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亲近之心

韦小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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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标已经很好了,只要能经常治。”出乎杜千的意料,这次朱可居然幽了一默,而且说的相当有道理。

    御魂师短寿的主要原因,就是魂力过剩,脑部无法承受,虽有强大的魂力,又不敢使用,每次使用都会激发脑域的快速成长发育,短时间内,增加更多的魂力,在实力增涨的同时,让脑部过载,减少寿元。

    这是一无解的循环,哪怕御魂师从来不动用魂力,依然活不久,毕竟他们原本就比普通人的脑域发达许多倍,脑部无法承载魂力,只是个时间问题。

    脑域越发达,魂力增涨速度越快,动用魂力越多,同样增加魂力。说起来,御魂师就是在等死,勉强的活着,尽可能的不出手。

    杜千使用魂丹的方法,的确只治标,可这已经足够了,如果有足够多的魂丹,每当脑域无法承担的时候,抽取出一部分魂力,达到某种平衡,让脑域足以承担魂力的压迫,完全能够解决寿元的问题。

    多了不敢说,保证象常人那样活上百八十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当然,比起天地之魂的效果,那就差远了,天地之魂相当于一种连通器,几乎可以无限度的接受传递过来的魂力。

    更重要的是,传递到天地之魂的魂力,并没有消失,而是以另一种方式保存,在御魂师需要的时候,随时能够使用。不仅如此,天地之魂,接收魂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产生进化,甚至多出第二灵魂来,相当于多了一个与御魂师本人关系紧密的灵魂。

    这个灵魂,除了没有身体之外,和其它生物或者人,是没有太大区别的,有自己的思想,有喜怒哀乐。

    用御魂师们的话说,御魂师是等死的聪明人,真御魂师是一个聪明人再加上一个聪明人,两者之间的差距,超过一加一大于四。

    朱可的话,听上去,象是在开玩笑,却让杜千心中一动。分魂的确很稀少,可再少也比天地之魂多啊,深入石府六百公里之内,在宽度不足两百公里的范围内,杜千已经看到了两个。

    听起来,这个范围相当大了,和整个石府相比,就是一个小点,石府中到底有多少分魂,谁也说不清。

    当然,这东西很不好找,定魂草的外形,和遍地皆是的地心草没什么不同,极难分辨,可杜千有办法啊,星云地图,就象石府的总控制室一样,在这里,想找什么就能找到什么。

    当然,天地之魂的事情,是个例外,不是找不到,是距离太远,远到杜千几乎绝望的程度。

    换个想法去思考,四百万公里的确太夸张,可也不是作不到,慢慢走就是了,一路走,一路找分魂,有了分魂,朱可就死不了,别管它三十年还是四十年,他和朱可都很年轻,只要不死,总有走到的一天。

    用这种方式思考,也就是说,天地之魂,也不是拿不到,只是要付出的代价,让杜千全身发麻,几十年的时间啊,可能是一辈子。

    别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那是指走到天地之魂所在的位置,去了你不回来了?回来的时间不计算了?

    当然,拥有天地之魂后,御魂师就能放开手脚,放心大胆的在空中飞行,速度比神师要快,持久性更强,缩短几十、上百倍的时间都有可能。

    缩短时间?杜千脑子又转动起来,自己和朱可,想要走到天地之魂所在的位置,千难万险,花费的时间极为恐怖,可如果带着君妍呢?

    君妍可是实打实的真御魂师,而且还是那种非常强力的,在得到天地之魂以前,别说同届学员,就算是之前的学长,见到她都要绕着走。再加上她使用魂力不太有节制,这才造成,小小年纪,就差点挂掉的原因。

    缩短一百倍时间?三十年变四个月?

    越想杜千越觉得有道理啊,如果君妍带着他,真能在四个月的时间里,走完这段四百公里的路程,妈蛋的,太值得了。来回八个月,连一年的时间都不到啊。

    一个天地之魂,连一年时间都不值?怎么可能啊,若是被帝国高层知道,这种机会,怎么可能放弃?

