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身退

黄梁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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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的巡按御史制度,是大明朝以小制大,以卑凌尊制度的具体体现。巡按御史虽然官只有七品,但却位卑权重,可以与巡抚分庭抗礼。

    其职能为代天巡狩,藩服大臣以及府、州、县官都要接受考察小事立决,大事上奏,至于四五品的官员被其指着鼻子臭骂,也是家常便饭。当然,也有个别的倒霉蛋,巡视某省仗着钦差身份爽气的骂过巡抚后,回朝又被派到这个省当知县……

    这高辉乃是朝内一位颇有名气的人物,人送绰号高铁头,因为他敢直接写奏章弹劾江彬,顺带还弹劾了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镇国公朱寿。至于这镇国公朱寿是何许人也?他的另一个名字,叫做朱厚照。

    这位直接用本尊开骂皇帝小号的猛人,如何不是个铁头。只是他为人太过耿介,又是出名的不怕死,正德天子也不好拿他怎么样,就将他外放个巡按图个清净。这是个连皇帝都敢骂的主,又是出名的疾恶如仇,如果有把这次的案子落到他手里,他不砍掉百十来颗脑袋,怕是就没脸叫高铁头了。

    而且与河南地方官不同,他一个外地巡按,跟本地没有任何关系,属于真正的无所畏惧,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他巡按一省的时间只有一年,完事之后就回京缴旨,地方闹成什么样,与他没有关系。就算他把地方士绅势力得罪的再狠,只要他不是回来任职,谁能拿他怎么样?

    曾言公听了杨承祖这个主意,半晌无语,最后道:“这……若是此时交给高直指,倒是个办法,只是高直指为人太过刚烈,行事易走偏锋,我只怕……”

    “是啊,此事若是交给高直指办,最后我们只能收获一堆死人以及一个虚无的公道,别的怕是也收获不了什么。不过方伯只需要把消息放出去,那些人自己就会上门来说人情,到时候利刃持于公手,自然可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曾言公这才面露喜容,点头道:“大善,大善。就该如此操办。不过杨百户,我看你的才干,若是屈居于锦衣卫中,未免就埋没了人才,不若你苦读几年文章,用心科举。老夫不才,还有几个老友,于教授文字方面颇有心得,有我引见,定能将你收录门墙。只要你用心苦

    读,他日必能科举得力,那才是正途啊。”

    “多谢老方伯错爱,只是下官乃是个粗鄙武人,平日里耍枪弄棒还行,只是科举一途,是万万走不通的。告辞,告辞了。”

    见他告辞而出,曾言公摇头道:“可惜,可惜了啊。这等人物若是肯用心功名,我大明必多一栋梁之才,可惜却安心做个锦衣卫,明珠投暗,明珠投暗啊。”

    杨承祖这边定了计策,曾言公如何施展,就不关他的事。剩下的几天时间,他只是每天于周王府与巡抚都察院之间往来,为两路大佬做起了中间人。巡抚作为一省最高长官,私自拜见藩王并不合适,可是这筹款的事,却又离不开两下沟通,这时候就多亏杨承祖从中往来,穿针引线。

    又有沈冬魁身边的文案夫子,与年望久年老先生交上了朋友,由年老先生引着,进王府与周王谈论文章。

    数日之后,巡抚都察院内,杨承祖回禀道:“现在这田地、房产、古玩转让之事,基本已经谈妥,周、伊、唐三藩,合力吃下这笔土地房产,付给我们的费用,将有七成是粮食,另外三成是银子。有了这笔钱粮,再加上那些富商的输诚,我们这一战,差不多就已经赢了七成。”

    沈冬魁道:“老夫是带过兵的,这一战我看起码是赢了九成。剩下的一成,就要看老天的意思了。承祖,你的意思我知道,你是想要告辞了。毕竟你干的太出色,而宋兆南什么都没干成,你怕他嫉恨你。但是你不用怕,有老夫在,他不能把你怎么样,若是锦衣卫里不得施展,不如就到老夫身边来,我保你个前程功名就是。”

    “多谢老中丞厚爱,只是我在滑县还有一大家子人家,也由不得我不想啊。再说,这次我算是彻底得罪了那些粮商,现在出门都得加小心,没有几个抚标的兄弟陪着,都不敢上街,生怕挨了闷棍。再待下去,万一谁要是急了眼,给我的来个暗算,也是受不了。”

    沈冬魁听他这么说,只好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强留于你,不过你这么走,老夫也是不放心。我正好要行一封公闻到滑县,就派一队抚标送去,你跟他们同行吧。”

    以五十名抚标兵送信,这以往都无先例,杨承祖知道,这

    是老巡抚怕自己受了暗算,特意拨了人马保卫,自是千恩万谢不提。沈冬魁又赏了三百两银子,说是前者他杀白莲教该有的赏赐,其真实用意,自然谁都知道。

    杨承祖这几天为三王牵线,除了将上次漏掉的那樽女儿红品了之外,又收了三位王爷不少礼物,再加上老军门的赏赐,一次开封跑下来,居然收入了近三千两纹银,俨然已经是个富翁。

    他手面也阔,拿了五百两银子出来分给那五十名标兵,这干标兵平日里虽然赚军饷,但是一人十两银子,却也要忙和大半年才能赚到。因此一见这钱,个个欢喜的不得了,拍胸膛表示

    “杨百户你放心吧,这条路,兄弟们是走熟的,保证你没事。在河南,若是有人敢惹咱们抚标营,那除非是不想活了。哥几个,都给我精神点,对的起这银子啊。”

    山林内,二十几匹脚力栓在树上,北邙山的大寨主耿明达,这次拉出了自己全部的家当。一共二十三名弓马娴熟的马贼,这是他赖以生存的本钱。这次接的单子是杀一个锦衣百户,听说还颇有些武艺的,人家给的钱多,他们就得卖命。虽然杀官就是造反,但是雇主已经答应负责处理手尾,自己倒是不必要担心。

    这干都是积年老贼,手段高明,以众击寡,料来万无一失。是是他为人把细,先是派了游骑哨探,又将其他人收缩在树林里。未曾临阵时也不乘马,让坐骑保持体力,二十几个汉子全都在树下啃着干粮喝水,等待着撕杀。

    这时,负责探路的哨探已经返回,滚落马下道:“回大当家的,点子过来了。”

    耿明达一拍大腿“好啊,等的就是他,所有人上马,谁砍了他的脑袋,他身上的银子就归谁。”

    可那名哨探又道:“与他同来的,还有五十名官军,一水都是马队。”

    耿明达笑道:“那就更好了,这是给咱送马来了。那些军卫的人孬的很,咱们一个冲锋,就打垮了他们。”

    “小的已经探听明白,那些同来的马队,都是从开封往滑县去的抚标营。”

    “那还犹豫什么,所有人别磨蹭,都上马,赶紧回山!万一被抚标营撞上,咱就走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