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番外之小魔王&小榜样

绿妞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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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黎的一双龙凤胎因为女孩早几秒剖出肚子成为了姐姐, 姐姐名叫霍晴, 弟弟名叫霍朗, 合起来就是晴朗。

    一是因为他们俩出生在一个晴朗无云的星期天;二是岳黎希望两小家伙的未来都能一片晴朗。

    姐姐因为从小公主脾气, 被家人取了个外号,叫做小魔王。

    而弟弟好似和姐姐的性格有着天差地别——内向、乖巧, 非常懂事, 是所有人口中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于是, 家里人也给弟弟取了个小名叫做小榜样。

    是的, 就是这样奇特的两个昵称,近乎陪伴了霍晴和霍朗的整个童年。

    小学时,霍晴属于班里的大姐大, 谁惹她生气,便得直接挨揍,蛮横得无法无天, 也是请家长的常客。

    而每每这时, 霍晴的班主任总会诧异地问岳黎,“霍晴和霍朗真是一对龙凤胎吗?”

    岳黎只得无奈叹息,“老师, 您就直接说这次又是霍晴犯了什么事吧?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岳黎不太喜欢体罚孩子, 因此, 不论是霍晴做错再大的事,也只是口头教育几下, 这对于霍晴来说, 根本就没有半点作用, 她仍旧我行我素,学照样上,架照样打,别人不敢做的,她都敢。

    时间长了,一家人都很是担忧霍晴再这么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干出更大更出格的事,到时候再想悔悟,可就晚了。

    于是,小学二年级时,霍知舟给霍晴转了学,去了全省最为严格的小学,进行了长达五年的封闭式学习管理。

    不少大人都曾说过,能把孩子送去那里读书的家长,心不是一般的狠。

    可没有办法,霍晴的性子必须得磨磨,如若不然,必会走歪。

    小学毕业后,霍朗仍旧是老师同学眼中的天才少年,成绩优异,获奖无数。

    而霍晴经过几年的封闭式学习貌似也收敛了不少。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那只是看上去的收敛了不少。

    她所有表现出来的乖巧,都只是因为害怕父母会再将她送到初中的最严格学校。

    她真是受够了!无聊死了!

    初中时,她如愿以偿地又和自己的弟弟进了同一所初中。

    在学校时,霍晴尽可能地表现乖巧,即使成绩垫底,但胜在表现良好,班主任对她还是颇为喜爱的。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出了校园,那个曾经的小魔王又满血复活了。

    她喜爱一切新鲜的事物,对于她来说,人生就是要不断尝试。

    所以,抽烟,喝酒,打架,闹事,她老爸曾经所热衷的一切,她都极为在行。

    初二那年,霍晴早恋了,原因很简单,也很肤浅——只因对方长得太好看。

    是的,身处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显然也不例外。

    继承了岳黎与霍知舟的优秀基因,两个小家伙从小到大都是稳稳的校花校草级别。

    因此,对于容貌的要求,霍晴显然就更高了。

    可偏生一开始认识韩逸的时候,那男生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根本就没有半分恋爱开窍的样子。

    霍晴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各种骚话连篇,死缠烂打,终于俘获了对方的心。

    而韩逸刚好大她一届,她刚追上他没多久,对方就已经初中毕了业。

    好在,韩逸对感情异常坚定,从不会因为距离和时间的问题,冷落霍晴,是个满分的好男友。

    韩逸的性格与霍朗的颇为相似,话不多,喜静,沉闷且无趣。

    可霍晴就是喜欢他这副孤高冷傲的感觉,像极了言情小说里的男主。

    在一起后,他们俩的恋爱并未公开,仅限于私底下牵个小手,亲亲额头,亲亲脸这种,连真正意义上的接吻都没有。

    每当霍晴嘟囔着小嘴,闭眼让他亲一下的时候,韩逸总会笑着说,“晴晴,你还小,现在还不合适做这些。”

    霍晴为此生过好长一段时间的闷气。

    可谁让这个世上总有一物降一物这一说,而很显然,霍晴这辈子算是栽在了韩逸的手里。

    她好像已经习惯了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不是看书,就是学习,韩逸不仅自己要学,还得带动她一起认真刻苦的读书。

    先开始霍晴完全不能接受,为什么人家的约会都是吃饭,看电影,或是游乐场那种地方,而她和韩逸就非得窝在图书馆、英语角这种沉闷的地方。

    可韩逸却只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希望你能够变得更好。现在的努力,将来都会有回报。晴晴,难道你不想和我上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去同一个城市?”

    霍晴终究还是被他的三言两语给打败了,开启了她的学霸之路。

    是的,和韩逸在一起最大的收获,便是让她从年级倒数,一跃成为年级前三。

    初中毕业,霍晴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韩逸所在的高中,岳黎一家人简直跌破了眼镜。

    有一次,霍朗无意间问了她一句,“姐,你怎么突然间爱上了学习?”

