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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刘秀听了,心中顿时就是一动。
自己这边将岑鹏看成了一道很难越过的雄关,而岑鹏那边,却未必会将自己当作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七年前,自己和严光等人,就利用了岑鹏的骄傲,顺利将马武救出了棘阳,今日,如果能够故技重施……
“岑鹏是青云榜首,曾经被王莽寄予厚望。然而他在官场上,却不怎么得志。七年前,咱们去长安读书之时,他就是棘阳县宰。如今不过是前队偏将军兼棘阳县宰。” 严光在读书之时,就喜欢攻读兵法,揣摩人心。如今终于得到施展机会,岂能不好好珍惜?”一边伸出手指,在半空中勾勾画画,一边低声剖析,“他现在急需一个机会,证明他自己不是浪得虚名。可这些年遇到的对手偏偏又是马武,被后者死缠烂打,占不到半点儿便宜。所以,如果他听闻领兵为义军开路的是你……”
猛然,严光把眼睛睁开,双目当中射出一道闪电,“可真是送上门的好买卖!你非但是刘伯升的弟弟,还是王固那一支的仇人,长安王氏当中很多人不相信你已经死在太行山中,巴不得将你挖出来千刀万剐。并且你当年还带着我等,将岑鹏赖以成名的青云榜,一举打成了笑话!”
“你是说,岑鹏要是知道我领兵,恐怕立刻就扑上来,报仇雪恨!” 刘秀又是微微一愣,随即咧嘴苦笑。
“怕的是他闭门不出,若是他主动领兵出城来战,棘阳城恐怕立刻就丢了大半儿!” 严光快速补充了一句,大笑着抚掌,“我明白了,我明白大哥和习郁,为何要让你领兵做先锋了。文叔,赶紧把队伍停下来,就近找个水源丰富的山头停下来,别再往前走了,再走,咱们必吃大亏!”
“什么?” 刘秀虽然也熟读兵书,却跟不上严光脑子里那飞一般的思路,皱了皱眉,大声询问。“此处距离棘阳,至少还有二十里远。我即便再忌惮岑鹏,也没用远离城墙二十里扎营……”
话刚说了一半儿,不远处,已经响起了凄厉的警号,“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紧跟着,朱佑带着七八名斥候,策马狂奔而回。一边跑,一边接力向刘秀的认旗下接力传讯,“发现敌军,发现大队敌军,前方七里半,四成以上是骑兵!”
“发现敌军,发现大队敌军,前方七里半,四成……!”
“发现敌军,发现大队敌军……”
“刘稷、刘赐、刘双、赵憙,将队伍拉到左侧土山上,结阵备战!” 刘秀立刻收起了心中的所有困惑,扭过头,冲着身边的几个年青部属高声命令。
“是!” 刘稷、刘赐和刘双三个,早就对刘秀佩服得五体投地,立刻领命去整理队伍。而刚刚改名为赵憙的赵四,则拖后了半步,沉声提议:“将军,曾经既然领兵来袭,其城内必然空虚。如果给末将五百兵马,偷偷饶向棘阳……”
“你居然也学会了用计?”刘秀听得好生欣慰,立刻用力点头,“五百肯定不够,就带着你的左部人马去,给岑鹏一个惊喜!”
“还不是跟将军所学?!” 赵憙出身于流民,行事不太讲究繁文缛节。听刘秀夸赞自己,立刻大声回应了一句。随即,接过令旗,转身就去召集麾下部曲。
“且慢!” 还没等他的坐骑开始加速,严光却在背后大声叫住了他,摇着头吩咐,“此地距离棘阳有些远,你绕来绕去,得绕到什么时候?不如直接去城外十里亭处,先放一把大火,让岑鹏弄不清楚身后虚实,然后再相机而动!”
“这……” 赵憙理解不透严光的用意,迟疑着将目光看向刘秀。而后者,稍加思索,便欣然点头,“你尽管照着子陵的吩咐去做,无论沿途是否有人拦截,都给强冲过去。不把火头点起来,誓不罢休!”
“遵命!”赵憙依旧听得似懂非懂,答应着加速离去。刘秀回头冲严光会心一笑,吩咐驭手,将马车缓缓拉向了附近的无名土丘。
棘阳附近地势平缓,土丘很是难得。五千兵马排着队列站上去,不多时,就挤满了大半面山坡。凭着最近几场战斗积累下来的底气,大部分弟兄都面无惧色,甚至有一些胆大者,对即将到来的战斗,充满了期待。但是,也有一小部分人,非常珍惜自己的性命。没等看到敌军的模样,就先打起了哆嗦,甚至还有个别人直接被吓破了胆子,趁着周围同伴不注意,丢了兵器,撒腿就跑。
立刻有带队的队正、屯长从后面追上去,将逃命者当场斩杀。还有各曲军侯,带着身边的亲信,开始大声背诵刚刚制定下没几天的军律。“临阵脱逃者斩! 闻鼓不进者斩!惑乱军心者斩……”
“逃回去,也是饿死的命!何不努力杀敌,好歹死后也是一个雄鬼!”
“官兵有什么可怕,前几天,大伙宰了不知道多少?!”
“死战,死战!”
……
有人大声鼓动,试图用言语激发弟兄们的勇气。还有人,干脆扯开嗓子不停地高喊口号,以压制自己内心深处的恐慌。
一片人喊马嘶声中,有个“垒”字型步骑混合大阵,在半山腰处,缓缓呈现出轮廓。刘秀亲自带领四百骑兵,站在了军阵前方正中央。刘赐和刘稷各自带了一千步兵,护住了骑兵队列的左右两翼。在这三支队伍之后,则是刘稷所部五百心腹和两千辅兵,混合在一起,给前面所有人充当预备队。
冬日的阳光很弱,透过薄薄的晨雾,洒下鎏金万道。邓奉带着十几名骑兵,与三十几名斥候相互掩护着,穿透鎏金般的阳光,迅速向土丘上的自家军阵靠拢。而在他们身后,则有超过一百名骑着高头大马的莽军斥候紧追不舍,将山坡上的大队人马视作无物。
他们有资格骄傲,也有足够的实力骄傲。作为岑鹏亲手训练出来的精锐斥候,他们在历年的战斗中,不知道杀死了多少对手,每个骑兵手上,都染满了起义者的血。而那些起义者,虽然每次都来势汹汹,大多数情况下,本事却都低得可怜。非但箭术、刀术不值得一提,甚至连逃命的骑术都非常粗疏。往往被他们追着,追着,就自己从马背上掉下去,摔个筋断骨折。
今天,他们的对手比以往稍微强一些,但是也非常有限。若不是那个自称叫邓奉的小将多次舍命相救,他们早就能将这些不称职的义军斥候全歼。而那姓邓的小将虽然算个硬茬子,却独木难支。救得下这个,救不了那个,眼看着自己也要陷入重围。
“文叔,我去接士载回来!” 刘稷看得大急,主动向刘秀请缨。
“不忙!” 刘秀看了在自己军阵前策马驰骋的官兵们一眼,信手从背后抽出了一张角弓。
角弓乃步战之物,通常不适合马背上使用。但对于身高臂长的他来说,影响却不那么明显。深吸一口气,他将羽箭搭在了弓弦上,迅速将弓臂拉满。
“小子,受死!” 一名莽军斥候看到机会,在邓奉身侧高高地举起的环首刀。
“嗖——” 流星般的羽箭,抢先一步射入了他的脖颈,将他直接推离了马背,在半空中气绝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