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你的一生如此漫长

郭敬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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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你年幼的时候,你刚刚开始懂得这个世界,你会害怕黑暗,害怕分离,害怕所有未知的旅途,害怕死亡,害怕如此短暂的一生。而多少年过去后,你明白了,你的一生将如此漫长。那些你所害怕的东西,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永恒的存在。

    于是你慢慢地闭上眼睛,唱起了黄昏里久远的歌曲。那些音符在时间的河流里被冲刷得洁净清香。你想起了下着小雪的黄昏,还有秋天里沉甸甸的麦田。

    白云又慢慢地飘过天空了。

    01

    该如何开头,才会显得不那么做作。我思考了很久这个问题。

    关于这个世界的最早的一瞥,是黑夜里乌云翻滚的天空。那个时候的自己,在母亲的怀里沉睡,额头滚烫,母亲抱着我深夜走往医院。父亲在旁边举着伞挡在母亲的前面,大半个身子暴露在瓢泼的大雨里,湿淋淋的衣服贴在身上。他们心急如焚地在黑夜里穿行。闪电在瞬间照亮一大片天空。

    于是好多年就这样过去了。

    这样的夜晚在我幼年的岁月里无数次地重现。

    而更多的年月过去之后,父亲依然撑着伞,挽着母亲在街上走过。他们身体里的时间像夕阳一样流进遥远的地平线。他们并没有像当年一样,脚步急促地走在大雨里。

    他们在黄昏绵密的细雨里,沉默而依偎地前行。

    而随着我的成长日渐老去的那个小城,却在灰烬里慢慢得变得灰蒙。出租车的价格依然停留在起步5块钱的标准,好像差不多10块钱就可以跑过所有的市中心。除了变得灰蒙,好像也没有更多的变化。 除了出现了两个最新的四星级酒店。还有一些突兀地播放着刀郎混音版电子乐的夜店。

    门口常常都可以看见化着浓妆的女生弯腰张口呕吐,眼影在眼眶周围化开来,被眼泪冲散。

    而当年他们怀里的那个小孩,现在远在中国最东面的上海。他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看一本《德语课》。房间里除了他自己低沉的呼吸外,还有挂钟嘀嗒嘀嗒的声响。

    他站起来打开房间里的加湿器,整个冬天都在运转的中央空调,让他的皮肤变得干燥难耐。

    他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冬天。

    但如果下起雪,说不定能喜欢上。

    “整个天地都轻轻地发出些亮光来。”他想起刚刚写过的,关于下雪的句子。

    02

    我最近总是回忆起以前的自己。非常非常频繁地发生这样的情况。

    想得多了,往往会半夜起来上网搜索自己以前的讯息。看到很多当时的新闻,看见很多曾经的痕迹,看见留着黑色刘海的自己,对着镜头紧张地抿紧嘴巴。看见十九岁的自己穿着平价的衣服站在镜头前面假装成熟假装见过世面般地镇定。看见在无数刀剑拳脚下轰然倒地的自己。然后又看见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泥土,然后慢慢站了起来。

    在这样的时候,往事总是像是被闷热的雨天逼迫着搬家的蚂蚁一样,从幽暗的洞穴里排队爬出来,整齐地从我的心脏上爬过去。

    它们路过的时候,都会转过头来怜惜地看着我,伸出它们的小手摸摸我的头。

    它们说:我都懂。

    它们说:要加油。

    03

    念小学的时候,我是班里写作文最好的一个。

    每一个星期的周五下午,会有两节作文课,那是我每周最开心的日子。小学教室的黑板边上,有贴着课程表。每次去旁边的垃圾桶丢垃圾的时候,我都会用眼光很快地扫一下“作文课”那三个字。  小学的时候认真地写每一次老师布置的作文。无论是写学校旁边公园里举行的花卉展览,还是去烈士陵园扫墓。每一次学校组织活动出发的时候,老师都会叫我们带上纸和笔,把需要写作的素材记录下来。那个时候有很多的同学,就随便带上一本软塌塌的作业本,然后口袋里放一支铅笔。还有更顽劣的男生,会随便撕下一页纸,然后塞进口袋里。 但是我都是拿着我书包里最好的一个硬面抄的笔记本,那是我参加区里面的作文比赛得来的奖品。

    那个时候我才八岁或者九岁。

    小小的自己,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和赢得赞美的目光,于是非常装腔作势地拿着笔,把自己想要写的记录下来。

