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冰雪消融春光暖

木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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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上的女人睡得很熟,好像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吵醒她似的。

    房中只有齐蓁与廉肃两人。

    廉肃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只觉得浑身都坚硬的与花岗岩并无什么差别,他目光紧紧盯着那块薄薄的布料,一直都没有一开眼。

    也不知到底是什么缘故,薄薄的布料上突然出两粒黄豆大小的尖尖来,小小两点,看起来十分明显。

    小心翼翼的将女人身上穿着的外衫给脱下来,廉肃转身离开床边,回到了自己的房中,过了一会儿才回来,手中还紧紧握着一只从未用过的毛笔。

    走到铜镜前,廉肃看着桌子上琳琅满目的瓶瓶罐罐,伸手取出了其中一瓶儿,打开盖子,顿时便有一股馥郁的桂花香涌了出来,那味道对于元琛而言,实在熟悉的很。

    毕竟齐蓁身上日日都带着这股香气,白日里闻着,在午夜梦回之时就会想起来,将他整个人都搅扰的发疯。

    将毛笔探进白瓷瓶中,蘸取了一点瓶中淡黄色的花露。

    毛笔上头的软毛被花露打湿,瞬间凝成一束。

    鹰眸中划过一丝恶意,廉肃很快又回到床边,单膝跪在床上,动作笨拙的将女人身上的衣裳一件一件的给脱下来。

    廉肃是个读书人,身边又从来没有过女人,对于宽衣解带这件事,自然是不熟悉的,好在他学习能力不差,动作很快就褪去了生涩,逐渐变得熟稔起来。

    过了不一会儿,齐蓁就仿佛新生婴儿一般,无一丝束缚的呈现在男人眼前。

    那高高耸起玉雪冰晶的两团,以及上头已经绽放的尖尖,就仿佛黑洞一般,吸引着廉肃的目光,让他鼠蹊处逐渐开始涌起一股热流,在不知不觉间蔓延至全身。

    女人的身体无一处不美,这一点廉肃早就清楚,也亲眼亲手证实过。

    平坦的小腹细致极了,就好像用凝脂一点一点浇筑而成似的,看不出半分瑕疵,往下就是两条修长笔直的玉腿,多一分则腻,少一分则寡,紧紧贴合在一起,想要将不该袒露在人前的深山幽谷给遮掩住。

    房中的呼吸声陡然变得急促了,廉肃喉结上下滑了滑,好似受不了了一般,脱下自己脚下踩着的棉靴,三下五除二的解开外袍,最后只穿着薄薄的亵衣,就上了床。

    两手握着女人柔嫩的脚踝,因为力气用的过大,竟然将如玉的皮肤上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红印子。

    齐蓁的眉头皱着更紧了,眼睫轻轻颤了颤,迷迷糊糊地想要睁开眼。

    见着这一幕,廉肃眼中划过一丝狠色,用力分开脚踝,仔细看着一览无余的深山幽骨。

    齐蓁大惊失色,面色涨红,也不知道究竟是羞得还是气的。

    “你、你快放开!”

    女人的声音带着颤抖,显然是怕极了,就跟落入陷阱中的猎物一般,被逼上了绝路,无处可逃。

    大而明亮的杏眸中蒙上了一层水雾,很快就积聚了不少,泪珠儿要掉不掉的,看起来甚是可怜。

    “阿肃……”

