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声叹息

扛大刀的厨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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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起第一次和黑猩猩大红脸他们见面的日子时,还是会很感动。

    不过,我也常常想,如果,那一天我并没有叹气,后来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

    孙兄也不会死。

    我也还在卖草鞋。

    幂兰还在四处行侠仗义。

    至于黑猩猩,还在干着屠户的勾当,总是一咧嘴,就哈出一口臭气。

    还有大红脸,他说不定又去了外邦,回到了他初恋的身边。

    可是——

    根本就不会有如果。

    不管我再怎么后悔,那一些让我欢乐让我悲伤的故事,也依旧会上演——刘备!

    我叫刘备,字玄德!

    身长七尺五寸,放在现代也是一个大高个了,要是有足球天分,进个NBA估计不是难事。

    据说我的祖先是中山靖王刘胜,因此我也算小半个皇亲国戚了,可从我父辈开始,我们就家道中落。

    再加上,母亲身体不好,长年累月靠药物维持,家里算得上一贫如洗,导致我都三张的人呢如今连个老婆也没有。

    当然,这也得找自身的原因,我自己也没什么本领,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除了编草鞋和吹牛逼之外,再无一技旁身。

    不过,正是因为我仅会的那两项技能,让我活到现在。

    先说编草鞋吧。

    草鞋这玩意,向来就是穷人穿的。

    质量不咋地外观也不行,不过我住的本来就是贫民区,也没出现什么百万富翁之类的。

    因此我这草鞋生意做得还算不错,虽奔不了小康拉了全国人均收入的后腿,但养活自身和老母亲还算凑合。

    这里值得重点提及的是我的另外一项技能。

    那就是吹牛逼了。

    记得小时候,我看到我们屋前有一颗大桑树,上面的果子贼好吃,味美甘甜还不要钱。

    小的时候我总爬上去偷吃,吃的一手色。

    不过,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的是这数高啊,足足有五丈,而且长得枝繁叶茂的,隔远看去,就像一个大绿帽似的。

    我当时也是年少轻狂未曾历经沧桑,就顺口吹——

    额,是说了一句我要是当了皇帝就拿这当车盖,其实这只是一句水分很足的装逼言论,当不得真的,可是我那家境殷实的叔父刘元起不这么想,他倒是觉得我小小年纪就装的一手——

    额,呸,是觉得我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抱负长大之后肯定不得了。

    于是乎,他就拿我当潜力股培养了。

    不仅常常接济我们,还请了私塾先生给我授课,将我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一股脑的耗费在了读书这上面。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这叔父的眼光真的不咋地。

    读书以前,我只是一个靠编草鞋为生的少年郎。

    读完书以后,我却变成了一个还是靠编草鞋为生的大龄男青年。

    不过这也怪不得他,只能怪我自己不努力。

    俗话说得好,少壮不努力一生不给力。

    可是,就当我以为我这一生就只能这样过的时候,我人生中一个最关键的转折点来了。

    我还记得那一天之前的夜晚,雨一直下,气氛还算融洽……

    * *

    第二天。

    清晨。

    细雨润过的涿县,就连空气也带着馍馍的香味。

    为什么是馍馍呢?

    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提及一下我的好邻居——老王!

    老王的全名叫王尼玛,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王,从每年的农历十一月初开始,老王每隔三天,会拉着自己家做的七百个馍馍,骑一个半小时的牛车,到县城里去卖。

    老王卖的黄馍馍,就是用糜子面做成的馒头。

    是陕北人冬天最爱吃的一种主食。

    糜子,又叫黍,是中国北方干旱地区最主要的农作物。

    今天恰好是老王卖馍馍的日子,我和往常一样,用一双草鞋换来了一顿早餐,并搭上了老王的顺风车,带着我的几十双草鞋,去了县城。

    到了城里,我便和老王分开了。

    之后,我和平时一样,占据了一个根据地,开始了我的草鞋事业。

    然而,那天的生意确实不好,卖了一上午,我这草鞋才卖出了三双,其中有一个还是熟人,打了半价。

    到了中午的时候,我原本打算再去老王那蹭几个馍馍,可当我起身时,却发现周围的人群都朝着城墙那边赶过去。

    我闲着也是闲着,抱着说不定能捡到钱包的心态,跟了过去。

    这一跟过去,可不得了,我这才发现城墙那边贴了一个告示,上面写着办证号码——额,不对,是征兵启示。

    告示内容如下:

    “你是否因为没有从军的勇气而深夜流泪?”