    那个时候,当我蹲在花坛边上抄写着那些花朵的名字和植物资料时,当我趴在墙壁上把所有烈士的资料抄写下来时——

    当我写着“今天阳光灿烂,白云一朵一朵轻轻地飘在天上,像欢快的绵羊一群又一群,学校带领全校同学一起去了公园欣赏牡丹”,或者是“烈士陵园里安静极了,我们依次把自己做好的纸花放到烈士们的墓前,当我们听到老师讲起烈士们的英雄事迹的时候,很多同学都流下了感动的热泪。我们想,长大了也一定要像他们一样,保家卫国”。

    当我听见小学语文老师用标准的普通话在全班同学的面前朗读我的文章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个蹲在花坛边抄写“洛阳春的芽尖而圆;朱砂垒的芽呈狭尖形”的自己,有一天会因为这样的写作,而走上那条无限柔软,但也异常粗糙的红毯。

    记忆里最鲜明的那个句子,被老师用标准的普通话朗读在空气里:

    ——那是最盛大的一个夏天,烈士陵园的绿色沉重而庄严。阳光慷慨富足,像海潮般拍打向每个人的胸膛。而白云依然静默,停留在广袤的苍穹。

    但无论是走过红毯,抑或跋涉于寒冷的冰原,这些都是非常非常遥远的将来了。

    而那个时候发生的事情是,老师让我们班上五个写作文最好的同学向《少年先锋报》投稿,四个同学的文章都发表了。

    我是唯一一个,没有发表文章的那个同学。

    那天放学的时候,我背着小书包跑去了学校后面的一个花坛。

    我在花坛边上低着头坐了很久,等到太阳差不多快要落山,才站起来匆忙地跑回家。

    嘈杂的声音,在放学后最后一次铃声里变成无数密密麻麻的刺,扎在我年幼而自卑的心脏上。

    04

    在那之后又过了很多年。

    我念初二了。

    我有了第一双LI-NING的运动鞋。

    我开始觉得佐丹奴和班尼路是名牌的衣服。那个时候还没有美特斯·邦威,也没有森马。曾经用存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一件佐丹奴98块钱的背心。

    在同样的这一年里,我发表了一首很短很短的诗歌在杂志上。

    当我怀着按捺不住的激动把杂志翻到我文章的那一页,指着我的名字给我同学看的时候,他眉飞色舞:“哈哈,好巧,和你同名同姓呢。”

    05

    我们都会说,只要一路撒满了面包屑,就可以在飞鸟啄食干净之前,沿路寻回当初的道路。但是我们却忽略了,每一颗细小的碎屑,其实和灰尘并没什么两样,揉进眼里,都同样可以流出泪来。   06

    初中的时候看《十七岁不哭》,把里面好多好多的句子抄在自己的日记本上。也曾经在被电视剧里的青春感动得痛哭不已,倒在沙发上把手深深地塞进沙发靠垫的缝隙,眼泪一颗一颗滚出来,之后,却不得不因为上课快要迟到而匆忙地出门。喉咙还在哽咽着,眼泪还挂在脸上没有抹干净,就这样冲进教室。

    学着电视里高中生的样子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写日记。虽然初中生的自己并没有住校,不需要断电,也没有老师会来查寝。

    但是却一味地想要成为他们。成为肆意挥洒着青春的他们。

    想要成为更加成熟的存在。

    那种带着崇拜的,近乎仰望的心情。把对高中生美好青春的向往,折射进心里变成巨大的憧憬。

    把自己编造的故事规矩地写在红色的稿纸上,装进沉甸甸的信封然后投进邮筒。

    那个时候非常不容易买到红色的正规稿纸。那个时候的学生都开始用花花绿绿的信纸来写信,那个时候开始有了西瓜太郎的铅笔和韩国的笔记本。学校门口的文具店老板,每次都会从角落里抽出一沓很厚的落满灰尘的文稿纸卖给我。我把它们塞进我的书包。

    之后每天都会去学校的信箱看看有没有自己的信。

    一个月,两个月,四个月过去。最后终于确定又一次地石沉大海。

    我在夕阳西下的时候,站在学校的信箱前踮起脚尖往缝隙里看。

    影子安静地拓印在水泥地面上。

    风把它吹得摇晃。

    下午六点安静的校园。零星的人群缓步走过我巨大的失落和泪水。

    这些都是被揉进了眼睛的面包屑。

    07

    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时候,父母并不知道,学校也不知道。

    周围的同学和朋友却知道。

    他们有各种各样的表情。鼓励的,加油的。

    也有讽刺的,嘲笑的,冷漠的。

    我并不会像其他的获奖者说的那样,自己随便写写,然后就拿了大奖。

    我是很认真地想要拿第一名。用尽全力地,朝向那个最最虚荣的存在。我写了整整七篇五千字的文章。我买了七本杂志,剪下七张报名表。

    我在六个月后一个人背着黑色的巨大书包飞向上海。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飞机巨大的机翼,在黑色的夜空里翅膀前端闪烁的灯光,跳动牵引着我心脏的频率。

