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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只负责请客,高老板才是做东的主人。”龙哥一边说一边抢上两步,来到了二人中间,又一指阿华道,“这是我的小兄弟,阿华。两位都是道上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用我再详细介绍了吧?哈哈!”
阿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脸色却渐渐凝重起来。的确,对面这位高老板无需介绍,因为他早就听闻过对方的大名。
十年前,当阿华刚刚来到邓骅身边的时候,邓骅就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有一天我被人杀了。你给我报仇,第一个要找的人叫作高德森,在整个省城最有能力对我动手的,非此人莫属!”
从此阿华便开始关注这个高德森的一举一动,他对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副阴森森的鹰钩鼻子。他还知道,这个高德森也是省城吃遍黑白两道的厉害角色,他与邓骅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火并。
不过后来邓骅的势力越来越大,高德森却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盘上偏安一隅,似乎不愿再参与省城内部的争斗。最终邓骅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没有主动去招惹高德森。这个人物也就渐渐被阿华淡忘了。
现在时过境迁,邓骅已死于Eumenides的设计之下,而高德森却在此刻突然出现,这意味着什么呢?
高德森自然能猜到阿华心中的顾虑,他又笑着说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去请阿华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托了阿龙。阿华兄弟不会见怪吧?”
见对方如此淡然,阿华便也稳稳地回道:“高老板言重了。你做东,我吃饭,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缘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龙哥哈哈一笑:“我就说了吧,阿华兄弟是个爽快人!来来来,快进屋坐下聊。”说话间他已揽住阿华的肩头,引着后者往包厢门口走去,俨然像是半个主人一般。
高德森站在不远处笑脸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条叫作刀疤的大狼狗看起来却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两眼闪着冷冷的幽光直盯着阿华,口中则发出一阵阵短促的恶吠。
“老实点!”高德森轻拍着刀疤的头部,但刀疤却不听话,只是呜呜呜地叫着,不让阿华靠近。
“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胁。”高德森看着阿华似笑非笑地说,“你身上有杀气。”
龙哥也在一旁附和:“高老板,你的刀疤只是一条狗,我的阿华兄弟,那可是一匹狼!”
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辞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高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放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伺候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高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高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高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高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跟了我好几年了,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高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
“好狗啊!”龙哥由衷地赞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刀疤似乎听懂了人们的夸赞,它坐得愈发笔直,抬头挺胸,气宇轩昂。
阿华默默地坐着,似乎对这两人一狗之间的事情不感兴趣。高德森不想冷落了他,便搭话似的问了句:“阿华兄弟对狗不感兴趣吧?”
阿华“呵”地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
龙哥似乎被阿华逗乐了,他一边哈哈地笑着,一边用手拍着阿华的肩膀,打趣道:“兄弟,这狗肉你可吃不起,像这么一条纯种黑背,身价得好几十万呢。”
高德森也笑了,不过他的视点却集中在阿华的头半句话上。
“粗人,嘿,粗人好啊。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用拐弯抹角。我就喜欢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之后,高德森又冲小弟们招招手,“把菜单拿来给阿华兄弟看看。”
一个领头的小弟连忙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把菜单递到了桌前。
阿华却不伸手去接,只说了句:“不用看了,客随主便。”
小弟的动作僵在了半途,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求助似的看着高德森。
高德森倒也不再谦辞,一摆手道:“那就由我来安排吧。”
小弟便收了菜单,转而把自己手里拿着的点菜用的纸笔交给了高德森。
高德森向着两位客人解释道:“他们都知道我的习惯。我点菜从来不看菜单,只是写几个想吃的菜,交给后厨去做就行。”一边说一边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他写得很快,不一会儿就把下好的单子交还给小弟,嘱咐道:“让后厨抓紧做,快点上菜。”
小弟利落地回了句:“明白。”
高德森又拍拍刀疤:“你也跟着出去吧,我和两位贵客要吃饭了。”他的语气极为温柔,就像在娇哄自己的爱子一般。
刀疤“呜”了一声,摇着尾巴站起来,乖乖地跟在了小弟身边。小弟亦不再停留,一手攥着下菜单,一手提着刀疤的项圈,领着那大狼狗出门往后厨而去。
片刻后便有服务生把四碟冷菜摆了上来,另有小弟给三位大哥斟上美酒。只是先前去下单子的那个领头小弟却迟迟未回,想必是在后厨盯工吧。
高德森率先端起了酒杯:“感谢两位兄弟光临,别的先不说,这杯酒我敬二位,干了!”言罢便一饮而尽。龙哥道了句:“谢谢高老板!”跟着把杯中酒喝完。阿华也端起了自己面前的杯子,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是酒倒也喝得爽快。
立刻便有小弟上前续了酒,高德森毫不停歇,紧接着又举起了第二杯。按照酒场惯例,这第二杯酒主人就该提起些话题了。
“这些年大家都在省城,走动得却不多。所以今天我特意摆下这桌酒,请两位兄弟过来聚聚。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和两位兄弟多联系联系,以后相互间好有个照应。”说完这番话之后,他一仰脖子,将这第二杯酒又倒入了腹中。
龙哥也随着喝完第二杯酒,表态道:“说的是啊。大家都在一路打拼,不靠兄弟靠什么?说句俗的,团结起来力量大嘛!”