    被女人婉转柔媚地这么一叫,对于廉肃而言,无异于最好的鼓励,他身子往前挪了挪,伸手将刚才随手撂在柜子上毛笔拿了起来,用上头拧成一束的毛发轻轻在尖尖上点了点……

    齐蓁的身子好像受到了巨大的刺激一般,两行清泪顺着面颊滑落,低低的流着眼泪。

    不过女人的眼泪对于男人而言,也不是时时都能激起怜惜之意的。

    就像此刻,齐蓁哭的越厉害,廉肃胸臆之中的暴虐之意就更是翻涌着,等到他终于用毛笔将齐蓁折腾的软成好似一坛烂泥时,俊朗的面庞上还露出了一丝满意。

    就在廉肃想要将齐蓁彻底占有时,忽的耳旁传来一阵如同擂鼓一般的呼噜声,将他从睡梦中给吵醒了。

    不满的睁开双目,看着破庙之中荒芜一片,廉肃紧紧抿着唇。

    扫了一眼睡熟了的陈生,刚刚就是他的呼噜声将自己给吵醒了,现在这人睡得连哈喇子都从嘴边冒了出来,着实恶心的很。

    行军路上很难遇到休息的时候,所以这些新兵蛋子都珍惜的很,大多陷入梦乡。

    土里刨食儿的庄稼汉自然与廉肃这种读书人全然不同,一旦睡着了,那呼噜声如同打雷一般,在破庙中此起彼伏的,十分吵闹。

    取出一张草纸,伸进裤腰里,廉肃将里头的湿滑黏腻一点一点擦干净,一边擦着,他满脑子都是刚才梦中的情景。

    这才刚刚离开大湾村,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了,满脑子里都是那个女人,也不知会不会想起自己。

    她怕是应该很是高兴,毕竟自己呆在大湾村时,日日吃的新鲜娇软的嫩豆腐,齐蓁明显是不愿意的,不过再不愿意,也抗不过男人的无耻,最终虽然从未做到最后一步,但该占的便宜廉肃早就占过了,否则也不会在梦中纤毫毕现的勾勒出女人的躯体。

    将湿乎乎黏成一坨的草纸扔进了火堆中,火舌席卷而过,顿时就将草纸烧成了焦炭。

    空气中弥散着一股淡淡的腥膻气,并不明显,被冬日的冷风一吹,很快就消失无踪。

    大湾村。

    话说那日齐蓁从郑三娘口中得知了那丰乳的法子之后,就一直有些意动,只不过没倒出功夫去买猪蹄。

    正好明日就是大年三十,齐蓁也准备给廉伯元廉仲琪两兄弟做些新鲜吃食,便去了屠户陈家。

    因齐蓁来的次数十分频繁,杀猪的陈屠户一见着齐蓁,就笑的迷了眼,道:

    “廉家的,又来买肉啊?”

    齐蓁笑着点了点头,她面上罩着一层厚厚的巾子,正好将巴掌大的小脸儿给盖住了,露出一双水润润的眸子出来。

    看着案板上的猪蹄,齐蓁伸手指了指,道:

    “陈叔,猪蹄您都给我装上,在给我切两斤五花肉,别要太肥的,省的腻歪。”

    听了这话,陈屠户诶了一声,动作十分麻利,拿起菜刀就在五花肉上划了一下,口中道:

    “明个儿不就三十了吗?这头猪养了一年,我今天早上天还没亮就起来杀猪,卖的倒是挺好的。”

    将二斤五花肉与一对猪蹄都放在了布包里,齐蓁又看上了一块精瘦肉,说:

    “再给来一斤精瘦肉,别带着肥肉啊!”

    陈屠户一边切肉,一边说:

    “你这丫头还真不识货,肉里头若是带着些肥油,放在水里一滚,那滋味儿别提多好了,现在你还嫌弃上了。”

    听着陈屠户口中嘟嘟囔囔的话,齐蓁笑了笑,接过颇有分量的布包,便直接回了廉家。

    因为这半年里齐蓁去过京城几次,所以廉家的佐料不止不缺,还是整个大湾村中最为丰富的。

    她走到厨房,先把肉倒在案板上,把五花肉切了一半,改刀成拇指大的小块儿,另一半与一只猪蹄则挂在窗台上,等着过些日子再吃。

    在灶上架起一口大锅,升起火烧了一锅热水,等到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的直冒泡时,她便将切好的五花肉与一只猪蹄都放在了热水里滚了一下,不过她滚得时间并不很长,只是将肉中的血沫子给逼出来,就赶忙取过笊篱,将猪蹄与肉块儿都给捞了上来。