    08

    请你把回忆与现在折叠。

    请你把虚荣和梦想对称。

    请你把天空和大地拆解。

    请你把荣耀与孤独背负。

    用沉默的重量。

    请你随我一路走向荒无人烟的尽头,飞往寒冷覆盖的辽阔冰原。

    光与墨的终点。

    09

    后来我的故事被放大在镁光灯下。记录在文字照片和视频里。

    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你在扮演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要穿着华服,你要温文尔雅。

    你要悲喜不惊,你要容忍包容。

    一路丢盔卸甲,却在同时为内心装上更坚固的铁壁。

    10

    也不是没有过想要放弃的时候——

    在很多个晚上,因为写不出来而把键盘重重地摔向地面。

    在很多的场合,被镁光灯照得睁不开眼的同时,被突然迎面刺来的攻击问题弄得措手不及的时候。

    在看到我的读者冲到我面前,举起我的书,然后用力撕成两半的时候。

    在曾经低潮的时候,面对着签售台前三三两两的冷眼旁观的读者不知所措的时候。

    在面对突然从签售人群里冲到面前来指着我说“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很不要脸”的时候。

    在看见自己的文章被人稍微改动几句,然后贴在网上说是另一个作者文章里的句子,引出的结论是“这就是郭敬明抄袭她的证据”,在哑口无言的时候还有更深的愤怒,不知情的人在回帖里尽情地表达对我的羞辱。我自己明白那个作者的原文根本不是这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我之所以那么清楚,是因为那个他们认为的我抄袭的对象作者叫七堇年,那篇他们叫嚣着被抄袭的文章是我审核出来的发表在《岛》上的《睡在路上》。在把鼠标重重地摔向墙壁的时候,我的眼泪还是流出了眼眶。

    在被密密麻麻关注的目光缠绕拖拽,拉向更寒冷的深海峡谷的时候。

    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时候,悲哀的事实掩藏在那些看似漂亮的虚假表面之下,像是被锦缎包裹的匕首,温暖而又无锋。

    11

    我人生的第一场签售会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

    《幻城》的出版在当时引起了轰动。包括我自己在内,谁都没有想过《幻城》可以成为当年横扫图书市场的年度畅销第一。

    那个时候出版社问我是否愿意签售,我必须要说,在那个时候,我并不是很清楚签售的意思。

    而当我背着自己的背包,走进会场的时候,我在下意识里一瞬间抓紧了自己的书包。

    12

    有很多的形容可以去比喻,去模拟。

    轰鸣声。

    飞机起飞的震动声。

    海啸声。

    飓风卷过森林的涛声。

    面对台下潮水样起伏的人群和他们口中呐喊的我的名字,二十岁的自己没有学会甘之如饴。

    我谨慎地签着早早就练好的签名,为每一个人写上他们的名字,还有他们期望的,从我这里得到所有相关的祝福。

    有写下过“希望拥有永远纯净的心”。

    也有“恭喜发财”。

    那个时候的自己,没有助理,没有经纪人,自己独自坐在书店的休息室里,采访我的记者随便问了我几个问题就匆匆离去。剩下一个在报社实习的中学生,非常有兴趣地留下来采访我。

    那个时候我结束了签售会后会留在书店里看书,蹲在书架前面翻阅,周围的人也不太会认得我,也可以和几个留下来的读者一起逛街,有几次还和他们一起唱过歌,在狭小的KTV房间里,我们一起吃水果,大家抢着麦克风。

    那个时候我还会站在学校的信箱面前看里面的来信,看见陌生人的信封我依然特别激动。

    那是四年前的我。

    而现在公司的桌子上堆着一座小山一样高的信笺。我每次望向它们,都会听见那种类似倒计时的声音。它们在说,开始倒数咯。

    13

    那个时候自己眼里潮水一样多的拥挤人群,和后来的,没办法比。

    当我拥有了更多人的喜欢,我却发现,我开始没有机会去回报这些喜欢。

    当年我还可以从容地写下每个人的名字,而现在,我却只能匆匆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刚刚抬起头想要对对方微笑,而对方年轻的面容已经消失在保安围绕起来的安全界线之外。

