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火伴(三)

祈祷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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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训练过后,横尸遍地,反应不及而被花木兰放倒的新兵们为了躲避花木兰接下来的打击,大部分都装作实在无法再战,没有形象的故意在地上哀嚎着乱滚。

    花木兰不是第一次训练新兵,但看着自己身边像是各种葫芦一样胡乱滚着的新兵们,不知道为什么心中还是升起了一阵烦闷。

    她想起了说着“我们最后总要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人”的阿单志奇,想起了火长死去后又接连死去的那几位火伴,想起了那么多被她杀死的柔然人。

    一想到这些,她的胸腔中似乎有一种无形的物质在奔涌着,强迫着她要发泄出来。

    她突然就明白了自己是新兵时,右军来操练他们的武将为什么要把他们像是畜生一般的羞辱、为什么要让他们两两互斗的好似仇人。

    “都给我起来……”

    花木兰的眼睛里燃烧着怒火。

    “统统都给我起来!”

    新兵们虽然在花木兰面前表现出各种个性,那是因为他们早就已经知道他是一个面冷心热、脾气其实很和善的武将。

    反倒是另一位看起来貌若天仙的“狄美人”,是个会笑着打断不服从者鼻梁和命根子的可怕之人。

    也正是吃准了他是一个性格并不残忍的人,他们才会在他面前这么放松。

    但这位公认的“好脾气将军”如今却面如沉水,眼中露出的是令人心惊肉跳的寒意。

    一个个新兵终是停止了自己的鬼哭狼嚎,有些犹豫又有些不安地爬了起身。

    花木兰很少大声呼喊,她毕竟是女人,虽声音低哑,但喝叫起来还是和男人有所不同。她又不会狄叶飞那样的本事。

    但这个时候,她已经没有想过要去掩饰声线的不对,而是几乎以吼叫的方式喊了出来。

    “我只是个进了军营不到一年的副将,就能轻松的把你们揍趴下一群。蠕蠕那边比我武艺更高强、经验更丰富的宿将数不胜数。就你们这般懒散,真以为能活着回家?”

    花木兰厉声笑道:“我告诉你们,等你们真的和蠕蠕对上了,像你们这样的东西,什么都不是。你们就是个祭刀的小鬼,得军功的首级!”

    “你们都是普通人,什么都不是的普、通、人!”

    花木兰看着敢怒不敢言的新兵们,笑的无比讽刺。

    “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都是在乡中一个能揍趴下一群的狠人?”她冷笑着随手拉过一个新兵,在众目睽睽之下……

    徒手将他的皮甲撕成了两半。

    ‘哔啦’的皮革撕毁声简直让人牙倒,而花木兰撕开皮甲时的那种狠劲,让许多人不怀疑她也能这样撕开别人的身体。

    这是一种绝对的力量,足以让所有的新兵蛋子们闭上嘴去。

    大魏国的士兵大多穿的是皮甲,但这并不是因为皮甲比较便宜,而是因为皮甲不会如铁甲那般妨碍到穿着者的活动,修补起来也容易,并且防护力也并不低下。

    一张好牛皮糅出来的皮甲,在战场上抵挡矛尖流矢这样的东西是万没有问题的。

    而如今,这具可以说是簇新的皮制铠甲,竟被花木兰随意的撕裂成了两半。

    那个被撕了皮甲的家伙,摸着自己的心口低着头傻愣在哪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们若有谁能做到我这般的,我便承认他不是个普通人。”花木兰环顾众人,将手中的皮甲掷于脚下。

    “若能撕开的,我可以替他上禀王将军,让他直接升入右军正军,免了新兵的一切操练。”

    也许是进入正军有着无比的诱惑,亦或者是为了扬名,一个又一个肌肉赍张的“壮士”走上前来,捡起地上的皮甲尝试。

    府兵的所有武器盔甲都是自带的,除了一些家境实在破落的看不下去的人,大多数人既然要去从军拼命,自然不会舍不得身价财产,而是想尽法子给自己添一些能压箱底的利器,能够保证自己在沙场上活下来。

    这皮甲虽然不是什么神物,但也是难见的好物,是以尝试的人虽多,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将这件皮甲犹如撕开布帛那般撕成两半。

    花木兰露出的这一手,彻底震撼了所有的菜鸟们,也让他们知道以前他说的“我只是不小心手指用了用力”绝不是虚言,而是真的已经克制了所有的力道了。

    这下子,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即使是对自己自视甚高的家伙们,也只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敢再叫嚣着“换我们狄美人”之类的话语。

    这样的勇士,就算狄将军真是个女人,也只会看上花木兰,哪里看的到他们!