    “你是否因为参军时间短就一蹶不振?”

    “你是否因为报国无力而懊悔终身?”

    “怎么办?”

    “怎么办?”

    “怎么办?”

    “没办法,你的时间已无法倒流。”

    “但不要让自己的悲剧继续下去。”

    ……

    我扫了一眼就移开目光,告示上的内容我也基本清楚了,大意就是说有人造反了,朝廷正是用人之际,希望广大好男儿能够积极参与为国捐躯,从此抬头挺胸做男人之类的话。

    聊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给大家科普一下时代背景。

    我所居的朝代,是东汉末年,现在的统治者呢,是汉灵帝,说起汉灵帝我就有说不完的话,但避免被查水表我还是不说了。

    委婉点讲,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昏君。(反正我家也没水表)

    不仅宠幸宦官还认宦官当爹,这——

    不管你有没有醉,反正我是醉了。

    历史书上说的好,凡有昏君当道宦官干政,再加上天灾,人祸必起。

    这里的人祸呢,说的就是张家三兄弟。

    他们老大姓张名学友,老二是张国荣——额,不对,老大是张角,老二是张宝,老三是张梁,他们这三兄弟可了不得。

    尤其是老大,曾经是蓝翔挖掘机专业出身的高材生,得训导主任南华老仙的指点,拥有了一身可通天地的本领。

    毕业之后,张角原先是想着造福万民回报社会的。

    奈何工作压力大,混了好多年别人都开始买房了他连月供都拿不出,于是,他就动了邪念!

    眼瞧着汉灵帝不是个皇帝的料,再加上洛阳地震天灾不断,百姓怨念四起民不聊生,这货便动了造反的念头,还扯了一个为民请命匡扶社稷的幌子,拉了一群传销组织,展开了轰轰烈烈的造反大业。

    按理说,他们属于民兵组织,对抗政府军是完全没有胜算的。

    可是,恰逢昏君当道,底下的臣子一个个也全是软脚虾,听闻有人造反,还没搞清楚对方到底有多少人有没有士兵上岗培训证呢,就想着缴枪不杀了。

    这样一来,张角的军队非但没有丝毫损伤反而扩大了许多,一连占了好几个州,眼看就要到了我所在的幽州地界。

    说起幽州,就不得不提及我们的幽州太守刘焉了。

    当他听闻这则消息时,并没有吓得缴枪不杀,而是听从下属提议,发出了征兵启示。

    这样一来,才有了我那天所看到得告示。

    闲话不说,继续回到那一天。

    那一天,看完告示后,我就想着去找老王了。

    毕竟人家告示上说的广大好男儿,后面还有着明文规定招的是成年精壮男子和退役军人,我虽然早已成年,但和精壮扯不上半毛钱关系,所以——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特么竟然连当兵都不够格!

    然而——

    正当我假惺惺自愧的时候,在我身后,一道豪迈粗犷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紧接着,一只孔武有力的大手便落在了我的肩上。

    “大丈夫不为国出力,何故长叹?”这是他的原话。

    我当时一听就乐了,是我不想为国出力吗?关键是我不够格啊,你看我这一身,除了长得帅点哪还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还有,你是宾果?

    老子参不参军与你有半毛钱关系?

    于是,我很不爽的转过身去,怒视着那人。

    不看还好,一看我就吓了一跳。

    这特么是人吗?

    金刚都比他像人好吧?

    只见他,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身高八尺,四肢发达。

    最骇人的是他的表情——

    “眼睛瞪的像铜铃,绽放出闪电般的精明,耳朵竖的像天线,警惕一切可疑的声音。”

    警长?

    我当时就激动了,差点叫了出来,那人见我神色有变,以为是唤醒了我体内的热血,顿时咧嘴一笑,接着,一股恶臭便从他口中而出,在我鼻尖徘徊。

    尼玛……

    我忍着一股怒气,毕竟看他这体型,单挑我是打不过的,群殴我也没帮手,这——

    然而,当我心思百转的时候,这个黑猩猩却开怀大笑的搭起我的肩膀,一边自我介绍着,一边领着我往旁边的酒楼走去。

    奶奶啊,那可是酒楼啊!

