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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
黎之语看着秦歌小口优雅地吃着提拉米苏,撑在方向盘上的手支着头颅,有些困惑:“秦姐姐,为何每次都是提拉米苏?”
秦歌看了她一眼,切了口蛋糕递给她:“吃?”
黎之语捂了捂脸颊:“不吃,刚牙疼过。”
她扯了扯嘴角,笑意很淡:“因为提拉米苏很甜,能压制住心里的那番苦。偿”
黎之语不懂得她口里的苦是什么意思,她一个从小到大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就连未来的丈夫都是家里严谨把关,长这么大她并没有吃过什么苦。
可秦歌呢…撄…
黎之语的脑中浮现出自己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
她第一次见到秦歌是在医院,后者似乎刚经过一场惨烈的事故,她躺在病床上,满身的伤,精神状态寂寂沉沉,唯有一双眼睛还噙着稍纵即逝的光芒。
她的脑中猛地蹿过一个词,死水微漾。
她震惊极了,她想象不到该是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才会有这种生如死灰的感觉?
大哥走过去,把她扶起来,给她介绍着自己。
秦歌看了她一眼,眸子动了动后就移向他处。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黎臻所为何意。
直至后来他告诉她,秦姐姐有很严重的抑郁症,能活下来已经不易。
他希望她的活泼开朗能感染到她。
他还告诉她,秦姐姐是他很重要的一个人,他想拜托自己陪陪她。
她自然是乐意的,而且她觉得秦歌很可怜。
明明二人年纪相差不多,但是经历却相差甚多。
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秦歌很眼熟,好似在哪里见过,可总是想不起来。
直到有一天在新闻上刷到笙歌的死讯时,才猛然发觉自己眼前的这个女人竟是已然死去的顾笙歌。
那个医学天才顾笙歌。
那个在她父亲的寿宴上,被一个容家大少爷倾身以护的顾笙歌。
上流社会里都在传,容家大少宠极了这个妻子,可她为何会变成今天这副模样,大哥又为何要隐瞒她还活着的消息?
秦歌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出院后,她的情绪极其癫狂,睡觉吃饭大哥都要抱着她一点一点哄着她。
悉心照料下,她的身体状态竟也好了许多。
直到有一天……
黎之语阖了阖眸,她印象清楚地记得那一天。
她记得那天是个周末,阳光正好,路上可以看到好些出来晒太阳的一家子。
早晨的时候,她跟往常一样过来别墅。
她到达的时候,秦姐姐还在睡觉,大哥因为急事临时要出门,嘱咐她看好秦姐姐。
她欣欣然应允。
因为秦歌情绪虽然很不稳定,但是看见她的时候会莫名安静下来,不吵不闹,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觉得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更何况还是在秦歌沉睡的状态下。
于是就没怎么在乎,抱着手机和国外的友人聊得很欢。
忽然眼前有一片阴影掠过,她后知后觉地抬起头的时候,秦歌已经跑出去好远。
她吓得急忙丢了手机,朝她的方向追过去。
心里却想着要是秦姐姐出了什么事,大哥非得打死她不可。
黎臻只是爸爸的义子,但却和她感情很好。
因为相比她那些已经娶妻生子的哥哥们来说,黎臻的存在更符合她对哥哥的定义,他会宠她纵她,甚至在她犯错的时候,会主动在爸爸面前替她求情。
相反而之,她对他亦是敬畏和害怕的。
她追出门,正好看到秦歌欲要穿过马路,而她的左手边,一辆大货车呼啸而来,她顿时目龇欲裂:“姐姐!”
秦歌听到声音顿住了脚步,大货车与她擦身而过。
黎之语有些后怕,如果她没有听到自己的叫喊,如果她再往前跑一步。
那么……
黎之语不敢回想当时自己那紧悬一线的心情,因为实在是太惊骇了。
秦歌并没有回头,她迅速地横穿过马路,朝一个推着婴儿车的母亲跑过去。
黎之语到达马路对面的时候,秦歌把别人几个月大的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孩子在她怀里挣扎着,啼哭着,她不管不顾,只是警戒地看着孩子的母亲:“这是我的孩子。”
后者急得眼泪都快掉出来:“求你别伤害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不,这是我的孩子!”