    将锅里的水给倒掉,齐蓁换上炒锅,里头加了之前炼好的猪油,又用瓷罐里舀出来三勺冒着尖尖的白糖。

    白糖对于普通农户而言,着实是极为贵重的东西,这一罐白糖竟然要足足五十文,比吃肉还要破费。

    不过齐蓁也是个挑嘴的,若是能用白糖做出一些好吃食,她也不会吝惜那五十文钱。

    锅铲在锅里头不断翻炒着,不一会结晶状的白糖就逐渐融化成了糖浆,泛着淡淡的黄色,闻起来也带着一点焦香,十分诱人。

    将过了水的五花肉直接掉进锅里头,又加了不少酱油,继续翻炒着,等到时候差不多了,齐蓁往里头倒了水,用大火烧着,之后抠出一些柴火,转为小火慢炖。

    另外一只猪蹄则放在案板上,烧肉的时间不短,此刻猪蹄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烫手了,齐蓁用菜刀将猪蹄切成几块,放在瓷罐里头,再往其中加入通草一钱、炙甘草二钱、新鲜香菇三朵、切了些姜片进去,之后瓷罐就一直放在炉子上煨着。

    厨房里飘满了红烧肉的甜香味儿,齐蓁也没有停下来,她不爱吃饺子,但却不代表廉伯元与廉仲琪两个娃娃不爱。

    用水和了面放在木盆里头,仔细盖上盖子,再将木盆推倒炉灶边上,过了一个时辰,面也就发好了。

    在这段时间内,齐蓁也没闲着,将那一斤精瘦肉用水洗了个干净,与香菇一同放在案板上,用菜刀狠狠的切碎。

    咣当咣当的声音着实不小,引得廉伯元跑到厨房里偷看,他嗅到了锅里炖着的红烧肉的味道,顿时咂了咂嘴,显然是有些馋了。

    齐蓁一边调了饺子馅儿,一边将厨房里生出来的豆芽儿给取了出来,用水焯过之后凉拌,省的满桌都是荤菜,吃起来实在是腻歪的很。

    这么说起来,齐蓁还真有些矫情,毕竟她前几月过得还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现在手头宽松了,竟然还嫌弃上了荤腥儿。

    好在廉伯元与廉仲琪兄弟两个并不像齐蓁这么难伺候,只要好吃的饭食,他们都不挑剔。

    红烧肉在锅里足足炖了一下午,等到了天边擦黑时,齐蓁闻着厨房里头那股味道,一时之间肚子里竟然也发出了响声,显然她也有些饿了。

    动作麻利的擀皮包饺子,廉仲琪非说要来帮忙,最后弄得满脸都是白面,跟只小花猫也没什么区别。

    齐蓁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尖,很快就包好了饺子,她调制的馅料本就不多,毕竟家里一共只有三口人,若是做的多了,恐怕得日日都吃同样的东西,这对于齐蓁而言,无异于最大的折磨。

    饺子下锅之后,红烧肉也烧好了,在起锅之前,齐蓁往红烧肉里加了少许盐,等到汤汁收干之后,才将红烧肉倒进瓷碗里。

    廉伯元与廉仲琪早就坐在桌前,眼巴巴的看着齐蓁在忙活着,也不敢凑上前去添乱了。

    外头想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廉伯元贴心的替廉仲琪捂着耳朵,生怕炮仗的声音吓坏了自己的弟弟。

    谁知廉仲琪的胆子根本没有那么小,不止不怕,还发出咯咯的笑声。

    这孩子的眼睛本就长得又圆又大,与廉肃那种鹰眸看起来全然不同,一笑起来眉眼弯弯,好像年画里的仙童似的。

    将炖好的菜都给端上桌,此时此刻那丰乳的猪蹄汤也炖好了,汤色白净如雪,散发出一股浓香,齐蓁倒是没急着将猪蹄汤倒入碗里,而是将整个瓷罐都放在外头。

    看着女人的动作,廉伯元皱着小眉头,有些不解的问:

    “娘,你这是在做什么?”

