自诩知人性,明事理,没想到却连身边最亲近之人的心思都看不穿,”雷老爷子的话语有些自嘲。

    没人接话,现在也确实不是接话的好时机。

    室内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

    彭继同的表情尤其纠结,似乎还有什么事情犹豫不决。

    “小彭,有什么不妨说什么,老头子我还扛得住。”雷老爷子看到了彭继同的纠结,似是猜到了什么。

    见雷老爷子开口了,彭继同终是下定决心说道,“其实,在讯问孙勇时,他供述,李老太太在临终前,说了一句话。”

    临终前?

    那就是李妈掉到地窖下,爬行了两米后,意识到自己不行了,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说了什么?”雷老爷子说话的时候,嘴唇似乎都有些哆嗦。

    彭继同慢慢说道,“她说,我走了,谁来给先生做饭啊...”

    “......”

    哥哥,你这是坚决不想让雷老爷子好了啊!

    此句过后,果见雷老爷子抱着记事本的手更紧了,紧抿双唇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爸!”

    雷景辉都顾不得戏称了,直接冲了上去。

    ......

    雷宅显然不宜再留,闵学一众人撤了出来,好让老爷子静养。

    “最后这一截你可没和我商量啊,”闵学当先开口。

    彭继同抹了把额头,“一句话的事儿,我也没想着老爷子能有这么大反应啊。”

    该说什么好?

    “我劝你最近还是少来,雷导最后看你那眼神,都跟看杀人犯差不多了,”闵学摇头。

    彭继同一脸无辜,并决定最近都不往这片走了,他明明是好心来着!

    出了胡同,彭继同像是终于松了口气,主动邀约道,“案子结了,我也有空了,走着,晚上让我尽尽地主之谊?这位小兄弟也一起吧。”

    小周连忙摆手,大家又不熟,“我就不凑热闹了。”

    闵学一搭肩膀,“别介,刚才让你帮忙开了一回车,就当我借花献佛了。”

    小周还想说什么,然而那俩已经开始商量哪儿吃了,小周无奈顺从了现实。

    吃这方面,南北差距极大。

    闵学倒无所谓,毕竟大学就这片混的,小周可不成。

    也没商量来商量去,那是妹子们干的事儿,没一分钟,大家一致决定,涮肉吧!

    虽然季节不对,但男人嘛,难道不应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没看人家古代好汉,无论去哪吃饭,都要先上三斤上好的牛肉,当然这不过是调侃。

    决定好了种类,地方自然是彭继同带。

    说起涮肉,闵学最好的就是麻酱,调好后把肉往里一蘸,嘿,喷儿香。

    肉是一盘一盘的上,闵学和彭继同吃的甚是开怀。

    小周就比较婉约了,他有着纯正南方人的秀气,看着满桌子的肉都饱了好吗?

    “怎么,不合口味?”彭继同说着,又挑了一筷子肉下了下去。

    “没没,我就是胃口小,你们不用管我,”小周连忙应答。

    刚才路上闵学已经给两人做过介绍了,大家说是同行,但对于在一线工作的刑警,小周还是存着敬佩之心。

    正因为同在公安队伍内,小周更能了解到刑警工作的不容易。

    所以在得知闵学也是刑警后,小周不知不觉间,对其印象就在悄然发生着转变。

    彭继同也没再劝,看小周那小身板,确实不像是很能吃的样子。

    肉在汤中滚了滚,颜色一变,就可以吃了。

    彭继同夹了一筷子,在碗里蘸了蘸,往嘴里一放,爽!

    咽下去后,彭继同问向闵学,“所以说,你这次又来京城干嘛?也没提前招呼声。”

    彭继同边问着,边喝了口冰啤。

    “来唱歌啊,不是国庆快到了么。”

    “噗!”

    彭继同一口酒喷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