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初战

青史尽成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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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握着从李光荣手里缴获的千里眼,张恪向远处望去,目之所及,全都是红衣红甲,火红的旗号。看人数至少在一千五百人以上,席卷而来。

    是正红旗!

    野猪皮的精锐!

    张恪忍不住看了看身边的士兵,不少人明显神情慌乱,显然士兵们对建奴有着深深的恐惧。

    未战先却,不是什么好兆头,张恪也没有办法,他能把这些人整合起来就算很不错了,没法指望着他们一下子成为真正的勇士。

    “马彪,你去传令,告诉弟兄们要带好头,冲在最前面!”

    “遵命!”

    马彪急忙去传令,城头上做着最后的动员。后金兵离着奉集堡越来越近,有一个白净面皮的中年武将笑着说道:“硕托贝勒,末将和李光荣还有点交情,我去劝劝他。”

    “好!”粗犷的声音笑道:“烦劳李将军了,你去告诉李光荣,他要是识时务就赶快投降了大金,要是不投降,大金的勇士立刻杀进城去,一个不留!哈哈哈哈!”

    “遵命!”

    这个中年人催马向城下跑来,大约相距一百二十步,他停住了战马。

    “城上的明军听着,我是李永芳,和你们总兵李光荣是好朋友,让他出来和我搭话!”

    李永芳!

    这个名字张恪一点也不陌生,他不就是第一个投降满清的狗汉奸吗!站在垛口,能清楚的看到李永芳的模样,三十来岁,五官端正,三缕胡须,看起来温文尔雅!

    真是白瞎了一副好相貌!

    城头上一点声音都没有,李永芳顿时不耐烦了。

    “李总兵,你还想顽抗到底吗?实话告诉你,别指望有人来救你了,白莲教的人马这时候说不定已经猛攻沈阳和辽阳了。你还是赶快投降大金,老汗王爱惜人才,小弟不过是一个游击就得到了重用,你堂堂的总兵,一定会飞黄腾达!”

    ……

    李永芳还在劝说,可是张恪顿时脑袋嗡了一声,最坏的情况果然出现了,白莲教和鞑子搅在了一起。沈阳和辽阳兵马众多,而且按照历史的轨迹,野猪皮要在明年才能打下沈阳和辽阳。或许两地不至于危急,但是短期之内奉集堡恐怕没法得到援兵了,就要靠着自己这些人了!

    张恪注意到不少士兵变颜变色,有些恐惧,就想着鼓舞一下士气。

    “乔福,你的箭术好,看看能不能把这个狗汉奸射死?”

    乔福闭起一只眼睛,瞄了一会儿,失望地摇摇头。

    “狗汉奸至少穿了三层铠甲,又在一百二十步之外,就算我的箭能射中他,也没法伤他。”

    乔福刚刚说完,突然在城墙的中间有个人挺身而出,一步踏在垛口上,手里的硬弓拉开。

    “狗汉奸,你该死!”

    话音未落,一支箭划过空中,向着李永芳射过去。这一箭射得势大力猛,又快又狠。张恪和乔福全都忍不住屏息凝视。

    狗汉奸本能的感到不妙,他拼命的晃头,流星一样的利箭贴着颧骨划过,留下一道血槽,又射中了狗汉奸的耳朵。

    箭头力量不减,生生 被李永芳的头盔给射落到地上,在箭杆处还挂着半个血淋淋的耳朵!

    这一箭几乎把李永芳的魂儿都射飞了,死亡从来没有如此接近,等到清醒过来之后,他就觉得脸上,耳朵火烧火燎的疼痛,鲜血顺着伤口涌出,流的脸上脖子上都是。

    “啊!”

    李永芳痛得几乎落马,只能转身狼狈逃回。

    这时候城头上突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士兵们高声大叫:“好箭术,神箭啊!”

    “射得好!”

    张恪也大声笑道,虽然没有射死李永芳,但是也足以让这个狗汉奸知道厉害了。

    “是哪位好汉射得这一箭,本官要重赏!”

    有几个士兵簇拥着一条彪形大汉快步走了过来,这个大汉身高足有一米八以上,在这个时代几乎是巨人了,最吸引人注意力的是两条长大的胳膊,比普通人都长了一截,仿佛是动物园的猩猩。

    大汉到了张恪的面前,冲着他拱手施礼:“生员杜擎见过大人!”

    生员!这模样还是个读书人?

    张恪顿时一脸的怪异,问道:“杜先生,看起来你不是奉集堡的兵吧?”

    “没错,生员是山东人,建奴屡屡挑衅天朝,心中不忿,就到辽东投军,听说贺世贤总兵能征惯战,我准备去沈阳,结果,结果走错了路,就到了奉集堡。”

    杜擎说着,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堂堂秀才,走错了路,的确是够丢人的。不过也正是走错了路,正好赶上了建奴来袭,他就被征调,成了民夫。

    张恪了解之后,顿时心头大喜,看杜擎的模样,文武全才,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杜兄,你不用当民壮了,我临时委任你为试百户,和乔福一起管理弓箭手,大家一起杀奴报国!”