    “等猪蹄汤晾凉之后,用勺子刮去浮油,这样喝起来才没有那么腻歪。”

    冬日的夜晚能将一个大活人给生生冻死,过了不到一刻钟功夫,齐蓁又打开窗扇,把瓷罐给端了回来,用勺子将上头凝结而成的乳白色油脂刮了刮,之后倒出了一小碗,小口小口的抿着。

    这猪蹄汤有丰乳之功效,里头还添了通草等药材,齐蓁自然不敢给两小喝,否则他们若喝出来什么毛病,她可就万死也难辞其咎了。

    齐蓁包的饺子一个个都圆圆胖胖的,看起来很是喜人,她捣了蒜酱加了老陈醋,放在两小面前。

    甭看廉仲琪人小,竟然一连也吃了十多个,若不是齐蓁怕他再吃伤食赶紧阻止,恐怕这孩子还不住口呢!红烧肉炖的绵软香滑,放在嘴里一抿就化了,不过齐蓁只伸手夹了一筷子,不敢多吃。

    吃完年夜饭之后,廉仲琪闹着要守岁,齐蓁也想着让他好好玩一会,省的睡得太早,肚子里都积了食。

    不过小孩子的精力来得快去的也快,这还没到子时呢,廉仲琪与廉伯元一个两个都已经睁不开眼了,齐蓁费心费力的将这两个孩子给抱回床上,这才回到自己房中,借着厨房里的热水,好好的洗漱一番,涂上了花露脂膏,又洒上玉容粉后,这才沉沉睡了过去。

    冬天过得很快,年后转眼间就冰消雪融,河岸处长着的一棵大柳树都发出嫩绿的新芽儿了。

    郑三娘是个守信之人,立春这日,就拿着西山的地契来到了廉家。

    一见着郑三娘,齐蓁面上露出一丝笑意,赶忙将人请进了自己屋子里,用温水冲了一些花蜜,端到了郑三娘面前。

    这花蜜是齐蓁上回去京城时买的,乃是上好的槐花蜜,色泽金黄,用温水冲开,一入口,顿时就有一股子淡淡的甜香弥散,让人整个人都从里到外的升起一股暖意。

    郑三娘喝了一口蜜水,眼皮子动了动,仔细端量着齐蓁的小脸儿,只觉得这一个月的功夫,女人面上的皮肤又细腻的几分。

    原本齐蓁脸上还能看见一点点毛孔,但最近那些毛孔却好像全然消失了一般,半点儿痕迹都找不着。

    这自然是玉容粉的功效,若非玉容粉有奇效的话,齐蓁又何必费心费力的做出来,日日往自己身上扑呢?

    “妙妙的皮肤生的细腻如霜雪,让姐姐我好生羡慕,到底用的是什么稀罕东西,能不能卖给姐姐?”

    郑三娘没有开口讨方子,将来齐蓁是要入到京城里开脂粉铺子的,这方子自然是不传之秘,若是自己张口讨要,恐怕会让人觉得贪得无厌,这一点郑三娘心里自然有数。

    齐蓁笑了笑,一点玉容粉而已,她也拿得出手,不过她倒是没急着动,只开口问了一句:

    “三娘,不知西山那块地……”

    “妹妹是信不过姐姐吗?这么一问,实在让我心痛的很。”

    一边说着,郑三娘还用涂了蔻丹的手用力按住丰满的胸脯,刻意皱紧眉头,面上露出几分哀戚之色。

    “三娘这心痛的症状恐怕无药可医了,将来若是赚的一些银钱,定然能缓解几分疼痛。”

    齐蓁一脸严肃的说出这话,让郑三娘再也演不下去,扑哧一声笑了,赶忙将放在怀里的地契给拿出来,交到齐蓁手中。

    齐蓁仔仔细细的看着地契,上头还加盖了官府的官印,如此一来,西山那块地就是她的了。

    “村里头有几个会种树栽花的,只要一月给上五百文,他们就能给你看着西山,顺道种出来一些花草。”

    齐蓁老早就琢磨开到底要种什么花了,她笑了笑,说:

    “一共有几个汉子会种花?”

