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狼狈至极的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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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陈永福今年已经四十有八了,按照大明朝的惯例,当到一省的副总兵,如果没有特殊的运气,也算是到头了,虽然一省的副总兵也算是大官了,一方诸侯。【】可是陈永福却总觉得有点不满足。

    作为一名古人所追求的不外乎是封妻荫子罢了。而副总兵和总兵,差别是很大的,副总兵不能封妻荫子,而总兵就可以。所以说,去掉一个副字就成了陈永福最大的希望。

    而如今,陈永福知道,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了!

    所以说,当得知李自成部来到的时候,陈永福已经披挂整齐,而且还是袒胸露背,陈永福斗志高昂的时候就喜欢不穿盔甲作战,爽快啊!

    此时李自成已经清了对面的明军,装束是河南副总兵陈永福的部队。也难怪他能认出来,都是老熟人了。而为首的那位更是熟悉,光着膀子露着一身疙瘩肉,正是老冤家陈永福。

    不过陈永福的这个造型李自成还是第一次见到。见陈永福如此热烈的‘欢迎’他李自成也知道,这又是一场恶战!

    “弟兄们,冲啊,开弓没有回头箭了,冲吧”李自成大声道。随着李自成的话语,闯军人人奋勇向前。

    而陈永福这边呢,也在大声喊话“兄弟们,杀啊!捉住李自成有重赏啊,赏银一千两银子!”陈永福的部队在大明官军也是属于战斗力不错的,现在又是被陈永福许下的这一千两银子的赏格给刺激的也是士气大涨,一个个都是嗷嗷叫着冲了上来。

    很快的,二股钢铁洪流撞在了一起。喊杀声,咒骂声,兵器交击的声音,乃至肉搏的声音,同时都在上演着。而这其,又是以双方大将的表现最为引人关注。

    只见陈永福,轮着一把大刀,迎战李自成,要说李自成也真是悍勇,硬是拒绝了部下的好意,亲自和陈永福厮杀。还真是巧了,李自成使得也是大刀,一时间只见二把大刀上下飞舞,寒光闪闪,刀光耀眼,煞是好。

    只不过,双方的人马却没心思热闹,都是紧张的关注着战局的发展。这可以说是此战的关键!

    打了一大会,李自成已经汗流浃背了。反观陈永福,却是越战越勇。也是李自成倒霉,要是放在平时,陈永福二个都不是他的对手。可偏偏是在他连番大战之后,早已经是人困马乏。

    如今只是强打着精神作战,先天上已经是处在了下风。而反观陈永福,却是养精蓄锐已久,又是战意高昂,此消彼长之下,李自成自然是处于下风了。“上啊,杀狗官军啊”

    在一旁观战的李过李双喜等人见形势不妙,也不顾什么江湖规矩了,反正他们本来就是流寇,不用讲什么江湖规矩,是一拥而上,群战陈永福。

    “熊,流寇就是流寇,最不要脸了兄弟们,上啊!”见这种情形,陈永福手下的几位参将,副将也都是一拥而上,加入了战团。于是乎很快的打成了一锅乱粥。

    而主将们厮杀在了一起,双方手下的那些兵丁也是没闲着,都是各自开始厮杀起来。如今的战场,混乱而复杂。不要说是人了,就连陈永福和李自成的这匹骏马,也都是互相乱踢,为各自的主人助战!

    “哎,撤吧”战了一会,李自成偷眼一,却是心疼不已,只见偌大的战场上,到处都是一片红色。只是头上戴着红头巾的少,而是身上穿着红色鸳鸯战袄的明军数量占优了。

    能够跟随李自成厮杀到现在的,绝大多数都是些老营和精锐骁骑,这些人放在往日都是骨干。如今却是这样白白的损耗,舒为不智。

    “撤”听见李自成发下命令,李过李双喜等人也就开始边战边退,寻机脱身。倒是郝摇旗,十分的有趣,听到要撤退的命令后,一急之下以前做盗贼的黑话都说出来了。“弟兄们,风紧扯呼。”

    只是,郝摇旗倒是想扯呼,陈永福怎么肯放他们走呢?在陈永福眼里,这是难得的好机会,李自成,郝摇旗,李双喜等人在他眼里都是一锭锭闪着光泽的金元宝啊,所不同的只是分量轻重而已。

    而且更令陈永福放心的是,如今战场上的形势是明军占据了很明显的优势。这样的机会不抓不住,更待何时!大丈夫建功立业,就在此时!