    花木兰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大魏对柔然十战九胜,可这漂亮的战绩后面却是巨大的伤亡数字。右军多是鲜卑军户之后,也有不少是被征服的异族勇士之后,军户家庭的男孩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悍不畏死,拼死相敌”,他们确实英勇过人,大魏的军队也因此可以睥睨众国,但和向来人多才拼命的柔然人相比,战场上留下的枯骨大多来自魏军,而非战败的那一边。

    花木兰觉得这种事情是不对的,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她无法以一己之力改变所有人几百年、上千年来根植在这些伙伴们血脉中的战斗本能和生死传承。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这是鲜卑的一句俗语,指的是将军要身先士卒,死也当死在所有人的前头,而能凯旋而归最终活下来的,都已经成了壮士,也无所谓是将军还是普通卒子了。(注)

    有可能是因为她并不是真正的军户之子,而只是一个从小学习武艺的女孩而已,她的父亲从来没有给她灌输过这么惨烈的战斗观念,所以当她到了战场,发现身边所有的人都在拼命,真的都是抱着“悍不畏死”的心态在舍生忘死时,便成了最清醒、也最痛苦的那一个。

    这种痛苦,她甚至无法和其他人产生共鸣。

    “在沙场上,所有的普通人都有可能死……”

    花木兰想起了她的火长,那个可贵的战士阿单志奇。

    “你们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能活下去的,唯有让自己变得不普通的那些人。今天你们会站在这里,便已经是不可改变的结局。”

    她望着面前一个个还对着战场抱有荣耀与期望的军中袍泽,万分认真地道:

    “大战在即,想想你们的父母亲人、想想你们的所爱所思之人。刀箭无眼,自己珍重!”

    “遵命!”

    “还有……”花木兰的脸上升起一丝疲惫。“无论何时,哪怕真的吓得腿软无法再战了,也不要试图装死。”

    她的话让一群刚才在地上胡乱翻滚的毛头小子们满脸通红。

    “我曾有过一位火伴,他是家中的二子,他的阿兄是家里主要的劳力,他的阿弟还没到能拿到的年纪,所以他便冒了年纪替他家中的长兄应了征召入营……”

    “他死在柔然人刀下时,才刚满十六岁。”

    花木兰说的,正是那个最胆小的火伴莫怀尔。

    “我进右军正军之时,全火唯有他还在黑白二营蹉跎,但我们所有的火伴都很高兴。你们这些新兵所待的黑白二营,算是黑山城最安全的地方,除非遇到大战,大半都不会被点兵出击。那时候,我们都担心莫怀尔若真进了右军正军,到底该怎么活下去。”

    “他实在是一个很平庸的人,出刀不快,骑术也不行,最擅长的就是躲避和撤退。”

    他往后跑起来的时候,你都会怀疑他之前骑术不精其实是个错觉。

    懦夫!

    许多菜鸟露出了不屑的表情。

    “但在战场上,总有躲避不了的时候。所以他选择了混在同袍的尸堆里装死……”

    花木兰闭了闭眼。

    “然后,他就被蠕蠕人活割了脑袋。”

    ……

    ……

    长久的沉默后,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摸起了自己的脖子。

    这画面只是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即使花木兰的语气如此平淡。

    “所以,什么时候都不要侥幸,不要想着能用假死逃过一劫。我那位火伴到现在都没办法得到‘战死’的待遇。他的父母若知道孩子是怎么死的,该有多么难过,他的兄长若是知道他的弟弟为何而死,又会不会自责……”

