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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室棚顶的灯光是偏惨淡的白色,可能很久不见阳光,打映在林嫣的脸上,令她看起来总是有种病态的苍白。
她索性走回来,重新坐下,“纪总,你觉得你还胜券在握吗?或者我这么说,如果没发生叙利亚的那次意外,你对漫漫回到你身边,并且会继续死心塌地的只爱你,很有信心吧?”
“你们之间隔着的不仅仅是那个流掉的孩子,也不仅仅是她给你奶奶误射糖皮质激素,更不是她为了让你彻底死心而卷走明远集团账上的巨款,当然也不可能是你们刚刚结婚发生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而是你的心……”
林嫣垂腰的波浪长发盘成了一个丸子头,脸上是清淡的温净,“你始终没有给她足够的安全感,你说你爱她,却选择相信了纪晗,一次又一次。”
“我不知道你们十年的感情究竟可以深成什么样,可以让你那么相信纪晗,也不知道你是否还对她存在那份心思,我只知道,有些爱……覆水难收。”
“你觉得你委屈,把你能给的爱都给了她,甚至不在乎世人对你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甘做痴情种的讥讽和嘲笑,而她呢?又明明知道你在满世界找她,却还是选择跟别的男人结了婚,生了孩子。”
“五年了,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你感觉你受尽了折磨,甚至天天都沉浸在香烟和酒精的麻痹中,她突然高调回国,曝光在所有人的面前,那些潮水般的不甘心不舒服,还有那些数不清的埋怨和嫉妒汹涌而来,你是不是从来没有静下来好好的问过她,她这几年过得好不好,开不开心,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是一味的威胁,一味的掠夺,我说的对吗?”
林嫣的脸上是温温淡淡的笑容,较之五年前耀眼的明媚,多了几分岁月打磨过后的深暗和犀利,让人忍不住的想要去探究那份深暗和犀利背后的故事。
都说有故事的男人会让人津津有味,可有故事的女人,也同样会给人这样的感觉。
“纪云深,一个女人可以很爱你,甚至可以没有原则,没有底线,但你要衬得起她给你的这份爱,目前来说,你还不配。”
她顿了顿,脸上的表情又沉寂了几分,“我想,如果你继续用她不想要的方式爱她,你们之间除了恨,什么都剩不下。”
纪云深眯眸抽着烟,听着女人从玻璃孔不断传来的柔腻声音,过了很久,才低淡的笑了笑,他说,“林嫣,如果我只是对她有不甘心不舒服,甚至是埋怨和嫉妒的话,我可能连一点痛苦都没有。”
“还有……”他顿了顿,声音带着被烟雾氤氲后的沙哑,“有一句话你说错了,我不是在用她不想要的方式爱她,而是她在勉强我用她不想要的方式爱她,你说我的爱给不了她信任感,但更准确的来说,是她从来都没觉得甚至相信我很爱她。”
“至于其他的,林嫣,我和乔漫从始至终就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都是她单方面的认为我要彻底的放手,我虽然不知道她这几年经历了什么,但不管她经历了什么,都是我的女人,她回来了,不管是用威胁的,还是用掠夺的,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结果,就是她必须在我的身边。”
“五年前,我处理感情或许不够完美,自身也不够强大,但有一点很明确,我确实很爱她,比想象中的还要爱她。”
说完,纪云深就利落的站起身,将手中燃到尽头的烟头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林嫣看着她高大的身影逆着光逐渐走远,人们都说纪云深是个被女人变得优柔寡断的情种,但也许他只是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男人活的明白,抛开金钱权利的诱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要什么。
以前觉得他情商低,现在觉得他情商见长,也或者说,他从来不善于表达他自己,所以让他看起来情商很低。
只是现在看来,五年的分离对他们来说,或许痛苦,但何尝不是一个新的开始。
……
孟东行驱车将乔漫和心乔接回蓝湖湾后,一家三口一起吃了午饭,然后他们两人又一起在儿童房陪着心乔睡着才离开。
乔漫走在后面,轻轻的将房门关闭后,就察觉到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男人眸光。
孟东行站在逆光阴影处,双手随意的插在裤袋里,精致的五官上是一层浅浅淡淡的笑意,却看不出任何情绪,“乔漫,我们谈谈吧。”
乔漫听后点点头,眸光始终落在男人的西裤裤腿处,没有抬起来。
儿童房隔壁就是书房,两人一起走进去后,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孟东行几步走到落地窗边,慵懒的坐在窗边的真皮沙发上,修长的双腿随意的交叠,然后隔着午后明媚的太阳光线,看向对面一身白色裙装的女人,先开了口,“乔漫,我们登记结婚的时候,你说过什么,还记得吧?”