    连杜千自己都觉得心头一片火热,说出去,朱可能疯掉,以他目前的情况,一两年内,肯定是死不掉的,何况还有魂丹这种东西,可以吊命。

    这事儿,还得好好想想,先别说出去。象朱可这样的御魂师,脑子里除了想着天地之魂外,什么都没有。若是让他知道,还不得缠死自己,不能自找麻烦。

    “杜先生,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血杀走过来说道,他不明白杜千和朱可在作什么,杜千动手的时候,血杀不好打扰,这会儿,杜千的神情有些古怪,一阵阵的发呆,有这时间,还是先想办法干掉补天团队比较好。

    无论是毒蛇还是李士石,死一个少一个,对帝国绝对是好事。少了毒蛇这样的对手,以后周山军魂的人去补天出任务,活下来的机率也会更高些。

    当然,补天内务,并不是只有毒蛇一个强者,就象他血杀也不是军魂里的唯一一样。不管怎么说,少个强敌,总会让人心情愉悦。

    “哦,我看看。”杜千脑子有些晕,一直在想自己的事情,听到血杀的问话,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神沉入星空,瞬间找到补天团队的位置。对方刚离开几个小时,在石府这种环境中,自然走不了太远,最近的那团红点就是。

    观察了几分钟,杜千眉头紧皱,有些奇怪啊。按补天团队的实力,明明可以逃出更远的距离,可他们的速度慢了很多啊,而且移动的路线也不对头,来来回回的,似乎在绕圈子,这是几个意思?

    从星空中退出,杜千身体抖了一下,脸色难看,妈蛋的,被血杀下套了,闭着眼睛,一会儿就能找到补天团队,这不等于自暴秘密吗?

    现在反悔已经来不急了,自己表现的太过明显,随他想去吧,反正没人能想明白,自己的脑子里有星空,累死你个王八蛋,你也猜不到。

    “距离不到十公里,速度不快,来回在绕圈。”杜千沉着脸说道,一想到自己被血杀莫名其妙的算计了,脸色能好看才有鬼呢,和这些老家伙在一起,真得提起万分的小心。

    杜千自然不会想到,血杀原本没这个意思,军人比较直接,特别是象血杀这样的军魂行动组成员,他们动手的能力,远强于动脑,通常都是有专业的参谋作计划,他只要带队行动就好。

    看到杜千的脸色苍白,反而让他误会了,同时又确认了心中的想法。

    果然是御魂师,而且还是御魂师中,拥有特殊能力的超强御魂师,闭着眼睛,这完全是在使用某种能力的时候,显示出来的外在表现,就象他在使用天视地听战技的时候,差不多就是这副模样。

    想要使用能力,自然要付出代价,血杀使用天视地听,就要消耗海量的灵能,御魂师消耗的是什么,还用问吗?

    “能帮我画出来吗?辛苦您了。”很意外,血杀居然多说了四个字,而且分外的客气。

    杜千自然想不明白,人家血杀眼中的他,是另一种形象,御魂师使用能力,相当于慢性自杀,使用的能力越强,自杀的力度越大啊。

    血杀已经有些后悔了,眼前的年轻人很不错,没有御魂师那些古怪的毛病,明知道自己必死、短命,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心态。为了帝国的利益,愿意用燃烧自己的生命,也要给他创造机会。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军中的汉子,哪一个不是在用命在去拼,拼的是什么?荣誉?金钱?地位?

    全他娘的是扯蛋,在死人面前,那些都没有意义。军人是国家的盾牌,为家人、亲友,整个帝国的同胞,用生命筑起一条安全线。

    好吧,听起来似乎有些扯蛋,太高大上的东西,普通人是不会喜欢的,最多只是嫉妒羡慕恨,毕竟那些东西,距离百姓太远了。

    只有在边境生活过的人才会知道,不管是补天、镇海,还是血杀所在的周山,作为军人,职责就是消灭敌人,只要是敌人,谁他娘的管你是军人还是平民,难道军人是天生的,不是从平民中选出来的?

    军人的信条是,杀死一个敌人,等于救下一位同胞。救的可能是你的战友,也可能是你的父母兄弟。

    用血肉筑长城,在真正的军人眼中,是那样的真实,是他们的信念。

    杜千越来越让他有好感,再加上他是战争孤儿,是自家的孩子,现在怎么看怎么顺眼,正是如此,才会心疼、后悔。

    “好。”杜千拿起纸笔,又开始他的简笔画表演,不仅将四周的环境画出来,还将补天团队的行走轨迹,画得八九不离十。

    看着手中的简笔画地图,犹豫了一下,又在上面画起了圈圈,以补天团队为中心,四周画了足有三十几个圈圈,这些圈圈,有的只有一圈,最多的有三圈。

    “好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