    霍晴轻笑,满脸的神秘感,“因为爱情呗。”

    她向来喜欢胡说八道,霍朗自是没有当真。

    霍晴考上了全省最好的高中,霍朗也不出意外再次与她同校。

    高中后,韩逸会在没人的时候亲吻霍晴的唇,青涩且怜惜。

    他们会手牵着手,一起放学,即使两人的家南辕北辙,韩逸都会绕着远路将她先送回家,再自己转好几趟公交回家。

    霍晴骨子里的公主脾气仍旧存在,即使在韩逸面前也并未有所收敛。

    她时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生气,韩逸也尽可能的包容着她。

    在他看来,女朋友就算作天作地,他也得宠着哄着惯着。

    学校里,也不是没有比霍晴更优秀更懂事的女孩主动追求过他,但他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原因很简单——他这辈子已经认定了霍晴,就不会再有所更改了,而他相信,霍晴亦是如此。

    如果你问他为什么能忍受霍晴的坏脾气,他会说,因为在这个世上,只有他能明白她有多好。

    她虽然脾气差,公主病,但会买光小摊贩那里所有的红薯,只为让老人能早些回家与家人团聚;她虽然冲动,爱打架,但却从来不会主动挑事;她虽然讨厌学习,崇尚自由,却为了他,改变了一切的生活陋习。

    如果说,他包容她,为她改变,可她又何尝不是为了他,一步步变得更好?

    他想,这辈子能守着她的笑容,从校园到婚纱,便已无憾。

    于是,大学毕业典礼的那一天,他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单膝下跪,向她求婚,而她亦是含泪答应。

    显然,霍晴这边的爱情学业圆满,并没有带动起弟弟霍朗的情商。

    他仿佛永远也开不了窍,不论多优秀,多漂亮的女孩向他表白,他都无动于衷。

    霍晴甚至一度怀疑,她的弟弟性取向有问题。

    为此,一家人愁的头发都白了。

    霍朗三十岁那年,霍知舟与他进行了一次畅聊。

    提到感情问题,霍知舟摇头失笑,“你说说你,同样是我的孩子,你姐怎么初中就开始恋爱,你这三十岁了,连个对象都还没有呢?

    想当初,我追你妈的时候,那可是很早便开了窍啊。

    你这三十岁的人生怎么全奉献给了学习和工作了?”

    霍朗不置可否地摊了摊手,“或许是我还没有遇到那个可以让我不顾一切的人吧。”

    霍知舟心知担忧也没用,这种事,还是得讲求缘分。

    好在,三十岁那年,霍朗终于遇上了那个他命中注定的人。

    女孩24岁,比他小了6岁,名叫秦棉,笑起来有着一对小梨涡与两颗小虎牙。

    她的长相并不属于那种一眼惊艳的女孩,偏向甜美可爱,和她在一起,霍朗总感觉每一天都充满了阳光与新鲜感。

    她虽说只有24岁,但却和霍晴的作天作地相比,好了太多太多。

    秦棉从小便乖巧懂事,与姥姥相依为命,生活过得十分拮据。

    从高中起,上学的所有学费,都是靠她自己的努力换来的全额奖学金。

    成年以后,她便四处兼职,为的只是能换一所大一点的房子,让姥姥搬进去,享享清福。

    在两人恋爱之前,并不属于一见钟情这种模式。

    秦棉是霍朗公司的实习生,刚好隶属于他们部门,先开始,这个女孩并不起眼,但时间长了,她发现她不仅努力,还很聪明,他每次布置的任务,她都能及时准确的完成。

    一来二去,霍朗倒是对她的办事能力颇为欣赏。

    毕竟,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她已经做得太好太好了。

    于是,在实习生任职公司的考评表上,他给她开了绿灯,甚至主动提议,让她来给自己做助手。

    秦棉简直受宠若惊。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没错,秦棉是他所有助手里最为出色的那一个。

    相处时间久了,很多东西便起了化学作用,他发现他见不到她会不习惯,会想她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笑起来就露出她的小虎牙和一对小梨涡。

    当然,刚开始时,他不以为然。

    可渐渐地,他发觉,他对她的关心从工作层面上,上升到了生活层面上,甚至是感情层面上。

    他即使三十年来没有谈过恋爱,但也不傻,他深知,这是自己动心了。

    但他并不是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并没有积极主动地追求,而是温水煮青蛙似的对她好,偶尔撩拨,让她莫名心动,却又害怕靠近。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这样的情绪发酵,哭着质问他,“霍总,你究竟想怎样?我……我不想也没有时间陪你们这种有钱人玩暧昧游戏。”

    霍朗只是勾唇浅笑,耸了耸肩,故作无辜地道,“谁告诉你这是暧昧游戏的?难道是我追你追得还不够明显?看来,我还得继续努力啊。”

    女孩一怔,简直被他给气笑了。

    两人在一起后,像每一个恋爱中的男人一样,他包容着她,哄着她,宠着她,做着所有曾经所不屑一顾的事情。

    那模样仿佛年轻了十岁。

    虽说这铁树开花,开得貌似太迟了点,但好在总算是开了不是么?