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外人,亲人

王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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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潘小闲就告别了三贱客独自去车站等车,不一会儿一辆公共汽车缓缓的停了下来,“呯”的一声电动车门开启,潘小闲刚刚把腿抬起来,公交司机却是一眼就认了出来他。

    “卧槽!碰瓷儿新姿势!”无巧不巧的正碰上那天晚上送他回来的公交司机,吓得这哥们儿毫不犹豫的关门一脚地板油,把公共汽车硬是开出了跑车的效果……

    “尼玛……”潘小闲风中凌乱,只能是悲催的继续等待下一辆。

    乘坐下一辆公交汽车潘小闲来到了城市的另外一端,同样是B区临近C区的边缘地带。

    山城基地是繁华的,而这里就像是繁华的背后,与灯红酒绿、霓虹闪烁的城市相比,这里的主基调就是灰色,贫穷、落后、荒废就好像是废墟中生存着一批衣衫褴褛的难民。

    这里的官方地名叫做“金街”,因为在五十年前这里是山城基地最繁华的地带,但是五十年后这里却成了贫民窟,虽然是沧海桑田但这个地名也实在是很讽刺。

    潘小闲的家就在这里,公交汽车只到金街的街口,不会深入。潘小闲只能是徒步走进去,从街口到他家里还有整整三公里,不过他早已经习惯了,刚好还能顺便锻炼身体。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潘小闲拖着沉重的步伐,仿佛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在龟裂的柏油路上,这条路真尼玛长啊……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心情压抑,相反还努力牵扯出笑容来,不时的和路边的街坊邻居打招呼。

    以往的时候就凭潘小闲的利索嘴皮子,大叔大妈大爷的一路喊过去,人缘特别好。

    可现在潘小闲只能是艰难的抬起手,一路的挥手,肩关节传来的让人牙酸的关节摩擦声就没停过。

    “小闲哥回来了!小闲哥回来了!”一群孩子围了上来,他们穿着用大人衣服改小了的衣服,光着脚把地上的积水踩得“啪啪”的。孩子长得快,家里困难的都舍不得给他们买合适的鞋子穿。

    潘小闲小时候家里情况比他们要好多了,平时都是穿鞋的,只有在踢球的时候才会光脚。

    微笑着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五颜六色的糖果,这是最廉价的水果糖,花不了多少钱,但却能让每个孩子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潘小闲出去上学的时候,街坊邻居之间没少帮衬着他家里,所以潘小闲也会力所能及的回馈些什么。

    孩子们拿到糖就幸福的一阵风跑了,潘小闲则是继续蹒跚向前,直到看到家门口时他停了下来。

    他看到了自己的老爸潘老实,潘老实正坐着小马扎在家门口替人修鞋。

    潘老实今年刚刚四十出头,但是艰难的生活已然折磨得他满脸皱纹,头发花白,看起来好像五十多岁的老人。他穿着打着补丁的破牛仔布工装,脖子上套着围裙,正在用满是老茧的手用锥子用力的去穿透厚实的鞋沿,鼻梁上架着的眼镜滑了下来,他都没能腾出手来去扶一把。

    潘小闲的鼻子酸酸的,但却没有眼泪,现在的他要笑很艰难,想哭就更是难上加难。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一个卷毛男青年跑了过来,一把薅住潘老实的围裙用力一扯!

    围裙的带子被拽断了,围裙落到了那卷毛男青年的手里,卷毛男青年跳到一边伸手往围裙肚兜里一掏,掏出了一把五颜六色的零钱,这是潘老实一天的收入,那卷毛男青年“呸”的吐了口浓痰在地上:“麻痹就这点儿啊?都不够老子打一炮的!”

    潘老实反应了过来,焦急的喊着:“钱!我的钱!”

    “哈哈!什么你的钱,这是我的钱!”卷毛男青年有恃无恐的把围裙像旗子一样甩来甩去:“有本事你来抓我呀!”

    “还给我!”潘老实挣扎着站起身来,踉踉跄跄的向卷毛男青年跑去,但是他跑得很慢,明明很平的地面却是深一脚浅一脚的,就好像他的腿有什么问题。

    “哈哈!来呀!抓我呀!”卷毛男青年倒退着跑,还晃动着围裙仿佛是个斗牛士。

    周围的街坊邻居见了有人却是都敢怒不敢言,显然他们都是认识这个卷毛男青年的,而且还都很惧怕这个卷毛男青年。

    “站住!还我钱!”潘老实跑着跑着忽然一脚踩进了龟裂柏油路的裂缝里,顿时摔倒在地。

    他的一只脚竟然是齐着膝盖的卡在了裂缝里,仔细看去,原来那是条人造的假腿,而且是很原始的那种假腿,假腿的接口处沾着鲜血,还有干涸得发黑的血迹。

    “站住……”只有一条腿的潘老实在地上趴着仍然在拼命向着卷毛男青年爬去,他的断腿处血肉模糊,在地面上留下一滴滴的血迹。

    “哈哈!我特么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你们每个人都喜欢喊站住!难道你们以为你们喊站住,大爷我就会站住了吗?”卷毛男青年嚣张的大笑着,戏谑的俯视着潘老实,倒退着走去。

    忽然一只冰冷有力的大手掐住了他的后脖颈,卷毛男青年吃了一惊,然后毫不犹豫的就拔出刀子来往身后捅去!