乔漫垂在身侧的双手不由自主的握紧,然后很缓慢的点了点头,“我记得,在温橙没有完全恢复健康的时候,不会提出离婚。”
温家明是个非常成功的商人,而通常成功的商人,都带着精明的冷血,和物尽其用的无情。
比如说,利用商业联姻加固他华裔第一富商的宝座,比如说,处理掉已经没有任何价值的低智商女儿。
她和孟东行的婚姻不过各取所需,她需要给心乔一个父亲,而他,需要她温家明干女儿的身份,来保护温橙。
“她最近的康复情况不错,但医生说还需要一段时间,可能是半年也可能是一年,我希望这个期间,你能跟纪云深保持距离,毕竟温家明不是傻子,如果知道我们的婚姻只是一张形同虚设的废纸,他可能会立刻把温橙嫁给那个连自理能力都没有的傻子。”
孟东行还是满脸的笑意,根本没有了之前在蓝山别墅,和纪云深冷硬对峙时候的漠然,“我能够看出来他确实很爱你,但五年你都挺过来了,也不差这一年半载了,是吗?”
他能力卓越,手腕一流,五年间,已经把温氏扩大了三倍不止,现在不仅是华裔富商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更是温氏的副总裁。
但温家明并不信任他,当然也可以说,他不相信一个只有十岁左右智商的温橙能够留住他的人,能够让他一如既往死心塌地的为温氏卖命。
所以他曾经多次想把温橙联姻出去,嫁给陈氏集团老总那个无法自理,甚至像个活死人一样的脑瘫儿子,以巩固温氏还有他本人在华裔商界的地位。
如果不是他怂恿乔漫认他做了干爹,又改了名字嫁给他,或许他现在还是想着怎么把温橙联姻出去。
他有的时候很庆幸,庆幸乔漫是温家明的女儿,而他又知道乔漫是温家明的亲生女儿,所以才能够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了他可以继续为温氏为温家明死心塌地卖命的景象。
“你放心吧,我没打算再跟他继续有什么牵扯,这只是个意外,以后都不会发生了。”
孟东行看着她没说话,唇角淡淡的笑意里带着几分揶揄,还有明目张胆的奚弄,“乔漫,我不是想约束你,这场婚姻为什么而存在,你我都清楚,我希望你过后不要埋怨我,这很重要。”
“嗯,我明白。”
乔漫点点头,突然觉得阳光有些刺眼,“你还有事吗?如果没事的话,我想去休息了。”
孟东行缓缓的摇了摇头,“没事了,你去休息吧。”
乔漫朝着他笑了笑,随后迈开脚步朝外走去,刚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身后有低淡磁性的嗓音响起,叫着她的名字,“乔漫……”
“嗯。”乔漫没回头,只是停下了脚步,“还有事吗?”
“用我帮你吗?”
乔漫当然知道他是指的纪云深,随后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刚刚跟你说的都是真心话,我确实不想跟他再有什么牵扯了,他是耀眼的天之骄子,一举一动万人瞩目,而我又在感情里相对自卑,不敢相信他在深爱了十年后,还能有爱的能力,他太好,而我又太糟糕,这样的我们真的不适合在一起。”
站在感情的外面,他们都能够清楚的看见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可一靠近,就像是站在大雾里看对方,只能听得见声音,却感受不到对方的存在。
五年前他们已经试过很多次了,又何必再试这一次?