    “他确实懦弱无能,而且脑子也不聪明,但无论如何,他还是来了黑山大营,能来的,便都不是懦夫。我让你们珍惜生命,并不是希望你们做个逃兵,而是思考什么时候才该去死。”

    花木兰知道这里有许多人可能会对她的话不以为然,还有更多的人在各营高强度的操练后累的忘了她曾说过什么……

    但她更清楚的知道,自己这样的人几百年也未必出一个,更多的却是莫怀尔、阿单志奇的小卒子。

    静悄悄的来了,静悄悄的死了,在这个尘世没有留下多少痕迹。

    有些人天生就不擅长杀戮,有些人懦弱到见到首级就会瑟瑟发抖……

    比如说,她那胆小的幼弟。

    每到听到各营悲苦的时候,她就无比庆幸是自己来了。然后生出极强烈的愿望——在她有生之年能彻底的大败柔然。

    这样,她那比莫怀尔好不到哪里去的弟弟,也许不用和他一般的拼尽全力后带着无尽的恐惧而死。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死亡也朝夕可至。

    能活下来,便不要死吧。

    “可若真到了避无可避……”

    花木兰的脸色又一次严肃了起来。

    “大魏的勇士,纵使卑微到如同地上的尘土,也绝不可死的像是一条蛆虫!”

    “遵命!遵命!”

    ...

    收兵过后,花木兰解掉身上的甲胄,跟着同样完成一天训练的狄叶飞一同往自己的营帐回返。

    在回营的路上,有一个气喘吁吁的新兵在远处呼喊着什么向两人冲了过来,并且带着满脸的紧张和激动之情。

    这画面实在太过熟悉,让花木兰不由得摇了摇头,轻笑着继续向前快走了几步,避开等下可能出现的尴尬场面。

    每次狄叶飞到新兵营里操练新兵,都会有不知道他真面目的愣头小子带着这样的表情过来,说些热烈奔放的求爱之语。

    间或还会有些对她威胁的话之类。

    鲜卑人奔放热情,其他胡族更是不懂得含蓄为无物,就算是最含蓄最有礼仪的汉人,为了争夺美人的亲睐,动刀动枪明争暗斗都是常事,更别说当面说出好感了。

    狄叶飞虽然是“轻车将军”,但不过只是一个杂号而已,算不得什么位高权重,总有些人不死心想来找找“艳遇”,然后被揍得鼻青眼肿心满意足的回了营。

    狄叶飞自然看到了这小兵,不耐烦的抱臂而立,思考着等下是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呢,还是用言语狠狠让他清醒。

    妈的!天什么时候回暖!

    看他日日打赤膊在校场操练!

    “无论你要说什么,我都不会……”狄叶飞刚开了口,那小兵便如同甩了他一记耳光般狠狠地击碎了他的优越感。

    那小兵如同一阵风一般掠过他的身侧,直扑向不远处的花木兰而去……

    咦!

    花木兰瞪大了眼。

    啥?

    狄叶飞黑了一张脸。

    “花副将!”脸上尚有稚气的新兵冲到花木兰的面前,却在一步以外嘎然止步,单膝跪下行了一个军中的礼节。

    “吾乃怀荒陈节!是个汉人!”

    他抬起头,满脸都是狂热的仰慕之情。

    花木兰没想过自己也有遇见这种事情的时候,眨巴眨巴眼睛半天没回过神来。

    “在下仰慕花副将已久,如今虽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卒,但在下有一身家传的武艺,也从不畏惧杀敌。在下会很快进入右军正军!到那时……”

    “请花副将收下陈某,陈某愿为您效犬马之劳!”

    咦咦咦!

    花木兰的眼睛不眨了。

    她这是遇见“投效者”了吗?

    “你,你是……”

    看起来怎么这般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

    恕她天生脸盲,这段时间她揍过的新兵太多,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在下……”陈节微微尴尬地低下头去,声音也低到渐不可闻。“原来我竟这么不起眼吗……”

    他鼓足勇气。

    “在下便是,便是……”

    “刚刚被您给撕了皮甲的那人!”