    “弟兄们,加把劲啊,抓住李自成,升官发财不在话下啊”陈永福大声叫道。连身上像自来水一般流淌下来的汗水都顾不得擦。只是这样大声鼓动手下的一帮部下。

    而那些个参将副将什么的如今也打出信心来了,本来陈永福的部队就不是弱旅,只是在大明朝总体式微的情况下,这才经常战绩不佳的,你想想,除了镇,几千人打几万人,能有胜算吗!

    可是如今呢,和流寇打了这么久,都没见到流寇的增援部队,而且自己一方的官军还越战越勇,流寇还要脚底抹油跑了。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流寇,而是被誉为天下第一大寇的李自成,这样的机会,岂容错过!

    “追啊,不要放走了李自成”五九名参将副将都是一边齐声高呼,一边拍马欲追,不过李双喜,李过等人也是杀红了眼,拼了命把他们拦住。在他们的眼里,李自成就是全部的希望,万万不能有什么闪失!

    不过他们可以拦住陈永福及一干部下,可是拦不住他们的嘴!陈永福眼着过不去,大好的机会就要溜走了,急得直跳脚,想要冲过去,李自成手下的几员大将又是像发了疯一般死命缠住他。实在是过不去,虽然此时和李自成的距离只有几丈远,却是眼要失之交臂。

    怎么办呢?陈永福一急之下,就张嘴喊道:“弟兄们,抓住贼首李自成啊,身上穿着精钢盔甲的那个”陈永福也不笨,知道要这样大的战场上认准一个人很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说出他身上的特征。这不,李自成虽然脱了身上的金盔金甲,可是作为闯王的他,最里面贴身还是穿着一身精致的内甲,如今这就成了最好的指引物。

    “抓李自成啊,不要让李贼跑了”听见陈永福这么一喊,顿时又有一群明军的军官追了上去。参将副将什么的确实都被李双喜等人挡住了,可是明军还有不少千总,把总一级的军官啊!

    陈永福想升官发财,这些人又何尝不想呢!他们正愁找不到机会呢!如今见一个长相魁梧,穿着精致内甲的闯军将领冲着这边跑来,又听说是李自成,那还不有拼命去追的!

    “妈啊”李自成听见身后喊杀声四起,再回头一,我的乖乖,身后跟上来了一大串人,最少都有十七八个,而且还都是一些穿着武将制服的军官。向他的眼神也都是绿幽幽的。就像是饿鬼见了肉骨头!

    而李自成身边呢?此时只有区区几十个亲卫了。这些人虽然也都是个人武艺很不错的,可要是和那些追兵比起来,还是不够的。

    李自成十分清楚,他要是落在了这些人手里,那会是一个什么下场!李自成这会也顾不得其他了,只是加紧打马,争取早些逃离这片地方。有人或许要问了,官军有千总把总什么的,闯军不也是有类似于这一级的头目吗!他们为什么不出来保护李自成呢!

    其实这就是以逸待劳的好处了,闯军是有很多类似的头目,而且论起个人武艺来,还都普遍要超过明军的这些千总和把总。不是有那么一个寓言故事吗!猎狗只是为了食物而打猎。而兔子是为了活命而努力奔跑。

    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这些千总在历次的作战只是为了升官发财而作战,并不十分注重武艺的操练,毕竟要是打不过只要逃跑即可,流寇再厉害,也不会穷凶极恶追上来的。而闯军在以往的作战是为了生命在作战。要是败了那就有生命的危险。所以论起个人武艺来,都要超过明军一筹,只可惜的是,这些闯军的头目,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大战,都太疲劳了。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些劳累过度的,甚至用指头轻轻戳一下都能摔倒!这样的状态如何能够前去阻挡这些精力充沛的千总,把总!

    于是这样的一幕出现了,一个身材魁梧,神色惊慌的大汉骑着马在前面疾奔,在他身边还有几十个同样神色惊慌的卫兵一同逃跑。而且亲卫的人数还在继续减少。

    而身后跟着一群眼发绿光的官军。就像是苍蝇闻到臭肉一般,锲而不舍。当然,李自成也不傻,也不在这个时候在搞什么惊人之举了,他很清楚,现在大势已去,再搞什么激励人心的事情也没用了。如今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全身而退,留取这有用之身再展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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