……
乔漫回到房间后,就将落地窗的窗帘拉合上,准备好好睡一觉。
可是一躺下,那些明明上一秒还很汹涌的睡意,下一秒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看着被窗帘遮住太阳光线,而变得有些昏暗的天花板,发了好一会儿呆,直到床头柜上的手机震动起来,她才从那些遥远的思绪中被拉回来,然后拿过手机滑下接听键。
下一秒,就有一道熟悉的磁性男声响起,是谢之谦的声音,很久没听见,乍然听到,竟然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我说乔漫,如果不是在娱乐报纸上,看到你没死的消息,我真的以为你葬身了叙利亚的火海,英年早逝了呢。”
谢之谦的声音较之五年前受情伤远走叙利亚时,多了几分释然和明快,看来是彻底的从那场情伤中走了出来。
乔漫有点兴奋,也有点激动,这个城市里,她的朋友不多,让她感动的东西更是少之又少,谢之谦算一个。
“男人死了才叫英年早逝,女人死了叫香消玉殒,你好歹也是个心理学博士,不至于连这点文化都没有吧。”
乔漫轻飘飘的回应完他的话,两人都先愣了几秒钟,随后同时笑了出来,是那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和惺惺相惜。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她更懂谢之谦,也不会有人比谢之谦更懂她。
谢之谦正从心理诊所往外走,午后的微风吹起他的头发和衣角,让他整个人真正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看来,春天真的来了。
“你现在在哪里,出来聚一下,就当庆祝你劫后余生,虽然迟了几年。”
乔漫刚想用一场酒精麻醉自己,就接到了他的电话,她几乎没有犹豫,就说了声好,然后报了地址,就开始换衣服准备出门。
孟东行正在书房处理文件,听到走廊上传来的高跟鞋的声音,犹豫了两秒钟,还是拉开门板,叫住了马上要下楼的乔漫。
“乔漫,你出门吗?”
乔漫听到孟东行的声音,顿住了脚步,回过头看向他,“嗯,和谢之谦约好了,出去喝两杯。”
“嗯,我会派保镖跟着你,你别喝太多。”
乔漫听后,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你忙吧。”
她说完,就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下了楼。
这会室外的阳光已经西斜,慢慢的降落,春风并没有那么暖和,吹在身上,有一种冬天还没有过去的错觉。
可即便这样,满世界的新绿,还是告诉她,春天,真的来了。
……
乔漫将地点约在了玫瑰海岸,大概是在国外呆久了,很想念林城的玫瑰,和大海。
林城是这个国家非常著名的旅游胜地,尤其以长桔梗的玫瑰花,和四面环海而闻名。
她从小就觉得这个城市美得令人窒息,所以才会在后来见过那么多的美景,和美丽的城市后,还是觉得林城无与伦比,也无法复制。
大厅里,璀璨的水晶吊灯散出淡淡的光芒,谢之谦坐在落地窗旁边,一双手慵懒的搅拌着手中的咖啡,偏头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外和车水马龙。
她进去后,几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落地窗旁边的他,便阻止了侍者带路,而是自己踩着高跟鞋走了过去。
十厘米的高跟鞋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打断了谢之谦出神看着窗外的动作,并转过头,迎着淡淡璀璨的光线,看向逐渐走来的女人身上。
“美,太美了。”
谢之谦摩挲着下巴,镜片后的双眸微微眯起,“乔漫,真别说,如果我不是知道你精神有问题,又有太多的不良嗜好,不然我真的可能会对你动心。”
乔漫走过去,将手包放在餐桌上,然后凉凉漫漫的看向对面的谢之谦,声音低淡,甚至没有温度,“说的好像我没有精神问题,和那些不良嗜好,你就真的会对我动心一样。”
“哎,这么说话就没有意思了,对美女动心,是我人生不断努力和奋斗的目标,你可不要打击我的积极性,不然我变成孤家寡人也不会放过你。”
乔漫淡淡的瞥了他一眼,“出息吧,你都回国几年了,就没碰到个长得漂亮气质好的身材好的家世好的女人喜欢你?”
“如果真的有你说的那种长得漂亮又有气质身材好和家世好的女人,你一定要介绍给我,我一定会对她百般呵护,倾尽我的所有去爱她。”
谢之谦没什么变化,还是和她刚刚认识他的时候一样,积极乐观向上。
一场盛大的情伤过后,留给他的除了更强大的生理和心理,还有看淡一切的超然。
在叙利亚那种每分钟都有死亡,又充满了饥饿贫穷还有疾病的国家里,除了生死都是小事,现在脱离了那里,回到这个没有战争的国家里,也应该是这样超然的心理。
人能够让自己活得开心就不容易了,又何苦非要勉强呢?