    “估摸着有六个,反正现在种花,夏天原料才能长成,但若是再过些时日的话,恐怕就得耽搁一整年了。”

    花期万万不能错过,这个道理齐蓁自然是明白的,她点了点头,说:

    “明日我就去京城买种子。”

    郑三娘不急不缓的喝了口蜜水,说:

    “何必那么麻烦?哪里用你亲自上京城?明日让我家大郎带着两个汉子去京里挑选花种,你又不精通此道,去了也是白去。”

    齐蓁听了这话,也没反驳,她只会做一些女子所用的脂膏蜜粉等物,要说这侍弄花草,当真只是个门外汉。

    “我想在西山上种玫瑰、蔷薇、兰草、茶树、橄榄以及桂树。”

    “你倒是不贪心!”

    郑三娘没好气儿的说了一句,玫瑰与兰草都娇贵的很,若是一个不好,可能都养不活,西山的地界儿虽说宽阔,但一开始他们总不能将西山都给种满了,否则不止人手不够,恐怕那些好东西也都浪费了。

    齐蓁现在最想要的就是橄榄,不过那东西在京城周围少见的很,种植的人也不算多,前世里齐蓁就见到老太监用橄榄榨出油来,与花油混合在一处,当成头油。

    但凡涂过这种橄榄头油的女子,头发没有一个不好的,齐蓁就曾见过,一个妇人因产后失调,头发大把大把的往下掉,枯黄如同干草一般,半点儿光泽都没有,但涂了头油只两个月,不止不再落发,甚至原本的头发也变得乌黑浓密,长出新的发茬儿来。

    这头油的方子并不是老太监原本从宫里带出来的,而是他买到橄榄后,自行研制一番,才得出的结果。

    说起来,老太监在研制这些脂粉香膏一道上,当真是个中翘楚,连带着也传授了齐蓁不少东西,在齐蓁跟着老太监做脂膏时,老太监曾经又羡又妒的提了一句,说齐蓁在这方面的天赋比他还高,若是再过几年,恐怕手艺超过他也不是难事儿。

    只可惜那没了根儿的老太监根本就是个变态,先是在床榻上日日折磨于齐蓁,毁了她的身子,让她难有子嗣,后来又用玉势将她生生捅死在床榻之上,死的那么不体面。

    想起临死之前的痛苦,齐蓁就恨不得将老太监杀了,才能解心头之恨。

    好在齐蓁还记得郑三娘在房中,也没有将自己的情绪表露的太多,只开口道:

    “就算桂树今年种上了,也得再过了三五年才能开花,茶树虽说能够随取随用,但榨出来的茶油贵重的很,分量也不会很多,定不会亏本的,三娘放心就是。”

    见着齐蓁坚持,郑三娘也没多说什么,反正只要让郑大郎好好看着那些农户们,也不怕他们闹出什么幺蛾子。

    对于郑大郎一身古怪的力气,郑三娘夜夜受着,自然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才能放心。

    “罢了罢了,就听你一回,等到那些花草树木都栽好了,你再随我去京城一趟,看看铺面。”

    齐蓁点了点头,转身将早已准备好的五十两银子放在桌面上,往郑三娘手中一推,道:

    “买树种的钱恐怕不在少数,不过我这手头上余钱并不很多,五十两也不知够不够。”

    “自然是够的,你当那些花草是金子做的不成?若是遇上喜欢的,花草自然不算便宜,但在咱们等着农人眼中,那些东西还没有粮食实在,何况明日去京里买的还是花苞儿,更要便宜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