    听说酒楼里光是一壶白开水就能抵我一个月的伙食费啊!

    我心里想着酒楼里的美味,根本就没听到旁边那货说的什么,只记得他说他叫张飞,字翼德,一心想着为国效力却苦于没有机会,现在赶了巧说什么也得变卖所有家财从军去。

    呵呵,煞币!

    对了,在此期间,他好像还想拉我一起干,问我愿不愿意,我可没心思听他说这些话,只顾惦记着美食了,所以,就一直点头表示我在听。

    等等——

    他该不会误会了吧?

    当我想到这茬的时候,我已经坐到了酒楼的凳子上,在我面前,已经上了十斤熟牛肉,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十斤。

    而且,那香味,啧啧……

    不管你们能不能拒绝,反正我是拒绝不了的,因此,哪怕对面那只黑猩猩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兴奋,我还是一屁股坐到底,乖乖的呆了下来。

    然而,这顿饭吃的并没有我预想中的那般容易。

    在我的预想中,我和他好好的吃完这顿饭,再随便扯一个理由,就能分道扬镳从此相忘于江湖了。

    谁曾想,在我们吃饭的中期,一个魁梧的身影顿时吸引了我们,或者说是黑猩猩的注意。

    那个魁梧的身影是推着一辆车进来的,他的脚步走的很慢,也很有力,基本上是一步一个脚印,而且还配有音效。

    咚咚!

    一声一声,像是重锤般,击落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头之上。

    而且,他的步伐在稳重之余,又有着几分飘逸。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似爪牙,似那魔鬼的步伐……”

    我忍不住看的心神荡漾,但当那个魁梧的汉子话一出口时,我就暗叫不妙,因为他说的并不是摩擦摩擦,而是跟店小二说要上十斤馒头,而且吃完之后就去从军。

    从军?

    从你大爷!

    果不其然,我对面的黑猩猩一听到有人和他相同的理想,当时就热泪盈眶了,连忙激动起身请那人同坐,那人起先是不愿的,毕竟没有人喜欢和动物坐在一起,也就是我善心大发了,不然,不然谁看到黑猩猩都得绕道。

    一不小心又扯远了,先说那人吧,起先他是不愿的,而后是看到了,或者说是闻到了我们这边的牛肉香,那张脸立马就激动的通红起来,接着二话不说,便是坐到了我的身边。

    “洒家姓关,名羽,字云长!”那人一坐下,就开始了自我介绍。

    接着黑猩猩和我也互相通了姓名。

    再接着,就是我最不爱听的理想大会了。

    这边黑猩猩说要为国效力,那边大红脸就吵着要上阵杀敌,而且这两货一个比一个说的带劲,最关键的是,他们一边说,下筷子的速度也没有滞缓,这一幕看得我钦佩不已,不过还好,我因为很少发言,要发言也就是附和一下他们的观点,所以我肉吃的倒是不少。

    然而,幸福终究是短暂的。

    由于多了一个人的缘故,转眼那十斤牛肉就见底了,我原本以为黑猩猩会叫小二再来十斤,不曾想这货竟然擦了擦嘴就把单买了。

    把我给气的哦,当然,最可气的还不在这,当我们一起走出酒楼,我正准备着说辞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那只黑猩猩竟然又咧嘴一笑,搭着我和大红脸的肩膀,吵着要和我结为异性兄弟一起图谋大事。

    图谋你个溜溜球哦,请我吃饭我可以干,请我从军,奸恁娘哦!

    然而,胳膊终究是拗不过大腿的。

    况且那黑猩猩的胳膊比我大腿还粗,所以,我终究没能逃出他的魔掌,一起来到了他家。

    然后,来到了他家后面的桃园。

    再然后,我们一起宣誓,额,是发誓,结为了异性兄弟。

    在这里,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就是发完誓后的排名问题。

    说来也巧,那只黑猩猩和大红脸都没我年纪大,因此,我也当上了一个便宜大哥。

    但是——

    当我第一次知道我要当大哥的时候,其实一开始,我是拒绝的。

    因为不能他们叫我当,我就当。

    我跟他们说,我拒绝,因为我从来没有当过大哥。

    但他们跟我说,先当一下后期就习惯了,而且当大哥很酷很帅很拉风,还可以加特技。

    当了大哥一个月以后,我就duang喜欢上了当大哥。

    后来,我才知道我根本就不适合当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