阿华只是跟着喝酒,却依旧沉默不语。高德森见气氛有些冷,便放下酒杯,干脆直愣愣地把话向着对方抛了过去:“阿华兄弟,你觉得呢?”
阿华把空杯子捏在手中把玩了片刻,终于开口道:“相互照应当然是好。高老板年纪比我们俩都大,可得好好提携提携我们这两个小兄弟。”
龙哥一听这话如此靠谱,不禁脸色一喜,满口打起了包票:“那是一定的,高老板请我们吃饭,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高德森却听出阿华话里有话,他只是例行公事般微微一笑,等待对方的下文。
果然,龙哥话音刚落,阿华便又继续说道:“今天下午龙宇集团会拍下新城的那块地皮。等地皮到手之后,在工程运作方面,还请高老板多多指教。毕竟小弟刚刚接手公司的运作,好多事情都还缺些经验。”
高德森舔了舔嘴唇,陷入了沉默之中,龙哥的笑容更是僵在了脸上。本来这次他们把阿华约来,正是要洽谈下午那块地皮的事宜。没想到阿华不等他们提出来,便抢先一步展现出对那块地皮志在必得的气势。这一下就反客为主,反倒让高德森不好开口了。
一片寂静中,龙哥跳出来打了个圆场:“哎呀,这件事一会儿再说。来,大家先把第三杯酒干了。高老板,这杯该我们敬你。”
龙哥刚刚端起酒杯,高德森却做了个“且慢”的手势。随即后者端起自己的那杯酒,沉吟着说道:“阿华果然是个直来直去的汉子……既然你提到了那块地,那就不妨把话敞开说吧。新城的这块地,你老哥我也想要。”
阿华端着酒杯迎上去:“那就等下午的拍卖会之后,我请高老板喝酒,给老哥赔罪。”他说话的语气泰然自若,好像那块地已经划归在龙宇集团旗下一般。
高德森一缩手,把酒杯撤了回来。他喟然轻叹了一声:“阿华兄弟,我知道龙宇集团一向财势旺盛,你们要想拿那块地,恐怕没人能拼得过你们。不过大家拼来拼去有什么好?到头来反倒便宜了外人。你如果信得过老哥,倒不如先听我说几句。”
阿华也将酒杯放下。这几个回合下来,他已隐隐占了些上风,现在既然对方要说话,不妨就静观其变。
高德森斟酌了一会儿之后,又继续说道:“当年邓总在的时候,龙宇集团要拿地,我想省城没人敢说个不字。可现在邓总走了,形势难免就要复杂一些。东城的王麻子,郊区的彭大炮,还有市区,包括外埠的几个大老板,现在都对那块地虎视眈眈啊。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即便能拿到这块地,恐怕价格也未必能那么如意。”
阿华点点头,这话他倒也认同。邓骅死了之后,龙宇集团的威慑力已大不如前,而越多的人参与竞标,最后的价格肯定就越高。
见对方接受了自己的言论,高德森的精神为之一振,趁热打铁抛出了自己的算盘:“如果我们两家联手起来,局面就大不一样了。”
阿华微微眯起眼睛:“怎么个联手法?”
