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苦战

太平包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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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衍平觉得自己并非是故意想要害死斯泽,当然就更不是想要杀他,虽然他也不喜欢这个风度翩翩的混血儿,毕竟他们还算是情敌吧,可是他真的不想杀人。

    他只是发现怪物的攻击速度太快,他知道自己根本躲不开,所以就直接躲到了斯泽的身后。然后他又发现,混血儿斯泽居然也想躲开。

    斯泽想要闪躲当然很正常,可是怪物机关枪一样的扫射攻击,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根本是谁也躲不开的必死之局啊。

    高衍平发现自己死定了!

    在这样必死的攻击之下,在千分之一秒的时间里面,他下意识从背后拉住了斯泽。

    高衍平躲在混血儿斯泽的身后,并用双手拖住了斯泽的闪躲动作。

    混血儿斯泽就这样被高衍平坑了,他变成了一个肉盾,直接为高衍平挡下了“机关枪”一般的扫射攻击。

    扫射而来的恐怖碎片,噗噗噗的射入混血儿斯泽的身体,瞬间打出了无数的黑黝黝的洞口,血肉横飞,将心肝脾肺肾都一一打破。如此恐怖的攻击力,瞬间将斯泽的生命摧毁。他只能瞪大了无神而愤怒的眼神,死死的盯了高衍平一眼。

    斯泽什么话也没有说出,什么也来不及做,就已经彻底死亡了。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害死他的人,其实是自己的同学,高衍平。

    高衍平一开始还有一点慌乱,但随即镇定下来,他抱着斯泽的尸体又哭又叫,仿佛真的很伤心一样。

    我真的不想杀人!真的不想!高衍平在心中暗自安慰自己。

    那样的攻击,其实他们两个人都是躲不开了。如果自己没有拉住斯泽,就是两个人一起死罢了。一个人死,总好过两个人死吧。

    对,就是这样。

    我真的不想杀人,可是混血儿斯泽已经死定了,我却还不想死。所以我利用一下他也是应该的事情。人要活着,要么如同那个男人一样的强大,就连怪物都可以一战,要么就是聪明。我比你聪明。我就更应该活下来,斯泽同学,你不要怪我,我就是不想死而已。

    想到这里,高衍平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

    而且不论他的内心里想着什么。他的表情都是一脸的沉痛,几乎可以说是完美的表演了。

    更何况,高衍平甚至没有忘记把之前给斯泽的能钢弹,重新拿回了自己的手里。

    一通攻击之下,小玉和斯泽死亡,钟书靠着小玉的自我牺牲而活,高衍平则认为自己靠着聪明而活,总之他们两个人是活了下来。

    “小玉!”苏芷也是肝胆俱裂的惨叫起来。

    苏芷顿时疯了一样,居然直接放弃了眼前的敌人,脚下踉跄一步之后。便手脚并用的跑了回去。

    她泪留满面,在短短的路程里,居然一连摔倒了四、五次。她把膝盖摔破了,把手摔伤了,但还是一路踉踉跄跄的跑向了钟书。

    钟书此时正抱着已经断气的小玉,依旧声嘶力竭的叫着。

    她抬头一看疯狂跑来的苏芷,顿时大惊失色,她异常惊恐的吼道:“苏芷!快躲开啊!”

    苏芷一愣,但她总算聪明,几乎没有犹豫就往旁边扑倒。

    一道残影从她的身边划过。速度太快而造成的音爆也在耳边响起,巨大的力量擦过了她的手臂,就如同撕破一张薄纸一样,轻易撕碎了她的血肉。

    苏芷惨叫一声。捂着自己的手臂便倒地不起。

    还是因为苏芷闪躲及时,仅仅是手臂被割出了一道伤口。若是这样的攻击正中她的背后,腰部便要直接被打出一个血洞,脊椎都得断成几截。

    巨大的痛苦让苏芷清醒了一点,她咬牙在地上爬着退后,嘴里还不停叫着“小玉”!

    秦暮却紧紧皱起了眉头。他有一点失策了!

    莱姆族用自己的身体射出一根钢铁衣架的残片,虽然没有杀死苏芷,却基本废了她的一条手臂,苏芷的战斗力也已经大减。秦暮本来想利用苏芷来联手杀掉莱姆族,倒没有想到一个同学的死亡,居然让火凤凰苏芷这样的失态。

    秦暮意识到了问题,他对于苏芷的认知还停留在上一世的时候,火凤凰苏芷还是一个冷血变态虐男狂。可是在此时,苏芷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指望她和自己一起对付莱姆族,果然还是破绽太多啊。

    “操!”秦暮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声。

    莱姆族却很高兴,它把自己的软体捏成一个人形,还不停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叫声。

    声音欢快而嘲讽,似乎正为了自己破解了秦暮的算计而得意着。

    秦暮恼怒之余,却没有丝毫的慌乱。

    他不会轻易将希望寄托在其他人的身上,对付异族和幸存求生,也绝对不会只有一个计划。

    在任何时候都要准备一个后招,这是秦暮在末世生存三十年的感悟。

    第一计划不行,就只有使用第二计划了。

    秦暮忽然挥刀,他主动展开了攻击,苗刀直接向莱姆族拦腰斩去!