    “好嘞!我就要杀个痛快!”

    多了一员干将,张恪的心情好了不少,城头上的士兵士气也倍受鼓舞,可是往城外看去,大家差点气歪了鼻子。

    原来李永芳被射中狼狈逃回之后,硕托恼羞成怒,他顿时下令手下的兵丁驱赶着百姓,向奉集堡走去。

    数十名百姓扶老携幼,哭声震天,他们都是临近小堡的军户,来不及逃走,全都落到了建奴的手里。

    由一名拨什库带着几个士兵像是赶羊一般,临近城墙一百多步的时候,停了下来。拨什库提着腰刀,到了一个老者面前,猛地挥起腰刀,人头飞起老高。鲜血迸溅,无辜的百姓吓得浑身发软。

    一个通译大声地喊道:“城上的明军听着,你们敢不投降,就是这个下场!”

    说话之间,几个建奴野兽一般,手中的武器挥舞起来,不管是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小孩,全都毫不留情。他们甚至丧心病狂地把残肢断腿挑在武器上,向着城头炫耀。

    “娘的!”杜擎在城头攥着拳头,他目测了一番,建奴最近也有一百三十步,他的弓箭根本射不到!

    “可恶!”

    乔福冲他摆摆手:“杜秀才,你还是省省力气,等着建奴杀上来,多射死几个,才能真正替冤死的百姓报仇!”

    “嗯!”杜擎咬着牙,说道:“杜某今生要学霍去病,不破匈奴,誓不罢休!”

    连续杀死了十几个汉人百姓,城头上一点反应都没有,硕托也不耐烦了。区区一个小堡,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建奴的军阵骚动起来,不多时有三四百个士兵涌了出来,在他们的前面有三十多辆高大的盾车。这些盾车比起蒙古人的还要高大坚固,厚厚的生牛皮能够阻挡弓箭和炮子,这是鞑子消耗明军火力惯用的伎俩。

    在盾车后面跟着披着重甲的死兵,他们使用大刀长枪,一个个作战经验丰富,是登城作战的主力,在后面跟着不少弓箭手提供掩护,更精锐的白甲兵则是不远不近的跟着,他的任务就是等待死兵冲开缺口之后,扩大战果。

    张恪透过悬户的瞭望口,仔细的观察着建奴作战的方式,心中不免涌起一股寒意。别管野猪皮的制度有多么野蛮落后,但是他的爪牙却是如此锋利!

    和建奴之间,注定了是一场长期的斗争!

    “大人,用火炮吧!”

    张恪目测了一下,建奴已经到了二百多步,佛朗机炮已经差不多能够到了。

    “再等等!”

    炮兵不明白这位长官的意思,也只能准守命令。建奴的盾车还在向前,突然有一辆盾车斜斜地倒了下去,一下子把后面的士兵都暴露出来。

    张恪心中暗喜,原来他在南门外面设置了不少陷阱,虽然时间仓促,没法做得太深,但是至少能添一点麻烦。

    果然盾车侧翻,进攻得队伍就是一顿,辅兵急忙跑出来,担土填坑。

    “还等着什么,开炮!”

    轰轰轰!

    两个城角,八门佛朗机炮相继开火。士兵们把炽热的铁条送到了火门上,一枚枚铅丸在炸药的推动之下,快速的射出炮口。

    划过优美的弧线,砰!

    一枚炮弹正好砸中了盾车,顿时盾车被炸出了一个巨大的洞,炮弹力道不减,继续扫过后面的建奴。

    先是砸碎了一颗脑袋,紧接着打烂两个肩膀,最后砸碎了一条小腿。如果不是陷入了地面的泥土之中,这枚炮弹还能继续杀敌。而且炮弹激起的碎木屑到处乱飞,不少建奴都受了伤,脖子上脸上全都口子。疼得他们爹妈乱叫,四处逃窜。

    “打得好!”

    张恪高兴地猛拍大腿,没想到奉集堡的炮兵有两下子。要是每一炮都这么精准,怕是这些盾车一会儿就被打光了。

    不过张恪显然过高估计了炮兵的水平。

    除了第一炮开门红之外,其余炮弹全都没有正面击中。只有一枚炮弹打碎了一个盾车的轮子,接着碰到石头从地上蹦起,穿透了一个建奴的腹部,留下了脸盆大小的伤口,眼见得不活了。

    剩下的几枚炮弹只是零星打死了几个辅兵。

    张恪当然不会满足眼前的战果,他把手中的令旗挥动起来。

    “开炮,开炮,开炮!”

    佛朗机炮有三个子铳,全都事先装填完毕,用的时候只要换下来即可。

    炮声隆隆,铅弹从城前激射而下,不时传来木头碎裂,人员惨叫的声音。建奴爹妈乱叫,狼狈逃窜,看得城头士兵欢欣鼓舞。

    砰!

    突然!

    一声格外的巨响,张恪突然觉得脚下猛烈的摇晃,两个耳朵几乎聋了。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