    这里是贫民窟,比如在A区里根本都见不到的打架斗殴在这里简直是司空见惯,而紧邻C区的便利条件也让这里成为了黑帮发展的温暖土壤,流氓混混比好人都多。

    卷毛男青年就是一个地痞流氓,平时打架下手也特狠,而且已经跟C区的一个黑帮勾搭上了,算是编外人员,随时可以过去C区转正的。所以街坊邻居都很怕他,而他也就愈加嚣张。

    他也想好了,捅死刚好就去C区,反正老子是个黑户,光脚不怕穿鞋的!

    哪知道他这刀子捅出去之后明明是捅到了,而且也捅进去了,可是身后的人竟然没有半点反应。

    什么情况?卷毛男青年有点儿懵逼,然后他就感觉到手腕被一只冰冷有力的大手握住了。

    这只手真特么的凉啊,还贼拉有劲儿,就跟个老虎钳子似的……卷毛男青年下意识的挣了下却没能挣脱开,还想再挣的时候,那只大手却是用力一握,“喀嚓”一声,这只手腕不但骨头断了,竟是被硬生生的捏成了一团肉酱!

    “啊——”卷毛男青年疼得尖叫起来,条件反射的尥蹶子去踢身后那人,哪知道他的脚腕竟然也落到了那只大手里。

    “放开我!”卷毛男青年色厉内荏的吼道:“我认识C区斧头帮大哥!我找人砍死你!”

    “喀嚓!”

    回答他的是清脆的一声,骨骼碎裂,卷毛男青年的脚腕同样被捏成了一团肉酱!

    “大哥!大哥我错了!饶了我吧……”卷毛男青年硬不下去了,他哭喊着求饶,因为身后的人实在是太可怕了,在沉默中一根接着一根的废掉他的胳膊腿儿,这种伤害,心理上的远远大过于肉体上的。

    但是身后的人什么都没说,那只大手又抓向了他的另一只手腕,卷毛男青年下意识的拼命甩动躲避。

    尼玛……潘小闲也是醉了,他现在虽然拥有了惊人的力量,却失去了灵活,竟然一时抓不住卷毛男青年的手。

    不过这不重要,潘小闲的手搭在了卷毛男青年的肩头上,“喀嚓”,直接从肩头捏碎也是可以的。

    “啊——杀人啦!救命啊……”卷毛男青年痛得眼泪哗哗的,撕心裂肺的喊着。

    但是和刚才的情况一样,没人敢站出来阻止。不同的是,之前是没人敢阻止,现在却是没人想阻止。

    潘小闲感觉要弯下腰来捏碎卷毛男青年的另一只脚太艰难了,所以他拔出插在自己肚子上的刀子狠狠刺入卷毛男青年的大腿根,这样一来也算是废掉了卷毛男青年的四肢,然后潘小闲夺过老爸的围裙,把卷毛男青年像个破布娃娃一样丢在了地上。

    杀人固然容易,但潘小闲有家有口的承担不起这个代价。

    废人四肢就问题不大了,在贫民窟向来是民不举官不究,卷毛男青年这么个黑户,谁会替他去告状?

    再说卷毛男青年劣迹斑斑,还有多次强奸嫌疑,如果不是没有人肯站出来指证他,他早就进去坐牢了。而且他又跟C区的黑帮有勾连,这样的一个人哪敢打电话报警?

    街坊邻居们都是畏畏缩缩的看着潘小闲,这个残忍的凶手,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不管发生什么事总是笑呵呵的乐观骚年吗?

    诚然潘小闲是干了他们想干又不敢干的事,但却让街坊邻居们对他也充满了畏惧。

    对于这个潘小闲并不在乎,以往他是真觉得街坊邻居关系好得跟亲人一样,可是在刚刚看到大家都是明哲保身时,潘小闲就知道,其实是自己以前太天真了。

    所谓的远亲不如近邻,没错,平时生活中大家帮个小忙还是可以的,比如你家没饭吃了来我家凑合一顿、你家有事把孩子放我家一天这些都没问题,可是涉及到有危险或者损害自身利益的事情,街坊邻居终究也只是不相干的外人罢了,谁会为了你跟黑帮分子拼命?

    心情沉重的潘小闲拖着更为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向自己那趴在地上的老爸,这才是他真正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