    莱姆族的软体猛的裂开,然后往旁边一扭,直接把腰部扭成了一个半圆的蛇长软腰,便立刻避开了秦暮的斩击。攻击闪开之后,莱姆族的软体人型立刻也就彻底没有了,它把自己裂成一只触手怪物,无数的触手四下乱舞,朝着秦暮接连打下来。

    这一次,秦暮没有闪躲,他选择了正面决战。

    莱姆族显得很兴奋,一直抓不住的老鼠终于不再逃跑,这实在是让它极为兴奋的事情。它不停的咕咕大叫,软体一次次的撕裂,把自己的身体疯狂的撕开,竭尽全力的包围秦暮。

    秦暮在出刀!

    一心一意的出刀!

    虽然秦暮的刀斩无法真的伤害莱姆族,但是他的刀却可以让莱姆族的软体退缩与避开。再加上秦暮豹子一样的速度与凶猛,纵然是正面决战,莱姆族也休想轻易将秦暮吞下。

    老实说,秦暮可以抗住莱姆族的攻击,五形拳的豹形给了他极大的帮助。

    要知道,异族的种类虽然多不胜数,形态各异,千奇百怪。但是在众多的低等异族之中,一虚一实的两种异族,可以说是真正棘手的家伙。

    虚的家伙就是无形族,也就是俗称的鬼族。

    而实的家伙,也就是莱姆族。

    鬼族与莱姆族,被人们称为低等异族的两大杀手。它们诡异的战斗方式,强悍的战斗力,还有很难找到的弱点,极难杀死的特性,让它们成为人类最恐怖最头痛的敌人。

    至于中等异族?

    每一只中等异族都是毁灭人类的魔王,什么种类都一样,也就谈不上棘不棘手了!

    不过在低等异族之中,鬼族和莱姆族却是出了名的难对付。

    当初秦暮吃掉了一只三级鬼将,就是靠着异世界通道的限制,三级鬼将只能发挥一级鬼的能力,而且酒吧的地方小,能用来隐藏鬼核的地方就没有几个,所以秦暮轻易找到了鬼核,再三级鬼将摆平,可如今面对与鬼族齐名的莱姆族,可就没有这样的天然优势了。

    如果不是秦暮学习了五形之一的豹形,在豹拳的帮助之下,将自己的力量转化形成瞬间的爆炸力,用一次次迅捷凶猛的速度摆脱莱姆族,他早就应该败了!

    纵然是这样,秦暮还是渐渐落到了下风。

    他伤不了莱姆族千变万幻又迅速如风的软体,纵然真的斩中它,区区的斩击,也不可能给莱姆族什么大的伤害。

    在这样的情况下,莱姆族渐渐有恃无恐起来,一次次将软体粘到秦暮的身上。纵然秦暮迅速摆脱,但已经渗出的消化液也足以将秦暮的皮毛融化,每一次粘上再撕下来,就要扒掉秦暮的一层皮来!

    第一次有衣服挡住,第二次就可以消化皮,第三次就足以出血,第四次就可以生生削下一层血肉来!

    这样的攻击,一次次的缠上秦暮。哪怕秦暮趁机斩了莱姆族几刀,莱姆族也是毫不在乎。

    莱姆族的软体,本身就拥有强悍的自我恢复能力,别说十几刀了,就是上百刀的斩击,它也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过来。如果真的想要杀死莱姆族,起码就要在极短的时间之内把攻击密集到一定的程度,直到突破极限之后,将莱姆族的软体彻底撕碎,方可以真正的杀死它。

    当然了,如果拥有强悍的能量攻击,譬如大范围大威力的火焰雷电之类的攻击,也可以伤害甚至杀死莱姆族。

    不过很显然,秦暮并无法满足上述两点。

    所以莱姆族很放心很兴奋,眼前这个敌人,美味的罐头食物就要撑不住了。

    打开“罐装的硬壳”,便可以享受美味了,莱姆族一边想着一边流起了口水。当然了,它没有嘴巴,所以它的口水就是在身体里面的消化液。

    莱姆族流出了“口水”,它就更饿了,攻击方式和攻击力也是更为凶悍可怕。

    很多时候,它甚至不再闪躲秦暮的刀锋斩击,虽然刀锋上面的能攻击让它很痛,但显然吃掉秦暮的**更占上风。

    秦暮渐渐变成了一个血人,因为他的身上被扒掉了无数片的皮肤甚至血肉,莱姆族只有更兴奋了,它吃着秦暮的血肉,身上无数的眼珠子都冒出了让人冰冷寒凉的凶残之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