“我要是有那种存货,还能轮到你,早就给我弟弟留着了,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姐弟恋吗?尤其我弟现在又高又帅,还前途无量。”
“嗯,听说了,没看出来,顾东风那小子还真的有两下子,不仅把毒瘾戒了,还成了军区的可塑之才。”
谢之谦现在又做回了老本行,经常跑剧组,给各种有心理障碍,和精神障碍的明星,导演,编剧,以及各种制片人做精神和心理疏导和治疗,收入也非常的可观,总之比五年前要可观很多。
大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这种心理障碍和精神障碍的人越来越多,而他的生意也水涨船高,并且原来越好。
偶尔窜剧组的时候,听那些陪上级领导吃饭的女明星说过几嘴关于顾东风的事情,那个时候他就觉得这个小子不简单,果然越做越好。
乔漫也很欣慰,“是啊,他这个年龄,就差一个好的对象,就圆满了。”
谢之谦点点头,将手中的咖啡送到嘴边,轻抿了一口,随后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你呢?这几年过的怎么样?”
来得时候通电话,他说他是在娱乐报纸上看到她回来的消息,那么除了她回来的消息,也应该写了很多关于她的现状,他问她,大概也只是想确定一下吧。
乔漫没有否认,笑着说道,“还好,结了婚,生了孩子,日子虽然平淡,但也还算过得去。”
谢之谦显然不相信,“你真的和孟东行结婚了?还有了孩子?”
“嗯哼。”
乔漫举起面前的咖啡,杯轻抿了一口,“而且已经结婚很久了,孩子都四岁了。”
谢之谦挑了挑眉骨,语调多了几丝调侃,“我以为你这辈子除了纪云深谁都不会爱,毕竟你表现出来的都是非他不可,甚至不管任何事情,到最后都只会证明,你爱他,很爱他。”
“心境也许会随着时间改变吧。”乔漫撩了撩肩头的黑色长发,笑容在阳光里,显得温暖如春,“我以前或许非他不可,但现在不是了。”
“这几年都发生了什么?跟我说说。”
乔漫握着咖啡杯,感受着杯壁的温度,好一会都没有说话,或者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你不是约我来喝酒吗?走吧,我们去包房里喝酒。”
谢之谦其实更想和她叙叙旧,听到她的话后,并没有动,只是温淡的看着她,乔漫已经站起身,拿起了餐桌上的手包,察觉到他的视线后,低淡的说道,“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叙旧,或许我喝完酒以后,就什么都愿意说了,你选择哪种?是继续喝咖啡,还是去喝酒。”
“喝酒。”
谢之谦几乎立刻回答,并从餐桌旁站起了身,与她一前一后的上了三楼的包房。
纪云深刚刚从监狱出来,就赶到玫瑰海岸应酬,乘电梯到三楼的包房层,随着缓缓打开电梯门,他几乎一眼就看到了从楼梯方向走上来的一男一女的身影。
谢之谦,还有乔漫。
乔漫这些年的朋友不多,谢之谦就是这个为数不多的朋友中,最真心的那一个。
他曾一度怀疑他对乔漫有什么非分之想,但后来才确定,他真的只是把乔漫当成真心朋友。
看着他们进了包房后,他没有继续跟上去,而是找到自己要应酬的包房,进去后,就开始了应酬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喝酒。
他中午没有吃饭,这会属于空腹喝酒,几杯下肚,胃里就是一片火辣辣的灼烧感,并且伴着一些刺痛感。
脑海里都是她跟谢之谦进了包房的场景,大概是酒喝多了,总是忍不住的想要去看看她在干什么,喝酒了没有。
又象征性的应酬了两杯,他就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包房,按照他之前的记忆,准确的找到了乔漫和谢之谦所在的包房。
他们在喝酒,乔漫显然喝了不少,但无论谢之谦问她什么问题,她都不回答。
比如她是否还爱着他,比如她和孟东行的婚姻,比如她在叙利亚经历了什么。
谢之谦实在问的狠了,她就举杯喝酒,可能是灯光偏暗,又或者酒精在作祟,他总觉得她要哭了。
“乔漫,你这可就太不够意思了,明明是你说边喝酒边叙旧的,我现在酒也陪你喝了,你却不跟我叙旧是什么意思?”
谢之谦说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随后一饮而尽,“你在叙利亚碰到的那个女人到底是谁,我总觉得眼熟,在哪里见过,但又想不起来,她到底跟你说了什么?你他妈倒是说啊,你什么时候给自己养成了这么一个憋屈的性格,你不是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