她急忙走过去:“秦姐姐,这不是你孩子,快把孩子还给人家。”
她试图从她手里抱走孩子,秦歌警戒地往后退,然后转身就跑,远处是一片废弃的大楼,她看见她跑进一栋五层的废弃楼。
孩子母亲连忙追着秦歌而去。
她定下神,借了路人的手机通知了黎臻后,也朝秦歌的方向追过去。
她找到秦歌的时候,她站在废弃楼顶的边缘,烈烈寒风灌进她的衣服,身子单薄地好如下一阵风刮过,她就要往楼下掉一般。
秦歌跑出来的时候并没有穿鞋,此时她白皙的足趾被碎石头割破,渗出殷红的血迹,显得有些可怖。
凌乱的头发黏在额头上,她看着逼近的孩子母亲一步步地往后退:“你不要抢我的孩子。”
孩子母亲也算镇定,她急忙停住脚步,焦急开口:“好,我不动,你慢慢回来好不好?我知道你也喜欢孩子,你看她还那么小,这里风这么大,吹风吹久了她会生病的。”
“生病?”秦歌的眼底有一瞬的聚焦,她连忙拉起自己的衣服把孩子捂紧:“不,我不乐意她生病,她要健康地成长才对!”
孩子母亲见此举有效,眼底一喜,徐徐诱哄着:“对,所以你回来,我们带她没风的地方,她就不会生病了。”
“没风的地方?”秦歌朝天空看了看,再环顾了四周一眼,此时风正好停了,她迷茫道:“这里也没风啊!”
“不,这里随时都会起风,你看看宝宝刚才都哭了,你忍心让她哭吗?”
“宝宝哭了?”秦歌的目光落到怀里的孩子身上,孩子此刻早就不哭了,正瞪着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她,小脸上泪痕犹在。
她心疼地抬起手指轻轻地拭干宝宝的眼泪,宝宝不认生,在她要离开的身后,竟然抱着她的手指的吮了一口。
秦歌欣喜若狂,她抱着孩子兴奋道:“你看,她是我的孩子,她喜欢我啊。”
孩子母亲此时的情绪已经几近崩溃,可她却不敢刺激她,因为秦歌此刻的所处位置与边缘不过三十公分的距离,只要她往后一退,那么她和自己的孩子都会从五层的废弃楼掉下去。
她不敢冒这个险,于是拦住黎之语,继续开口道:“对,她喜欢你,所以我们一起带她去玩好不好?”
“玩?”秦歌疑惑地抬头看向她:“她还这么小,怎么玩?”
“你不知道了吧?”孩子母亲故作神秘道:“你过来我就告诉你。”
秦歌犹豫了片刻,脚朝她小小地迈动了一步,再迟疑了片刻,她又迈出一步。
此刻不仅是孩子母亲,就两黎之语也只觉得自己的心快上升到嗓子眼。
不过短短几米的距离,秦歌用了十几分钟才走到。
她警戒地看着孩子母亲,脚下始终与她拉出一米的距离:“告诉我怎么玩?”
“有很多空气城堡啊,宝宝可以去玩空气球,我们还可以推着婴儿车让她和狗狗赛跑什么的。”
“我也可以吗?”秦歌问。
孩子母亲已经头冒冷汗,她重重地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了!你看天气这么冷,我带宝宝先去换件厚衣服,然后我们再一起带她去玩?”
秦歌歪着头想了很久,才把孩子递给她:“你小心点,她是女孩子,身子娇贵地很。”
孩子母亲一接到孩子,神色顿时一松。
秦歌虽然意识混沌,但还是极聪明,一看到她露出这种神色就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连忙伸手跟她抢孩子,孩子母亲好不容易抱回孩子,哪里肯放!
黎之语连忙走过去拉秦歌,秦歌一大力一拂,她被她推到在地。
孩子母亲顾及到孩子的安全,不敢用全力,眼看孩子就要再次被秦歌抢走的时候,黎臻带着警察赶到了。
然后,空气里响起一声清脆的巴掌声。
现在的人都怔住了。
黎臻看着跌倒在地的秦歌,高抬的手还微微颤抖着。
两个警察连忙走过来,询问孩子母亲状况。
他这一掌用了很大的力气,秦歌高高肿起的嘴角渗出一丝血丝,她捂住脸颊嗫嚅着:“那是我的孩子。”
黎臻用力把她拖起来:“顾笙歌,你清醒点,你的孩子已经死了,被你亲手拿掉的!”
秦歌闻言浑身一颤,随即泪流满面:“是啊,我的孩子已经死了,她白死了,她还那么小,四肢都没有长全,她原本能那么好的活着,是我杀了她,是我杀了她啊!你干嘛要救我,为什么不让我跟她一起死?”
黎臻大怒,把她拖到房顶边缘,怒斥道:“你要死是不是?那你跳啊,你去死啊,死了就一了百了,死了你就能见到自己的孩子了,为了一个男人变成这么没出息,我还救你干嘛?”