    依然是轰鸣声。海啸声。

    飓风卷过森林的涛声。

    还有心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嘀嗒嘀嗒的倒计时声音。

    14

    2月3日的时候,早早地起了床。洗澡洗头之后,开始挑选衣服准备去出席萌芽新概念作文大赛十周年的庆典。

    在拿着吹风机嗡嗡地吹着自己湿漉漉的头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好像这还真的是两三年来自己第一次为了没有钱拿的活动而如此认真甚至早起。

    挑了正式的礼服衬衣却搭配了休闲的白色牛仔裤,因为怕显得太过庄重而冷漠。却也别上了宝石的领针以显得我的重视。

    去楼下的星巴克买了滚烫的拿铁和一份蓝莓水果点心。

    咖啡因缓缓流淌进身体里,面前的几堆积雪也随着目光的清晰而越发锐利起来。

    我坐在星巴克的落地玻璃边上发呆。

    小区的开放式广场上,有环卫工人在用水冲洗着地面,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水在地面上冒出迷蒙的蒸汽来,像是被人泼了热水在地上。

    迷蒙的雾气像是把时间都凝固一样。

    我窝在宽大的沙发里,无聊地翻来翻去,感觉像是在一张巨大的床上面。

    还是可以感觉到幸福的。

    比如这样的清醒的清晨。

    一点多的时候助手打电话告诉我车在楼下等了。我飞快地披好大衣,跑下楼去。

    我想,我将要面对十年前的自己了。

    车子开上高架,连续下过很多天大雪的上海,变成一片白茫茫的荒原。所有的楼宇和绿地,都覆盖着一层柔软的白雪。一直以来锐利而冷漠的上海,难得露出了温柔的面貌。路边有很多的雪人,有些新鲜干净,有些已经慢慢化成了一摊黑色的血水,留下萝卜做的鼻子和纽扣做的眼睛。

    整个城市感觉像是刚刚看过的《黄金罗盘》里那些巨大的寒冷冰原,我和助手小叶开玩笑说很可能随时都会有一头北极熊跳到高架上来,而且它穿着盔甲。

    15

    在无数的闪光灯和镜头之下,我是那个他们眼里了不起的作者,头发有一丝乱了,也会有人上来帮你重新弄好。衣服有了褶皱,也会有人小心地提醒。

    并不舒服的坐姿却可以在镜头上好看。

    稳当的回答虽然虚假,但却不会惹来任何的麻烦。

    七年前我站在同样的一块领奖台上,端着一块小小的奖牌,第一次对着那么多记者的相机努力地微笑。

    而七年过后,我变成一个精雕细琢的玻璃假人,扮演着一个他们想要成为的憧憬。

    一个小时之后,我回到家里心情轻松地卸掉脸上的妆,把帽子往仔细打理好的发型上一套,然后就快乐地出门了。

    我要回家。十七点四十的航班,飞往四川。

    一路上我像个开朗的少年,提着包,享受着放假回家的激动。

    16

    童话故事里说,王子拿着宝剑慢慢地走过田野,开始的时候是金黄的秋天,沉甸甸的麦穗是厚重的喜悦。后来变成了冬天,荒芜把世界一下子吞掉了。王子没有停下他的脚步,他只是坐下来稍微歇了一会儿,然后就抬起手擦了擦眼睛,继续拿着宝剑朝前面走去。

    我们并不知道他的结局,只看见了在他身后缓慢变化的四季。

    绿色的春天燕子在屋檐下衔来泥土。

    炎热的夏天湖水像深海宫殿里的矢车菊一样发蓝。

    又到了金黄的秋天,落叶像是飞舞的蝴蝶。

    然后是我们都不喜欢的冬天。

    不知道在第N个冬天里,王子的脚印消失在了茫茫的大雪里。那把宝剑插在某一条分岔路口,依然闪耀着锋利的光芒。

    他一定去了某一个他想要去的地方。虽然我们找不到他,但我们知道,他一定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17

    闲来春雨秋风凉,一过淮河日影长。院落黄发跳石阶,石阶青绿转鹅黄。

    默默蝉声藏,转眼一季忙。大雪满朔北,胡笛又苍凉。

    曾经少年不知愁,黑发三日薄染霜。

    梦里过客笑眼望,望回廊,秋螽藏,人世短,人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