    最后那一嗓子简直吓了花木兰和狄叶飞一大跳。

    “啥?”狄叶飞也不羞窘了,扭过头瞪大了眼睛:“什么撕了皮甲?”

    花木兰竟是个断袖?!

    他可是满营里唯一一个看到他脱衣服不会斜眼偷看的人啊!

    “原来是你。”花木兰恍然大悟地一击掌。“刚才真是对不住,你离我手边最近……”

    话说回来,离她手边最近的人,不就是站得最久的那个新兵吗?

    .

    ……我是不是要换个营帐?

    我才是离得最近的那个!

    ‘我还打不过他!’

    狄叶飞心中暗暗叫苦。

    “不,在下虽被您那样对待,但满心只有崇敬之情!想不到在下有生之年,真的能见到这种传说中才有的勇猛之士!”陈节依旧半跪在那里。“请花副将日后务必收下在下!”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我还没到能有自己副将的地步呢。若只是个小兵,你在我手下和在其他人手下并无不同。”花木兰上前搀扶他,“你便……”

    “不同的!”他拒不起身,神色激动地嚷嚷道:“在下进了军中,人人都要我们以战死为荣,从来没有人让我们先学着活!在下……在下由寡母抚养长大,在下不想死!”

    “请花副将答应!在下一定会让自己强到不会轻易去死!”

    他双手抱拳,举过头顶。

    “……等到那时,我若没死,你便来找我吧。”花木兰叹了口气,想不到军中真有了解她想法之人,这又何尝不是她的幸运。

    “谢过花副将!”陈节激动的跳了起来。

    “您这样的英雄,又怎么会有事!”

    “这是后话。我毁了你的皮甲,你随我去帐中,我给你再找一件好的……”花木兰想到自己撕了人家皮甲又忘了人家的脸,心中就忍不住内疚起来。

    这典型做了坏事不想认账嘛。

    “不必了,我可以再去……”

    “别客气,反正都是我的火伴从柔然人那捡来的……”花木兰无所谓的回他。

    “……”陈节脸上的肌肉抽了抽。

    半是好奇花木兰和狄美人的营帐是什么样子,半是陈节确实需要一件新的皮甲,在花木兰极力要求赔偿下,陈节便跟着花木兰回了营帐,在帐篷的铠甲箱里挑了一件好皮甲,抱着出了帐篷。

    待陈节离开了军帐,狄叶飞再也忍不住了。

    “撕了他的皮甲是怎么回事?”狄叶飞捏着拳头,冷冽地问她。

    “咦?就是……”花木兰做了一个撕的动作,“这样啊……”

    “那‘在下虽被您那样对待,但满心只有崇敬之情’又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他了?”

    “放倒了而已。”花木兰莫名其妙的看着狄叶飞,“他恰巧离我最近,我又需要一个人来……”

    “花木兰!”狄叶飞只觉得一阵怒意忍不住往上涌来,满腔都是被欺骗的愤怒。

    亏他还以为自己这个新的火伴不是个Y虫上脑的混蛋!

    “……你!”他咬牙切齿。“你不是对男人不感兴趣吗!”

    哈?

    花木兰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虽然她不是什么明媚动人的少女……

    但她要对男人不感兴趣,那才叫糟糕好嘛!

    作者有话要说:注:

    那句话不是鲜卑的谚语,是作者自己的想法,勿掐。

    小剧场:

    很多人看了上面的小剧场后问我为什么狄美人要在营帐里遛鸟。

    作者:其实我本意是说,帐篷里还是很暖和的,何况还有火盆之类的,若是天热,没空调没电扇没张窗子的不透气帐篷里脱光光遛鸟凉快下是很正常的,古代又没有内裤这种东西……(你们看多纯洁)

    但……

    读者悠九爷:就……让你们偷看!看就看老子*!看完*你们还不自插双目!看见了没!老子跟你们一样是有*的!别再YY老子了妈蛋的!····以上这个样子

    作者:咦,想想似乎好像也有道理?

    狄美人:知音啊!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