他此时也是气极,秦歌这些日子半死不活的状况让他的有些恨铁不成钢。
他好不容易把她从鬼门关里拉出来,她却偏偏想去死,这怎么不让他暴躁如斯?
秦歌看了眼下方,浑身惊惧地抖了抖。
黎臻见状握住她的手,狠狠道:“顾笙歌,你的命现在是我的,你要想死必须经过我的同意!”
她闻言,凄然地扯着惨白的嘴角,“不,我的命只是我的。”
秦歌推开他的手,身子绝然地往后倒去,单薄的身躯如同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往下坠去。
“歌儿!”黎臻目龇欲裂。
秦歌缓缓地闭上眼睛,她说:“大哥,我不要再做顾笙歌了,好累。”
警察及时拉了气垫,秦歌并没有死,但因为巨大的冲击力,她晕了过去。
她从医院醒来时是第二天中午,她什么都没做,只是看着他们淡淡道:“这世界上再也没有顾笙歌,我是秦歌。”
秦歌,情割。
后来,黎臻带着她去听禅、静心。
情绪稳定后,她还会独自去烧香拜佛,给寺院添大量的香油钱,她说她想减轻自己的罪孽。
秦歌把自己活成苦行僧的模样。
她会愤怒,会笑,会打趣,只是嘴角上扬的弧度越来越淡。
黎之语知道她是放下了,放下了那个曾经久琚于她心间的男人,放下了那个来不及出世的孩子。
只是,木槿一夜之间绽放满城。
它们会容许秦姐姐放下吗?
她不知道。
黎之语从往事中抽回神绪时,秦歌正在把垃圾收进袋子里,她见状,递了包湿巾过去。
秦歌抽了一张,仔细地把自己手指沾上的黏腻擦拭干净,才开口道:“造势的效果已经达到了,调酒师的工作还不打算辞?”
一月前,黎之语的朋友接盘了via酒吧,店里的顶级调酒师离职,时间紧迫下,朋友找到她,希望她能给自己撑一个月的场子。
反正她空有一番调酒的手艺无处施展,于是答应得很干脆。
秦歌闻言后,把在手里把玩的假面丢给她:“既是撑场子,何不利用造势一番?”
黎之语接过假面的时候就诧异极了,那是大哥旗下的时尚公司新出的一款单品,名为“迷之诱惑。”
她怔了怔,忍不住问道:“这款面具不是还没面市吗?”
秦歌不以为然地笑了笑:“看着好看,便讨来玩玩。”
“大哥对秦姐姐真好。”她忍不住羡慕道。
秦歌的眸光闪了闪,“好有什么用?”
她总觉得大哥和秦姐姐之间似乎出了什么矛盾,但是又说不上来。
“还想玩?”秦歌淡淡的音色再次传来。
黎之语看了她一眼,缓缓启动车子:“今天最后一天。”
“嗯。”她头在椅背上调了个舒适的角度,“在前面的咖啡厅把我放下,我在那里等你。”
***
via酒吧,音乐声缭绕。
人们尽情地放纵自己。
僻静的一处,容瑾执着一杯五颜六色的酒,目光淡淡地落在吧台里摇酒的那个年轻女人身上。
除了他,还有无数人的目光注视着那个正在摇酒的调酒师j。
她依旧戴着蝴蝶假面,不远处有几个看似随适却时时警备的保镖。
j红唇勾起的笑容很张扬,就脸眼睛也有一股蓬勃的朝气。
商博试探地问:“容少,要我去查一下她的底细吗?”
容瑾抿了一口杯子里的“遗忘。”
醇香的烈酒入喉。
喉头处烧起一片灼烈,但是胃部的那股寒冰却不如昨日那般令他晕眩。
这杯酒连让他短暂忘怀的能力都没有。
人这种生物很奇怪,总会把自己的情绪映射到一部分事物上面。
就好像,调酒师调出的酒也反应了一部分她本身的心情。
黎之语跟秦歌不同,没有经历太多的刻骨铭心,她本就不需要遗忘,所以她调制而出的“遗忘”只是单纯的一杯鸡尾酒,没有昨日轰然而入的感觉。
而容瑾,却是顶级的品酒之人。
他只需轻轻一抿,便能分出好坏。
手中的酒明显有些索然无味,他的视线仍旧落在那双仍然白皙修长的手上,盈盈纤细,却少了分骨节分明。
容瑾淡淡摇了摇头:“不用,不是她。”
商博没听明白意思。
他也不解释,只是浅淡起身:“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