高德森迎着阿华的目光:“不瞒你说,这些天我已经把其他想要竞标的人都搞定了,今天下午,他们只是过去陪着玩一玩。现在就只剩下你我二人,如果我们都不往上抬,这块地的价格就高不了。”
阿华明白高德森的意思,只是对方对于最关键的问题还没有说明。他不喜欢兜圈子,单刀直入地把这问题抛了出来:“既然我们都不喊价,那这块地到底给谁呢?”
高德森笑了笑:“你刚才也说了,对工程建设方面没什么经验。既然如此,不如就把这块地先交给老哥。然后我们可以一起来做,到时候兄弟你的那一块,老哥绝对不会亏待了你。”
“这一点我可以担保。”龙哥拍着胸脯说道,“高老板做事情,该清楚的地方绝对不会含糊。”
“我的那一块……”阿华细细地品味了片刻,问,“你说的是我个人,还是龙宇集团?”
高德森“嘿”了一声道:“这又有多大区别呢?照我说,龙宇集团不如就和我旗下的公司合并在一起,集团的资产就算作你们兄弟二人在我公司里的股份。”
这番话终于彻底暴露了高德森的野心:他竟是要通过阿华和龙哥挖去龙宇集团的墙脚,最终实现将龙宇集团一口吞并的目的。这个思路即便龙哥也是第一次获悉,他瞪着眼睛,喉头“咕”的一声,干咽下一大口唾沫。
对方的胃口实在太大,可开出的条件却又足够诱人!
阿华紧盯着眼前的那杯酒,良久不语。
高德森再次举杯:“两位如果不嫌弃高某无能,就喝了这第三杯酒吧!”说完便先干为敬。
龙哥端起自己的酒,转眼瞥见阿华仍一动未动,又犹犹豫豫地放了下来。
高德森料到会有这样的场面,毕竟此事干系太大,搁在谁眼前都很难立时决断。他也不催促,只是笑道:“看来阿华兄弟对我的诚意还是有所怀疑啊。没关系,没关系!”连说了两句“没关系”之后,他转过头看看身后的小弟:“你们去催催,酒都喝了好几杯了,热菜怎么还没上来?”
一个小弟小跑着出了包厢,没过半分钟便又折了回来,气喘吁吁地汇报:“高总,大菜已经做好了,正往屋里端呢!”
高德森点点头,那小弟又闪到了他的身后。就在这时,一股浓郁的香味悠悠地飘了过来。阿华一早起床还没有吃饭,闻到这股香味,腹中倒也是咕咕咕地食欲大起。
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先前去下菜单的那个领头小弟碎跑着进入了包厢内。他两臂环抱,托着一个硕大的铜锅,阵阵香味正是从那铜锅中散发而至。
高德森使了个眼色,领头小弟便将铜锅放在了阿华面前。却见里面满满一锅,炖的都是通红油亮的肉块。另有小弟上前拿起锅中的舀勺,给三位大哥的碗中各自盛上了一勺肉。
高德森做了个“请”的手势:“吃吧,千万不用客气。”
龙哥早已被那肉香勾起了馋虫,他夹起一块肉送入口中,边吃边赞:“不错不错,高老板手下,就是个厨子也非同凡响啊。”
高德森也夹起一块肉品了几口,同时招呼阿华:“阿华兄弟,别愣着啊,这道菜可是专门为你准备的。”
“为我准备的?那我倒要仔细尝尝。”见对方如此热情,阿华也不好太过冷漠,他夹起碗中肉,入口之前又不经意地问了句,“的确是很香啊,这是什么肉?”
高德森双目一凛,道:“狗肉。”
阿华一愣:“狗肉?”
“阿华兄弟刚才不是说: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吗?所以我就让手下宰了刀疤,做成这锅狗肉,请阿华兄弟一饱口福!”高德森用锐利的目光看着阿华的双眼,一字一句地说道。
龙哥听得瞪圆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然后他忙不迭地把口中还未嚼烂的肉通通吐了出来:“这……这是刀疤的肉?!高老板,你,你这又何必?”
“在兄弟面前,一条狗算得了什么?”高德森却把口中的狗肉畅快淋漓地吞入腹中,神色泰然自若。
阿华手里的筷子停在了空中,他看着眼前这个鹰钩鼻的男子,终于理解了邓骅为何会把此人列为自己的头号对手。如果说此前的交锋曾让阿华渐渐轻敌,此刻他的后背却实实在在地透出一阵彻骨的寒意。坐在自己身边的这个人,其手段之阴狠毒辣,简直是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